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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四篇

讀後感2.37W

當你垂暮之時,你是否還會有牽掛?又是否還有信仰?又或是會堅持年輕時的執著呢?下面來看看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解讀人生的真諦吧!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四篇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期初並不知道“朝聖”這個詞是什麼意思,“朝聖”是一項具有重大道德或靈性意義的旅程或探尋。老媽推薦我讀這本書的原因也是書中的哲理,主人公的經歷與書本身的精彩。朝聖原本一個宗教的重要之事,現在用在一個人身上,我想表達的就是所謂的信仰與精神吧!畢竟西方人對於宗教與信仰是如此重要,甚至高於自己的生命。他們的信仰就如同我們東方國家的佛教那樣根深蒂固。

主人公過了幾十年平平淡淡的生活,工作的一成不變,親友沒有往來。而在早晨一封二十年老友寄來的信開始了小說的序幕,奎妮身患絕症寫信告別。寫下回信寄出後,他開始了風雨征途,經過一個又一個郵箱,最後橫跨整個英格蘭,心中一直懷着只要他未曾放棄的走下去,奎妮就還可以活下去。

關於愛與信念以及萬物之類,書中用並不華麗的辭藻卻表達出描繪出一切,如此簡單樸素卻令人深深感動,人生的路只夠一個人走,從一個人到兩人一狗,到聲勢浩大的朝聖團,最後世界只剩一人的寧靜與超脫。自己的世界纔是過程中想要的,正讓我想起了NBA中被多次提到的“相信過程”,雖然有時候結果更令人在意,但或許有時候,在我看來,這更像一場以僞裝自我救贖的尋覓,尋覓幾十年前沒有抱歉與自責,不時傳來哈羅德與莫琳陣陣笑聲的夜晚。

關於離別和重逢,我們能看到的朋友與自己IDE交集,過客還是熟人,也許是匆匆的告別,也許是一路走下去,我們除了親人外稱兄弟姐妹的那些人,也只有給我們一句鼓勵,人生的路,總歸要自己走,孤單可以承受,離別時也請還好告別,不是不願面對地退縮,而是面對摯友揮手告別的勇氣。即將結束的歲月裏的一羣人,就是需要去告別,就像高考這個截點。小說裏的主人公也以他自己的方式朝聖,治療他的摯友,以治療他風塵僕僕的心與千瘡百孔的家。

最後的最後,在奎妮的葬禮上兩人找回了以前兒子還在世的感覺,回憶曾經美好的釋懷。信念可以堅持很多事,不應該去嘲笑看似不實際的想法,善待世界善待自己。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一個人的朝聖》這本書令人吃驚的是,這本書並不那麼有關宗教。開篇,老夫老妻哈羅德與莫琳的日常生活畫卷向我們展開:哈羅德呆滯而刻板地過了一生,幾乎是碌碌無爲的典範;而莫琳總是忙忙碌碌,馬不停蹄地打理着各項瑣事,似乎不厭其煩,但她的一詞一句裏又透着無盡對丈夫以及現狀的不滿。陌生與疏離填充了老年生活中天倫之樂所在的位置。但就在這個時候,哈羅德的舊友奎妮病危,來信告別,在給奎妮寄回信的路途中,哈羅德決定要徒步跨越整個英格蘭去見奎妮。他懷揣着一個近乎可笑的執念:只要他徒步走去見奎妮,她就能活下來。

老人家就這麼出發了,沒帶手機和任何徒步裝備,沒做任何事先準備,就這麼篤定地開始了“一場說走就走的旅行”。他穿着帆船鞋一路向北,從邁出第一步開始,就始終相信着自己的目的地歷歷在望。“或許這就是世界所需要的,少一點理性,多一點信念。”一路上有人支援有人質疑,有人加入有人退出,來來往往,只有哈羅德自己的堅持始終如一。孑然一身開始征程的他,最終也是獨自一人抵達了終點。

合上書,我心裏只有對哈羅德更加深刻的崇敬。信仰不是宗教的專有名詞,神聖也並非宗教的專屬定語。人的存在即是偉大的,人的信仰更使人的存在煥發光彩。那麼信仰是什麼呢?信仰其實很簡單:堅信“只要一直往前,就一定能夠抵達終點”。但要想堅持這個信念,其實並不容易。這需要超人的毅力與勇氣,足夠的耐心與執着,以及直面一切、懷抱一切的胸襟,一路披荊斬棘,方纔所向披靡。

朝聖這個詞,本就帶着濃濃的宗教神祕色彩;一個人的朝聖,似乎更顯形單影隻,像是孤獨的信徒帶着旁人眼中的傲慢,帶着獨屬於己的執着,直直朝着心中的燈塔走去,不回頭、不停留。於是,我帶着近乎崇敬的心理,翻開了這本書的扉頁。

“去接受一些你不瞭解的事物,去爭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變一些事情。”給哈羅德徒步啓發的加油站女孩如是說。

你會發現,在旅途過程中,你總會忘記哈羅德是一位年過六旬的老人。和過去幾十載的自己相比,他充滿了朝氣與自信,在遼闊無垠的土地上大步流星地前行,正如他自己所說,“好像他等了一輩子,就是爲了走這趟”。這不僅僅是新的旅途,更是心的征程。隨着故事逐漸展開,我們知道哈羅德並不是爲了奎妮而奔波,更是爲了他的妻子莫琳、他已逝的兒子戴維、給予他信念的加油站女孩以及一路上所有善良友好的陌生人,當然,也是爲了他自己。在跨越英格蘭的同時,他也回顧了自己的一生;在到達最終目的地時,也回到了最初的起點——在那兒,有他最美好的初戀回憶,有着蓬勃的希望與對未來的無限憧憬,有着對生活最原始的熱愛之情——而現在,他也將如此繼續自己的生活。

儘管困難,但我相信,我們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羅德。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虔誠地朝聖,向着光明的方向,大步流星地前進,與前進。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當你垂暮之時,你是否還會有牽掛?又是否還有信仰?又或是會堅持年輕時的執著呢?偶然在書店裏看到這本書,拿回來細細閱讀,又讓我對生活有了新的感悟。

退休後的哈羅德跟妻子住在英國的鄉間,生活悠閒自得。而一封信打破了生活的平靜。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是來自於二十年未見的同事也是老友奎妮,奎妮說,自己可能會三個月後離去。哈羅德甚是震驚,那一夜,他徹夜未眠。他從奎妮想到自己:在釀酒廠做了四十年代表,既無朋友,也無敵人,生活太過平靜。

哈羅德做出一個決定:走路去貝里克郡。

一個人,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只憑着一個信念,走下去,讓老友奎妮活下去。從他邁出腳步開始千里跋涉的那個時候起,他就再也不是原來的那個安於現狀的隨遇而安的哈羅德。六十五歲,踏上一場全新的征途,從英國最西南處走向了最東北處,橫跨了整個英格蘭。八十七天,六百二十七英里,一個信念。這個信念,不僅是意味着讓老友活下去,更像一場穿越時光遂道里的一場旅行。磨破多少雙鞋,身體多少不適,但他是在履行着年輕時未實現的承諾。

我們每個人都是一個旅行者,在人生的路上走着,旁邊會有美麗的風景,會有困難,我們心中有封信,那個人在遙遠的遠方等着我們。不能放弁,不能有任何雜念,只能一心一意去見那個人,走到最後,你終於成爲了,你本該成爲的那個人。

一個人的朝聖讀後感

“你還以爲走路是世上是最簡單的事情呢?只不過是把一隻腳放在另一隻腳前面,這些原本是本能的事情實際上做起來有多困難。而吃,吃也是一樣的.。說話也是。還有愛。這些東西都可以很難……”

60歲,87天,627英里!一個叫哈羅德弗萊的花甲老頭兒徒步穿越了整個英格蘭,只爲拯救一個多年未見的病危的同事和故友(奎妮)。其中無關信仰,只爲承諾。

哈羅德這一生彷彿都在等待做這件事。從金斯布里奇到貝里克,其中不僅僅是地理空間上的穿越,更是他在用心靈和回憶丈量着自己的人生。小時候他被母親拋棄,中年又遭遇失去兒子的痛苦,飽嘗妻子的冷漠埋怨;退休時還僅僅是個酒廠的銷售代表,無人送別……在很多人眼中,他的人生是失敗、淒涼的。這場看似不可能走完的朝聖之路,哈羅德用幾近“瘋狂”的演繹完成了心中的救贖。

當他在路上時,他與他的妻子疏離了二十年的情感慢慢復甦,故事背後的真相也被一點點揭開。也許只有讓身體放歸大自然時,心靈更容易找到最原始最本真的記憶,更容易從逝去的歲月中尋回隱匿的自我。那些甜蜜還帶着青澀的懷念,那些沾着悔恨和遺憾的羈絆,還有那些快樂而又唯美的曾經……那些一點一滴存在,在黑夜與孤獨中無處躲避。

在哈羅德蹣跚前行的背影中,那普通人身上的渺小和偉大,在蕾秋安靜又細膩的文字裏慢慢舒展開來,一點一點地撞擊着靈魂深處的東西,那些蟄伏已久的思緒漸漸奔涌,那顆日漸麻木的心也開始悸動。以爲是最簡單的事情,開始之後原來是困難重重。以爲是困難重重,到最後是輕而易舉;以爲可以在時間的沖刷下忘卻,卻發現無法逃避。以爲痛苦再也不能夠解脫,堅冰卻已在不經意間慢慢融化……

在故事的結尾,當奎妮那張畸形得只剩下半邊的眼睛流下眼淚的那一刻,當哈羅德和莫琳兩隻手再次牽起時的那一刻,我彷彿察覺到,人生本身就是一種絕症,至死方休。彷彿只有站在人生的末尾、時光的盡頭,才能看清先前所發生的一切。然而,在被所謂的命運捕獲之前,我們還是有很多事情可以做的。

與其一直糾結着,不如趁着現在,跟隨着哈羅德的腳步,在笑淚交織之中,回過頭面對自己的生命和摯愛的人,像這樣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