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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贈樂天 元稹

元稹3.14W

元稹的《重贈樂天》描寫了兩人贈別前的情景和對贈別時的想象,表達對友人離去的依依惜別之情,感情真摯動人。

重贈樂天⑴

休遣⑵玲瓏⑶唱我詩,我詩多是別⑷君詞。

明朝⑸又向江頭別,月落潮⑹平是去⑺時。

【註釋】

⑴重(chóng):再一次。贈:贈別。樂天:指詩人的好友白居易。

⑵休遣:不要讓。休,莫,別。遣,差遣。

⑶玲瓏:中唐時期著名的歌唱家。原詩題下自注:“樂人商玲瓏能歌,歌予數十詩”。

⑷別:離別。

⑸明朝(zhāo):明天。

⑹潮:潮水。

⑺去:離去。

【白話譯文】

不要讓玲瓏來演唱離歌,因爲演唱的大多是你我過去的贈別之詞。

明天我又要在江邊送別你,月亮落下潮水平靜就是送別你離開之時。

【創作背景】

《重贈樂天》是元稹在與白居易一次別後重逢又將分手時的贈別之作。先前應當是有詩贈別,所以此詩題爲“重贈”。

【賞析】

陸時雍《詩鏡總論》說:“凡情無奇而自佳者,景不麗而自妙者,韻使之然也。”有些抒情詩,看起來情景平常,手法也似無過人處,但迴腸蕩氣,經久不忘,其藝術魅力主要來自迴環往復的音樂節奏,及由此產生的“韻”或韻味。《重贈樂天》就是這樣的一首抒情詩。

首句提到唱詩,就引人進入離筵的環境之中。此句用“休遣玲瓏唱我詩”作呼告起,發端奇突。唐代七絕重風調,常以否定、疑問等語勢作波瀾,如“莫愁前路無知已,天下誰人不識君”(高適《別董大》)、“休唱貞元供奉曲,當時朝士已無多”(劉禹錫《聽舊宮中樂人穆氏唱歌》),這類呼告語氣容易造成動人的風韻。不過一般只用於三、四句。此句以“休遣”云云發端,劈頭喝起,頗有先聲奪人之感。

好朋友難得重逢,分手之際同飲幾杯美酒,聽名歌手演唱幾支歌曲,本是很愉快的事,問題是何以要說“休唱”,次句就像是補充解釋。原來,筵上唱離歌本已添人別恨,何況玲瓏演唱的大多是作者與對面的友人向來贈別之詞,那不免令詩人從眼前情景回憶到往日情景,百感交集,難乎爲情。呼告的第二人稱語氣,以及“君”字與“我”字同現句中,給人以親切的感覺。上句以“我詩”結,此句以“我詩”起,就使得全詩起雖突兀而款接從容,音情有一弛一張之妙。句中點出“多”“別”,已暗逗後文的“又”“別”。

三句從眼前想象“明朝”,“又”字上承“多”字,以“別”字貫串上下,詩意轉折自然。四句則是詩人想象中分手時的情景。因爲別“向江頭”,要潮水稍退之後才能開船;而潮水漲落與月的執行有關,詩中寫清晨落月,當近望日,潮水最大,所以“月落潮平是去時”的想象具體入微。詩以景結情,餘韻不盡。

從藝術特色上看,此詩只說到就要分手(“明朝又向江頭別”)和分手的時間(“月落潮平是去時”)便結束,通篇只是口頭語、眼前景,可謂“情無奇”、“景不麗”,但卻有無窮餘味,能留下深刻印象。這是因爲該詩雖內容單純,語言淺顯,卻有一種縈迴不已的音韻。它存在於“休遣”的呼告語勢之中,存在於一、二句間“頂針”的修辭格中,也存在於“多”“別”與“又”“別”的反覆和呼應之中,處處構成微妙的唱嘆之致,傳達出細膩的情感:與故人多別之後重逢,本不願再分開;但不得已又別,戀戀難捨。更加上詩人想象出在熹微的晨色中,潮平時刻的大江煙波浩渺,自己將別友而去的情景,更流露出無限的惋惜和惆悵。多別難得聚,剛聚又得別,這種人生聚散的情景,藉助迴環往復的音樂律感,就更能引起讀者的共鳴。這裏,音樂性對抒情性起了十分積極的作用。

拓展閱讀:元稹資料

元稹(779--831),字微之,別字威明,行九,世稱元九。祖籍洛陽,六世祖遷居長安。稹生亂世,八歲喪父,家貧,但父輩藏書頗富。他隨母親居鳳翔,在那裏度過童年。十五歲在長安應試明經科及第。貞元十九年(803),與白居易同登書判撥萃科,同入祕書省任校書郎。元和元年(806),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試,名列第一,授左拾遺。他爲官一直仕宦坎坷,升沉不定。唐穆宗時被擢爲中書舍人,翰林承旨學士,並曾爲宰相(三個月)。53歲暴卒於武昌軍節度使任所。其生前死後,人們對他的人品、官品評價頗不一。或謂其正直、勤政、愛民;或謂其“工於投機取巧”、“巧宦熱中”、“勾結宦官”、損人利己。

元稹著述頗豐,生前曾多次自編詩文集,後總彙爲《元氏長慶集》一百卷。北宋歐陽修曾見過。但其後陸續有所散佚,今存六十卷本。

元稹是位早熟的作家,他不僅寫詩歌,還寫小說,駢、散文章也頗有名氣。他與白居易、李紳、韓愈、劉禹錫、柳宗元、白行簡、張籍、王建、李防等著名文學家都有交往。文學史上歷來以“元、白”並稱。元稹是“新樂府運動”的倡導人和代表作家之一,他寫作新樂府詩早於白居易。其樂府詩現存四卷,五十餘首。他的`傳奇小說《鶯鶯傳》是唐傳奇中的優秀之作,對後世說唱文學影響較大。

元稹還是著名的愛情詩人。貞元十五年(799)冬,21歲的元稹寓居蒲州(今山西永濟),與其母系遠親崔姓之少女名“雙文”者(即後來傳奇小說《鶯鶯傳》中的崔鶯鶯)戀愛。然而貞元十九年在長安入祕書省任校書郎後,與太子賓客韋夏卿之女韋叢(成之)結婚,蒲城女子遂被拋棄。婚後六載,韋叢病故。不到兩年,納妾安氏。後又續娶裴淑(柔之)。他以自己的愛情和婚姻體驗,寫作了一些愛情詩和悼亡詩,現存八十餘首。陳寅恪《元白詩箋證稿》雲:“微之自編詩集,以悼亡詩與豔詩分歸兩類。其悼亡詩即爲元配韋叢而作。其豔詩則多爲其少日之情人所謂崔鶯鶯者而作。微之以絕代之才華,抒寫男女生死離別悲歡之情感,其哀豔纏綿,不僅在唐人詩中不可多見,而影響及於後來之文學者尤巨”(第四章《豔詩及悼亡詩》)。的確,在元稹以前,中國正統文人的詩歌較少寫自己的愛情。愛情詩往往出自民歌,如《詩經》的“風”詩,兩漢、南北朝的樂府民歌。在唐代,元稹是李商隱之前唯一一位大量寫作愛情詩的詩人,也是唐代唯一一位既大膽寫自己的戀愛生活,又寫夫妻愛情及悼亡之情的詩人。然而後人對其愛情、婚姻生活與其愛情作品的關係問題,也多有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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