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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

不經意間,一段時間的工作已經結束了,回顧這段時間的工作存在了許多問題,這時候十分有必須要寫一份自查報告了。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自查報告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1

爲進一步規範印章管理,切實防範印章操作風險,我行按照總行印章管理辦法和省行體系檔案的要求,並根據市行下發第xxx號工作通知單,仔細對照檢查標準,認真開展了公章和業務專用章管理操作情況的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首先,我行綜合部作爲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門,對現有在用印章進行了一次徹底清理登記,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細清冊,並對已經停用的廢舊印章進行了認真清理,本次共登記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銷燬廢舊印章20枚。分別是璞苑儲蓄所9枚、迎春園儲蓄所11枚;其次,新增登記在用印章28枚。分別是中潤大道儲蓄所15枚(機構名稱變更)、聯通路分理處10枚,營業室3枚。

由綜合部負責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營業網點和客戶服務部負責了業務專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嚴格按照上級行要求,做到指定專人保管、雙人管理。由綜合部經理專門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爲印章專管人的b角。實行雙人上鎖保管制,行章存放於市行統一配發的保險櫃內,主鑰匙由a角保管、副鑰匙由b角保管,用印時雙人開鎖。收印時雙人上鎖,切實做到了人離章收。嚴格實行用印審批登記制度,做好用印登記,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時必須登記交接登記簿,交接時間按要求準確到分鐘,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現的“盲區”。在XX年我行及時更換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記簿、用印登記簿、用印審批單、印章行外使用審批單,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規範。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存在舊章在用現象。

機構名稱更換後,現黨支部章1枚未更換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確制發單位後統一刻制。

2、用印登記簿登記不及時。

個別部門內部存在用印完畢不及時登記,而是將存在積攢多日的用印審審批單作爲登記依據,易造成登記簿漏登之現象。透過這次自查,明確以後必須堅持以下兩點: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審批單中的管理人欄項雙人簽字確認2:用印後,立即登記用印登記簿。

3、由於人員受限,監印製度有待進一步加強。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2

根據《利津縣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創建事業單位印章管理示範單位的實施意見》的檔案精神,爲有效防範因印章管理不善引發案件風險。我校對本校印章的'使用、保管情況進行了一次自查,想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自查工作順利開展。

我校成立了以校長爲組長,爲副組長的“印章管理及使用自查領導小組”。

根據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強事業單位監督管理的意見》(魯政發XXX號)、山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山東省公安廳《關於印發的通知》(魯編辦發XXX號)和省、市、縣有關檔案精神,對照《創建事業單位印章管理示範單位檢查考覈評分標準》,對我校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自查。

二、印章管理制度健全,爲防範風險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爲使學校公章管理規範化、制度化,保證公章的權威性和嚴肅性,明確公章的使用權限和範圍,嚴格事務審批程序,規範用印行爲,提高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

根據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了《利津縣鹽窩鎮北嶺中學印章使用管理制度》。對印章的刻制、管理和使用提出了明確的要求,對印章的操作程序、管理責任、監督檢查及違規處理等進行了全面、系統的規範。

三、印章管理使用規範,杜絕了隱患風險的發生。

1、印章的規格、式樣符合印章管理的相關規定,印章是由利津縣公安局統一監督刻制的。

印章名稱與縣事業單位監管機關登記的事業單位法定名稱相一致,文字登記的事業單位法定名稱相一致。文字是國務院公佈的簡化漢字,字型爲宋體。

2、嚴格執行印章使用審批、登記制度。

印章使用前由用印人在《印章登記簿》上真實、詳細、準確地進行了登記。由有權簽字人簽字同意後用印。

未出現過未經審批使用印章的情況,且加蓋印章份數與審批、登記數相符。

3、保管嚴密,認真落實專人保管。

我校印章由郭忠宗同志負責保管和使用。印章不隨意亂放、不隨意外借使用,未發生未經批准將公章攜帶外出單位使用的情況。

4、認真落實“誰掌管、誰負責”的規定》。

嚴格執行隨用隨蓋、領導不預籤、人在章在、人離章收的操作要求。印章專管員調離、外出均按規定辦理了交接手續。

印章使用管理自查報告3

爲有效防範印章管理中存在問題,根據雲農信聯[2009]128號文《省聯社轉發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印章管理的風險提示》的有關要求,我社於日前對印章的審批、使用、保管情況進行了一次自查,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縣聯社制定了印章管理辦法,印章制發由聯社統一刻制,停用及時上交聯社有關部室,在自查過程中未發現已停用印章未上交的現象。

二.印章使用情況:信用社印章由信用社指定專人保管,對印章使用過程中嚴格執行用章制度;各類業務用章、個人名章堅持“誰使用,誰保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管理使用責任。業務用章和日常辦理業務的個人名章只能在營業場所使用,並用於規定的業務種類,相關人員按照規定範圍使用。隨用隨蓋,沒有預蓋印章和借與他人使用的情況。

三.嚴格登記制度:建立使用印章管理登記簿,保證印章在刻制、更換、保管、使用和交接等各個環節都能夠嚴格登記。要求移交人、接交人和監交人在印章保管使用上嚴格執行登記手續,主辦會計有每月對各類會計印章進行檢查。業務印章有出納專人保管使用,每天營業終了入庫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