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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

工作在不經意間已經告一段落了,回顧一段時間工作的付出,總體情況有好有壞,立即行動起來寫一份自查報告吧。你還在爲寫自查報告而苦惱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

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1

爲進一步規範印章管理,切實防範印章操作風險,我行按照總行印章管理辦法和省行體系檔案的要求,並根據市行下發第xxx號工作通知單,仔細對照檢查標準,認真開展了公章和業務專用章管理操作情況的全面自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首先,我行綜合部作爲支行印章的管理部門,對現有在用印章進行了一次徹底清理登記,完善了在用印章明細清冊,並對已經停用的廢舊印章進行了認真清理,本次共登記在用印章100枚,清理銷燬廢舊印章20枚。分別是璞苑儲蓄所9枚、迎春園儲蓄所11枚;其次,新增登記在用印章28枚。分別是中潤大道儲蓄所15枚(機構名稱變更)、聯通路分理處10枚,營業室3枚。由綜合部負責了公章用印管理的自查,營業網點和客戶服務部負責了業務專用章的自查。行章管理方面,嚴格按照上級行要求,做到指定專人保管、雙人管理。由綜合部經理專門保管(A角),另一保管人爲印章專管人的B角。實行雙人上鎖保管制,行章存放於市行統一配發的保險櫃內,主鑰匙由A角保管、副鑰匙由B角保管,用印時雙人開鎖。收印時雙人上鎖,切實做到了人離章收。嚴格實行用印審批登記制度,做好用印登記,印章保管人如有急事需要交接時必須登記交接登記簿,交接時間按要求準確到分鐘,避免了印章保管出現的“盲區”。在08年我行及時更換了新的印章保管交接登記簿、用印登記簿、用印審批單、印章行外使用審批單,使用印管理更加合理規範。

目前,印章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存在舊章在用現象。

機構名稱更換後,現黨支部章1枚未更換新章。以上印章待市行明確制發單位後統一刻制。

2、用印登記簿登記不及時。

個別部門內部存在用印完畢不及時登記,而是將存在積攢多日的用印審審批單作爲登記依據,易造成登記簿漏登之現象。透過這次自查,明確以後必須堅持以下兩點:1:用印前,由印章管理人首先在用印審批單中的管理人欄項雙人簽字確認2:用印後,立即登記用印登記簿。

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2

爲了進一步加強我行行政印章的管理和使用,切實防範風險。近日,總行根據上級相關檔案要求,在全轄開展了黨委印章、行政印章、業務印章、個人名章管理專項檢查,有效地規範了印章管理,進一步促進了各項業務和經營管理工作的發展。

一、相互檢查交流,共同提高管理。

在組織全轄開展全面自查的的基礎,總行從黨委辦公室、辦公室、財務會計部、信貸管理部、稽覈審計部等部門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於20xx年5月16日至5月18日對全轄各支行、分理處及各部門20xx年7月農村合作銀行開業以來發生的用印事項進行了現場檢查,採取聽取彙報、現場檢視、調閱臺賬及與行政印章專管員談話等方式進行。進一步促進了支行和分理處之間規範用印操作辦法的相互交流,達到共同提高風險控制的目的。

二、嚴格執行制度,定期進行自查。

透過這次檢查發現支行、分理處及部門領導均較重視印章管理工作,每季或每半年對本單位的印章管理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總行的行政印章專管員基本能貫徹執行上級行有關行政印章管理的規章制度,做好行政印章的日常管理與使用工作。全轄印章的使用和管理趨於規範,用印環節操作性風險得到了較好的控制。

三、加強集中管理,有效防範風險。

從這次檢查情況看,總行根據上級行的統一部署並結合本行實際情況,自從合作銀行開業起將13個網點以前統一法人時使用的印章統一上收到總行辦公室集中管理和使用,需要上繳的上繳,需要銷燬的銷燬,進一步強化了印章的管理,有效防範了印章使用風險。

四、完善用印流程,切實規範管理。

注重管理流程及業務流程的梳理和再造,使行政印章管理流程與組織機構及業務發展、風險控制的要求相適應。從防控操作風險角度出發,對交接、保管、使用等各環節的規章制度進行了強調和明確,力求用印流程完善,切實做到規範管理、優質服務、防範風險。

銀行業務印章自查報告3

爲保證印章使用、管理的正確性、安全性,我部根據聯社有關檔案的要求,對本部門印章使用管理情況進行自查,現將自查結果報告如下:

一、自查的主要內容:

我部對聯社配置給本部門保管使用的印章。自查重點包括:印章保管、印章使用、印章交接/移交、印章收繳等。

二、自查的`情況

經覈查,我部目前管理的印章有xxxx印章的製作、領用、保管、使用情況如下:

(一)印章刻制方面。我部無存在私刻公章、僞造印章的情況,所有現存的印章由聯社辦公室根據聯社統籌安排,負責統一製作的。

(二)印章啓用方面。我部的印章都是從聯社辦公室移交接管過來的,並在聯社辦公室存有印章領用登記記錄,不存在未經批准而擅自提前啓用新印章的情況。

(三)印章的保管方面。我部對印章管理有實行審批人與保管人分離原則,指定專人保管印章,存放在具有防盜功能的保險櫃(箱)內進行保管,能認真做好印章的日常清潔與保養工作,沒有發生過丟失印章的情況。

(四)印章使用方面。我部使用印章時,堅持執行審批手續,由本部門有權審批人審批同意後,才簽發印章,沒有存在越權審批、濫用、盜用印章和使用僞造印章的情況,並就實際用印情況填寫《使用印章登記簿》。

(五)印章交接、移交方面。非保密員之間交接印章,能執行印章日常交接審批手續,並就交接情況填寫《日常印章交接登記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