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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在日常學習、工作抑或是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爲了避免事情更糟,可能需要提前進行應急預案編制工作。我們該怎麼去寫應急預案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5篇)

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1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建立健全貴陽市火災事故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火災事故的能力,保證火災事故應急工作協調、有序和高效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國家和人民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州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貴陽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貴陽市轄區內發生的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

1.3工作原則

預防爲主,科學施救。建立健全羣防羣治機制,最大程度地減少火災事故造成的損失,把保障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作爲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貴陽市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分級管理,屬地爲主。建立健全按災害級別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地方人民政府爲主的管理體制。

1.4火災分級

特別重大Ⅰ級火災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重大Ⅱ級火災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較大Ⅲ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一般Ⅳ級火災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財產損失的火災。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

發生較大(Ⅲ級)及以上級別火災後,立即成立市火災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本預案適用範圍內的重特大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總指揮長由市長或市長委託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長由市政府祕書長、市政府副祕書長、市應急辦常務副主任、市公安消防支隊支隊長和屬地政府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相關單位和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指揮部職責:組織、指揮特大、重大、較大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研究審批總體應急救援方案;綜合協調各部門的應急救援工作;統一調配救援設備、人員、物資、器材等滅火救援力量和資源;組織發動社會力量參與搶險救災;負責向新聞媒體統一發布資訊。

2.2成員單位職責:

市應急辦:履行應急值守、資訊彙總、綜合協調職責,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控制和撲滅火災,營救現場被困人員,並負責滅火前沿指揮,參與事故原因調查。

市安監局:負責滅火救援過程中的有關協調工作,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公安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行警戒,疏散羣衆,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協助相關職能部門作好滅火救援工作,保障救援道路暢通,保證滅火救援物資和設備順利到達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市衛生局:負責提供足夠的醫療救護人員和醫療搶救設備,及時搶救受傷人員,使傷亡減少到最低限度。

市氣象局:負責提供事故地區適時的氣象資料,爲滅火救援工作提供氣象依據,以減少不必要的損失。

市生態文明委:根據滅火救援需要,進行環境監測,提出預防次生災害對策。

市民政局:負責受災羣衆的臨時安置工作。

貴州燃氣公司:負責事故地區燃氣管道的緊急處理,配合消防部門滅火,並就事故中涉及的燃氣安全提出科學有效的搶險救災措施,避免更大的人民生命財產損失。

貴陽供電局:負責事故地區的電網安全,根據總指揮部命令,切斷事故區域內電源。

市供水總公司:負責事故地區供水系統的正常使用,保證滅火用水不受影響。

中國電信貴陽分公司、中國移動貴陽分公司、聯通貴陽分公司:負責保障事故現場的通訊聯絡、資訊發佈通道通暢。

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區(市、縣)政府根據總指揮部要求,做好火災處置中的相關工作。

2.3各專業處置組的.建立和職責

根據火災事故發生的實際情況,市應急指揮部主要下設以下專業處置組進行處置:

2.3.1綜合協調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主要職責:做好事故災難資訊的彙總、分析和報告工作,及時傳達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關於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的指示和領導批示,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調配救援人員、物資、設備器材等。

2.3.2應急救援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制定應急救援方案,報應急指揮部審定後實施,制定並實施防止事故災難擴大的安全防範措施。統一指揮施救隊伍,迅速開展現場應急等。

2.3.3安全保衛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局、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民政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現場羣衆的防護指導,引導羣衆有序撤離到安全區域,組織好特殊人羣的疏散安置,維護安全區域內的穩定和治安;迅速對事故災難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實行交通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危險區域,維護事故災難現場交通秩序,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保障應急指揮部工作的正常開展等。

2.3.4醫療救護組

組長單位:市衛生局

成員單位:各醫療衛生機構等

主要職責: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並及時轉送到醫院救治,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醫療監護等。

2.3.5後勤保障組

組長單位:市應急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民政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供水、電力、通訊、物資供應部門和事故災難發生單位等

主要職責: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及生活、醫藥等後勤保障。負責應急救援的供電、供水和通訊暢通等。

2.3.6社會維穩組

組長單位:市維穩辦、屬地政府

成員單位:市安監局、市信訪局等

主要職責:負責對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安撫和慰問工作及傷亡人員善後事宜,做好羣衆的思想穩定工作,維護社會穩定,消除不穩定因素等。

2.3.7輿論宣傳組:

組長單位:市政府新聞辦、市公安消防支隊

成員單位:屬地政府、市級新聞媒體、通訊運營商等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災難救援資訊的統一發布,及時向社會發布有關保護措施的緊急公告,播放疏散詞,正確引導社會輿論等。

2.3.8環境處置組

組長單位:市生態文明委

成員單位:市氣象局

主要職責:負責事故發生地的環境影響後期處置工作。爲指揮部提供必要的天氣預報和環保資訊等。

2.3.9專家技術組

組長單位: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

成員:有關專家

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專家學者爲滅火救援和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援和決策建議等。

3預防預警

3.1重大危險源管理

3.1.1市有關主管部門和區(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火災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對可能引發較大火災事故的險情,或其他災害可能引發火災事故的重要資訊,應進行預警分析,做好應急準備和預防工作,及時按有關規定做好預警資訊發佈和上報工作。

3.1.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要對轄區內的火災事故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建立檔案;制定並完善本地區火災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建立應急救援體系,明確工作職責,做好救援物資保障工作,建立應急專業技術人員聯繫制度,提供應急避難場所。

3.2預警行動

各級人民政府及消防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火災的資訊後,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預防行動。區(市、縣)人民政府和市公安消防支隊接到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資訊後要密切關注事態進展,做好監測預警和應急準備,事態可能演化爲較大事故災難時立即按照相關規定上報市政府。

3.3預警的級別

按火災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及影響範圍,火災事故分爲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等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預警信號表示。

3.4預警發佈

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政府報經上級批准後,按照上級要求發佈。

黃色預警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報經市政府同意後發佈。

藍色預警由事故可能發生地的區(市、縣)政府發佈。

4應急響應

4.1資訊報告

火災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向消防部門報告,並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向事故災難發生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

消防部門和屬地政府接到事故災難報告後,應立即進行研判分析,達到報送標準的要在事發1小時內上報市政府、市安監局。

4.2分級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後,屬上級政府組織應急救援,但尚未到位的,發生事故災難的單位及其當地人民政府應立即啓動各自的應急預案開展先期救援工作,並根據事故災難等級及時上報。

發生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啓動Ⅰ級響應,市政府在國務院、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災難,啓動Ⅱ級響應響應,市政府在省政府的指揮領導下,按照本預案要求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較大火災事故災難,由公安消防支隊報請市人民政府同意啓動Ⅲ級響應,並按照本預案組織開展應急救援。

發生一般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災難,由事發地區(市、縣)人民政府啓動Ⅳ級響應。

當發生超出其本級應急救援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時,要及時報請上一級應急指揮機構啓動上一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4.3火災撲救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密切協同的原則。由於參戰力量多,現場情況複雜,專業性強、各種力量需在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積極配合、密切協同,共同完成。

以快制快、行動果斷的原則。鑑於火災事故具有突發性,在短時間內易快速發展蔓延,處置行動必須做到接警調度快、到達快、準備快、疏散救人快、戰鬥展開快,以達到以快制快的目的。

講究科學、穩妥果斷的原則。由於火災事故中,常伴有毒氣、爆炸等情況,成功處置必須要有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專業技術過硬的攻堅力量進行攻堅作戰。爲此,要切實加強消防隊伍的裝備建設和攻堅組人員技、戰術訓練,提高隊伍的攻堅作戰能力。

以人爲本,及時疏散的原則。當現場遇有人員受到威脅時,首要任務是搶救人員。當不控制火勢、不排除險情就難以解除對人員威脅時,應先集中力量控制火勢、排除險情,再行解救疏散被困人員。

4.4處置程序

4.4.1接警出動。消防部門接到火災和災害事故報警後,應當根據災情、預案,迅速調派力量,及時瞭解災害事故現場情況,立即向市政府彙報,並通知公安、供水、供電、燃氣、醫療、通信等有關單位、技術專家到場配合作戰行動。

4.4.2外部觀察。在進入事故現場前,首先應進行外部偵察瞭解查清現場的一些基本情況。

4.4.3警戒。查清現場基本情況後,要根據需要立即劃定警戒區,由公安機關實施外圍警戒,消防支隊負責內部警戒,設立警戒標誌和警戒崗。

4.4.4進入現場。應查清的基本情況主要包括:被困、中毒人員位置、數量;物質燃燒蔓延速度等;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位置;現場危化品濃度區域,如低濃度區、爆炸濃度極限區和高濃度區。

4.4.5制定處置方案。總指揮部根據現場偵察情況,組織專家制定處置方案。方案內容主要包括:確定處置方法及程序;明確參加應急救援各單位的具體任務;確定進攻路線和水槍陣地;預測、分析可能發生的突發險情並制定相關的措施;提出安全要求,提供安全保障。

4.4.6現場處置。全力以赴救助傷員和被困人員,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並用最快速度有效控制事故發展,同時要注意保護救援人員安全。

4.4.7救援結束。火災事故災難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次生、衍生事故災難隱患消除,經應急指揮部確認,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人員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終止。

4.4.8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

5後期處置

5.1善後處置

事故發生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救援費用的支付,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消防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災和受影響人員,確保社會穩定。

5.2保險

事故災難發生後,保險監管部門負責督促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和受災單位及人員保險受理、賠付工作。

5.3事故調查

特別重大、重大火災事故的調查按國家、省的有關規定執行。較大火災事故由市公安消防支隊、市安監局負責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一般火災事故的調查由屬地政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4總結評估

應急響應和滅火工作結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災難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火災事故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災難發生。市公安消防支隊會同屬地人民政府要對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和總結。

6應急保障

6.1裝備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職能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在積極利用現有檢驗、鑑定、監測力量的基礎上,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建立和完善專家數據庫和火災危險源資訊數據庫系統,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救援的綜合實戰能力,保障火災事故應急工作的順利進行。

6.2通信保障

建立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指揮的通信保障和資訊管理系統,利用先進的計算機技術、網絡技術、無線通信技術、衛星技術等現代化手段,配備必要的有線、無線通信器材和計算機網絡軟、硬件設備,確保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各方面的聯絡暢通、迅速、高效。

6.3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整合社會資源,建立完善專家庫,透過經常性的研討培訓、演練提高應急處置人員的業務素質和技術水平。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對在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及個人,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有關部門、相關地方社會單位等應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對未及時報警,玩忽職守導致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受到重大損失,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公安消防支隊要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並報市政府批准後發佈。

本預案由市公安消防支隊負責解釋。

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2

1、發生火災後立即呼叫周圍人員分別組織滅火,同時報告院保衛科及上級領導,夜間電話通知醫院行政總值班。

2、人員首先應保護好病人,有組織、有秩序地幫助病人儘快撤離火場。

3、撤離時走安全通道,切勿乘坐電梯。叮囑病人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儘可能以最低的姿勢或匍匐快速前進。

4、如火災發生在白天,聽從科主任、護士長指揮,調動病房所有人力,協助病人撤離,輕病人由主班及輔助護士帶領成批撤離;重病人由責任護士負責,接好各種搶救設備:如氧氣袋、簡易呼吸器等,護送撤離。如火災發生在夜間,值班護士立即 通知醫院行政總值班,同時與值班醫生共同指揮病人撤離,護士帶領輕病人迅速撤離,值班醫生負責重病人撤離。火勢較小時,使用現有的滅火器材組織人員積極撲救。

5、火勢難以控制時,馬上撥打“119”報警,並告知準確方位。

6、關閉鄰近房間的門窗,減少火勢擴散。

7、切斷電源,撤出易燃、易爆物品,並搶救貴重儀器設備及重要科技資料。

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3

全國每年因各種原因造成的此類事故就達數萬起,產生了惡劣的影響,並造成巨大的損失。成熟優化的火災應急預案,訓練有素的應急組織,不僅可以做到發生事故時的應急救援,而且可以發現預防系統的缺陷。

爲了更好的認識與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降低突發火災的危害程度,將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內。

從而保證全院職工的人身安全,同時又能讓人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遇到緊急情況時不慌張,聽從醫院的指揮,做到安全疏散,爲此制定發生火災緊急情況安全疏散預案。

一、疏導原則

當初期火災未能得到有效控制,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組織起火部位、起火點及上層人員進行疏散。先從起火部位、起火樓層的人員疏散, 如火勢得到控制,負責人應立即下達停止疏散命令,停止疏散。

預防爲主,措施得力,堅守崗位,履行職責,患者至上,遇火不亂,減少損失,避免傷亡。

二、指揮系統

總指揮:

副總指揮:

三、疏散路線

疏散命令下達後所有在樓區內需疏散人員都透過樓梯向下層向院內疏散。二樓如遇樓梯、過道被煙氣所阻或污染,不得已情況下二樓人員可關緊門開啟窗戶等待救援。平房區所有需疏散人員一律向院內疏散。

四、注意事項

1、火災發生後,醫護人員均有組織患者安全疏散的法律責任。因此,必須堅守崗位穩定患者,做好疏散準備和組織好疏散。

2、因醫院屬於特殊場所,除遇特殊情況外,在疏散命令下達前醫護人員不得擅自組織疏散。

3、醫護人員在組織患者疏散過程中,一定遵守程序、維護秩序,防止擠壓和意外損傷發生。

4、醫護人員在任何情況下,不得組織患者跳樓,應按本程序組織安全自救,安全逃生。

爲了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緊急狀態,有效地預防事故、處置事故,進一步完善安全事故管理程序,預案確定了應急工作的原則,即服從指揮安全第一的原則;分級、分部門負責協調一致的原則;緊急處置的原則;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原則。

安全防火人人有則,全院職工要牢固樹立責任重於泰山的思想,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在發生火災事故時,認真旅行職責,不漏崗,不脫崗,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事故的要追究其全部責任。

瀘州市森林火災的應急預案4

1、火災危險性及特點。

辦公樓火災大多發生在房間內,火勢通常沿門窗、走廊、樓梯間蔓延擴大,大量濃煙很快充滿各層走廊,燃燒時還會產生有毒氣體,影響人員疏散,甚至造成中毒傷亡。發生火災,如處置不當,釀成大火,其社會影響較大,損失較大。

2、火災事故處置預案。

(1)發生火災,要儘快疏散人員。消防隊到達後,經現場偵察,如發生仍有被困人員,要組織人員進行搶救。搶救人員要採取防護安全措施,儘量利用走廊和樓梯間,如走廊或樓梯被大火封堵,可從視窗、陽臺利用安全繩直接把人救出。

(2)戰術方法要以內攻爲主,輔以外攻。其處置預案:一是佩戴空氣呼吸器從樓道鋪設水帶,深入內部打近戰。二是如起火樓層不高,也可從外部窗戶、陽臺,利用登高設施進行撲救。三是如火焰衝出視窗,可從室內直接向燃燒室射水,給深入內部消滅火源創造條件。四是假設火災已發展到猛烈階段,火勢蔓延,多層燃燒,要在調集救援力量的同時,採用上截下防,分層滅火,在救援力量充足的情況下,起火樓層部署滅火力量,受到火勢威脅較大的上面部署堵截力量,進而消滅火災。

3、人員密集場所火災事故處置預案:

礦區人員密集場所主要包括:職工俱樂部、大型會議室、體育館、大型飯店、文體娛樂活動以及醫院、學校、幼兒園等。

1、火災危險性及特點。

人員密集場所其建築共同特點是:空間較大,通風良好,因而發生火災燃燒猛,蔓延快,易塌頂。發生火災後,多數是人員驚慌,疏散混亂,容易造成人員窒息死亡和踩壓死亡事故。

2、人員密集場所處置預案。

(1)要堅決貫徹“救人重於滅火”的原則,發生火災首先要偵察是否有被火勢圍困人員。其處置預案:一是發生被困人員,應把主要力量投入到人員疏散方面來,維持好疏散秩序,必要時還可以用霧狀水流噴射起火源加以掩護。二是在滅火救援力量充足的情況下,也可採取邊疏散邊滅火。

(2)處置此類火災,進攻的路線應以安全門爲主,佈置滅火力量時,以制控火勢蔓延爲主,爲防止燃燒的建築承重結構變形倒塌,必要時還要對其進行冷卻。

(3)露天大型文體娛樂活動發生火災後,一般爲初起火災,可使用滅火器撲救。此類活動要調集公安、機電、消防、救護等部門進行監護。

(4)滅火人員進入建築內滅火,要佩戴空氣呼吸器,指揮人員要隨時觀察燃燒部位變化,防止落下雜物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