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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精選5篇)

演講稿2.63W

我們一定要讓法永遠在我們心中!法在心中,自然心安;法在心中,自然理得!以下是小編爲你整理的關於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精選5篇),希望能幫到你。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精選5篇)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1

敬愛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我是陳若琦,我今天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對於一個國家來說,如果沒有很好的法律法規,國家就不會和諧、安定。

以前,我總以爲法律是大人們的事,對於我們小學生來說,懂不懂法無所謂,後來,我在電視上看了一篇報道,對我感觸很深,我領悟到,作爲一名小學生,不僅要懂法、守法,還要學會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報道內容是這樣的:有一個女孩,天生有殘疾,從出生她的父母就不喜歡她,後來又給她生下了一個弟弟,生下弟弟後,女孩的日子更難過了,她吃不飽,穿不暖不說,她父母還讓她去當乞丐。每天到集市上去討錢,把她當成搖錢樹,鄰居們實在看不下去,反映到了民政部門。後來民政部門取消了她父母監護人的資格,把女孩送到寄宿學校去讀書,並責令她父母每月支付200元生活費,誰知她父母不但不給錢,還惡狠狠地說,就是不給錢,看你把我怎麼樣。女孩見父母如此無情,萬般無奈之下,只好向人民法院起訴,她父母因犯虐待罪,受到了應有的制裁。可女孩心裏並不高興啊,她更多的是難過,爲父母難過,爲自己難過。

可憐天下父母心,我們哪個同學不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倍受父母的關愛和呵護。誰願意起訴自己的父母?如果那個女孩的父母有一點點良知和愛心,有一點點的法律意識,我想他一定不會如此虐待自己的骨肉。

尊老愛幼是我們的中國人的傳統美德,而對於小部分狼心狗肺、不守規則的人來說,只能用法律去約束他們,所以我們青少年要加強法律的教育和培養守法意識,我們不僅要自己懂法,還要宣傳法律,讓我們的父母和身邊的人都知法、懂法。

親愛的同學們,法律是一柄雙刃劍,它能懲治壞人,也能約束自己,遵紀守法,從小事做起,比如每天上學放學過馬路不闖紅燈,愛護公物等。只要我們每個人都懂法、守法,我們的國家一定會更加和諧、美好。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2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法律,給人一種神祕、威嚴、崇高的感覺。但它對於年少的我們來說,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學校的普法教育讓我懂得了許多法律知識。讓我明白了學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紀守法要從點滴做起。

“勿以惡小而爲之”, 意思是說不要以爲是微小的壞事就可以做。現在社會很多犯罪分子都是從“小惡”開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它就如一隻小白蟻在船板上咬一個小洞是很不起眼的,但如果任其發展起來,船就會沉沒。它是告誡少年預防犯罪要從預防不良行爲做起。

再看看社會上的違法現象:不法商人爲謀取暴利將法拋於腦後,大肆造假售假,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有的人不勞而獲,把法置之度外,打架、鬥毆、偷竊、闖交通信號燈等這些行爲都對社會遺害無窮。“無規矩不成方圓”,試想,假若人人都輕視法律,那麼社會將變的行屍走肉、戰亂四起 ,我們和平、幸福、美好的生活將一去不復返!

現在,少年犯罪的案例不勝枚舉,我們學生要堅決抵制不良誘惑,學法、知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遠離犯罪,做一名遵守學校規章制度的好學生,做一名守法的小公民。

鄧小平爺爺曾說:“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的確,我們少年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應該從小培養法律意識,從我做起,從小事做起,將法銘記於心,養成守法的的好習慣,以小手拉大手,爲家庭、學校和社會創造平安和諧的法制環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3

尊敬的老師,親愛的.同學們:

大家好!

俗話說“國有國法,家有家規。”無論何處何地,都有它的規定,違反了規定,將會受到懲罰。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纔會有文明的世界。21世紀,許多人不遵守法律。爲了金錢、榮譽,不惜貪贓枉法、徇私舞。在我們身邊,就有這些例子:

2013年12月,揚州市區接連發生多起中小學被盜案例。很快,兩名犯罪嫌疑人被抓捕歸案。經查明,系列校園失竊案是團伙所爲,他們成員一共六名,其中一名22歲男子是組織者,另外五人均是未成年人。據交代,因爲有的學校請的保安晚上都在值班室,沒人出來巡邏,或者巡邏時只在學校中心區,不到樓層巡邏。所以他們行竊時,一般到樓層進行“掃蕩”。

“砰”……隨着一聲巨響,車門玻璃應聲破碎。連日來,在海南文昌市一個由4名未成年人組織的犯罪團伙,經常將鞭炮點燃炸碎停放在家門口、停車場的汽車玻璃,然後實施盜竊。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該團伙成員最大年齡14歲,最小10歲。

2012年5月31日下午,小錢在自動取款機上取錢時,無意間發現機器上留有一張被他人遺忘的銀行信用卡,當即隨手帶走。

“這卡沒用的。信用卡都有密碼,你把它扔了吧。”當天下午,當小錢告訴17歲的好友小趙,自己從自動取款機上“撿”了一張銀行信用卡後,小趙心中一動……她先精心挑選了一部白色蘋果4S手機,手持“撿來的卡”刷卡時,趙某“機靈”地冒用信用卡正面的拼音簽下名字——“李婷”。讓她驚喜的是,營業員並未要她輸入密碼!,一天之內,總計刷卡消費金額竟高達16375元。

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趙某被法院判有期徒刑一年。

同學們,在以上的事例中,大多都是未成年人,由此可見,犯罪有多麼可怕。法律是嚴肅的,它的天平永遠是直的,不會向那邊倒,法律本就是一位公正的警察,不會放過一個犯罪人員,雖然法律很多,但追其根,法律就是人的道德線;是人維護自身利益的保障;是這個世界文明的象徵。所以,大家不但要學會並懂得它,還要用它來保護自己,共建和諧社會。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4

尊敬的輔導員老師,親愛的隊員們: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國旗下講話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明天是12月4日,是全國法制宣傳教育日,同時也是我國第五個國家憲法日。之所以確定這一天爲“國家憲法日”,是因爲中國現行的憲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實施的。憲法是國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而法律就是我們全社會每個人都要遵守的規矩。每天各項法律法規都在規範着我們的行爲,如升國旗時,《國旗法》對我們的行爲有所約束;在上課、學習時,《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爲規範》就對我們有所要求;在回家過馬路時,《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護和規範着我們;在預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確規定。一句話,我們的學習生活中處處涉及到法,而《憲法》則是我國的根本大法,是國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規的依據,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都必須瞭解《憲法》的內容,遵守《憲法》的各項規定。

法律離我們並不遙遠,它就像空氣一樣,時時刻刻在我們身邊。瞭解法律常識,遵守法律法規,我們少先隊員應該努力做到以下四點:

一、學法。我們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

二、守法。新時代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而我們每一個公民必須具備較高的法律素質。我們要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才能依法辦事,遠離犯罪。

三、用法。法律法規無處不在,它時刻保護着我們。我們應該合理的運用法律知識來保護我們應該享有的權利和義務。

四、宣傳法。不僅我們需要用法律的知識武裝頭腦,還應該鼓勵我們身邊的人一起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

隊員們,國無法不治,民無法不立。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爲推進我國依法治國方略的實現做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謝謝大家!

法在我心中的演講稿 篇5

敬愛的各位評委,親愛的各位老師:

大家好,我是來自南孟學區東只甲小學的杜秀衛,今天我演講的題目是《法在我心中》。

曾聽過這樣一個故事:在一個冬季的夜晚,某市女中學生——年僅14歲的馬某,與其表弟在逛完書店回家的途中,路遇一手持棍子,看似保安的陌生男子。二人在什麼都沒弄清楚的情況下竟接受了那名男子的強行搜身。隨後,馬某的表弟被遣回家拿學生證,而馬某卻跟着那名男子莫名其妙地失蹤了……第二天,人們在附近的一座山丘上發現了馬某的屍體。只見她躺在潔白的雪地裏,被罪犯用雜草胡亂地覆蓋着……

類似這樣的案例也許已屢見不鮮,但當我們聽了馬某老師的一番敘述後,卻不得不在痛惜的同時感到震驚。馬某是該市××中學的一名初二學生,記憶中的她,十分聽話且學習優秀,是大家一致公認的好班長。就在案子發生的前一天,她還被評上了優秀團員。而此時老師手握着尚未發出的團員證,已是泣不成聲……

14歲啊,如花般的“成熟”季節;14歲的年輕生命喲,就這樣在冰冷的“純潔”裏畫上了句號。

我們在哀嘆惋惜的同時,不得不提出質疑:一個受過良好教育的中學生,怎能如此輕易地相信一個陌生人?因爲父母、老師的關愛,給世界罩上了一層朦朧的假相美,才致使了她今天的悲慘結局!

望着雪地裏那已逝去卻尚不安分的生命,難道我們不應該有所覺醒嗎?!

馬某的悲劇似乎告訴我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然而年輕衝動的孩子們,是否就一定能正確地詮釋這個“防”字呢?

曾經在電視上播放的《今日說法》欄目中,看到這樣一個案例:16歲的中學生小天(化名)因多次被所謂的學校“老大”勒索而不敢向家長說明,終於惱羞成怒,用匕首將其中一人刺死……

小天就這樣親手毀了自己的美好前程,而中學生馬某更是由於自己的單純、幼稚付出了寶貴的生命。

馬某的逝去、小天的失足,讓我們爲之喟嘆,爲之惆悵,爲之痛心,爲之惋惜……但我們能做的,難道真的就只有這些嗎?

我以爲,要根本地避免悲劇重演,無非是四個字:覺悟,行動。

方纔兩個案例中的主人公,都是受過良好教育的大孩子,然而悲劇“不偏不倚”,恰恰發生在他們身上。也許有人會說:“他們也真夠倒黴的,個個前程似錦,卻遭遇如此劫難!”試想,假如在他們年輕的生命中,不曾有過這樣的經歷,他們是否就真的能夠“前程似錦”呢?我以爲不然。二人的悲劇,看似單純、衝動造成,但究其根本原因,還是由於他們的法制觀念淡薄,這種思想意識上的淡薄,不僅取決於他們個人,更是由於周圍的環境造成的。這固然是他們的悲劇,也是他們父母、老師的悲劇,更深一層地,就是整個社會的悲劇!

再設想,如果陌生男子在產生不法念頭的時候,能用“法”剋制自己;如果馬某在遭遇不法分子的時候,能用“法”保護自己;如果小天在被逼無奈時能用“法”維護自身的權益,這一切的悲劇恐怕就不會發生了吧。現在,我們總該明白當今社會,知法、懂法,是何等的重要了吧!

而作爲老師的我們,不僅要讓學生學法,懂法,更要讓他們善於運用法律。這,便是所謂的行動。眼下,我們的首要任務是讓學生學習法律知識,增強他們的法制觀念,但在學法的同時,也要注意他們道德、勇氣、社交能力的培養。做一個真正的四有青年,爲實現我國的素質教育做出貢獻。

朋友,同行們,讓我們在物質財富豐富的今天,用法律充實自己的思想,充實學生的思想,避免類似悲劇的發生。爾後,讓我們在燦爛陽光的照耀下,攜手齊呼:法在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