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協議書

設備拆裝安全協議書

協議書1.5W

協議單位:

設備拆裝安全協議書

甲方:上海城建市政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分公司

乙方: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根據國家和地方有關法規規定,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設備拆裝(租賃設備吊運作業)安全,雙方在簽訂設備拆裝(租賃)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作業項目

1、作業項目:

2、施工地址:

3、承包方式:包拆裝,包運輸,包吊運作業

二、本協議期限:

1、年月日 至 年月日止。

2、自設備、人員進場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且設備、人員退場止。

三、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和標準。

2、甲、乙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設立項目體安全管理組織機構,配備相應的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考覈制度、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處理制度和各工序的作業指導書、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等等。

3、乙方在施工作業前,應按照甲方的施工要求,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批准同意後,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雙方的有關負責人必須認真對各自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

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施工前,甲方應對乙方的施工負責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並通知甲方委託有關人員出席會議,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規章制度及要求。甲、乙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認真執行。

另外,根據施工內容特點,甲、乙雙方應對相關作業管理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並有交底的書面材料,交底材料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6、施工期間,乙方指派同志負責本項目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施工過程有關的安全生產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7、施工期間,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根據甲方要求進行整改,如甲方未按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安排生產,乙方有權不聽從指揮。

8、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發放個人防護用品;施工過程中,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佩帶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甲、乙雙方都應督促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備、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由有關單位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該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施工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全部責任。

10、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等設施,在搭設、安裝完畢提交使用前,乙方應會同甲方、監理共同按規定驗收,並做好驗收及交付使用的書面手續。嚴禁在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概有擅自使用方負責。

11、乙方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設備及工具經乙方自檢後必須報請甲方複驗,經甲方驗收透過後方可進場使用。乙方所進設備或工具,包括乙方自備、由甲方

提供的以及向外單位租賃的設備或工具。乙方使用的驗收合格後的各種設備或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如在使用過程中,由於違章操作、使用不當等各種因素造成傷亡事故,均有乙方負責。

12、甲乙雙方的人員對施工的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拆除更動,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乙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員均由於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管理規定》,經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覈站培訓考覈後持上崗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證操作,其中吊裝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暴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電氣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檢測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6、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的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7、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已知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情況,應及時向甲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8、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後應自覺地向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告知備案手續。

19、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上海市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縣)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按責任,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0、乙方必須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DGJ08-903-2003)規範,無條件的配合甲方創建各級安全標準化管理達標工地。

21、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適用於立協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法規不符,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2、本協議經立協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作爲合同正本的附件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送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及有關部門各一份備案。

23、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時生效,於工程竣工驗收工完場清後失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24、其他未盡事宜。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單位名稱:(蓋章) 負 責 人: (簽名)負 責 人:(簽名) 日期: 日期:

公司主管部門: (蓋章)

負責人: (簽名)

籤 字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