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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評估一戶式納稅論文

論文1.73W

1整合徵、退納稅評估,完善“一戶式”納稅評估的意義

退稅評估一戶式納稅論文

退稅評估是納稅評估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我們有必要將退稅評估融入到“一戶式”納稅評估體系之中,完善“一戶式”納稅評估體系。科學完善的“一戶式”納稅評估,其核心是將徵管系統、增值稅管理資訊系統和出口退稅系統等數據系統進行整合,將分散在各個不同系統、不同業務模組中的查詢功能按照“一戶式”的要求進行整理、篩選、歸併,實現對納稅人資訊“一戶式”查詢、管理和存儲。評估人員透過對這部分數據的分析,對納稅人稅收發展的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對納稅遵從狀況給予科學合理、公開公正的評估和判定,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的全過程進行實時、有效、科學、嚴密的控管。完善後的“一戶式”納稅評估在強化稅源管理,提高稅收徵管效率和嚴防出口騙稅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2徵、退稅納稅評估的現狀與問題

近年來,稅務部門推行在專業評估、分析、監控、管理的基礎上,實現對出口貨物的徵退稅一體化綜合管理工作。爲更加符合增值稅鏈條管理的要求,也爲實現徵、退稅部門統籌共管出口貨物退(免)稅業務,嘗試完善“一戶式”納稅評估工作,將退稅評估有效地融入過往的“一戶式”納稅評估體系中,爲加強徵退銜接和推進徵退查一體化發揮了跨越式的作用。但在實踐中,目前“一戶式”納稅評估工作仍然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2.1納稅評估人員對“一戶式”納稅評估的認識不足,“一戶式”評估體系不完善

當前,一些納稅評估人員雖然開展了納稅評估工作很多年,但仍對“一戶式”納稅評估缺乏準確的理解。納稅評估人員對“一戶式”納稅評估的內涵理解不足,對如何建立科學的納稅評估體系概念模糊,很多人將退稅評估與納稅評估看成是兩個並列的概念,未能認識到退稅評估是納稅評估的重要組成部分,完善的納稅評估體系中必須有效地融入退稅評估。納稅評估人員對“一戶式”納稅評估的作用和價值認知不足,部分評估人員往往認爲“一戶式”納稅評估僅僅是一件案頭的稅務審計工作,只是簡單地核對企業提交的相關材料,而不能予以認真的分析,並透過邏輯上的兌契關係發現相關疑點。同時,退稅評估人員由於身兼出口企業的日常管理或審覈工作,往往以工作量大不能抽身爲由而不進行實地核查,未能獲取第一手的資訊,致使納稅評估工作雖然名義上已經開展,但實際中發現問題有限,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其次,“一戶式”納稅評估體系不完善,缺乏相應的執行標準。目前,由於缺乏相應的法律依據,缺少科學、規範的工作指引,納稅評估工作常常無章可循,變得比較隨意,在增加了評估難度的同時,也讓評估人員對退稅評估工作產生了畏難情緒。

2.2退稅部門開展的退稅評估未能有效地融入“一戶式”納稅評估工作之中

在納稅評估過程中,徵稅和退稅部門同樣各自爲政,分別從自己的專業立場對出口企業開展評估業務,而不能借助對方的力量,通盤考慮問題,造成了人力資源的巨大浪費,也影響了評估的質量,大大降低了稅務機關對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的質效。因此要完善“一戶式”納稅評估工作,退稅評估的拳頭必須和徵稅評估的拳頭綁定在一起,形成合力。

2.3納稅評估人員專業化不足且分散在徵、退部門之中,缺乏全面掌握徵、退稅業務複合型評估人才

納稅評估是一項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只有具有豐富經驗和嫺熟業務的稅務人員才能勝任。而目前由於稅務機關人力資源緊張與高速增長的業戶數量形成巨大的矛盾,評估人員往往需要兼任稅源管理和退稅審覈工作。同時大多數評估人員稅收業務知識掌握不全面,徵稅部門納稅評估人員缺乏對出口政策的學習,對出口退免稅業務有畏懼心理,其納稅評估往往不能從徵退一體化的角度來考慮;退稅部門納稅評估人員長期從事退稅業務,對相應徵管業務的瞭解也極其欠缺,無法從林林總總的涉稅資訊中找出蛛絲馬跡,從而發現疑點挖掘出深層次的問題,所以十分迫切需要加強稅務機關的人力資源配置,尤其是加大對“一戶式”納稅評估人才的培養,建設精通徵退稅業務的“納稅評估人才庫”。

3整合退稅評估到“一戶式”納稅評估的建議

出口退稅評估是一種典型的風險管理方法,要運用資訊化的、科學的分析方法,來比較、分析、論證、測算及評估出口企業各種資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法性,從而實現對出口企業的精細化管理,預防出口騙稅案件的發生。因此,把出口退稅評估整合到“一戶式”納稅評估當中,進一步強化稅源管理,提高稅收徵管效率和完善出口退稅管理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在整合的.過程中,筆者建議應該遵循“兩個體系、兩個整合、兩個建庫”的工作思路。

3.1形成和規範“資訊收集體系、分級預警體系”兩個體系

(1)資訊收集體系。評估綜合管理人員在已確定的評估項目基礎上,藉助“一戶式”稅收管理資訊系統,對個案納稅人透過監控指標進行具體分析預測,去僞存真,篩選判別,對有疑點問題的,確定爲評估對象。建立資訊收集體系,有利於及時瞭解出口貨物(特別是異地收購貨物)出口額增長過快、價格變動較大、貨物國內流向異常、新增出口貨物金額較大、出口貨物中以“四小票”爲主要原材料加工的產品等情況,深入分析、評估,從宏觀上把握本地區出口退(免)稅的發展態勢。

(2)分級評估預警體系。執行模式爲:一是根據預警系統發佈資訊,確保完成預警資訊調查覈實工作;二是以制度形式確定評估對象,增強評估工作的針對性。如:對應退(免)稅出口額變動連續兩次預警、生產企業免抵退比例異常預警等項目,必須作爲評估對象,透過評估程序對企業進行退(免)稅評估;三是根據預警企業評估情況,確定重點評估行業,並以重點行業評估爲突破口,發現出口退(免)稅管理中存在的漏洞,提出針對性解決措施,從而提高出口退稅管理水平。

3.2將退稅評估的指標和方法融入到“一戶式”納稅評估中,使兩者加以整合

(1)流程的整合。透過把退稅評估融入到“一戶式”納稅評估之中,將退稅評估和徵稅評估管理辦法整合爲“一戶式納稅評估管理辦法”,實現對出口企業納稅評估的一體化管理。首先要完善“一戶式”納稅評估體系中相關崗位設定,建議稅務機關設定納稅評估分析崗、評估處理崗和評估複覈崗,有條件的還可以設定退稅評估機構。在確定崗位人員職責時,規定相關崗位人員不得兼職。加設評估複覈崗位,對結論需要整改及相關指標異常的設定複覈時間,定期跟進,對評估結論需要整改或存在待跟進問題的被評估企業作暫緩退稅或移送稽查處理。這樣做,一是保證退稅評估工作的效率和質量;二是符合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執法機制。

(2)資訊的整合。稅務機關內部應建立科學完善的資訊共享體系。稅務機關透過現有的CTAIS平臺或設定“一戶式”納稅評估資訊平臺發佈相應資訊,方便評估人員及時、便捷地獲取。評估人員透過全面的分析平臺中出口企業的徵、退環節的各項數據,發現疑點環節,做出相應的評估方案。在評估過程中,評估人員到出口企業生產經營場所瞭解情況,檢視賬冊憑證,認真記錄調查覈實情況;然後針對每戶評估企業制訂完整的工作底稿,主要有企業基本情況表、評估指標分析表、評估報告等。再將評估結論反饋到“一戶式”納稅評估資訊平臺中,分享評估結果,方便徵、退稅管理部門瞭解出口企業的最新動態。

3.3建立有效的資源庫,夯實“一戶式”納稅評估的物質基礎

(1)建立出口退(免)稅評估人才庫。人是生產力的重要因素,對評估工作要高度重視,在人、財、物上提供保障,尤其是對從事這方面工作的專業人員應保持相對穩定,結合本地實際設立專門的評估崗位,合理配備人員,明確工作職責,認真開展此項工作。

(2)建立出口退(免)稅評估數據庫。數據庫涵蓋內容,一方面是全部出口企業的各項評估指標、預警值和歷次評估結果等詳細資料,並納入“一戶式”資訊管理系統,實現徵退資訊的共享;另一方面是評估的工具,包括評估模版、評估工作指引、工作要求等。出口退(免)稅評估數據庫應做到實時更新,並能做到自動初步篩選後提供關注的資訊企業、資訊商品和資訊指標。一般情況下,要求退稅評估選戶名單佔整個納稅評估戶數任務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