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論文

傳統中國貨幣制度之特徵論文

論文9.29K

[摘 要]傳統中國貨幣制度表現出不同於世界其他國家和地區的明顯特徵,由於政治、經濟和物產、地區聯繫等的特殊性,導致我國傳統貨幣制度以中央集權行使管理權,以金屬銅作爲主要貨幣材料源,而貴金屬由於物產的稀少只作爲輔助源材料,且由於封建商品經濟的繁茂發展,我國擁有了使用紙幣的最初經驗。但沒有意識到貨幣供給的經濟規律,傳統中國貨幣政策必然是盲目的而難以超越封建的時代。

傳統中國貨幣制度之特徵論文

[關鍵詞]傳統貨幣;中央集權;金屬貨幣;寶鈔;貨幣政策

中國有着悠久的貨幣活動和使用傳統,上溯至三皇五帝的傳說時代,就有了貨幣的記載。《史記平準書》記高辛氏之前就有了“龜貝金錢刀布之幣興”。《古今治平略》“伏羲氏聚天下之銅…以爲棘幣…而錢幣自此始矣”。約到殷商後期逐漸產生金屬貨幣。古代中國大部分地區開始進入到了金屬貨幣的時期,春秋戰國時期,各地區諸侯國貨幣和制度分呈,但有了廣泛的金屬貨幣活動則是不爭的歷史。首先對貨幣的統一,是中國的第一個中央集權的王朝秦。而漢代秦後,繼續了貨幣制度的統一,由此傳統貨幣制度延續了2000多年直到近代。同歐洲、近東等一些國家和地區相比較,中國在傳統貨幣制度上有着自己的特點。

一、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

對於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之始,是從秦還是從漢,學者們有所爭議。石俊志在《半兩錢制度研究》一書中認爲“秦代歷時甚短,統一的貨幣制度沒有全面貫徹是有可能的。但是從秦王朝輕罪重罰、法網嚴密所造成的高效率來看,可以相信秦代是比較全面地廢除了舊的區域性貨幣制度,並貫徹了全國統一的半兩錢制度。”並考證總結出秦時壟斷鑄幣權的表現在三個方面,禁止民間私鑄、確定鑄造官署以及統一鑄造形制。現在能夠普遍認同的是秦代統一了貨幣的鑄造形制“銅錢識曰半兩,重如其文”秦統一中國後,將秦半兩的使用推行到全國,統一了貨幣;但就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而言,雖然有禁民私鑄的證據,但依據是秦朝之前秦國時期的睡虎地秦墓《封診式》的私鑄犯罪的記載,而鑄造官署依據的是《漢書百官公卿表》中對秦代官職治粟內史的記載,問題在於管理貨幣同鑄造貨幣的專門管理還是有區別的。

也就是說,秦代的禁止私鑄和鑄造官署的論斷還沒有直接的史證予以證明。所以秦代是否有效實現了中央政府的統一鑄造,還待考證。而張履鵬、史自力等編著的《中國曆代貨幣形制與融通》則將漢武帝元鼎四年(公元前117年)大臣桑弘羊主持的漢代“三官錢”改革,視爲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把鑄幣權統一收歸中央。“取消郡國鑄錢權,專令水衡都尉所屬的設在上林苑的鐘官、技巧令(均輸)、辨銅令三官負責鑄造新的五銖錢。令天下非三官錢不得行,舊幣一律廢罷。”但不管如何,從漫長的歷史時期來看,秦漢時期中國建立起了統一的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是明確的。

其後隨着中國天下分分合合,朝代更迭的歷史演變,“朝代的更換,對於幣制多有所改革;朝代若不更換,則改革屬於例外。中國各歷代帝王,多不願改變他們祖宗的成法。譬如漢朝的貨幣,顯然和戰國時期的貨幣不同。王莽變制失敗後,光武就恢復了西漢的幣制。到唐朝錢制又一變。而宋錢又另具一種風格,制度首尾約略一貫。元明的錢幣也各有其獨特的體制。”雖然這套制度中的具體操作內容屢有改變,但是各個王朝遵循統一的貨幣形制制度,統一的中央貨幣鑄造制度,統一的貨幣量衡制度這些中央集權的貨幣制度的主要方面卻沒有發生多大的變化。國家纔有權鑄造發行貨幣,惟一隻有國家准許形制的貨幣才能流通,民間沒有私鑄貨幣權,國家大致維護貨幣的固定的重量成色。從歷史發展來看,漢法所定5銖(一銖約0.65克),很長一段歷史中都大體成爲銅錢的重量標準。雖然七銖,十銖,三銖,二銖錢也不少見。

不管具體制度如何,中國傳統的貨幣制度皆令出於君主國法,雖然屢屢有違犯拋棄之史實。任由民間自由決定貨幣、鑄造貨幣的情況不是常態。貨幣統治權已經成爲國家政治統治方面的重要權威。但由於古代中外經濟交流總體而言較少,所以中外貨幣交換並未成爲常態,傳統貨幣制度對此也無規定之律。貨幣權對外的制度空缺,造成了近代清朝在幣改之前對於外幣國境內流通的忽視態度和如何處理的`認識不足。對外之貨幣主權觀念和制度本來僅是近代世界以來的事情。

二、銅幣爲中國古代的主要貨幣

“考吾國貨幣制度,歷代興革,各有差異,大率以銅幣爲主。漢書食貨志有三品嫋蹄貨布之屬,然度其時,已不恆用。宋元以來,則有楮幣。顧行之不慎,往往害國病民。爲賢者所弗取。故世所通用者,惟銅幣而已。”中國選取銅幣作爲主要貨幣是有中國自己的原因的。

首先是中國地域內的金銀銅三種貨幣主要金屬材料中,銅的產量最大。“如唐代元和年間約計產鐵200萬斤,銅26萬斤,銀6千餘斤,金160斤。”雖然鐵在中國的產區最多,產量最大,但是鐵主要用於工具製作用途廣泛,若壟斷而爲貨幣材料必然影響國計民生,且鐵產區過多,礦產來源豐富,不宜控制鑄冶。若以鐵爲幣,私鑄、濫鑄幾乎無法避免。所以中國歷史上屢有鐵幣,但是都流行時間不長。而銀和金,產量少,不能滿足貨幣流通的需要。所以我國選取銅作爲主要貨幣材料是同中國金屬產出相關的。而且就金屬而言,產量同價值成反比關係。在以金屬價值標量貨幣價值的鑄幣時代,,選擇價值適中的銅作爲主要貨幣材料也是理所當然的。

另外也有不少論者從經濟交換的需求規模上來解釋銅幣成爲了主要貨幣的原因。中國傳統經濟以自給自足爲主,需要交換的商品不多,日常商品的價值不高,“人們大量日常的交易可能僅是幾升、幾鬥米與幾斤幾兩鹽、茶之類的交易。這樣的交易規模如果用其他貴重金屬來充當交換工具,就難以執行。”在晚清幣制改革的爭議中就有不少守舊的官僚,如張之洞等以“物賤民儉”爲據,反對幣制改革。

中國的銅幣發展也遵循了貨幣發展的一般規律。早期是稱量貨幣形制,以重爲紀,在銅幣上統一書寫貨幣重量,如秦半兩,五銖錢,雖然在鑄造時候不一定按照稱量鑄造,或輕或重,但以表面名義重量爲銅幣價值充當交換等價。其後,發展到以年號爲紀,不再在銅幣上書寫重量而只書寫鑄造時的年號。這是從唐高祖武德四年(公元621年)開始的,自此進入通寶錢階段,直至清末,銅幣都是以年號爲紀了。政府用年號來標註貨幣,無疑是對貨幣用國家權威和法律予以肯定。貨幣的價值不再寄託於金屬本身價值,而是由官府統治權威來支撐了。銅幣從重量標稱來宣示價值到由國家統治者來宣稱貨幣法定效力和支撐貨幣價值,由此成爲貨幣意義上的國家法定貨幣了。而符合中國文化理念和鑄幣技術實際的外圓內方的貨幣形狀也隨着銅幣秦半兩之始,成爲中國傳統貨幣的法定專用形制,直至清末。

三、金銀對貨幣的輔助作用

《史記平準書》載“金有三等,黃金爲上,白金爲中,赤金爲下”。黃金和白銀在中國歷史上也長期的作爲貨幣使用過。但在中國古代歷史上就未出現過金幣或銀幣,黃金和白銀在中國歷史中一直是以稱量爲單位的,從經濟交換通貨的角度來看,可以稱爲稱量貨幣。但是若以貨幣的法定性來定義貨幣的話,就如本文主要以貨幣法定性來界定貨幣,金銀不能算做貨幣。而且前已述,中國金銀產量有限,無法承擔主要的交換一般等價物職能。所以金銀在歷史上長期是作爲銅幣的輔助通貨而使用的。

黃金充當貨幣主要是在魏晉南北朝之前的中國古代。春秋時期楚國就有黃金貨幣了,稱爲“爰金”或“盧金”。秦漢時期,黃金形制並無固定,主要以重量作爲結算單位。雖然漢代有馬蹄金,麟趾金的形制,但寧勿說是貨幣,不如說是工藝品,用作隨葬之用。秦代和兩漢從未用固定形制的金以數量單位來計載。而且黃金,用來作爲流通手段的,實現交換媒介的貨幣職能的很少。雖然秦漢都將黃金視爲貨幣,“秦兼天下,幣爲二等,黃金以鎰爲名,上幣”,漢代“爲秦錢重難用,更令民鑄錢,一黃金一斤”漢代黃金和銅幣之間有比價,法定是黃金一斤值銅錢一萬枚。黃金使用範圍也非同一般銅幣。“黃金的使用範圍主要是:國與國的交往,封建貴族、大商人買賣珍貴的奢侈品,統治者們朝貢、饋贈、賞賜、賄賂也都使用黃金”黃金在當時年代主要是充當貨幣功能中的價值尺度和財富象徵。而隨着黃金用作其他用途如裝飾,塑像等方面的逐漸增多,黃金作爲貨幣而使用則逐漸減少。成各種形制的金幣雖然在漢後也可以見到,但始終是作爲一種價值尺度和財富儲藏手段,廣泛流通使用的還是各朝的銅幣。

四、寶鈔制度之興廢

寶鈔即紙幣。我國是世界歷史上最早發行流通紙幣的國家。彭信威在其《中國貨幣史》中說到,“兌換券和紙幣是中國所發明的,西漢的白鹿皮幣和唐代的飛錢,都有一種紙幣的性質…中國紙幣的產生和發展,是由於經濟原因而促成的。第一是宋代商業的發達,因此不但需要更多的通貨,而且需要更輕便的通貨。第二是自五代以來,中國形成了許多貨幣區,不但用的錢不同,而且不準運錢出境,有時使用紙幣的目的就是爲了防止銅錢外流。第三是有許多區域使用體大值小的鐵錢,攜帶非常不便。第四是兩宋政府軍費開支龐大,財政非常困難,常靠發行紙幣來彌補開支。”中國最早的紙幣稱爲交子。雖然交子何時產生及由誰創制的,歷史上有所分歧不清楚。但是交子作爲第一種紙幣,是大家都承認的。交子實際上是一種可兌換貨幣,也就是說它本身沒有價值,價值靠它之上所書寫的可兌換銅幣來確定。銅幣在這裏成爲了交子的本位。

但是這個制度並沒有得到很好的遵守。“中國不僅發明了法定貨幣,而且那裏的政府也把握了維持硬幣儲備的必要性,這些儲備最初爲紙幣發行的3/7,1107年開始出現麻煩,與韃靼人的戰爭給國家帶來資金壓力,這些都只有透過供應大量的紙幣來緩解。紙幣持有者實際上不再能夠兌付到硬幣了。”交子的不可兌換性和超發引起的通貨膨出使得交子迅速的貶值,並導致交子被廢止。而元明清時期也都出現過紙幣。元代的中統元寶交鈔開創了元代的紙幣時代,市場上除了銀元寶外,幾乎都是紙幣。元代貨幣主要是不可兌換貨幣,雖然紙幣面上書寫有銅錢單位,但是由於不可兌換,銅幣單位成了一個名義和符號來表徵貨幣價值,而實際情況是銅幣在元代初期被禁用,白銀流通也受到限制,所以紙幣成爲了一種以銀作爲本位的不可自由兌換的法定貨幣。但是這次紙幣實施同所有其他紙幣一樣,極爲容易超發而導致氾濫,因爲通貨膨脹而崩潰,最終在元順帝年間又恢復了銅製貨幣的鑄造和流通。明初同元制用鈔不用幣,發行過“大明寶鈔”。但後來還是使用的白銀和銅錢爲主要貨幣,尤其是白銀得到廣泛的使用,紙幣逐步的退出了歷史舞臺。到了清朝時期,紙幣的出現和流通也成爲了暫時現象,而沒有如元代一般,長期大範圍的使用紙幣。並且紙幣在中國的數次使用均以濫發造成通貨膨脹而結束。

五、盲目而任意的貨幣政策

但是開始關注到農商貿易經濟的發展與貨幣的需要和供應,而有意識的調整貨幣政策,在中國古代還是有的。貨幣貶值的情況常常是出現在朝廷貨幣超發的時期,所以解決辦法是要麼打擊金銀銅的私採和貨幣私鑄,要麼停止引起貨幣貶值的變幣政策。如歷代的改鑄大錢、鐵錢政策最終廢止,就是此法;而針對貨幣數量跟不上經濟需要的措施則採用如價格調整“宋會要稿食貨四一:‘太祖建隆中,河北谷賤,添價散糴,以惠貧民。’”而發行鐵錢,大錢,紙幣寶鈔也是很好的解決方法,但是變造新幣發行,若掌握不好限度又會引起通貨膨脹貨幣貶值。此外,還有限制儲藏貨幣金銀和海禁來限制貨幣外流等方法。這些方法措施一併構成了中國貨幣法律制度歷史中幼稚、粗淺的貨幣宏觀調控政策。

標籤:貨幣制度 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