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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論文

論文1.58W

摘要:2013年1月1日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新刑訴法”)正式施行,面對新形勢,本文結合我國新刑事訴訟法出臺實施的背景,從刑事技術現場勘查的角度,以證據鏈條的完善性方面,透過列舉一樁故意殺人案的實際案例,對故意殺人案件現場勘查的探討分析。

刑事訴訟法論文

關鍵詞:新刑訴法;故意殺人;現場勘查;證據

2013年1月1日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決定》(以下簡稱“新刑訴法”)正式施行。爲了更好的適應新刑訴法剛剛出臺的大環境,便於案件的順利訴訟,這就要求刑事技術人員就以下幾方面做出改變:一是要解放自身思想,着力調整長期工作中形成的`慣性思維從思想根源逐漸適應新刑訴法的規定;二是努力提高自身業務水平,重點提升三個“工作能力”———提高現場勘查能力、提高檢驗鑑定能力、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三是要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在行動上精益求精,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加強對證據的發現、固定,提取,提高證據的利用率,力爭爲案件的認定起到關鍵的技術支援作用。2013年新年伊始,我們對一起故意殺人案現場進行勘查,爲了符合新刑訴法對證據的要求,以該案爲例筆者將一些做法歸納總結如下:

一、簡要案情

2013年1月8日晚19時許,在哈爾濱市道里區某小區內發生一起故意殺人案件,被害人與朋友在其家中喝酒,酒醉狀態下與犯罪嫌疑人發生口角,後被犯罪嫌疑人用匕首捅死在家中,犯罪嫌疑人後投案。

二、現場勘驗分析

這樣一起事實清楚“一發一破”的殺人案件,往往因爲刑事技術人員的麻痹大意,造成證據鏈條不充分,給案件後續的審理過程帶來很大困難。因此,筆者認爲,對待此類命案要以未破命案的標準來認真對待,結合現場情況制訂詳細周密的現場勘查計劃。

(一)詢問調查犯罪嫌疑人

此案中,我們要求派出所保護好犯罪現場,首先前往哈爾濱市道里區某派出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調查,到達派出所後我們先對犯罪嫌疑人進行拍照,然後細緻觀察犯罪嫌疑人的着裝、身體部分,敏銳地觀察到在犯罪嫌疑人左手上有疑似血跡的斑跡,拍照固定後採用紗線轉移的方法提取該處疑似血跡的物質(經抗人血實驗後呈陽性,確定爲人血)。隨後我們詢問撫順派出所是否找到作案兇器,經過與派出所覈實,作案兇器匕首已被派出所扣押,我們進行拍照固定並原物提取該匕首。

(二)犯罪現場勘查

在完成對犯罪嫌疑人的調查詢問後,隨即奔赴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在本案的現場勘查過程中,刑事技術人員不僅承擔着繁重的現場勘查工作,同時還要安撫被害家屬的情緒、維護現場秩序穩定。現場技術民警有條不紊地迅速開展現場勘查工作,透過細緻反覆的現場勘查,技術人員在凌亂的現場地面發現甄別,初步排查,共發現兩種不同類型的血鞋印,其中一種血鞋印確定爲犯罪嫌疑人腳穿的鞋所留並拍照固定,另一種爲被害人在家所穿的脫鞋所留。在發生打鬥的門口附近牆面,發現疑似潛在血手印的痕跡,透過用四甲基聯苯胺化學試劑的顯現,在該處發現右手連指血指紋,後期透過指紋比對確定該連指血指紋爲被害人所留。在對現場血跡的分佈進行詳細的拍照固定後採用紗線轉移法提取多處現場血跡,透過血跡的形態特徵分辨出滴落血、噴濺血、擦拭血、血泊等多種形態特徵,從而刻畫出犯罪嫌疑人的作案過程。

三、探討分析

該案中,雖然犯罪嫌疑人案發後立即投案,但強有力的證據鏈條———犯罪嫌疑人手上的血,作案兇器匕首一把,現場遺留的痕跡物證血指紋和血鞋印,生物物證現場血跡及其形態分佈無疑都爲案件之後的順利訴訟提供強大的證據支援,確保案件在訴訟階段萬無一失。綜上所述,在新刑訴法的大環境下,對證據鏈條完善的要求愈來愈高,刑事技術民警只有在這種大環境下不斷提高自身素質能力、強化業務水平和證據意識,才能透過強有力的證據支撐爲案件順利訴訟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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