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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清代前期對緬貿易政策論文精選

論文3.18W

清代前期,在邊境安穩、和平友善的對緬政策的指導下,清政府採取的是寬鬆、自由、以民爲本的對緬貿易政策。本文主要分析對緬基本政策及其貿易政策,以下就是爲您提供的淺談清代前期對緬貿易政策。

淺談清代前期對緬貿易政策論文精選

清朝建立以後,雲南與緬甸之間的聯繫得以加強,滇緬貿易往來得到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隨着滇緬貿易的不斷深入和拓展,永昌、騰越等以邊防爲主要功能定位的邊疆城鎮也逐漸發展成爲人口衆多、經濟文化繁榮的較大都市,同時也成爲重要的國際貿易口岸,馬幫衆多、商來商往、熙熙攘攘、富極一方。正史記載永昌是市肆貨物之繁華,城池風景之闊大,滇省除昆明外,他郡皆不及,人以此謂小南京焉。商號衆多,商品種類繁多,市場繁榮,商品經濟發達,就連城市建設也是頗具規模,難怪有小南京之美譽。乾隆《騰越州志》記載:雲南三面臨邊,而騰越有鬥入西荒之外,滇踞上游爲黔蜀荊粵吳越之門戶,而騰越又爲全滇之門戶。其顯着的地理位置是其繁華的基礎條件,在滇緬貿易往來中居於咽喉要衝的地位是其繁榮昌盛的根本原因。而成就這一景象則得益於清政府寬鬆、自由、以民爲本的對緬貿易政策和規範管理

對緬貿易政策的調整。

研究清政府對緬貿易政策,必須要對清政府對緬政策有一大致瞭解。清軍入關初期,對緬政策處於無暇顧及的狀態。順治十六年清軍大舉進攻雲南,目的在於追剿南明永曆皇帝。兩年之後,清軍入緬,緬甸迫於壓力交出朱由榔,清軍遂班師。實際上這一次的兩國聯繫發端於清政府剿滅南明政權的目的,而不是清政府對緬關係正常化的開端。

(一) 對緬基本政策。

清前期的對緬政策,大致有三個原則:一是鞏固邊防;二是和平友善;三是尊重緬甸的宗主權。鑑於清王朝疆界與緬甸接壤,清政府考慮的首要問題就是邊疆的安穩。在康熙二十年雲貴總督蔡毓榮就上了著名的籌滇十議疏,在《酌定全滇營制疏》中特別強調:滇省東接東川,西接猛緬,北距蒙番,南達安南,臣等量地設防,從長佈置,務使無事分扼要害,有事犄角相援,然後可經久而無患。設永順鎮鎮標中左右三營,各設遊擊以下將領八人,鎮兵二千四百名設騰越協副將以下將領八人,兵一千人。加強了西南邊疆的軍事防禦系統。雍正六年(公元1728年) 雲貴總督鄂爾泰的奏摺中明確地流露出對邊境安穩的態度:橄欖壩地方南接蒙緬,東接蟒子老撾諸國,爲全郡之門戶,最關緊要,擬立州治,設知州一員,吏目一員,安都司一員,千把二員,與知州同城,並分防慢達江以資巡守。《清史稿》對西南邊疆的重要性是這樣記述的:雲南省控制全邊,重在騰越。又述:乃於杉木籠、幹崖而處增將弁營汛。龍陵地方??亦增設弁兵。以順寧一路舊有之額兵,分駐緬寧,與永順右營協同防守。並且嚴格規定:總督、提、鎮大員,每年酌赴騰越邊外巡閱一週,以期嚴密。上至皇帝、下至雲南督撫,都將西南邊境安定作爲頭等大事來抓。增加邊境軍隊,採取細緻而嚴密的制度來鞏固邊防。

和平友善的對緬政策,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不插手緬屬土司的內部事務,尊重緬甸對曾內附的土司的宗主權。正如趙翼所說:是時三桂未及爲善後,許以邊外木邦、猛密、大山諸土司,聽其仍爲緬屬,不復能如明初之衆建而分其勢。實際上清政府已經放棄了對木邦、猛密、大山諸土司的`管轄權,而承認了緬甸對其的管轄。雍正七年雲貴總督鄂爾泰拒絕了當時附屬緬甸的整邁的內附請求。乾隆十四年木邦求貢,被清朝地方官員辭以該夷於明末久爲緬屬,未便准許拒絕。中央到地方對緬的思想是高度統一的,在處理涉緬事務時,不願兵戈相見,抱有的態度是友好和慎重的,這也成爲清政府對緬政策的基本原則。二是懷柔天下,把緬甸納入天朝禮治體系。雍正七年,清軍平定車裏叛亂,南掌諸國朝貢,引得緬甸也揚言入貢。雍正皇帝在總督鄂爾泰的奏摺上批道:極好之事,此皆卿代朕宣猷之所致,但總宜聽其自然,不必有意設法誘致。強調順其自然,誠心納貢,懷柔四海之心昭然若揭。乾隆三十六年以阿桂請大舉徵緬,申飭之。不動干戈,友好相處是清王朝最高統治者心理的真實反映,也可以認爲這是清前期對緬的基本國策。

(二) 對緬貿易政策。

在對緬基本國策的指導下,對緬的貿易政策總體上也體現出寬鬆、自由的特徵。但以滇緬衝突爲界清政府採取了截然不同的對緬貿易政策,對雙方的貿易往來產生了極其重要的影響。劉崑記述了康熙年間的滇緬貿易情況:中原亡命之徒出關互市者歲不下千百人,人賚鑼鍋數百,遠赴蒲紺,是緬人不費鬥粟,徒以瓦礫無用之物,歲收銅斤數十萬也。

這也從一個側面印證了雲南有規模很大的民人越境緬甸做生意的狀況,實際上造成這一比較自由的貿易往來的重要原因是清政府對緬貿易政策使然。乾隆十一年議政王、大臣等議復雲南總督張允隨的奏摺中提到:向來商賈貿易,不在禁例,惟查無違禁之物,既便放行。又奏:今在彼打鏪開礦及走廠貿易者,不下二三萬人,其平常出入,莫不帶有貨物,故廠民與商賈無異,若概行禁止,次二三萬人生計攸關。況且百餘年來,並無不靖。這也正是清政府邊疆安穩、和平友善對緬政策的核心思想的真實寫照,也是100多年來寬鬆、自由、以民爲本的對緬貿易政策的切實體現。

強化對滇緬貿易的管理,設定專門機構、規定具體的管理措施,促進了滇緬貿易的進一步繁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