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實用範文 > 承諾書

安全監護承諾書

承諾書3.29W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承諾書的場合越來越多,承諾書是把口頭承諾書面化規範化的一種產物。相信寫承諾書是一個讓許多人都頭痛的問題,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監護承諾書,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安全監護承諾書

安全監護承諾書1

爲切實保護學生、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

1、瞭解學校的教育教學制度與管理,及時掌握子女在校或在家的思想行爲動態。

2、禁止子女攜帶火種、易燃、易爆、易傷人的物品及管制刀具入校,禁止子女駕駛機動車輛,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3、對子女早戀、曠課、逃課、吸菸、喝酒、夜不歸宿等不良現象應嚴加管束。

4、配合學校對子女進行交通、飲食、用電、用氣、防火、防騙、防盜、防搶、防暴、防溺水等安全教育,增強子女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5、密切注意子女的思想行爲動態,杜絕子女利用節假日私自或結伴進入不安全場所(營業性歌舞廳、錄像廳、電子遊戲室、網吧、江河湖海、深山溝澗等)活動,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6、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7、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照《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8、家長應教育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中有事,需中途離校的,家長或學生應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師提出書面申請,經簽名批准後,學生方可離校。子女不聽教育,未經請假離校或私自曠課、逃課、翻牆出校而在校外引起的一切安全問題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9、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保持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和紀律管理工作。

  簽名:

  日期:

安全監護承諾書2

本人姓名xx,住址xx,現承諾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並履行監護責任。

告誡子女:在日常出行中嚴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規,在上、放學時及途中不搭乘農用車、三輪車、拖拉機及無牌無證、報廢車等車輛;不搭乘超員車輛及其它具有安全隱患的車輛;不在公路上、鐵路上追逐嬉戲,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習慣和意識;未滿十二週歲不騎自行車和乘二輪摩托車;不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砸車;不在車輛未停穩時上下車、跳車,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橫穿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無人行橫道的須直行並確認無安全隱患後方可通行,遵循:一停、二看、三透過;不得在車輛臨近時突然加速橫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並遵守其它交通法規。

理解並支援交管部門查糾違法載運學生車輛;發現車輛違法載運學生及時向交警部門舉報。協助學校共同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承諾學生家長簽名:

  日期:

安全監護承諾書3

冬季,火災成爲威脅孩子生命安全的重大隱患,爲避免火災傷及孩子,確保家庭美滿幸福。作爲家長(監護人)特作出如下承諾:

一、教育監督孩子科學用火

1、教育監督孩子不攜帶火機、火柴等火種入校、進山、外出;

2、教育監督孩子不隨意亂扔菸蒂、火柴梗或明火;

3、教育監督孩子不在家裏、教室、宿舍等處焚燒廢紙、垃圾、雜物等;

4、教育監督孩子不在牀頭或宿舍燃燒蠟燭照明、取暖;

5、教育監督孩子科學使用煤氣設備,用完後要切斷氣源;

6、教育監督孩子不在野外玩火、焚燒地堰、荒地等。

二、教育監督孩子科學用電

1、教育監督孩子不在教室、宿舍或家中私拉亂拉電線;

2、教育監督孩子不在教室、宿舍等處使用電熱毯、電褥子、電飯鍋、“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在教室、宿舍內對手機、暖手寶、手電筒等進行充電;

3、教育監督孩子不在電視機、空調、電腦、電暖器、冰箱等用電器上放置窗簾、衣物、書籍等可燃物品;保證家用電器有足夠的散熱空間;

4、教育監督孩子經常檢視電器線路、插座等有無破損、短路、接觸不良等故障,發現問題及時告知家長整修。

三、教育孩子養成良好的消防安全習慣

1、教育孩子出門或睡覺前切斷用電器電源,管好煤氣閥門;

2、教育孩子不用明火檢視油路、尋找物品;不用明火點燃煤氣;

3、教育孩子不吸菸、不玩火,養成良好的`行爲習慣;

4、教育孩子愛護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燈、綠色通道標誌等;

5、教育孩子善於發現身邊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並及時進行舉報。

四、教育孩子掌握正確的滅火技能

1、教育孩子滅火時不要貿然開啟門窗,防止空氣對流,加速火勢蔓延;

2、教育孩子發現燃氣罐着火,要用浸溼的被褥、衣物等捂蓋滅火,並迅速關閉閥門;

3、教育孩子發現家用電器着火要先切斷電源,再用乾粉或氣體滅火器滅火,不可直接潑水滅火,以防觸電或電器爆炸傷人;

4、教育孩子發現油鍋着火,不能潑水滅火,應直接蓋上鍋蓋或用溼布覆蓋,並關閉爐竈閥門;

5、教育孩子發現家裏着火千萬不要驚慌失措,如果火勢不大,應迅速利用家中備有的簡易滅火器材(如飲用桶裝水、沙土、溼布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撲救火源。

五、教育培養孩子掌握正確的火災逃生技能

1、教育孩子身上着火,千萬不要奔跑,可就地打滾或用厚重的衣物壓滅火苗;

2、教育孩子遇到火災不可乘電梯,要透過樓梯、走廊等逃生;

3、教育孩子如果所有逃生路線都被大火封鎖,要立即退回室內,用打手電筒、揮舞衣物等方式向窗外發送求救信號,等待救援,並關閉室門;

4、教育孩子發生火災時要迅速逃生,不要貪戀財物,更不可逃出後再進入火災現場拿東西;

5、教育孩子室外着火時,如果門已發燙,千萬不可開門,以防大火躥入室內,要用浸溼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門窗縫,並潑水降溫;

6、教育孩子遇到火災,要當機立斷披上浸溼的衣物、被褥等,屏住呼吸或用溼毛巾等捂住口鼻,向安全出口方向衝出去;

7、教育孩子遇到火災,不要盲目跳樓,可利用陽臺、落水管等逃生自救,也可以用繩子或把牀單、被套撕成條狀連成繩索,緊拴在窗框、暖氣管、鐵欄杆等固定物上,用毛巾、布條等保護手心,順繩滑下。

爲確保孩子平安健康,確保家庭美滿幸福,我將盡力盡責做好孩子的監督教育工作,認真履行以上承諾。

此承諾書一式二份,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家長留存。

  家長(監護人):

  學生姓名:

  日期:

安全監護承諾書4

爲了減少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增強孩子的安全防範意識和自護自救能力,做到學校、家庭安全教育雙管齊下,確保孩子高高興興上學,平平安安回家,各位家長(或其他監護人)必須履行以下承諾:

1、家長或監護人應自覺遵守《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職責,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督促子女自覺遵守學校作息時間,及時掌握孩子上學前、放學後的行爲動態,教育孩子不在上、放學的路途中玩耍,不做危險的遊戲,更不許打架。否則責任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承擔。

3、經常對子女進行交通、參加活動、飲食、用電、防火、防溺水、防暴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拒乘“三無”車輛,強化對子女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密切注意子女的異常行爲及去向,杜絕子女利用課餘時間、雙休日、節假日私自外出或結伴外出活動(如外出游泳、攀高、郊遊、進入“網吧”、夜不歸宿等),發現情況應及時進行批評教育,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5、禁止子女做有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遊戲,制止子女攜帶易燃、易爆、易傷人及管制刀具入校,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否則家長或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

6、對子女夜不歸宿、曠課、逃課、打架等不良現象應予以嚴肅批評指正,並加以管教。

7、發現子女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侵害時,應及時與學校、公安機關取得聯繫,共同維護其合法權益。

8、教育子女不得私自離校,子女因家裏有事,提前或中途離校的,家長或監護人應當面向班主任提出申請或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離校,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負責任。

9、學生若患有先天性疾病或其他疾病、有特異體質、容易產生病發症等情況,應及早告知校方(相關情況),以便給予一定照顧。否則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負責。

10、學生在校行爲具有潛在危險性,校方已經告誡、糾正,但學生不聽勸阻、拒不改正,引發傷害事故的,家長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相應職責,承擔相應責任。

11、要求一至二年級學生家長儘量接送孩子,三至六年級學生如果家庭離學校較遠,也要接送,以保證孩子的路上安全。出現惡劣天氣時,家長或監護人要親自將學生護送到校門口(學校指定的接送區域),保證其孩子上學及放學的人身安全。監護人要對住校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預防不測。

12、家長應督促子女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尊重和服從學校的管理。子女在校外的一切安全由家長或監護人負責。

13、家長或監護人應積極主動地與學校、老師經常聯繫,共同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工作。

以上承諾,我已經詳細閱讀,並且保證做到。

單位:(蓋章)

班主任(簽字):

班級:

學生姓名(簽字):

監護人(簽字):

日期:

標籤:監護 承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