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租賃合同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房屋解除租賃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5篇)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原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_________號仲裁書,已成爲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房屋的業主,並有意自用該處房產,雙方經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與原房主_________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簽訂的承租上述房產的租房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提前終止,甲方於當日退出承租房產。

2、因房主自身原因,甲方近來一直未能與其聯繫上,故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的房租甲方已提存至_________公證處。

3、上述房租依乙方與原房主的轉讓協議,應全部或部分歸乙方享有,但至今該房租仍在原房主________________處,且_________尚有_________________元押金未轉交給乙方或歸還甲方,鑑於上述情況,甲方承諾協助乙方取得其應得的房租,乙方承諾儘快歸還甲方_________元押金。

4、雙方定於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進行房屋交接手續,完成交接手續後在本協議上籤章。

5、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2

甲方:

身份證號: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2 日月月篇三: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乙方(原承租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甲方將位於***市***區***路***號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就雙方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協議相關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20xx年11月29日提前終止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

二、基於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甲方退還乙方實際返還房屋之日後的剩餘租金,同時,甲方同意給予乙方元的補償,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給予的上述補償,該補償包括因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可能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乙方未在本協議約定期限前將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交付給甲方,甲方可撤回上述補償。

三、乙方須於20xx年3月30日之前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在交接時,甲乙雙方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煤氣使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驗收。甲乙雙方同時結清包括上述補償在內的相關費用。如乙方不能按約定

期限內返還房屋,乙方自願承擔甲方就該房屋與第三人簽訂相關合同約定的全部違約責任。

四、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對各自民事行爲負責並獨立承擔法律責任,與對方無關。

五、本協議簽訂之後,甲乙雙方不得依據《房屋租賃合同》再主張任何權利。

六、乙方自始放棄因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而賦予的對承租甲方房屋所享有的優先購買權。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八、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一切損失。

九、本協議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甲乙雙方於20xx年1月28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十、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實際情況,在平等協商,自願互諒的基礎上,本於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簽訂的《保證合同》及其它相關合同。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甲乙雙方同意對於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承擔。

三、甲乙雙方都保留透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後,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透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於違約方的解釋。

四、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此協議書一式兩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4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一)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範本

經協商,雙方願意解除位於_________(鋪位)的租賃合同,並達成一致意見,爲明確責任,保障雙方合法權益,特簽定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將鋪位退回給甲方使用,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需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_________)違約金,逾期達七天,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鋪位,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二、乙方必需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在工商部門辦完營業執照遷址或註銷手續。

三、甲方除向乙方退回所收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按金外,還需支付共計_________元(_________)作提前解約賠償金,總合計_________元(_________)。

四、雙方再次證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乙方解約退租當日,租金爲每月共計人民幣_________整(_________),在此期間涉及金額不乎的甲方收款收據均不作實,以防產生糾紛。

五、甲方於乙方退租當日,一次性結清應付金額,乙方以收據收款。

六、乙方不得損壞鋪位內設施和裝修,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七、乙方退租當日,甲乙雙方當面銷燬所籤《租賃合同》正本。

八、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在此之前雙方所簽定的所有租賃合同終止作廢。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後果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有以下後果:

(一)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部分不再履行,因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解除的,有過錯的一方應當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二)雙方均有過錯的,應根據各自的過錯程度承擔違約責任;

(三)若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的責任導致租賃合同解除的,應根據公平的原則進行處理;

(四)如屬於不可抗力導致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當事人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5

關於房屋租賃合同,有成立就肯定有解除,而其解除的情形可以是法律規定的,也可以是當事人之間協商確定的。那麼,在符合情況下當事人該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也就是說,房屋租賃合同該怎麼解除呢?下文會告訴您。

一、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賃合同解除權有約定解除及法定解除兩種形式:

1、房屋租賃合同的約定解除是指合同當事人認爲解除合同比繼續履行合同更有利於自身利益,根據合同自由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而解除合同。對此,我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2、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5)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房屋租賃合同該怎麼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解除自雙方當事人達自協議生效解除協議或在原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發生後時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達的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解除。對於法定解除,當事人可透過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通知對方的形式來得到實現。因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違約而導致租賃合同的解除,則須經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的確認。

但在實際上,不論是哪種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會引起合同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在面臨爭議的情況下,當事人並不一定能達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隻能透過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來解決。

值的注意的是,在一當事人行使通知權時,被通知一方當事人如有導議則應當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提出申請,纔有可能否定合同解除的效力,除非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作出另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的通知不生效的裁決,否則該合同已經解除。

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沒有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申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而仍然行使原合同中的權利,就是其他獨立法律關係中的侵權行爲。例外的是,如果涉及訴訟或仲裁認定合同不解除,爲了防止因恢復原狀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應當規定在生效裁決作出前,合同不產生解除的效力。

法定解除與約定解除是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的兩種方式,實踐中,出租人爲了防範風險,一般都會約定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因此當您準備租房時,一定要特別注意有關出租人單方解除合同的約定。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6

致 先生/女士:

貴我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網點租賃合同》,約定貴方承租我方位於 ,面積爲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標的房屋”),租賃期限爲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上述合同第三條約定:“貴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房屋租金人民幣 元(大 元整)。如不能如期交納租金,按違反合同處理。”同時,該條款還約定貴方向我方交納人民幣 元作爲履約保證金。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約定:“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暖、通訊、物業費、房屋稅、相關稅費等全部費用由承租人承擔,貴方如不及時繳納各項費用給我方造成損失的由貴方承擔賠償責任及違約責任。”第八條約定:貴方逾期支付租金,除補交欠租外,還必須按照合同全部租金的千分之五/每日向我方支付違約金。第九條約定:貴方拖欠租金累計達15日的,我方有權終止合同,責任由貴方承擔。同時貴方應保證在15日內將放臵在該房屋內的所有物品清出,否則視爲貴方自願放棄所有物品。

上述租賃合同簽訂後,貴方並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履行義務,存在衆多違約行爲。一方面,貴方未按照合同之約定於 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交清20xx-20xx年度的房屋租金,且在我方多次催收的情況下仍拒絕及時支付租金。截至目前,貴方僅租金僅支付至 年 月日,且向我方明確表示拒絕繼續履行依約支付租金的義務。另一方面,貴方並未按照合同之約定及時繳納水、電、物業等各項費用,在經過我方多次催告的情況下仍拒絕支付上述費用。貴方的上述行爲依然構成嚴重違約,給甲方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鑑於貴方違約的上述事實,我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及貴我雙方簽訂的上述《網點租賃合同》之約定,我方依法行使合同解除權。現依法通知貴方:

一、自本通知送達貴方之日起,貴我之間於 年 月 日簽訂的《網點租賃合同》正式解除。

二、請貴方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15日內(最遲在 年 月 日 時前)搬出標的房屋,撤出屬貴方的物品,並將房屋及原附屬設備、設施歸還給我方。逾期不搬離的,視爲乙方放棄標的房屋內的物品的所有權,甲方有權對其進行處臵。由此產生的費用,我方保留向貴方追償的權利。

三、貴方在騰房過程中僅搬走其自行投資在承租房屋上形成的可拆移獨立的添附物,對於已經固定在承租房屋上不能進行拆移、或拆移將對標的房屋造成破壞的添附物,貴方應同意放棄,並承諾不破壞其完好性,無償交給我方。如貴方在騰房過程中給標的房屋造成損失的,我方將保留向貴方進行追償的權利。

四、我方保留向貴方主張違約責任的權利,同時我方也保留繼續向貴方主張剩餘租金及貴方拖欠的水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的追償權等相關權利。

五、若貴方未按照本通知只要求在規定期限內騰出標的房屋,我方將透過包括但不限於訴訟等必要方式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貴方承擔我方相應的損失。

六、本解除合同通知書一式貳份,郵寄給貴方壹份,我方留存壹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此通知。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現由於甲方經營需要,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一致意見共同恪守:

1. 自20xx年4月29日起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關係,原租賃合同對雙方不再具有約束力。

2. 乙方已全額支付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上的違約金共人民幣 元(¥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燃氣費共人民幣 元(¥)。

3. 雙方均同意在該終止協議簽訂後放棄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透過任何方式以原租賃關係爲由向另一方提出違約賠償要求的權利。

4. 因本協議所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租賃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項下糾紛所產生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

5.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有關的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6.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提前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範本3

《房屋租賃合同》終止協議書

甲方(原出租方): xxxxx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原承租方): 陝西xxxx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於xx年9月25日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由

甲方將位於西安市高新區xx南路208號xxx商務廣場A座29層的房屋

出租給乙方使用,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同意於20xx年11

月30日提前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目前,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

願、互諒互讓的原則,雙方就終止《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事項達成

如下條款:

一、 原合同租賃期計至20xx年9月30日,從20xx年11

月30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自20xx年11月30日起,甲方與第三方因房屋租賃發

生的糾紛及由此引發的相關法律責任與乙方無關。

三、20xx年11月30日前,應該繳納的物業公司各項費用

全部由乙方在規定時間內繳訖。

四、 乙方已交納的房屋租金,按實際租賃時間結算 ,以多

退少補方式結清。

五、 甲方自願放棄因提前終止合同而引發的違約金索賠權利,

本協議簽訂時,雙方已共同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設備設施及水、電使

用等與房屋租賃有關的情況進行清點、驗收,並且無任何異議。自本

協議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因《房屋租賃合同》而產生的權利、義

務自行終止,甲、乙雙方均不得再向對方主張任何權利。

六、 其他內容:

1、 關於租房押金:

2、

七、 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

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

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於xx年9月25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

同》作爲本協議的附件。

雙方會籤

甲方(蓋章): xxxx金屬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乙方(蓋章): 陝西xxxxxx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20xx年月 日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通知書

致_____先生/小姐:

您好!

我是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的房東____,您於___年 ____月與我簽訂《房屋租房合同》,約定您租賃我的上述房屋,租期 ____年, 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至 ____年____月____日,租金每月____元。該合同履行期間,您無正當理由拒不支付房屋租金,經我多次催告後,仍拒不履行支付租金的義務,根據我國合同法相關規定,我作爲出租人有權解除我們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因此,我現在依法通知您:

一、自本通知函發之日起,您我之間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解除,請您在收到本書面通知後2日內(最遲在____年____月____日12時前)搬出位於位於____市____區____號樓____單元房屋。

二、若您在上述期限內不搬出上述房屋,本人將透過必要的法律途徑予以解決,並有權要求您承擔相應的損失。

特此通知!

本通知函一式兩份,一份給您,另一份本人留存,內容相同。 此致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8

原告: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男,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出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

案由:房屋租賃合同糾紛

訴訟請求:

1、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於____________之前搬出租賃房屋;

2、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違約金110925元(暫計算至起訴之日,實際應計算至被告搬遷之日);

(計算方式: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計算至起訴之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共145天,建築面積共30.6平方米,日租金5元/平方米,按合同第十條約定按五倍租金計算違約金,145天x0.6平方米x5元/平方米x5倍=110925元)

3、請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的水電費共計8933.4元;

4、本案的訴訟費用全部由被告承擔。

事實和理由:

20xx年,原告與被告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約定原告將____________路478號共30.6平方米的房屋出租給被告,租金每日5元/平方米,租期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在合同即將到期前的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向被告送達書面通知,要求被告做好搬遷準備工作,被告親自簽收了通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原告再次對被告送達了書面通知,要求被告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搬出租賃房屋。此後,原告又於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和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分別兩次書面通知被告要求儘快搬出租賃房屋,但被告均拒絕予以配合。

依租賃合同第十條第二項約定,租賃期滿,乙方逾期不歸還租賃物,則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歸還前日租金五倍的違約金,暫計算至起訴之日爲110925元。被告尚拖欠水電費8933.4元,應一併支付。

原告認爲,被告逾期拒絕搬遷的行爲已構成違約,故訴至貴院,請求依法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9

按照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合同解除的方式有雙方協商解除、雙方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一、雙方協商解除

合同法第93條第1款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協商解除合同是最有利於雙方當事人的一種解除方式,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協商解除可以作爲出租人首選的一種解除合同方式。

二、雙方約定解除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約定了合同解除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出租人就可以解除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合同是否要解除還是要看出租人的意願,換句話說,即使約定解除的條件出現了,作爲有權解除的出租人也可以選擇不解除。

三、法定解除

房屋租賃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當發生了法律規定的情形時,當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權解除合同,終止合同的權利義務。

根據我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具體到房屋租賃合同來說,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承租人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二)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三)承租人累計六個月不交租金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0

合同必須嚴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但是,當事人可依合同約定或者法律規定而享有解除權,以便從合同的束縛中解脫出來。

在房屋租賃合同關係中,除當事人約定外,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雙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權:

1.承租人的解除權。

在租賃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權利瑕疵),致使承租人無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響,或者在相當期間內不能進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賃房屋毀損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條規定:“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租賃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物質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僅限於物的瑕疵,而且限於物的瑕疵達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們認爲,對於租賃房屋的瑕疵,不論是物的瑕疵還是權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定,承租人可以主張解除合同。

對於承租人因租賃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張解除合同的,應滿足以下要件:

(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礙必須達到嚴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賃房屋對於承租人有特別利害關係的,則該障礙即使未達到嚴重程度,也應允許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於催告的期限內進行修繕。但在修繕爲不可能或者雖有可能但於承租人已無利益的,則無需催告即可主張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條規定的用語是“可以隨時解除”。但應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賃房屋的瑕疵已達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種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訂立合同時明知該租賃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響其解除合同。這一點與一般的合同解除規則不同,其立法理由在於要絕對保護人的生命與健康。對此條作相反解釋,就是,如果租賃房屋的瑕疵不會導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該瑕疵在訂立合同時即爲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將不得主張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權。

包括:

(1)承租人違反約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賃房屋的性質而對租賃房屋進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條規定:“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2)承租人遲延支付租金,經出租人催告,仍不於催告期限內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條規定:“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將租賃房屋轉租於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第二款規定:“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雙方均有的解除權。不定期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對租賃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爲不定期租賃。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實踐中,因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而發生的糾紛也比較多。處理此類糾紛時,應注意:

1.當事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則只能根據法律的規定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否則,將構成違約。

2.合同的解除,並非因符合解除條件而當然發生,而應以有解除權的一方行使爲必要。這裏需要區分合同的解除與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兩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約定的條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權,其效力的發生以實際行使解除權爲必要;後者則因約定(不可能是法定)條件成就,而當然發生合同消滅的效力。行使解除權,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六條規定,應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礙以訴訟的方式來行使,因爲起訴本身可以視爲一種通知。

3.要嚴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條件。當事人只有在符合約定或法定條件的情況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條件的情況下,即使發出解除通知,也不能產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構成違約。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鑑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於瀋陽市 區街(路) 號 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爲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 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合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並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餘房款及押金方式:覈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餘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2

甲方(出租人):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XXXXXXXX 乙方(承租人):XXXXXXXXXXXXXXXX身份證XXXXXXXX

甲乙雙方於 年 X月XXXX日簽訂《 房屋租賃合同》甲方將坐落於XXXXXXXXXXXXXXX給乙方作X居住XX之用。

上述租賃合同約定的租賃期爲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乙方因X自身原因XX於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要求。現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

一、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甲乙雙方之前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 乙方需繳納終止合同之前房屋產生的水電費、物業費、電視電話費、煤氣費等相關費用,於20xx年7月13日搬離。

三、 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

止。根據合同及雙方充分協商,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原預先支付的一年租金及押金除已生效月份剩餘部分不再退還給乙方,作爲乙方違約賠償金,甲方不再退還乙方繳納的押金、租金。

四、 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

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因處理本協議所產生的仲裁費、律師費、差旅等一切損失。

五、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解除房屋租賃合同簡單協議相關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3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爲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乙方****規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

1、原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

2、從**年**月**日起,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3、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設備、管線等自行搬出,租賃房屋退回給甲方,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

4、原合同終止後,乙方除應付租金外,同意補償三個月的原合同租金給甲方。

5、原合同終止後,雙方同意就原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6、雙方如就本協議的效力、解釋或者履行發生爭議,應首先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調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8、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託代理人:代表人: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訂日期:

解除合同的條件

我國《合同法》對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嚴格,規定只有出現下列情形,才允許當事人解除合同:

(1)當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解除合同的條件成就時;

(2)當事人經協商一致;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4)在履行期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爲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7)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經對方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8)當事人一方主張解除的,應當通知對方。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對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

(9)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4

甲方(出租方):石林

乙方(承租方):寧夏萬維實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原於二零零六年九月十七日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租賃房屋位於銀川市興慶區湖濱東街與麗景街相交處南面7號樓和5號樓第四層,總面積約爲:10200平方米。

現因情勢變更無法繼續履行合同,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以下條款:

、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以上房屋租賃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將房屋移交給甲方。移交前,乙方會同甲方驗收房屋設施、設備及物品,驗收合格後,乙方從承租的房屋內搬走。

三、關於該租賃房屋的外裝修費用,甲乙雙方協商聘請有資質的單位,以該單位審定的結算價格爲準,多退少補。

四、乙方在管理使用該租賃房屋期間所發生的所有稅費,包括:房屋產權稅、土地使用稅以及室內的裝修、裝飾費用等等,不再向甲方主張;甲方支付的室內裝修、裝飾費用貳佰萬元,也不再向乙方主張。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就該部分費用互不相欠。

、乙方應在移交承租房屋同時,將該房屋裝修施工圖紙以及其他與該房屋有關的圖紙、資料等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乙方就該房屋的隱蔽工程,在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需要時,負有說明和配合的義務。

七、如乙方按照約定,履行了本協議的全部義務,包括第五條及第六條的附隨義務,甲方免除乙方所欠合同解除前的租賃費。

八、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證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房屋解除租賃合同15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的《》,租賃房屋位於,房屋總面積,雙方至目前爲止履行情況良好。由於原因,方請求終止該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就雙方提前終止合同相關事宜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解除年月日簽訂的《》,上述合同租賃期計至年月日,之後,尚未履行的合同內容,終止執行。

二、乙方應於年月日前按照原狀返還租賃房屋及附屬物品、設施設備等。返還前,乙方會同甲方對租賃房屋的設施設備、物品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乙方承擔返還租賃房屋之日前的水費、電費等一切費用。

三、依附於租賃房屋的裝修等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損壞租賃房屋內原有的基礎裝修、設施設備、物品等,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以合同的傢俱清單附件爲準)。乙方撤出租賃房屋後,遺留物品視爲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四、如乙方不按時退租,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原合同月租金3%的違約金。逾期達五天,甲方有權強行收回租賃房屋並進行清理,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和責任由乙方負責。

五、若乙方未能按期辦理完退租手續或給甲方產生任何其他損失,甲方有權用押金衝抵乙方所欠費用或遭受的損失。

六、原合同終止時,如果上述事項均無異議,則甲方應將租賃合同中的房屋押金人民幣仟佰元整(¥)全額歸還乙方,並返回當月剩餘房費人民幣仟佰拾元整(¥);

七、原租賃合同終止後,任何一方均無須承擔原租賃合同項下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同意就原租賃合同事項互不追究法律責任。

八、本協議書自雙方蓋章或簽字之日起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標籤:合同 租賃 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