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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事業單位教師聘用合同範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青島市事業單位教師聘用合同範文,歡迎閱讀與收藏。

青島市事業單位教師聘用合同範文

青島市事業單位教師聘用合同1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

郵編 :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 性別

住址

聯繫電話 郵編

居民身份證號碼:□□□□□□□□□□□□□□□□□□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說明

1.本合同爲青島市事業單位與其工作人員確立聘用關係的範本。

2.本合同一經雙方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合同條款。

3.本合同採取的是雙聘(人員聘用、崗位聘用)合一的方式。各單位也可根據工作實際,與受聘人員分別訂立人員聘用合同和崗位聘用合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入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必須由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授權的委託代理人與受聘人員訂立,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方有效。

5.本合同請使用藍色或黑色墨水書寫,字跡工整、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塗改時應在塗改處加蓋雙方印章或簽名,否則塗改內容無效。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訂立本合同並嚴格履行。

[聘用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約定,採用下列第 (一) 種形式: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

自20xx年7月1日(20xx年考錄的教師應爲: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6月30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此項不填)

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乙方退休時止。

(三)項目合同:(此項不填)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工作任務。該任務完成後,本合同即終止。

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本約定僅適用於新進人員,軍轉幹部、復退軍人等政策性安置人員除外)。(20xx年考錄的教師爲新進人員)

合同期滿需續訂的,甲乙雙方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有關手續。(續訂合同文字附後)

[聘用崗位與工作內容](此項根據自己的崗位聘用證書上的實際情況寫,免費師範生空着。)

(例)第二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聘用乙方至 專業技術

(管理、專業技術、工勤)崗位工作,崗位名稱 二級教師____________,

崗位等級 十一級 ,崗位聘期自20xx年3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8日止,合同履行地 州膠市初級實驗中學 ,乙方的工作任務和崗位職責是 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認真負責的完成崗位工作任務。

[勞動保護與工作條件]

第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省、市規定,根據乙方的崗位及工作要求,爲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在安全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第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甲乙雙方在工作中均須嚴格遵守相關制度與規程,當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違章或冒險作業時,乙方有權拒絕執行,不視爲違反聘用合同。

[工資報酬與保險福利待遇]

第五條 根據按勞分配和按生產要素參與分配的原則,在不低於青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甲方依據國家、省、市的有關人事政策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以法定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報酬,並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爲乙方建立檔案工資。

第六條 甲方應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規定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安排乙方接受培訓和繼續教育;乙方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工資福利待遇、社會保險待遇等。

第七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的工作時間、公休假日、女職工保護待遇,因工(公)負傷、致殘、死亡、非因工(公)負傷和患病等待遇,均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工作紀律]

第八條 甲方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依照規定程序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約束管理行爲,規範工作秩序。制定的規章制度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衝突的,對乙方無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聘用關係存續期間,甲方有定期考勤乙方的權利,乙方有遵守由甲方及其上級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經公示或告知的規章制度的義務。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與解除]

第十條 本合同一經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除法律、法規規定情形及本合同有明確約定的以外,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

第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按工作標準經年度考覈確認乙方不勝任本崗位工作時,可以調整乙方的崗位。甲乙雙方訂立長期聘用合同後,由於年齡或機構調整等原因,或因工作需要,與乙方協商後,甲方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後,聘用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應按規定進行變更。

第十二條 因特殊情況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完全履行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按原訂立程序變更本合同或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訂立的變更協議,作爲聘用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其他條款一併執行。(變更合同文字附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二)乙方已辦理退休(退職)手續的;

(三)因工負傷、治療終結後,經當地有關鑑定機構鑑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按照國家規定應當退休並已辦理退休手續的;

(四)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五)甲方被撤銷的。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後,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終止時間、終止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終止證明書附後)。

第十六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本崗位要求又不同意單位調整其工作崗位的;

(二)連續曠工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1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三)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或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後果的;

(四)嚴重擾亂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單位、其他單位工作不能正常進行的;

(五)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出國或者出國逾期不歸的;

(六)年度考覈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工作崗位,或連續兩年年度考覈不合格的;

(七)受到開除處分的。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是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也不願到甲方安排的其他崗位工作的;

(二)乙方年度考覈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的。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終止或解除本合同: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患職業病以及現有醫療條件下難以治癒的嚴重疾病或者精神疾病的;

(三)因工(公)負傷,治療期終結後經勞動能力鑑定機構鑑定爲5至6級喪失勞動能力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五)乙方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六)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三)被錄用或選調到國家機關工作的;

(四)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聘用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時,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單位,雙方對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一)承擔國家或省、市(區)重點科研項目(單位項目)的主要負責人或業務骨幹,科研項目尚未完成的;

(二)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的;

(三)符合法律、法規、規章、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解除後,甲方應當填寫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與本合同一起存入乙方檔案,同時,甲方應將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的內容書面告知乙方。證明書應記載原合同當事人、起止期間、解除時間、解除原因等情況。(聘用合同解除證明書附後)

第二十二條 雙方的聘用合同解除後,甲乙雙方應當在15日內辦理人事檔案轉移手續,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人事檔案,乙方不得無故不辦理檔案轉移手續。如需辦理社會保險關係調轉等手續,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爲乙方辦理。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二)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年度考覈不合格或者聘期考覈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其工作崗位的,或者雖同意調整工作崗位,但到新的崗位後考覈仍不合格,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經濟補償的計算方式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確定。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失業保險待遇按照現行有關規定辦理。甲方未按規定及時辦理解除、終止聘用合同或人事檔案、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相應的失業救濟金等實際損失,並協助乙方做好相關事項的處理。甲方爲乙方辦理檔案、保險關係轉移等事項過程中,乙方負有協助義務。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可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培訓費、服務期限、違約金、保密事項、競業限制、人才安家補貼等費用在本合同第二十七條進行約定。

[其它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果相關條款與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國家、省、市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公章)________ 乙方(簽章或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簽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青島市事業單位教師聘用合同2

甲方(聘用單位)

法人代表: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按照自願、平等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

1、按約定獲得___月工資_________元人民幣報酬;。

2、要求甲方提供相關的勞動工具及宣傳資料。

3、每月4天的休息時間(視情況確定休息日)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每天認真打掃本培訓中心衛生,整理雜亂物品,杜絕有衛生死角。

2、按要求每天外出招生,每月招生數量不得低於規定人數。

3、認真輔導學生做好家庭作業,並認真檢查。

4、視實際情況協調作息時間,服從調配。

5、熱情接待來訪學生及家長,接聽來訪電話並認真作記錄,適時回訪。

6、在工作期間,確保學生安全,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

統籌佈署中心工作。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

1、每月10號按時支付報酬。

2、對錶現突出的工作人員給予嘉獎。

3、給員工購買五險一金。(工資已包含五險一金)

第六條 獎勵與懲罰

1、根據本培訓中心已交費人數,給予乙方每個月5元/人的獎勵。

2、根據實際情況,對錶現突出的員工,給予適當獎勵。

3、乙方沒有按要求履行職責,每月扣除當月工資的2%—5%(視情節而定)沒有按規定完成招生名額的,扣除當月工資的5%—10%(視情況而定)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合同不能繼續)

(2)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態度惡劣,屢教不改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並且不承擔違約責任,還要追究乙方民事或刑事責任:

(1)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能力)

(2)乙方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的;

(3)乙方在工作時間內沒有經甲方同意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造成嚴重後果的。

(4)乙方說(做)有損甲方名譽的話(事)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履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的;

(2)由於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並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一週通知甲方。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乙方扣除1000元人民幣作爲保證金,正常情況合同期滿一次性發放。

2、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4、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本合同未盡事宜,在執行中修改完善。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