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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買賣合同範文五篇

隨着法治精神地不斷髮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買賣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買賣合同範文五篇

買賣合同 篇1

立合同單位:

產方:_購方:_____

經產、購雙方協商,訂閱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1.產品數量:單位:市斤、市畝

2.等級標準:

一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內含自然水分不超過__%,無黴變,黃稍不超過__%,蟲蛀不超過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

二等:色紫紅,長形,無青椒,當年新貨,水分不超過___%,無黴變,黃稍、蟲蛀各不超過___%,破碎掉把不超過__%。

三等:色全紅,黃硝、蟲蛀各不超過__%,破碎不超過__%,掉把不限,身幹潔淨,無黴壞變質。

等外:等內不夠,無青椒,色紫紅或全紅,稍有花斑,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青椒:色青不黴,身幹潔淨,破碎、掉把不限,白乾椒不收。

3.收購價格:

一等:每市斤__角;二等,每市斤__角;三等,每市斤__角;等外,每市斤__角;青椒,每市斤__角。

4.交貨時間

___年__月至____年__月,只要符合驗級幹度,分好級,即可交售,購方不準拒收。

5.交貨地點:

本社收購點。各社收購的等內椒交外貿公司,等外椒與青椒交果品公司。

6.結算辦法:

產方憑購方收購單據,到購方辦理開款。

7.工作責任:

產方:要保證將所訂椒幹全部交售給購方。

購方:及時向產方結算兌現,產方所訂椒幹保證全部收購。在收購中,嚴格掌握等級標準,不提級提價,也不壓級壓價。

8.違約處理:

產方如由於自銷的原因完不成合同所訂產品數量(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除外),按欠交數量總值罰款20%,交付購方。

購方如在未完成合同所訂立產品數量之前,無故拒收產方合格產品,購方應賠償產方拒收部分的經濟損失,並按政策付給產方拒收部分的應獎化肥。

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

9.附則:

(1)本合同一式六份,正本四份,產方、購方、縣外貿公司、果品公司各一份。副本二份,工商所、縣工商局各一份。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規執行。

產方(蓋章):_____購方(蓋章)採購站:______

外貿公司:果品公司: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買賣合同 篇2

銷貨方: (以下簡稱甲方) 購貨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規,本着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友好的協商如下協議: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必需履行本合同條目。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填補的條目可另行談書,亦視爲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 合同簽定後,不得私行變換解除。如甲方遇不可抗拒的因素,確實無法履行合同;乙方因市場發生驟變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經雙方協商贊成後,可予變換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將“合同變換通知單”寄給對方,並準備好變換或解除合同的手續。

按乙方指定花色、品種、規格出產的商品,在放置出產後,雙方都需嚴酷執行合同。如需變換,由此而發生的損失等,乙方承擔;如甲方不能按期、按質、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損失甲方承擔。

第三條 成交單中的商品價錢,由雙方當事人商經商議定,或以國家定價抉擇。 在簽定合同時,確定價錢後,可以暫定價錢成交,上下幅度雙方商定。

第四條 運輸體系及運輸費用等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抉擇。

第五條 各類商品質量尺度,甲方嚴格執行合同劃定的質量尺度,保證商品質量。

第六條 商品包裝,必需平穩,甲方應保障商品在運輸途中的安全。乙方對商品包裝有非凡要求,雙方應具體合同中註明,增添的包裝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商品調撥,應做到平衡、實時。對合同期內的商品可考慮按3 ∶3 ∶4 的比例分批發貨;季節性商品按承運部門所劃定的最遲、最早日期一次發貨;當令商品,零配件和數目較少的品種,可一次發貨。

第八條 甲方應按乙方確定的合理運輸路線、工具,到達站(港)承運所發貨運,力爭裝足容量或噸位,以節約費用。

如一方需要變換運輸路線、工具、達到站時,應實時通知對方,並進行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再打點發運,由此而影響合同日期,不以違約處理。

第九條 商品從甲方承運到乙方部門時起,所有權即屬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的物件丟失、貧窶、殘損等責任事情,由乙方負責向承運部門交涉抵償,需要甲方協助時,甲方應積極供給有關資料。乙方在領受商品時發現問題,應實時向承運部門索取劃定的記實和證實並當即具體搜檢,實時向有關責任方提出索賠;若因有關單據未能隨貨同業,貨到後,乙方可先向承運部門具結領受,同時當即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後5 日內回覆;屬於多發、錯運商品,乙方應做好具體記實,妥爲保管,收貨後10日內通知甲方,不能自己先用,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商品的外包裝完整,發現溢缺、殘損串錯和商品質量等問題,在貨到一個月內(珍貴商品在7 天內),責任確屬甲方的,乙方可向甲方提出。 發現商品黴爛變質,應在30天內通知甲方,經雙方配合研究,明晰責任,損失

第十一條 商品貨款、運雜費等金錢的結算,購銷雙方應商定結算的具體劃定,商定適宜的結算體系。

貨款結算中,要遵守結算紀律,堅持“錢貨兩清”原則,分期付款應在成交單上註明或先收款後付貨。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的任何一方有違約行爲的,應負違約責任並向對方支出違約金。因違約使對方蒙受損失的,如違約金不足以抵補損失時,還應支出抵償金以抵償其差額。如違約金過度高於或者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當地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恰當削減或者增添。

1.甲、乙雙方所簽定的具體合同要求,一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時,應向對方支出違約合同貨款總值 %的違約金。但遇雙方協商裝卸變換或解除合同手續的,不按違約處理。

2.自提商品,甲方未能按期發貨,應負過時交貨責任,並承擔乙方因此而損失的出費用;乙方未按期提貨,應按雙方商定的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過時提貨部門貨款總值計算,向甲方償付過時提貨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費用。

3.甲方提前交貨和多交、錯發貨而造成的乙方在代保管期內由此支出的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乙方過時付款的,應按照雙方協商時付款的約定,向甲方償付過時付款違約金。

4.對應償付的違約金,抵償金,保管、調養費用和各類經濟損失等,應在明晰責任後,10天內自動匯給對方,否則,按過時付款處理,但任何雙方如有樾位得自行用扣發貨色或扣付貨款充抵。

第十三條 甲、乙兩方履行合同,發生糾纏時,應實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進行裁決。

第十四條 本合統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

第十五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訂簽章後,依法生效,有效期爲 年,期滿雙方如無續簽意向的,合同自動解除。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簽收日期爲準。

備註:付款方式爲一次性付清,

收款賬號:

收款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3

供方:

法定代表人:

需方:

法定代表人:

供、需雙方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以資雙方信守執行。

第一條:商品基本情況

商品名稱:

種類:

規格:

數量:

第二條:商品質量標準

商品質量標準可選擇下列第______項作標準:

1、附商品樣本(建議可以附件對此明細)。

2、商品質量,按照____________標準執行。(副品不得超過______%)。

3、商品質量由雙方議定。

第三條:商品單價及合同總金額

1、商品定價,供需雙方同意按____________定價執行。如因原料、材料、生產條件發生變化,需變動價格時,應經供需雙方協商。否則,造成損失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2、單價和合同總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包裝方式及包裝品處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驗收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付款日期及結算方式

付款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負擔_____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需方延付貨款或付款後供方無貨。使對方造成損失,應償付對方此批貨款總價______%的違約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貨或交貨不足數量者,供方應償付需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需方如不按交貨期限收貨或拒收合格商品,亦應按償付供方此批貨款總值______%的違約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減合同數量,變動交貨時間,應提前通知對方,徵得同意,否則應承擔經濟責任。

3、供方所發貨品有不合規格、質量或黴爛等情況,需方有權拒絕付款(如已付款,應訂明退款退貨辦法),但須先行辦理收貨手續,並代爲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損失,由供方負責,如經供方要求代爲處理,並須負責迅速處理,以免造成更大損失,其處理方法由雙方協商決定。

4、約定的違約金,視爲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機構出具的證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該方當事人的責任。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糾紛,簽訂合同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二條:合同執行期間,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須經雙方同意。

需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供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的規定,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同意乙方購買甲方大酒店的【廢舊中央空調,雙良溴化鋰製冷機組二臺}及電機水泵7臺}。

轉讓價格爲人民幣xxxxxxxxxx,¥xxxxxxxxxx。

支付方式,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合同總價款。

付款資訊xxxxx,甲方單位名稱xxxxxxx--

開戶銀行xxxxxxx賬號xxxxxxx-

第二條,乙方設備拆除範圍,,設備拆除範圍,中央空調機組房內雙良溴化鋰製冷機組二臺,一臺,100萬大卡,一臺80萬大卡,及水泵電機7臺,

如甲方一旦發現乙方拆除合同款以外的`設備所造成的後果由乙方全權負責,並作出相應等價值的設備賠償款。

第三條,設備拆除時間,考慮到乙方在拆除設備之前,甲方應做好相應的有關工作,開工時間由甲方定,【但必須在------日期內給乙方一個明確時間開工】

甲方負責在乙方拆除舊設備之前應做好拆除之前的一切相應工作,如,斷電,斷水,斷蒸汽。

乙方只負責這次合同款上的設備拆除回收工作,不負責拆除後的修繕問題。 乙方拆除設備所需工具及拆除設備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

乙方在拆除設備期間內,如造成人員安全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無任何責任【另附安全協議】

注:如發生爭議,雙方應透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成,應將爭議提交賣方所在地的人們法院 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xxxxx乙方xxxxxxx

年月日

買賣合同 篇5

甲方: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何琴

乙方: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楊雲惠

20xx年10月1日甜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爲賣方和心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爲買方,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月餅買賣達成一個協議,願自願遵守。其條款如下:

1.合同貨物:月餅

2.產地:四川

3.數量;50盒

4.合同價格:£20xx F.O.B.

5.包裝:以新的,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並能防潮,防溼,防震,防黴及防止粗暴裝卸,適合於遠程海運,郵包郵寄,空運運輸.由於採用不適當或不妥當的包裝而引起發黴,變質,損壞,丟失,其責任應由賣方承擔.

6.嘜頭:賣方應在每件包裝箱上用不退色的油漆刷上箱號,尺碼,毛重,淨重和諸如“勿倒置”,“小心輕放”,“防潮”等字樣,以及提升位置和下列嘜頭.

7.進貨時間:20xx年9月29日

8.進貨地點: 四川

9.目的: 江油

10.保險:進貨後由買方負擔.

11.支付條件:

(1) 如以信用證支付:買方接到本合同13條規定的賣方進貨通知後在交貨期1~5天前,由中國銀行開立以賣方爲受益人,金額爲裝貨總值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開戶銀行開具的匯票和本合同第12條中所規定的進貨單據付款.

(2) 如以託收方式支付:交貨後,賣方經由賣方銀行透過中國銀行寄送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向買方收取貨款.

(3) 如以信匯或電匯方式支付:接到本合同第12條所規定的進貨單據後於4天內付款.

12. 付款單據:

(1) 爲了議付貨款,賣方應向支付銀行呈交下列單據:

1) 全套清潔無疵,註明“運費到付”,空白擡頭,空白背書和通知目的港已“車運”的高速提單.

2) 發票五份:註明合同號和嘜頭(一個以上嘜頭應分別開發票).

3) 裝箱單五份:註明發貨重量及相應發票的編號和日期.

4) 由製造廠出具的品質和數量證明書兩份,如16條第(1)項中所規定.

5) 通知買方已裝車的電報抄件一份.

(2) 裝車同時,賣方應將上述單據副本各一份(本條5項除外)寄送目的港.

13. 裝車條件:

(1) 賣方應於本合同規定的裝車期前10天,以電報通知買方如下內容: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港口備妥待運日期,以便買方洽訂艙位.

(2) 中國藍天海運公司,將作爲買方的車代理洽訂艙位.

(3) 買方應於車只預計抵港日期前十天,將車名,預計裝貨日期,合同號通知賣方,以便賣方安排裝車.賣方應與車代理保持密切聯繫.當必須換車或車提前或推遲到站時,買方或其車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車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車期後8天內到達車站,買方應擔負自9天起所帶來的倉租費和保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