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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買賣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實用】買賣合同範文合集八篇

買賣合同 篇1

買受方(以下稱甲方):

出賣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爲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鋼材情況

第二條 合同價款

2.1 鋼材價格定價時間

2.2 暫訂合同總價款(人民幣):小寫:萬元,大寫:伍佰陸拾萬元;鋼材總量計:噸(以實際供應單據爲準)。

第三條 價款支付

3.1支付方式:

3.2前甲方付清當月貨款的80%,以此類推。餘款20%在倒班宿舍樓封頂後(預計在十月三十日)一個月內,甲方需向乙方付清所欠貨款,如逾期,則按餘款總額每天加收1‰材料款,最終結算日不得超出15天。

第四條 鋼材的運輸,運費、履行地點

4.1鋼材運輸由:負責。

4.2採用:方式運輸。

4.3運輸費由:承擔。

4.4項目施工地址:。

4.5本合同履行地爲乙方營業機構所在地,不因送貨方式及甲方指定之收貨地點而改變。

第五條 鋼材的質量

第六條 鋼材的驗收

6.1驗收方式:

6.2 驗收時間:

6.3甲方的驗收人員:乙方的驗收人員:

6.4甲方不按合同約定驗收,並接受乙方所售鋼材,視爲質量驗收合格。

6.5甲方在收受乙方供應的材料時,需在乙方開具的送貨清單結算聯上加蓋項目部公章,每月對賬在覈實無誤的對賬單上加蓋項目部公章。

第七條 雙方的義務

7.1 甲方的義務

7.1.1甲方須提前三個工作日以短信、傳真、E-mail的形式向乙方報送鋼材供應單。

7.1.2按合同約定對鋼材進行驗收。

7.1.3按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

7.1.4若所需鋼材情況發生變化,及時將變化後的各項要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7.1.5在乙方向甲方供應鋼材期間,不得有第三方供應鋼材。如違約,則按合同總價款的15%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7.2 乙方的義務

7.2.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供應鋼材。

7.2.2按合同約定的質量和數量供應鋼材。

7.2.3交付鋼材時提供材質證明書和磅碼單,鋼材出廠質量證明書,鋼材試驗報告單,合格證等一式 壹 份。

第八條 違約責任

8.1 甲方的違約責任

8.1.1未按合同約定進行驗收,甲方拒收貨物,須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8.1.2未按本合同約定支付鋼材價款,每延遲一日,應按甲方延期付款總額的付材料款,直至貨款全部付清之日止。分批次供貨的,前期款項沒有結清,乙方可以停止供貨,經催告後 3 天內,甲方仍不能結清貨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買賣合同 篇2

李豔某【擔保合同糾紛案】答辯狀

答 辯 狀

答辯人:李豔某,男,漢族,1965年10月2日出生,住河北省保定市容城縣張鎮---朝陽路4號

被答辯人: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

地址:秦皇島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松花江西道3---號辦公樓四層 法定代表人:石德某,職務:董事長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接受被告李豔某的委託,指派本律師就答辯人與被答辯人因《煤炭買賣合同》一案,出庭擔任代理人,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依法依約均不承擔連帶償還被答辯人貨款的責任。

一、答辯人在被答辯人與本案第一被告之間的《煤炭買賣合同》中所承擔的抵押擔保條款依法沒有生效,答辯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依據本案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包頭市雲通煤炭運銷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雲通公司)之間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爲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雙方的合同執行”之約定,答辯人在該買賣合同中承擔的是抵押擔保義務,並且是以其個人名下的房產進行擔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的規定,用房屋進行抵押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而本案中煤炭買賣雙方及答辯人並未辦理抵押物登記,在抵押合同中,抵押登記是合同生效的要件,不具備生效

要件的合同沒有發生法律效力,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擔保責任。

二、被答辯人主張答辯人承擔連帶償還貨款的責任沒有法律依據和合同依據。

買賣雙方《煤炭買賣合同》第九條5款的原文是:由第三方李豔某(即答辯人)個人名下房產作爲買方預付款的擔保,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從該條款的意思表示可知,本案買賣合同中關於抵押擔保條款約定的義務是答辯人爲買方向賣方提供擔保,即被答辯人不能支付預付款的情況下,答辯人以個人名下房產作爲預付款的擔保。現在既然被答辯人已經支付了合同約定的預付款,答辯人即使在抵押條款生效情況下,答辯人也不應承擔向買方償還貨款的義務。否則,只能有另外一種解釋,即該抵押擔保條款約定不明確,約定不明確的條款就等於沒有約定,是不能作爲主張權利的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務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6條的規定,“抵押合同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抵押財產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根據主合同和抵押合同不能補正或者無法推定的,抵押不成立”,因此,本案中答辯人不應承擔抵押擔保責任。

此外,我們從上述條款中還可以看出,答辯人所起的主要作用應是監督買賣合同的執行,而不是抵押擔保的義務,這一點從條款中可以明確得知,也是進一步說明爲什麼三方沒有進行抵押登記的有力理由。

三、本案中被答辯人與第一被告雲通公司已於20xx年2月16日對原三方簽訂的《煤炭買賣合同》進行了變更,即買賣雙方實際上已達成

了終止合同協議,並實際履行了終止合同的相關義務,因此,答辯人無論是否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責任,均隨着主合同的終止而消失。

1、雲通公司與被答辯人被答辯人向法庭提交的《關於秦皇島市博-貿易有限公司煤炭買賣合同貨款使用情況的說明》(見證據10)和《工商銀行網上銀行電子回單》(見證據不11)兩份證據充分證明買賣雙方已達成了一致,不再履行雙方之間的合同,雲通公司並於20xx年2月17日、3月12日和6月26日三次退還了貨款總計人民幣179萬元,雙方對終止合同達成共識後,雲通公司履行了退還貨款的行爲,至今被答辯人並未提出異議,並在本案《民事起訴狀》中再次確認該終止合同退還貨款的行爲,至此雙方已解除買賣合同,實際上在履行解除合同的義務,完全脫離了當初三方簽訂煤炭買賣合同的真實目的,而答辯人根據原買賣合同所承擔的擔保義務,即使有效的情況下,也因被答辯人與雲通公司之間合同的終止或解除而消滅。

2、被答辯人與雲通公司之間終止合同,並履行退還貨款的行爲沒有及時通知到答辯人,答辯人依法不應承擔抵押擔保或保證的責任。 答辯人在原合同抵押條款的義務是爲買方支付預付款提供擔保(且不管該條款是否生效),並監督雙方履行合同,現買賣雙方在未通知答辯人的情況下,擅自終止主合同,應由買賣雙方按雙方達成的'協議履行後續義務,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被答辯人提交證據9,即李豔某出具的《情況說明》不能作爲本案認定答辯人承擔保證擔保責任的依據。

1、該《情況說明》落款買方蓋章處的單位是北京市博恩兆生環境工

程有限責任公司,而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原告秦皇島市博恩貿易有限公司,二者不具有關聯性,二者爲各自獨立的主體,不能作爲本案的證據使用。

2、爲說明相關事實,我們做以下幾個假設: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並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我們理解此份說明是一份保證責任,是向買方保證賣方應在20xx年12月15日履行交付煤炭的義務,就此一點已與《煤炭買賣合同》向賣方保證買方支付預付款的抵押擔保義務相矛盾,包括兩方面的矛盾,即抵押與保證的矛盾,向買方保證與原合同向賣方抵押擔保的矛盾,由此可知,此情況說明是不能證明任何目的的。

3、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並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根據此份說明,答辯人也已過了保證期間,根據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本案中被答辯人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內主張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答辯人依法應免除保證責任。

4、假定該《情況說明》真實存在並是向被答辯人出具的,答辯人李豔某無論是依據《煤炭買賣合同》,或是依據這份所謂的《情況說明》,答辯人的擔保義務是相對於合同履行而進行的擔保,而不是就買賣雙方終止履行合同承擔任何擔保義務。

以上幾點均是爲了充分說明和論證本案中關於答辯人的保證責任問題而進行的假設。事實是上述《情況說明》與本案沒有關係,買方也不是本案的被答辯人,即不是本案的原告,而真實的情況是被答辯人

與雲通公司已於20xx年2月16日達成了終止協議,並且沒有通知答辯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第24條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協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那麼,據此答辯人無論是否負有抵押或保證的義務,也因被答辯人買賣雙方合同的終止而消滅,答辯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本案中被答辯人與雲通公司之間的煤炭買賣過程中,由於被答辯人履行合同過程中以煤炭質量爲理由少付貨款,導致第一被告無法繼續履行合同,買賣合同的過錯方在於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應對其過錯行爲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綜上,就抵押而言,答辯人在本案中抵押擔保責任由於沒有進行抵押登記,並且擔保責任約定不明確,依法不應承擔責任;從保證的角度論證,買賣合同的雙方已終止履行合同,並達成一致,且沒有通知答辯人,也沒有在法律規定的期限要求答辯人履行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依法不承擔擔保責任。懇請合議庭查明事實,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代理人: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劉超律師

20xx年9月23日

買賣合同 篇3

甲方(賣方):魏**

乙方(買方):關**

甲方在城關鎮陳趙社區二組有一改建房屋,底層都是庫 房,乙方有意購買其中一間,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購 買協議:

一、庫房位置:此庫房位於樓梯間東,見圖黑色部分。

二、價格:此庫房價格貳萬柒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簽字前一次性付清。

四、此庫房無房產證、無土地證,僅此協議爲據。

五、乙方購買庫房後不能改變房屋結構,由此產生後果, 一切由乙方負責。乙方不能在庫房前和旁邊搭建任何附屬 物,不能佔用樓道,要保證前面場子及樓道暢通。

六、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見證人簽字:

二0一X年八月十日

買賣合同 篇4

一、房價上漲過快,賣家毀約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1、如果僅僅是簽訂了《購房意向書》,如果《購房意向書》中已明確了房產買賣的主要條款,這些主要條款有:價格、房屋位置、付款時間、過戶時間、交房時間等,則可視爲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有權選擇要求賣家繼續履行該合同,或者解除合同,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要求解除合同的,可選擇定金罰則,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也可選擇要求賣家承擔違約責任,按房屋上漲的差額賠償你的損失。不過,大多數《購房意向書》都不全部具備上述條款,因此,不能視爲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買家只能透過定金罰則來要求賣家雙倍返還定金。

2、如果已經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依據合同的約定,要求賣家支付違約金,如果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房屋上漲的損失,還可以主張賠償。

二、買家貸款出現障礙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買家向銀行申請貸款未獲批准的,原因一般有兩個:一是由於個人資信等問題,銀行不願貸款;二是由於信貸政策等原因,貸款不足。在這兩種情況下,都會造成買家沒有足夠的資金按時支付房款,通常,由於銀行不貸款或不足額貸款,買家要用自有資金來付房款,否則可能構成違約。因爲,幾乎所有的買賣合同中都約定,如買家貸款不足,則應在交易過戶時補足不足部分,所以貸款的風險要由買家來承擔。

爲避免這類糾紛,買家應該儘早向銀行諮詢貸款事宜,問清楚是否能申請貸款,可以貸多少,不能只聽信中介對貸款情況的估計,最好直接向銀行諮詢。此外,也可在合同中約定:若因貸款未獲批或未足額獲批造成買家付款能力出現嚴重問題的,任意一方有權解除合同,買家應返還已收房款,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三、交易稅費計算出現誤差而產生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由於交易稅費受國家宏觀調控、經濟政策的影響較大,變動性很大。這些稅收主要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契稅。現在二手房稅費政策性強,繳納標準經常會發生變化,所以一定要及時瞭解繳納標準。

關於稅收由誰繳納通常有以下三種情況:

一是雙方未約定,那麼應按照法律規定,各自承擔應付的稅費。

二是約定由買家來承擔所有稅費,賣家只管“實收價”。這種約定對買家有一定的風險,因爲如果簽約後到交易期間,稅收發生變化,那麼增加的稅收只能由買家承擔了。尤其是一些商業地產,因歷史遺留問題,可能欠繳稅費,更應注意此類風險。

三是做低房價,即“陰陽合同”,“黑白合同”。雙方爲降低交易成本而少繳稅,通常會將正式買賣合同中的房價做低,再以“裝修款”或“房屋補償款”的名義支付差額部分。此種做法違反法律規定,是逃稅行爲。而且,做低的合同價經常在繳稅的時候遇到障礙,被稅務部門認爲合同價過低而要求按評估價繳稅,這樣一來,買賣雙方常常會爲了增加的稅收由誰承擔而產生糾紛,但一方不得以做低房價爲由,主張買賣合同無效。

四、由於支付定金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在簽訂正式合同之前,買家一般都要先支付定金,定金的作用是爲了確保雙方簽訂正式合同。關於定金引起的糾紛有以下三種:

一是付了定金以後,其中一方違約,守約方可按照定金罰則處理,也就是說買家違約的話,賣家可以沒收定金;賣家違約的話,買家可以要求雙倍返還定金。

二是付了定金以後,雙方對定金合同以外的其他內容不能達成一致,而這些內容與履行合同有密切的關係,如不能協商一致,這時雙方都可以要求解除定金合同,賣家應當返還定金(不是雙倍返還)。但要注意的是這些在定金合同中未作約定並且在事後不能協商一致的內容應當根據誠信原則和交易習慣來確定,而不能是一方故意提出苛刻的條款造成的。

三是付了定金以後,定金並沒有交到上家手上,而是根據定金合同或居間協議交給中介保管。如果定金合同約定定金由中介保管的,那麼定金合同就生效了,賣家不能以自己沒收到定金爲理由,主張自己可以不受定金合同約束。

五、中介費支付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一、由第一家中介帶看房並簽了《看樓確認書》,但價格沒有談下來,後來看到這套房子在其他中介也掛牌,而且價格也能談下來,這樣透過其他中介成交。此時,第一家中介如果說你利用他的房源成交,要求付他佣金。實踐中,第一家中介主張佣金,鮮有法院、仲裁機構獲得支援的。

二、私自成交。買賣雙方爲了節省交易成本,在透過中介促成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後,避開中介,私下成交過戶。這種行爲嚴重違反了誠信原則,損害了中介作爲居間方的利益,跳中介後可能被中介告上法院要求賠償。

三、“飛單”,爲了節省中介費用,中介業務員私下與客戶達成協議,不透過中介公司而是私自收取佣金,或者在第一間中介行簽了《居間協議》後,又跑到另一間中介行成交,這就是“飛單”。表面上看,客戶付出的費用減少了,但實際上風險很大。

六、因戶口問題引起的糾紛的解決辦法

賣家賣房應當將戶口遷出,買賣合同中一般也會約定賣家交房前或者在交房後一段時間遷出戶口。戶口雖然不影響房產交易,但會影響買家落戶,如果買家買的是“學位房”,或者買房就是爲了落戶,那麼對房屋內的戶口情況一定要有詳細的瞭解,對賣家戶口遷出時間一定要有明確的約定,否則不能達到買房的初衷。

買家在戶口問題上一定要防患於未然,予以充分重視。建議考慮以下三個辦法:

第一個辦法是在買賣合同中約定不遷戶口的違約金。按照逾期遷出的時間支付相應的違約金數額。但這種辦法的缺點是如果賣家拖延的時間較長,計算出來的違約金會較高,法院可能只會支援其中一部分,所以對賣方的制約力不強。

第二個辦法可將遷出戶口作爲支付尾款的前提條件。即約定付尾款前,賣家應將戶口遷出,否則可以不付尾款,還可以追究賣家違約責任。買家可將尾款留得適當多一些,這樣對賣家的制約會更大。

第三個辦法是約定如果賣家逾期不遷戶口並且超過一定期限還不遷,買家可以解除買賣合同並追究場賣家違約責任。這對賣家的約束會更大,如果買家買房的目的主要是爲了落戶,採取這個辦法能有效制約賣家拖延時間拒不遷出。

買賣合同 篇5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於第____層,房屋結構爲________,建築面積爲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爲_______。

第二條、房屋內部設施設備: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爲拆遷安置房,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不存在房屋抵押,債權債務,以及其他權利瑕疵。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任何責任。

第四條、上述房產的交易價格: 成交價格爲:人民幣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時間與辦法: 甲乙雙方同意以現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付款於本合同簽訂三天內。

第六條、房屋交付: 甲方應在交房當日( 年____月____日)將拆遷安置房屋相關的所有手續和該房有關的檔案及票據交付乙方,(以各項檔案及票據爲證明)。甲方於房屋交付使用時將交易的房產及其附帶_______的鑰匙全部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金,違約金爲房價總額的2%。

第八條、如甲方故意隱瞞此房屋的原產權所屬人、房屋位置、質量問題,影響乙方的居住及使用時,乙方有權要求退房,一切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本房屋五年後若遇到需要辦理房屋產權證,土地證等其它手續,甲方無條件協助辦理,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式:如發生雙方爭議,首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向房屋所在地法院

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應共同遵守。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築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出賣人和買受人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第四條

質量標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技術標準按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執行;無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買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如下標準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標的物的包裝費用由出賣人承擔。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應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如國家/行業標準對標的物包裝方法沒有規定的,出賣人應採取通用的、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方式。

買受人對標的物的包裝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出賣人應按買受人的要求執行。

第五條 第六條

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使用保養說明、技術指標、質量合格證明檔案等)、配件、工具的規格、型號、數量及包裝方式:。 標的物的交付方式爲出賣人送貨,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出賣人按約定的時間、地點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包括標的物的隨附必備品、配件、工具等),並經買受人檢驗合格的,方爲正式交付。 交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付地點:。

第七條 第八條

標的物所有權自正式交付時轉移;標的物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正式交付時起由買受人承擔。

標的物交付時,買受人按約定的質量要求和技術標準對標的物進行檢驗。在檢驗中發現標的物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等事項不符合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提出異議和處理方法。出賣人應在買受人提出異議後3日內負責處理,否則視爲認可買受人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方法。 出賣人和買受人對標的物檢驗時間、方式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第十條

標的物爲需要安裝和調試的成套設備的,出賣人應按照買受人要求的時間、地點完成標的物的安裝、調試。 標的物的合理損耗標準及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買受人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第十二條 出賣人對標的物的質量承擔保修責任,保修期從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保修期內,買受人按合同總價的___%預留質量保脩金,保修期滿無質量問題的予以退還。

標的物在保修期內出現質量問題的,出賣人應及時予以維修、更換,並賠償由此給買受人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停窩工損失、向第三方承擔的經濟責任)。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及時維修、更換標的物的,買受人有權自行維修,費用直接從預留的質量保脩金中抵扣,不足部分買受人有權繼續向出賣人追償。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 出賣人逾期交付標的物、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是出賣人違約;買受人逾期付款的,是買受人違約。

2. 因出賣人違約導致買受人遭受損失或向第三人承擔經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停窩工損失、向建設單位、分包單位承擔違約責任等),出賣人應當賠償買受人全部經濟損失。

3. 出賣人交付標的物的質量、數量、品種、規格、型號、花色、包裝方式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拒收該部分貨物或拒付該部分貨款;出賣人應負責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如出賣人未按買受人要求更換、修復標的物至合同約定標準,買受人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或要求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向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3%的違約金,不足彌補買受人損失的,出賣人應繼續賠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買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自雙方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補充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7

甲方(賣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乙方(買方):

住址:

身份證號:

聯繫電話:

經平等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甲方所有的xxxxx(二手工程機械)轉讓給乙方一事達成一致協議如下:

一、xxxxx(二手工程機械)概況

品牌:型號:

機號:

二、轉讓價格:RMB 元。

三、甲方承諾對上述轉讓的xxxxx(二手工程機械)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乙方基於該承諾購買上述xxxxx(二手工程機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張xxxxx(二手工程機械)的所有權或他物權導致乙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xxxxx(二手工程機械)現狀已由雙方確認。因該xxxxx(二手工程機械)系二手舊機,甲方對於xxxxx的執行狀況及工作狀況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說明,乙方對於該xxxxx的現狀以及日後執行可能出現的問題均已瞭解。

五、乙方應在年 月 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細)將貨款付至如下帳戶:

付款遲延的,乙方按欠款額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超過天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六、xxxxx(二手工程機械)由甲方於年月日,在交付給乙方,乙方採取現場驗收的方式進行驗收,乙方對於xxxxx(二手工程機械)的執行狀況及設備數量、質量有任何不符合雙方在本合同中的說明及約定的,應當場以書面形式交由甲方確認並由雙方協商解決,交付後即視爲驗收合格。

甲方應在交付xxxxx時將產品合格證原件及購機票據原件交付給乙方,未有前述合法證明檔案的,乙方有權拒絕接受xxxxx(二手工程機械)的交付並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的,甲方應將已支付的貨款全額退還乙方。

七、xxxxx(二手工程機械)交付後,因該xxxxx(二手工程機械)的運輸、執行所產生的任何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xxxxx(二手工程機械)本身的故障、質量問題產生的損失以及對第三人的侵權所產生的損失。如甲方在xxxxx(二手工程機械)交付後承擔了上述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八、因履行本協議所產生的任何爭議,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爲發展經濟,互惠互利,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產品名稱、商標、型號、數量、供貨時間及質量標準(見附件)。

二、合同期限:20xx年12月15日到20xx年2月**日。

三、乙方生產產品必須按甲方提供計劃單按時按量按質量標準生產。

四、乙方生產時,甲方提供原材料(高鉀、銀粉、硫磺、珍珠粉、引線、筒子、紙箱、標籤、油臘紙、膠帶等),高鉀7800元/噸,銀粉230元一包,硫磺**00元/噸,珍珠粉10/包,引線(1000米)15元/萬,筒子0.7元/並,紙箱、標籤、油臘紙、膠帶等按市場價爲準。甲方所提供材料乙方簽字驗收,甲方所提供材料資金在和乙方結算時扣除。

五、運輸方式: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稅收和裝車費及轉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負責上高速。

六、驗收標準:乙方貨到甲方指定倉庫後,甲方將按合同約定的產品規格數量和質量標準進行抽查驗收,如發現產品沒有按合同規定的要求生產貨物,甲方有權要求退貨,所造成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結算方式:乙方貨物送上高速後,按每車實際貨款結算,但每車押質量保障金五千元,總共押質保金三萬元。質保金在合同終止無質量問題來年清明付清。

八、違約責任:甲乙雙方簽定的訂貨清單總量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如未按訂貨總量計劃發貨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未發貨物20%的違約金。

九、如因產品質量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十、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立即生效,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處理。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