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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的合同(彙編15篇)

隨着時間的推移,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的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的合同(彙編15篇)

勞動的合同1

甲方(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聯繫方式:

戶籍所在地: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_____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對乙方業績的考覈結果,按照合理誠信原則,經與乙方協商一致或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乙方工作時間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實行每天__________________小時工作制,甲方應當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並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以貨幣或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____日爲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爲每月______________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按下列____________條款執行:

1、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爲___________元。

2、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爲每月___________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覈確定。

(四)乙方加班加點的工資,按不低於本條第(三)項約定的工資標準爲基數計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帶薪假期(如:婚假、喪假、年休假等)期間的工資。

(六)乙方發生工傷事故或患職業病的,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爲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爲乙方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五、保險福利待遇

(一)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代扣代繳。

(二)乙方原來已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應乙方要求甲方不再爲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而將應承擔的費用併入工資一併發放,由乙方按原渠道自行購買。

(三)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二)甲方必須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爲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崗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三)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七、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條款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二)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二)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三十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和市有關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透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二)本合同不得塗改。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的合同2

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性別

身份證號碼

現通信地址

爲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爲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條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工作崗位,乙方的工作任務爲______,工作地點爲______。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調換乙方的工種或崗位及工作地點。乙方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的,甲方於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上或當)月工資。甲方實行的工資形式爲______:

(1)計時工資,支付的勞動報酬爲______元/月,期中試用期的勞動報酬爲______元/月;

(2)計件單價爲______元/件;支付的工資爲______元/月,其中試用期的工資爲______元/月;

(3)計件工資,計件單價爲______/件。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的工時製爲______。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五條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按法定程序辦理,甲方爲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書或相關證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第六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國家及地方現行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雙方其他約定

第八條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也可以協商解決。

第九條本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

或委託找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的合同3

甲方: 單位名稱 單位性質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聯繫電話

甲方(蓋章)

月日

乙方:員工姓名 家庭地址 身份證號家庭電話移動電話 乙方(簽名) 月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勞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爲:

甲方因工作需要調整乙方工種,乙方應服從甲方的調整。

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爲 年,即從 年 月 円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與權利:

1、甲方按幼兒園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甲方有責任協調乙方與家長的關係。

3、在政治思想上、學習上、生活上給予乙方必要的關心、幫助。

四、乙方責任與權利

1、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服從分配,積極工作,保質保量地完成 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任務。

2、保證幼兒在園的安全,如因失職出現安全事故,概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出現險情時,老師必須首當其衝保護幼兒的安全。

4、保護幼兒園的一切公共財產及保管本班的所有物品,如因工作不負責任,保管不當 而丟失,或損壞的,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合同簽定當月內,乙方應交納保證金 元。

五、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單位實際和按勞分配原則,自主確定工資 分配形式和工資標準

1、工資標準:參照〈〈好朋友幼兒園20xx秋期工資(試行〉標準》執行。

2、獎懲制度按幼兒園的獎懲制度執行。

(二)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將工資發放給乙方,實行先工作後付薪。養老保險:甲方按當年實際交付養老保險的金額支付給乙方個體基本養老保險。 [教師一個月累計請假一週以上(含雖期天〉,當月月不享受該條規定]。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 不服從分配和調動。

3、工作失職,發生嚴重事故,〔天然氣失火、觸電、小孩走失、燙傷等安全事故〉。

4、犯自由主義、鬧無原則糾紛、藉故罵人、打人、搬弄是非、不團結同事、影響極壞 的。

5、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重擾亂幼兒園秩序的。

6、因行爲不當,幼兒園無法再對其信任的。

7、經常違反幼兒園制度規定屢教不改的。

8、散佈謠言,損害幼兒園聲譽的。

9、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在外從事其他職業或在假期在外另謀職業的。

10、偷竊同事或公有財物的。

11、向家長索要財物的。

12、員工有上述行爲,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13、員工有上述行爲造成幼兒園經濟損失的,責任人除按上條規定承擔應負的責任外,還需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14、乙方在本合同期內,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

乙方出現以上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根據不同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違紀辭退或開除處分, 並扣除乙方保證金。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園方所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辭職須提前1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辭職報告,經甲方批准後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婚、喪、產假的規定:

1、本園教師在園工齡2年以上者可享受帶薪婚、喪假:婚假3天,喪假3天〈僅限雙 方父母〉;

2、在園工齡3年以上者,可享受90天產假(從生產之日起計算〕,產假期間,幼兒園按 園內執行標準每月發給該教師養老保險費,並連續計算工齡,此養老保險費在教師銷 假回園工作半年後一次性付給乙方,(生第二胎者產假不享受養老保險〉,產假超過 90天,甲方不再支付養老保險費。

3、本園教師在園工齡未滿2年者,婚、喪假按事標計算,在本園工齡未滿3年者,產假 按事假計算。

六、本合同訂明的補充條件、附件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有關檔案以及雙方訂立的培訓

合同視爲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違約責任及損失賠償: 1、乙方自動離職,甲方不退還保證金。

2、甲方無故辭退乙方,應無條件退還乙方保證金。

3、乙方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乙方應另賠償甲方已支付培訓費的 80%。

4、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甲方不退還其1500元保證金外;乙方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xx元(用於另行聘請教師所造成的損失等)。 ^

八、本合同分一年一簽和三年一簽兩種,詳情參照《20xx年好朋友幼兒園工資標準》 十四、合同終止:

因不可抗逆的因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時,合同終止。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好朋友幼兒園 乙方:xxx

法定代表: 蓋章:

年月日

勞動的合同4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城鎮、農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____區(縣)______________街道(鄉鎮)____________社區(村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合同),共同遵守,重慶勞動合同範本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採取下列第項形式:

(一)固定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無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時止。

第二條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不定時工作制度)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爲。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的崗位(工種)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

第五條甲方每月日前以法定貨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按下列第項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一)乙方執行計件工資,計件工資按執行。

(二)乙方執行計時工資,月工資爲元,其支付項目爲,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合同範本《重慶勞動合同範本》。乙方的工資隨甲方的經濟效益上下浮動。具體的辦法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試用期月的工資爲____元。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當月發放工資的清單。

第六條乙方在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爲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因甲方的原因停產或使乙方待工的,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上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工資標準(不包括加班工資、獎金以及特殊工作條件或環境下的津貼)支付乙方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爲元或按執行。

第八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加班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以下第項計算:

(一)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工資標準;

(二)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計算基數;

(三)按集體合同確定的基數。

第九條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重慶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其中,乙方負擔的部分由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十一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重慶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以及重慶市的有關勞動安全、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五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六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七條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變更、續訂、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爲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依法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一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二條以下協議作爲本合同的

1.培訓協議書

2.保密協議書

3.崗位協議書

4.……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國家和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乙方檔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的合同5

甲方:(藥品經營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藥學技術人員)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稱/資格: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_______年_______月至_______年_______月於甲方擔任_________________職務,現因 ______________原因,甲方與乙方解除勞動聘用關係,簽訂本解聘協議書,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簽字:________

(企業公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備註:

1.本解聘協議書籤訂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否則無效。

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一條,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員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一種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的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由於沒有很好理解私法自治和公法干預的關係,導致司法實踐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暴露出一些問題,尤其是勞動合同解除方面的法律糾紛更是困惑着司法實踐,文章圍繞此方面展開探討。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首先應當對勞動合同法律關係有正確認識。勞動關係本質上是民事主體之間所產生的關係,因此其法律關係應當遵循私法自治原則,出於員工和用人單位地位的懸殊以及社會發展的利益衡量,對勞動關係又更多受公法律調整,所以是《勞動法》是公法與私法相融合而產生的法律,調整勞動關係的勞動合同作爲其中重要的的一部分,不僅體現了私法性的內容,也體現了公法的理念。當私法上的原則不能確保實質正義的時候,就要用公法的強制手段進行彌補,從而實現真正的公平和正義。也就是說法院在審理勞動合同爭議的案件中應當遵循當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國家公法干預的統一,這是我們正確審理勞動合同的前提,也是正確理解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的基礎。解除勞動合同爭議主要涉及到勞動合同解除條件和合同解除後涉及手續等糾紛。

解除勞動合同爭議

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勞動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是法律法規賦予員工單方解除合同的權利,只要構成前述條件,便無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因此員工提前解除合同的,是行使辭職權的行爲,不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也談不上違約金的問題。

我們應當注意到下面情況:第一,員工違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員工賠償經濟損失的,法院可依法予以支援,因爲此規定既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要求員工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人民法院不應當支援。

第二、如果用人單位與員工就服務期有特別約定,員工違反約定提前解除合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因爲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但對於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人民法院可以公平原則予以調整,需注意的是法院一般不應主動調整,應當由當事人提出請求或者抗辯。

第三、用人單位以提供住房、汽車等特殊待遇爲條件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雙方在解除勞動合同後因爲住房、汽車等返還問題發生的糾紛,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勞動爭議的案件予以受理,具體審理時應當充分尊重當事人的勞動合同約定予以處理。

二、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用人單位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未向員工送達或者在送達不能時沒有以公告、佈告等形式公之於衆的,該決定對員工不發生約束力,員工請求撤銷該決定,法院應當予以撤銷。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合同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僅應當對解除合同的事由負舉證責任,而且應當對決定告知或者書面告知的負舉證責任。

需注意的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決定被撤銷後,應當按照員工的原工資標準賠償員工的損失;如果訴訟期間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判令一次性支付員工自勞動合同屆滿之日至判決之日的必要生活費。

勞動合同解除後糾紛

一、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出具爭議。根據勞動部《關於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第17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職工時應當查驗解除勞動證明,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是員工被用人單位錄用審覈的一個條件。勞動合同解除後,根據《合同法》的相關條文,合同關係終止後,合同當事人之間仍然有通知、協助、保密等附隨義務。所以用人單位應當自解除合同之日,及時向員工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證明內容應當包括合同訂立、履行、解除的時間等內容,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而發生的糾紛,屬於勞動爭議的範圍,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並及時作出判決,用人單位不出具解除合同證明影響員工就業,員工提出賠償要求的,應當支援。

用人單位出具的合同解除證明涉及對當事人人品等評價的,應當客觀、真實,不得有侮辱當事人人格等內容,如果用人單位證明的內容侵犯當事人人格權的,當事人可以一般民事案件起訴,不屬於勞動爭議。

二、有關手續的辦理。勞動合同解除後,用人單位不及時辦理員工檔案轉移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用人單位不得以雙方沒有結清欠款或員工未支付有關賠償金爲由扣置員工檔案或不辦理有關手續,員工要求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民法院應當支援。如因用人單位的行爲直接導致員工無法就業而造成員工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三、競業限制條款的適用問題。

競業限制是指公司的職員(尤其是進階職員)在其任職期間不得兼職於競爭公司或兼營競爭性業務,在其離職後的特定時期和地區內也不得從業於競爭公司或進行競爭性營業活動。競業限制的主要目的是爲了保護企業的商業祕密不會隨着職員的流動流向競爭性的企業,保持企業在競爭中的優勢地位。我國競業限制的規定散見於法律法規與部門規章中。

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當事人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勞動爭議案中涉及商業祕密侵權問題的函》第1條規定,勞動合同中如果明確約定了有關保守商業祕密的內容,由於員工未履行,造成用人單位的商業祕密被侵害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受理,並依據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作出裁決。

但是競業限制條款是一柄雙韌劍。所以我們在審判實踐中應當充分認識此特點。

審理解除勞動合同爭議時,如果當事人之間約定競業限制條款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合同解除後給予員工經濟補償。用人單位沒有給員工經濟補償的,約定的競業限制條款對員工不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解除勞動合同導致勞動關係終止的,競業限制條款應當不具有約束力,除非當事人另有特殊約定並且給員工經濟補償的除外。對競業限制條款的審查也應本着意思自治爲主,司法適度干預的原則。當事人對競業限制適用的地區、時間和禁止員工從事行業的範圍約定明顯不合理的,對超出必要程度的競業限制條款,法院可以認定該條款對員工不產生約束力。

勞動的合同6

解除勞動合同的含義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消滅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爲。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爲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只對未履行部分發生效力,不涉及已履行的部分。

解除勞動合同的方式

1.員工提出辭職,需解除勞動合同

2.公司提出辭退員工,需解除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標準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2.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4.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解除勞動合同範本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

乙方:李三(要有基本情況)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了年月(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年月日;

二、方支付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元;

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公章後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上海××有限公司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身份證號:

  年月日年月日

收條

今收到按照年月日雙方簽訂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的約定交來人民幣元。

  收款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勞動的合同7

(適用於本市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領域建築施工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第二條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 ______________

上崗證證件號碼:

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本合同採取下列第種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或上崗證號碼爲 。工作地點爲 。

第五條 甲方根據國家、北京市和行業勞動定額標準和質量驗收標準,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務。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達到約定標準。

第六條 乙方工資標準爲:

(一)實行按日計算工資的:

1、工資標準爲元/日;

2、工資計算方式爲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乙方每天的出勤簽字計算;

(四)甲方以法定貨幣或採取銀行轉帳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第七條 甲方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應當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築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或者違章作業。乙方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乙方對危及生命和人身健康的行爲有權拒絕,並提出檢舉和控告。

第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約定的內容,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執行。

第十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到項目所在地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依法設立的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或者在鄉鎮、街道設立的具有勞動爭議調解職能的組織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或者當事人不願意調解的,可以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現場管理,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已經知悉上述制度的相關內容並同意遵照執行。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 月 日簽字日期: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8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爲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爲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爲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覈,具體爲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爲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爲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爲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9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範本(一)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於 xx年 xx月 xx日簽訂爲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合同如下:

1.自 xx年 xx月 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於經濟補償金、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賠償金、相應比例的年終獎等共計人民幣元(大寫)扣除乙方尚欠甲方備用金人民幣元(大寫),甲方將於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實際支付乙方人民幣元(大寫)

3.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4.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5.甲方爲乙方繳納四金(包括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6.乙方自願放棄其它所有訴求。

本最新解除勞動合同書樣本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範本(二)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x簽訂爲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xx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x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x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x年x月x日止。

5、 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x元。

6、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7、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8、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勞動合同,雙方同意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 年 月 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結清以下款項:

a) 月份工資:共計¥ 元

b) 相應比例年終獎:共計¥ 元

c) 經濟補償金:共計¥ 元

d) 乙方尚欠甲方欠款及資產損失賠款:共計¥ 元;

e) 其它:共計¥ 元;

f) 其它扣款以員工離職交接表中所列資產移交情況爲準。

3. 甲方爲乙方繳交社會保險金至 年 月 日

4.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5.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1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6. 乙方自願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7. 此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以勞動合同中“甲方”名稱填寫並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簽訂爲期*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 自*年*月*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 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爲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爲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 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 甲方爲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

5、 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並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 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爲。

7、 乙方應爲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

8、 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 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簽字或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1

甲方 :

註冊地址 :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個月。

(三)乙方應在 年 月 日前到崗。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 崗位工作, 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注:加班加點工資標準應按國家相關規定明示於合同中。)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的基本(固定)工資標準爲 元/月,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爲 元,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

(二)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固定工工資。乙方的工資由基本(固定)工資和績效工資組成。基本(固定)工資爲元/月,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業績考覈情況覈定。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2、鐘點工工資形式。具體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爲每月 日。若乙方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報酬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四)合同期內,甲方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五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不能爲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第六條、其他約定條款

(1)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2)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係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並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爲乙方的欺詐行爲並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3)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後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4)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併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5)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爲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6)雙方簽訂本合同後,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衝突的業務。

(7)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資訊等商業祕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僱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爲嚴重違反本合同,並認爲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或者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至少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2

兩年前的1月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正式施行,去年1月中旬,東莞市×豹電子有限公司被六位員工告上法庭,理由是公司沒跟他們簽訂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要求判付雙倍工資;公司大喊冤枉:“他們有籤啊!”但是,當公司人員回到辦公室查找留底檔案時,才發現六員工的勞動合同已不翼而飛。如今,公司已因金融危機而停產,六員工也各散東西,但這個官司卻從勞動爭議仲裁庭打到法庭,至今已打了一年多。

一方說簽了合同,另一方說沒有籤,有人提出使用測謊儀,用科技手段評判究竟誰在說假話,但那六員工無一願前來;公司方提出那麼就倒過來,讓對方向法院申請讓公司方接受測謊,但對方不願提出這個申請。

當年究竟是否僅漏簽了這六人的合同?能否採取別的方式鑑定誰在說謊?

930多份合同恰少了這六份

記者在東莞一工業園區找到了×豹公司,該公司是一家生產車載音響的合資企業。20xx年1月1日正式投產,當年8月,其中一私營股東撤走,由屬於國有企業的另一股東單獨經營。至20xx年9月,由於金融危機,企業停產。

留守公司的一位負責人陳先生接受了記者的採訪,他說,六名告公司的人員中有四人是屬於原財務部的員工,其中一人還是財務部經理,另外還有一名倉管人員和一名司機。陳先生回憶:20xx年1月中旬,公司突然接到當地勞動仲裁部門的通知,原來是這六名員工到那裏告了公司,說是公司沒有和他們簽訂勞動合同並將他們辭退,按照《勞動合同法》,申請裁決由公司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賠償金等共計40多萬元給他們,後經裁決公司須支付共計20多萬元。

“我記得他們都是有籤勞動合同啊。”陳先生說,當時公司派人馬上回來查找檔案,卻發現存放了930多份勞動合同的紙箱裏剛好不見了這六位員工的勞動合同。

有沒有籤勞動合同,看看有沒有購買社保不就清楚啦?因爲有些地方規定,企業給員工買社保須看是否簽有勞動合同,不過,“我們這裏不用看勞動合同也可以買社保,比如在網上申報購買社保,填報姓名、人數等等相關資料就可以了,對方並不檢視勞動合同。”負責人陳先生解釋道。

那麼,公司存檔的勞動合同怎麼就會“不翼而飛”了呢?

記者找到原行政人事部的葉主管,他說,當時辦公室還沒有檔案櫃,公司保管的那份勞動合同就堆放在一紙箱裏,紙箱放在辦公室後面的一張桌子上面,具體由一名文員負責保管。

六人中有四人集中在財務部

葉主管談到,告公司的員工是同一批進入公司的,20xx年1月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一式兩份,一份交由公司保管,一份由員工自己保管。“大家都籤,不可能財務部的人就不給籤”。

一位當時負責財務部勞動合同簽訂的行政人事部文員透過電話告訴記者:“肯定簽了,是我發籤合同的通知,合同簽好後,我送到財務部,所有人都有的,當時有不在辦公室的,我便將合同放在他們的辦公桌上。”這位員工回憶說:“這些合同都是蓋了章,簽好名字的。”

一位當時在財務部工作的員工周先生告訴記者,20xx年行政人事部曾經統計過漏籤勞動合同的人,他記得他們財務部是人人都簽了的。

“我們是國有企業,因此更要求按《勞動合同法》辦事”,陳先生補充道,公司要求每位員工都要籤勞動合同,但是,由於這裏的企業每天都會有人離開有人進來,特別是車間裏的試用工,要待試用期滿纔會籤勞動合同,因此,員工中也可能有漏籤的,但是,像他們六人中有四人都是財務人員,都工作了一年,“要漏也不會漏掉她們啊”。

公司委託代理人劉律師接受採訪稱,按常理說,不給他們財務人員籤勞動合同不符合邏輯,特別是他們中其中一人是財務部經理,無論是從她的職位、所在部門的重要性以及她的高薪來說,公司不可能不給她籤啊。另外,如果說沒有籤的話,爲什麼這些人會高度集中在財務部?

要求測謊六員工無一願前來

如果當時的確沒有簽訂合同,那麼爲什麼長達一年時間沒有提出補籤呢?記者瞭解到,公司於20xx年1月要求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並於當年9月發出告知書,通知尚無簽訂勞動合同的人當月內儘快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情況究竟如何,記者試圖找到這六人瞭解清楚。但這六人已分散至各地,記者四處打聽他們的電話,其中一位原財務部人員接聽了記者的電話,她在電話中表示這其中原因很複雜,具體情況她不想細談,最後說此案已全權委託律師。

記者打電話找到受委託的謝律師,他說,公司說合同不見了,被盜了,是一種藉口,爲什麼偏巧這幾個人的合同就被盜了呢?如果真的遺失,要有遺失的證明,不能懷疑是這幾人自己將合同拿走了。

一方說簽了合同,另一方說沒有籤,最近,有人提出使用測謊儀,用科技手段評判究竟誰在說假話。不過,律師告訴記者,並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使用測謊儀,刑事案件可以強制使用測謊儀,而民事案件須由一方提出對另一方進行測試,被要求測試的一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

據悉,雙方律師就測謊一事達成共識。公司委託代理人劉律師要求對方律師請六人前來測試時,有一人說家裏人去世,不能前來;有一人說家在外省,路途遙遠,後又說找到新工作了走不開;有一人直接就說不來。陳先生表示,公司願意墊付他們的差旅費用,有工作的他們可以向法院申請開具請假通知,甚至可以倒過來讓對方來提出測謊。不過,測謊這一提法最後不了了之。

“我們的困惑”

證明合同有沒有,除了一紙合同,難道旁證就不能起作用?比如接受派出所調查的合同手續經辦人員,詳細敘述了這幾個人簽定合同的事實;比如,幾個人都是財務人員,是公司的核心崗位,其中還包括一名高管財務經理,連幾百號車間工人都簽了合同的企業,單漏了財務人員,這不合常理;又比如,他們不敢接受測謊,也不讓我們的人接受測謊,說明他們心虛。

勞動的合同13

甲 方:

乙 方:

(員工工號:)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有/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現由 方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要求,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勞動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解除勞動合同的日期爲:

年 月 日;

二、 方支付 方經濟補償金(違約金) 元;

三、 ;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加蓋甲方勞動合同專用章後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20xx年 月 日 20xx 年 月 日

勞動的合同14

第一條

爲了規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標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對勞動者的經濟補償金,由用人單位一次性發給。

第三條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六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百。

第七條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第八條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九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第十條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

本辦法中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企業正常生產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 用人單位依據本辦法第六條、第八條、第九條解除勞動合同時,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第十二條

經濟補償金在企業成本中列支,不得佔用企業按規定比例應提取的福利費用。

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95年1月1日起執行。

勞動的合同1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爲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爲 個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 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爲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後,並經考覈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爲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

●試用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爲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着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標籤:勞動 彙編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