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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彙編15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合同有不同的類型,當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非全日制勞動合同,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彙編15篇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住址:

文書送達地:同身份證住址

固定電話: 移動號碼:

人員類別:□本地城鎮 □本地農戶 □外地城鎮 □外地農戶 □其他

甲方招用乙方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就業,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如下:

一、合同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期限內,乙方在甲方每天的工作時間應控制在4小時以內,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24小時。

二、甲方根據經營需要與乙方自身條件,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工作崗位之具體工作內容和方式,按照崗位職責說明書和工作流程或相關管理規定執行,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業績進行考覈。

根據崗位職責說明書的要求,乙方應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以其全部時間與精力來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限內的工資標準爲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給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且甲方發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公佈的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乙方對於甲方支付勞動報酬應及時進行覈查。乙方對勞動報酬有異議時,應在收到工資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逾期未提出書面異議的,視爲乙方確認甲方已依法按時足額支付乙方全部勞動報酬。

五、甲方依法無需爲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僅僅只需爲乙方單獨繳納工傷保險。受當地政策因素影響,甲方無法單獨爲乙方申報繳納工傷保險。

經勞動行政保障部門主持協調,甲乙雙方經多次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自20xx

年5月份起,甲方爲乙方繳納外來務工人員社會保險。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從其應得的勞動報酬中扣除其個人應負擔部門的社會保險費。

六、甲、乙雙方約定: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以書面形式提前10個工作日通知對方,甲方無需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乙方亦無需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七、合同期限內,如乙方不能勝任本合同約定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期限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甲方無需支付經濟補償金。

九、乙方不辭而別,或者下落不明,或者未履行第六條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或者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手續,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自願承擔相應的責任。

十、甲方按照本合同中載明的乙方的文書送達地向乙方郵寄送達文書,不論乙方是否實際收(看)到,均視爲已經送達。當乙方的文書送達地發生變更時,乙方應當在變更後三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一、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若本合同的簽訂屬於續簽勞動合同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重新簽訂勞動合同或者補籤勞動合同,甲乙雙方均確認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的勞動報酬均已結清,且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主張補繳20xx年5月之前的社會保險費,甲乙雙方之間已無任何勞動爭議,雙方均不再追究任何責任。

十二、本合同執行期間,若此合同或依據此合同訂立的檔案中某些條款因爲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的變化而失效,合同其他條款仍然有效,對雙方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三、甲、乙雙方發生爭議的,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處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不得代簽和塗改,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簽約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2

《勞動合同法》第六十八條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透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爲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則符合勞動關係的所有特徵,雙方之間建立的是的勞動關係,應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靈活多樣,以小時計酬爲主,但不侷限於以小時計酬。除了以小時計酬的形式以外,常見的計酬方式還有以日、周爲單位來計酬或按件計酬。因爲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從事非全日制勞動,所以本條所規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每週工作累計時間,都是針對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勞動所做出的,而並不是指勞動者實際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勞動時間和每週累計的全部勞動時間。

非全日制用工合同解除條件

1、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新公佈的勞動合同法規定: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第三條本合同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

第四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_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時間爲:_________

第六條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爲每小時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____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爲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_________

第九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第十三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4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地址:

電話:

乙方:

年齡:

性別:

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 年__月__ 日止。

第二條 工作崗位

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合理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工資報酬

甲方按工作時間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小時工資報酬不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工資具體支付辦法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工作時間

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___ 小時,具體工作時間安排: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福利待遇約定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 甲方根據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和操作規程培訓,爲乙方提供勞動安全和衛生設施,根據所從事工種的需要向乙方發放勞動防護用品,保障乙方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

二、 乙方應遵守甲方安全衛生和生產操作規程,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三、 乙方因工負傷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 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三、 雙方就本合同的解除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 雙方就解除本合同有關經濟補償的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雙方就本合同的終止條件約定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違反本合同的責任

一、 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行爲造成解除本合同的,有過錯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給對方造成損害的,具體賠償辦法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 因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履行本合同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雙方需約定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其他事項

一、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有牴觸的,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5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甲方招用乙方並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名稱: 姓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身份證號碼:公司地址:住址: 通訊地址: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一、合同期限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合同期內,乙方在甲方每天工作 小時。

二、乙方的崗位(工種)爲,職務爲 ,從事的工作內容爲 根據本公司公佈的崗位職責確定。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根據本公司的崗位職責確定 。

三、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的工資標準爲每小時元,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按時足額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報酬。

五、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㈠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公司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㈡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㈢甲方按照國家、省和當地的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的勞動保護和保健工作。

㈣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規定執行。

七、合同期內如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未按國家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乙方不能勝任合同約定的工作或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另一方可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八、甲乙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雙方已約定提前通知期、違約賠償責任等事項的,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雙方均不需支付經濟補償金或違約金。

九、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本合同到期後,如沒有另外約定,則按原待遇以無固定期限合同續約。

十、雙方約定下列檔案爲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㈠《中山市華勁塑料機械製造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培訓合同》、《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㈡包含但不限於以下規章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績效考覈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 十一、本勞動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年 月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住所地:

聯繫電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證件類型:居民身份證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第一條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職責是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第三條甲、乙雙方確認工作地點在濟寧市,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第四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甲、乙雙方同意以小時計酬爲主的用工形式,乙方在甲方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

第六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但應當按照法律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

第七條甲方應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按小時計酬標準不低於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第九條甲方工資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得超過十五日。

五、社會保險

第十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包含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等費用。乙方按照國家和濟寧市有關規定,可以個人身份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甲方依照國家和我市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並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發生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二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勞動衛生制度,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七、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八、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第十六條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七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十八條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爲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九、勞動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濟寧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勞動合同的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7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一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工作(工種),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工作。

第二條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變更本合同。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照甲方制定的崗位職責履行職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規定的工作。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四條合同期限

第五條雙方同意按一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第六條有固定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七條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第八條勞動合同到期後,若雙方無異議,可按本合同繼續執行,而無需再行簽訂合同。

三、勞動報酬

第九條甲方按下列第 種方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

1、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務計酬,標準爲 元(日/項)。

2、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爲 元。

四、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變更後的勞動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六、其他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以協商結論執行。

第十二天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8

甲 方: 乙 方:

地址: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話: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協議。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 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24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約定。

第五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乙方的工資待遇按國家和甲方有關規定執行,但甲方支付的日工資不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根據乙方的技能水平,實際表現,工作業績等情況,工資亦可作相應的增減。

第七條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祕密(包括乙方個人隱私及甲方商業祕密),除爲對方授權或法律強制程序不得爲協議以外目的使用、披露。反之對於此行爲給受害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披露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 如有涉及違例行爲,公司即可依據相關條例對員工實施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

年 月日 年 月 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9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北京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性別

戶籍類型(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第三條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的以下工作

第五條 乙方的工作時間爲

第六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爲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七條 甲方應當按照北京市工傷保險的規定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八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併爲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十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北京市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三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 (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適用於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即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及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爲用人單位)所使用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積不超過24小時,並以小時爲單位計算髮放工資的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十二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爲保管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0

編號:_________號

甲方:用人單位(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

技術等級: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健康狀況: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

勞動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公章):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章):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吉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時間

本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工作時間:上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下午___點___分至___點___分。

二、工作內容

勞動者同意用人單位安排的___工作(崗位),工作質量應達到___標準。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勞動者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用人單位必須按時足額以貨幣形式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日(或小時)工資爲___元。工資結算期限爲___(小時、日、周、月)。

甲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等待遇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用人單位爲勞動者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2.用人單位負責對勞動者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3.乙方應當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工作制度、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

五、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應當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六、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其他事項

(3)由於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被廢止或修改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合同終止甲方依法可不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甲、乙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九、特別約定

1.乙方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2.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3.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4.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5.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包括員工手冊)作爲本合同附件一併執行,乙方確認已充分閱讀甲方規章制度並願意遵照執行。

6.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爲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十、勞動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1

文章摘要:於20xx年1月1日起實施的《勞動合同法》是針對我國目前的社會現狀,特別是我國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及企業用工不合理的普遍現象而提出由於勞動者明顯處於弱勢地位,《勞動合同法》旨在透過傾向性地保護僱員,以達到實質公正的平等狀態,最終實現僱員和企業的雙贏。本文主要闡述新法對企業薪酬體系的修改規定及影響,分析當前企業和勞動者對新法的反應,提出企業如何對待新規定,構建***的勞動關係。

新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步丁動臺同法》)於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引起廠極大關注。在它開始實施以前,就已引發“外資撤資潮”和各公司‘突擊裁員”風波:日本數碼相機奧林巴斯決定於20xx年前將中國的兩座工廠合井爲一座,於附受資約7億元在越南設公司在總部和全國各地分公司人舉裁減5至9年的老員工,其中成者卜分公司裁員規模達到最大;9月,華爲鼓勵7000名工作滿8年的員辭職再上崗;10月,沃爾瑪全球採購中全球裁員200餘名,其中在中國深圳、仁海、莆田、東莞的四個部分,曾、計裁掉約100多少、等等。

新《勞動合同法》是中國歷史上最受關注的一邵法律,本身就是一種社會進步的象徵。這說明我國公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增強。企業對《勞動合同法》的關柱應在於其增加了企業的人力資源成本,尤其新法對企業薪酬體系的影響可謂之大。從篇幅看,《勞動合同法》關於薪酬的條款達29之多,佔總數98條的近三分之一,相對於1994年頒佈的17%,體現新《勞動合同法》對勞動者薪酬的保護力度再加大。

一、《勞動合同法》的宗旨及立法背景

《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明確勞動合同上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建立和發展***穩定的勞動關係,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制定和修改是以中國當前的主要社會現狀爲背景:1.1995年1月1日起執行的勞動法見效甚微;2.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3.普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4.黑窯奴上震驚世界;5.貧富差距進一步加大;6.工資低,中國收人只有美國的'3%;7.濫用試用期。

二、薪酬條款的修改及其對企業的影響

新《勞動合同法》對薪酬條款的修改,明顯增加了企業的勞動用工成本,加大了用工管理難度。針對中國當前勞動用工存在的突出問題,如企業濫用試用期、不按法律規定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不支付加班費等,新法都做了調整,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繳納社會保險,薪酬支出明顯增長,卻可能引起員工的不滿

新法第十七條規定,社會保險爲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條款。同時新法草案中也有加大企業按法規給員工繳納相應社保福利的內容。兩部法律的先後實施,必將使得依法爲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成爲絕對大多數企業的必然選擇。

事實上,法定福利給一些企業增加的成本,不僅包括企業應繳納的費用,還包括員工個人應繳納的相關費用。最容易產生的後果是,企業賠了夫人又折兵—薪酬支出增加了,但員工實際到手的收人卻減少了,員工心生不滿。因此,企業在進行薪酬設計的時候,除了將社保福利納人薪酬結構外,還必須考慮增加員工的薪酬,至少保證發到員工的工資不低於原有水平。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2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製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爲年(月)。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擔任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二、工作時間

第四條乙方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個小時,具體日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約定。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七條甲方安排乙方從事技術工作崗位的,乙方應持證上崗。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漠視乙方安全健康和不道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的小時工資標準爲元,(不得低於當地政府頒佈的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每週星期以法定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支付不低於乙方小時工資標準300%的工資報酬。

五、社會保險待遇

第十二條甲方支付的小時工資中已包含其應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乙方可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自主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十三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相關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任何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提前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勞動合同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本合同期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雙方應及時辦理勞動合同終止或延續手續。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一條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二條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給對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乙方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賠償。

第二十四條因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方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損失賠償金元。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

十、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七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特別提示: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應事先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人:(簽章)

年月日

續訂勞動合同情況: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續訂至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或

(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3

甲方(用人單位)名 稱: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郵政編碼:

聯繫甴話: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別: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原工作單位:

戶籍所在地:

現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聯繫甴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吉林省勞動合同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於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爲標準。

第五條 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內容後,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標準爲每小時 元。甲方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的週期不得超過15日。

第四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支付勞動報酬的其他約定

第六條 甲方應當按照工傷保險的規定爲乙方繳納工傷保險費。

第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和職業培訓,幵爲乙方提供以下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支付的小時工資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舉報。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第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収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也可以依法申請仲 裁、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本合同中有關內容今後與國家、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4

勞動合同在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的前提下,重在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保護,被譽爲勞動者的“保護傘”,爲構建與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提供法律保障。作爲我國勞動保障法制建設進程中的一個重要里程碑,勞動合同法的頒佈實施有着深遠的意義。 爲了完善勞動合同制度,明確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構建和發展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制定本法。

【勞動合同法解讀六十八】非全日制用工

第六十八條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解讀】本條是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規定

1994年勞動法主要是以全日制勞動關係爲模式進行設計和規範的,對非全日制勞動關係沒有涉及。本條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對非全日制用工做出了規定。把非全日制用工納入勞動合同法的調整範圍,有利於完善我國的勞動合同制度,也使得靈活就業勞動者的勞動關係有了法律認可的憑證,有利於維護這部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非全日制勞動是靈活就業的一種重要形式。近年來,我國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形式呈現迅速發展的趨勢,特別是在餐飲、超市、社區服務等領域,用人單位使用的非全日制用工形式越來越多。在我國促進非全日制勞動的重要意義,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它適應企業降低人工成本、推進靈活用工的客觀需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用工需求取決於生產經營的客觀需要,同時,企業爲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也要儘可能降低人工成本。實際上,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工成本明顯低於全日制用工。因此,越來越多的企業根據生產經營的需要,採用包括非全日制用工在內的一些靈活用工形式。

其次,促進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在勞動力市場供過於求的矛盾十分尖銳、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的就業競爭壓力較差的情況下,非全日制勞動在促進下崗職工和失業人員再就業方面發揮着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最後,有利於緩解勞動力市場供求失衡的矛盾,減少失業現象。在勞動力大量過剩、勞動力供求關係嚴重失衡、就業機會短缺的背景下,企業實行非全日制用工制度,可以使企業在對人力資源的客觀需求總量不變的條件下,招用非全日制職工,可以給廣大勞動者提供更多的就業機會。

非全日制用工屬於勞動關係。根據本法第二條規定的本法的適用範圍,本條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只限於用人單位用工,而不包括個人用工形式。個人用工屬於民事僱傭關係,應受民事法律關係調整,但勞動者透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派遣爲用人單位、家庭或者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應受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勞動社會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勞動者透過依法成立的勞務派遣組織爲其他單位、家庭或個人提供非全日制勞動的,由勞務派遣組織與非全日制勞動者簽訂勞動。”用人單位與非全日制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則符合勞動關係的所有特徵,雙方之間建立的是的勞動關係,應受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調整。

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靈活多樣,以小時計酬爲主,但不侷限於以小時計酬。除了以小時計酬的形式以外,常見的計酬方式還有以日、周爲單位來計酬或按件計酬。因爲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勞動從事非全日制勞動,所以本條所規定的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每週工作累計時間,都是針對勞動者在同一個用人單位勞動所做出的,而並不是指勞動者實際上平均每日的全部勞動時間和每週累計的全部勞動時間。

20xx年5月30日,勞動保障部頒發的《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也對非全日制用工進行規範。《意見》規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5小時累計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30小時的用工形式”。與該意見相比,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非全日制用工的計酬方式,縮短了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在同一家用人單位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和累計每週工作時間的規定,更好地保護了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合同法比《勞動保障部關於非全日制用工若干問題的意見》的法律效力高,因此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界定應當以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爲準。

【勞動合同法解讀六十九】非全日制用工勞動合同

第六十九條 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從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與一個或者一個以上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先訂立的勞動合同的履行。

【解讀】本條是關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合同訂立的規定

本條規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訂立口頭合同,也就是說,非全日制用工既可以訂立書面協議,也可以訂立口頭協議。

非全日制勞動合同15

編號:

(非全日制用工使用)

甲方:

乙方:

簽約須知

1、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時計酬爲主,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二十四小時的用工形式。

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保證向對方提供的與簽訂、履行勞動合同相關的各項資訊真實有效。

3、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不得約定試用期。

4、非全日制用工小時計酬標準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小時工資標準。

5、用人單位終止非全日制用工的,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勞動用工登記證編號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性別

出生年月戶籍所在地

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從事工作。工作地點在。

第三條乙方工作時間爲下列第種方式

1、每週工作 日,分別爲 周;每日工作 小時。

2、其他:

第四條甲方按乙方工作時間,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標準爲每小時 元,工資結算週期爲(日/周/15日),工資發放時間爲,工資發放方式爲(直接發放/委託銀行代發)。

第五條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中已包含甲方應爲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乙方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參加基本養老、基本醫療保險。

第六條甲方依照國家和地方規定,爲乙方辦理工傷保險和繳納工傷保險費,乙方在合同期內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及勞動保護用品。

第八條乙方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

第九條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變更。

第十一條甲乙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訴訟。

第十二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三條乙方可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勞動合同;但是,後訂立的勞動合同不得影響本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協商解決;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新規定相悖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變更欄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對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作以下變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續訂欄

甲、乙雙方原訂立非全日制勞動合同已於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合同。

續訂合同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雙方約定其它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