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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門】勞動合同集錦7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夠較爲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爲。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門】勞動合同集錦7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名稱:

乙方姓名:

甲方聘用乙方運作店的開業籌備及門店籌備期間的物料及器具採購;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浙江省勞動合同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每月承包租金:________元

第二條工作內容及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_崗位工作。乙方應該完成崗位所承擔的工作內容。

2、乙方必須要保證餐、質量、衛生、以及人員專業技能;成本控制。

第三條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上牆公佈上,同時作爲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公)負傷(死亡)的待遇,按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工資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基本工資及獎金參照公司工資制度,每月15日爲工資發放日。

第五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有法律效力。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應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並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依法賠償對方損失;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需要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因乙方不能遵守企業的各規章制度或因不能勝任本職,甲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合同;

3、乙方應當爲甲方保守相關商業機密,乙方因各種原因泄露甲方商業機密或有其他損害甲方利益的行爲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追究相關民事、刑事法律責任的權力。

第七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式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

協商不能解決時甲、乙雙方均可以向紹興市勞動爭議仲裁部門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即告訂立並同時具有相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八十二條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六十日內作出。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當事人必須履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條例》第二十三條 當事人應當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六個月內,以書面形式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勞動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經雙方經友好協商,本着自願,平等,合作的原則,達成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1條: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即終止執行。因公司工作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訂合同。

第2條:工作崗位

經雙方協商,約定員工在合同期內從事 工作。公司可以根據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變換員工的工作內容,如雙方就工作變換達不成一致意見,則本合同自然解除,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3條:勞動保護

1) 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公司需爲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員工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 公司根據員工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員工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 員工患職業病或工傷,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第4條:工作時間

1) 公司實行每天八小時工作制,平均每週工作時間40小時。需要加班的,公司按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爲員工安排同等時間的調休。

2) 員工享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婚假、喪假、產假(違反計劃生育的除外)等有薪假期。

第5條:勞動報酬

遵守按勞取酬的原則,按公司現行工資制度確定員工的勞動報酬,月收入不低於國家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或實行記件工資。如員工的職務、崗位變動時,員工的工資可相應調整。公司支付員工的工資爲稅前工資,員工的個人所得稅由公司代扣。

企業因生產或經營等原因,員工暫時不需上班,則按規定發給生活費。

第6條:社保福利

公司按國家規定爲員工交納養老和醫療保險金,員工應繳納的養老和醫療保險金由公司從員工的工資中按月代爲扣繳。或:應員工的要求,員工的檔案可以不按公司的要求進行轉移;並同意將爲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按標準支付員工,由員工負責在其檔案所在地繳納,此後的一切結果由員工享有或承擔。

第7條:勞動紀律

1) 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 員工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員工守則,遵守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序。員工如違反企業的規章制度,公司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3) 員工如毀損或遺失公司財物的,依市場價格予以補償。

第8條 規章制度

下列規章制度與本合同同時生效:

1) 上下班制度;

2) 安全生產製度;

3) 質量管理制度;

4) 公司保密制度。

第9條:合同解除

9.1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員工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或有嚴重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爲;或嚴重失職;或收受客戶回扣的。

2)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也不能從事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3) 公司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職工或公司企業宣佈解散。

4) 員工違反國家法律被認定有罪或被勞動教養的。

9.2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公司不得解除本合同:

1) 員工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違反計劃生育的或採取欺詐手段簽訂本合同的除外)。

3)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

9.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員工可以隨時書面通知解除本合同:

1) 公司不按照本合同規定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

2) 公司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侵犯員工合法權益的;

9.4 需經雙方協議解除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任何一方,必須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9.5 公司按本條9.1項第2)、第3)項解除勞動合同的,如國家有規定應予經濟補償的,公司按該規定給予員工經濟補償。

9.6 員工未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解除合同的,應承擔賠償責任。雙方確定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爲:

1) 按正常生產情況下員工解除勞動合同前X月的月平均實得薪津計算;或

2) 按公司的實際損失計算,包括但不限於公司招收錄用員工所支付的費用,公司爲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對公司的工作脫節而造成的生產、經營的經濟損失。

第10條 教育培訓

公司鼓勵員工參加與本職工作有關的各類培訓,凡員工參加經公司同意的培訓,公司相應地增加員工的工資收入或予以報銷相關的培訓費用。如公司外派員工參加培訓,則雙方另訂培訓合同。

第11條 保密義務

員工在任職期間以及離職之後對其在公司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公司、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商業祕密的義務。員工於離職辦理交接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商業祕密的資料,包括記載着公司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第12條:離職手續

12.1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的最後工作日之前,按公司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包括工作中的未竟事項、檔案、資料、各種辦公物品等,須全部清點移交公司指定人員。

12.2員工在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時,還須按公司規定填寫辦理《離職會簽單》。

12.3公司在員工辦完上述手續後爲員工出具離職證明,對員工的工作表現作出符合實際的評價,並辦理檔案及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12.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致使公司不能及時爲員工辦理相關手續,由此而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員工承擔:

1)員工未按公司規定辦妥離職手續的;

2)員工未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通知和離職證明的;

3)員工不配合,致使公司無法將有關離職資料送達員工的。

第13條 合同無效

本合同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本合同自始無效:

1)根本違反法律法規的;

2)員工在《職工登記表》上提供虛假資訊,欺騙公司而簽訂本合同的;

3)員工爲任何不合法,不正當目的而進入公司企業工作的。

第14條 通知送達

根據本合同要求所發送的通知或者其它通訊往來應用中文書寫並且由專人或以郵資預付掛號信函送達,雙方的法定地址如下:

公司: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員工:

地址:

郵編

電話:

所有的通知及其它通訊往來在下列首先發生的日期應被視爲已正式送達:

1)如專人專送,則爲收到之日;

2)如採取郵寄,則爲寄出之日後5天,以郵寄憑證爲準;

3)如由快遞傳送,即爲快遞寄出憑證後的3天;

雙方確認:如送達地點需要變更的,一方將於變更後的次日用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上述確認的地點所送達的文書,不論是否收到,均視爲送達。

第15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可以雙方協商;或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16條 法律效力

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爲辦理社會保險使用,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讀懂並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公司:

員工:

營業執照: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法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釋義:本條是對誠實信用原則的規定。

一、誠實信用原則是現代民法的最高原則。誠實要求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時對他人以誠相待,不爲欺詐行爲;信用是要求民事主體進行民事活動時要講求信譽。

二、誠實信用原則具體包括:

1、在訂立合同時,不得有欺詐或其他違背誠實信用的行爲;

2、在履行合同義務時,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及時通知、協助、提供必要的條件、防止損失擴大、保密等義務;

3、合同終止後,當事人也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稱爲後契約義務。

三、誠實信用原則意義和作用,在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和法律沒有明文規定或者規定不明而需要對合同或者法律的具體規定進行解釋時,要依照誠實信用原則,這樣規定也給法官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將誠實信用原則作爲指導合同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的行爲準則,有利於保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更好地履行合同義務。

2、合同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而法律又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誠實信用原則進行解釋。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單位):

地址:

聯繫方式:

乙方(勞動者):

地址:

聯繫方式:

第一章 合同的類型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在明悉《勞動合同法》及其他法規對各類勞動合同形式定義的基礎上,協商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__種方式確認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合同約定的解除或終止情形出現時即行解除或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爲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爲標誌。

第二條 試用期

甲乙雙方約定試用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試用期工資爲:__________。

第二章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聘用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內容;甲方可以崗位說明書的形式具體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崗位工作時間。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和行業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並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第六條 鑑於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願意服從甲方安排。

第四章 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執行下述工資計發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所從事的工作按實際出勤日計薪。企業安排足月出勤的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爲:__________元/月。

2、計件形式:乙方的生產產品爲__________,勞動定額爲__________,計件單價爲__________。乙方正常出勤且付出正常勞動的,工資不低於所在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

3、甲方應當在每月________日向乙方支付工資。

第五章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八條 甲乙雙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九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爲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六章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條 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十一條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第十二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並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章 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

第十三條 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

第十四條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下列情形時,本合同的相關條款隨之自然變更。甲方應將涉及變更之資訊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應履行甲方的變更決定。如果乙方不予履行,甲方可以依法或按甲方規章制度規定予以處理。

1、基於甲方已事先並在本合同或相關經乙方簽字確認的《員工手冊》、《崗位任職協議》等告知所約定的崗位會發生變更的可能性,雙方協商一致確認可自然變更。

2、甲方的整體工資分配調整方案經協商機制透過並公示後,涉及乙方工資標準增加或降低的。

3、乙方因升職、降職、崗位調整需要變薪的。

4、雙方就勞動合同的變更採取書面形式進行。甲方對於乙方工作調整涉及勞動合同事項變更的,除以《勞動合同變更書》進行確認外,發給乙方的工資單、崗位變化通知等,乙方在一個月內未書面提出異議的,視爲已認可書面變更。

第十五條 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在收到甲方送達的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協議書等法律文書、檔案後的3個工作日內應給以明確回覆,並將簽字或未簽字的檔案送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處理該檔案(勞動合同書作廢,解除/終止/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等需乙方簽字的即視同乙方默認),且乙方須承擔相應的責任和後果。

第十六條 在勞動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出現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年情形的,應向書面甲方提出訂立或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請求,否則視爲乙方自動放棄簽訂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權利。

第十七條 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送達《勞動合同終止或續訂決定告知書》,就願意終止該勞動合同或者續訂該勞動合同作出選擇,如願意續訂勞動合同的,還應明確續訂的合同形式。在合同到期前未向甲方送達告知書的,則視爲乙方要求終止勞動合同不再續訂。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期滿後甲方未與乙方辦理終止用工手續的,乙方繼續爲甲方提供勞動,則視爲勞動合同的期限自動延續。

1、合同順延三個月內,甲方以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與乙方協商訂立勞動合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甲乙雙方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終止本合同;

2、合同順延三個月後,甲方仍未與乙方協商訂立新的勞動合同,則勞動合同順延期限默認爲一年,勞動合同到期終止。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解除、即將期滿前,乙方出現法定可順延事由或存在法律受保護情形而不能被解除,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同時向甲方提交指定的有效證明材料,否則視爲乙方放棄其在此受特殊保護的權利。在法定順延期間,乙方應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內(不少於3個工作日)提交指定的有效證明材料,否則視爲勞動合同自動延續的相關情形已消失,本勞動合同即行解除或終止。

第八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第二十條 甲方可根據法律規定及甲方的規章制度規定,依法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爲維護雙方的利益不受到侵害,甲方解除終止乙方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僅且只唯一透過甲方人力資源部門或蓋有單位公章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的形式進行。甲方之任何工作人員以其他方式對該意思所進行的表示均不對乙方產生任何效力,乙方在此情況下仍應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權利與義務。

第二十一條 除符合法律規定可即時解除的條件外,乙方應依法提前30日(試用期內提前3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雙方另有約定除外),乙方違反此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如造成損失無法證明損失數額的,賠償金額以乙方上一個月的工資爲基數,按其未提前書面通知的天數折算。

第二十二條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回、撤銷其已向甲方發出的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雙方的勞動合同自乙方送達書面解除通知之日起滿30日(試用期內爲3日)後解除,但經甲方書面同意提前解除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合同通知期間,甲方基於內部管理或工作交接需要,可以在不違背法律、不調整乙方應得的勞動報酬基礎上,對乙方的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作內容進行限制或調整,乙方在此予以明確並理解。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爲乙方辦理終止勞動關係手續;

2、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15日內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轉移或者封存手續;

3、應乙方要求,如實出具乙方的工作履歷或離職證明。

4、如乙方在甲方處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同時安排乙方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乙方不配合或者不進行檢查的視爲本人放棄此特殊保護權。

第二十五條 乙方不辭而別,或下落不明,或未履行第四十七條的義務,致使甲方無法或遲延辦理與乙方離職相關的手續和支付費用,乙方在此不可撤銷地承認其負有過錯,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九章 其他約定

第二十六條 甲方的規章制度(包括但不限於員工手冊、崗位職責、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均屬合同的主要附件,其效力與合同條款等同,乙方確認在簽訂本合同的同時,已收到並知曉認可前述檔案。

第二十七條 合同如與法律、法規相牴觸的,或者因法律、法規的變更而不一致的,以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爲準;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從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的簽訂屬續簽、變更的,甲乙雙方確認在合同簽訂前的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已無任何勞動爭議或不再追究;確認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合同簽訂前的.相關勞動報酬、加班工資、本年度之前的帶薪年休假等均於結清。

第二十九條 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其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爲準。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在乙方上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員工

名稱: _______________ 姓名: _XXX_

住所: _______________ 性別: X_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護照)

(主要負責人)______ 號碼_XXXXXXXXXXXXXXXXXX___

聯繫人 : ______ 住址__XXXXXXX___

聯繫電話 : ______ 聯繫電話: __XXXXXXXXXXX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1_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20xx_年_XX_ 月_XX_日起至_20xx_年_XX_ 月_XX_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從_____ 年__ 月__ 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完成工作任務的標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試用期爲__50 天____ (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或工種 ___行政人事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地點 :___深圳市甲方設定的工作地點範圍_。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_8_ 小時(不超過 8 小時),每週工作_40_小時(不超過 40 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三)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四)乙方的其他休息休假安排:_在一年中工作滿 12 個月依法享有年休假 。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工資_3000___ 元(其中試用期每月工資__3000__元)

(三)甲方每月_10_日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有關規定給予乙方享受醫療期和醫療期待遇。

(三)甲方爲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依據業績及工作表現給予一定數額的月績效獎金和年終獎金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 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做好女員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工作。

(三)甲方每年組織乙方健康檢查_1_次。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爲,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合同範本《公司勞動合同範本》。

七、規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告知乙方。

(二)乙方應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三)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八、合同變更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採用書面形式。變更後的合同文字雙方各執一份。

九、合同解除和終止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爲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7、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甲方以***、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甲方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在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將裁減人員方案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經濟補償

(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1、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一)項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七)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5、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 1 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6、依據本合同第九條第(八)項第 4 目、第 5 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的,經濟補償的發放標準應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依法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應在乙方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一、合同解除和終止手續

甲乙雙方解除和終止本合同的,乙方應按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等手續。甲方應依法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十二、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的,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工會尋求解決或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在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年內乙方不得泄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

勞動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共同簽訂並履行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位具體職責和要求。

2、乙方的工作地點:本公司或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地點。

三、工作時間

1、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

2、甲方在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前提下,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簡易勞動合同書範本四、勞動報酬

1、甲方每月以轉賬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綜合工資元人民幣,於次月15日前發放。

2、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雙方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發生,減少職業危害。

2、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的規定爲乙方配置和完善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六、規章制度

1、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

2、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七、勞動合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雙方若有一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甲方應在滿十五日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在此期間乙方應堅守崗位。

八、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1、甲乙雙方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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