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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實用】勞動合同模板集合五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計算機系____屆畢業生)

爲提高我院畢業生職業能力,真正培養適合社會需求的專業人才,我係對畢業生實施院外對口專業實習教育,我係和本系學生就學生本人的院外對口專業實習問題,達成如下協議(乙方在自由選擇的基礎上,同時遵守如下協議):

1.甲方負責指派相應的指導教師負責院外實習的指導工作,必要時可派指導教師巡視。

2.甲方在乙方離校前有責任進行安全教育,並對乙方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或抽查,解決有關實習中出現的問題。

3.甲方負責並建立畢業生就業網站和專用信箱負責技術答疑。

4.乙方自願選擇院外實習單位,並負責通知家長關於實習的所有情況,實習期間要經常與家長聯繫,甲方不負責通知家長,若因此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5.乙方服從甲方有關院外實習的規定(詳見《計算機系_________屆畢業生院外實習實施方案》)。

6.乙方要向甲方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聯繫電話,以便甲方與乙方聯繫,如因通訊地址和聯繫方式不詳或虛假造成對乙方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7.乙方遵守實習單位的一切規定,遵紀守法,對自己的一切安全行爲負法律和安全責任,若因乙方個人原因而引發的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8.乙方在實習結束時,要進行綜合能力測試和答辯,相應的實習單位要對學生的實習進行總結,並量化成績。對於成績不合格或者答辯不過者,不得畢業。

9.乙方必須每月定期向甲方(責任教師)彙報實習情況,如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甲方(責任教師),以便甲方(責任教師)能及時採取應對措施。

10.乙方的課程考試和重修有關事宜,甲方不負責通知,乙方自己負責與系辦聯繫(聯繫電話:_________)詢問有關情況。

11.乙方必須有單位實習協議,並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份以前將正式就業協議交到輔導員處。

12.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輔導員或責任教師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

內容及甲方訂立的崗位工作標準。乙方同意甲方可根據相應情況適當變更乙方工作內容;

(二)乙方的工作地點爲 。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工作時間實行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實行的 ;

(二)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試用期的工資爲 元。轉正後工資爲 元。

四、勞動紀律

甲方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並透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甲方工作管理,並嚴格遵守甲方

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五、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合同解除或終止時,甲方出具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 15 日內爲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等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等有關手續;

(四)甲方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乙方工作交接辦理完成後支付;

(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六)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六、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或蓋章之日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勞動合同必須是具有簽約資格的當事人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其內容應當具備法定條款,應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否則將被確認爲無效。

無效勞動合同是指所訂立的勞動合同缺少有效要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全部或部分不能發生當事人預期的法律後果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第二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一個勞動合同的有效成立,必須具備勞動法律所規定的有效要件,這就是主體要合格,意思表示要自願真實,內容要合法、完整,形式符合法定要求,訂立程序要完備這四個方面的要件,任缺其一,均可導致勞動合同不能有效成立。

無效勞動合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合同主體不合格,是指勞動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不具有勞動法規定的主體資格而簽訂勞動合同的情形。勞動合同主體雙方是否具有簽約資格,是決定勞動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前提。合同主體不合格,即勞動者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或者用人單位不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爲能力。

2.意思表示不真實,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其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變更勞動合同。在這種狀況下籤訂的勞動合同,其內容基礎受外力干涉,故不是真實的意思表示。

3.內容不合法或不完整,即合同條款違法或合同缺少法定必備條款。通常表現爲違反強制性法律規範、權利義務嚴重不對等而顯失公平或低於法定最低勞動標準,用人單位免除自己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

4.形式不合法,即要式合同未採用法定的書面形式或標準形式。

5.訂立程序不完備,即訂立勞動合同未履行法定必要程序。

勞動合同無效必然導致一定的法律後果,因而它必須經國家機關確認。我國法定的確認勞動合同無效的機關是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人民法院。

勞動合同經法定機關確認無效的法律後果一般是,自訂立起就沒有法律拘束力。但這並不是說,無效勞動合同不發生任何法律效果。它作爲法律事實的一種,必然會在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責任問題,也即導致勞動合同無效的當事人基於過錯而對他方承擔民事責任,甚至可因其行爲的嚴重性程度不同,引發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問題。對此,應理解爲自訂立時起無效勞動合同就不能作爲確定當事人權利義務的依據,而不應理解爲像無效民事合同那樣自訂立時起,就不對當事人產生權利義務。這是因爲,勞動力支出後就不可回收,由此決定了對無效勞動合同已履行部分,即勞動者實施的勞動行爲和所得的物質待遇,不能適用返還財產、恢復原狀的處理方式,並且對尚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已爲用人單位提供了勞動的勞動者應當依法予以保護。《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勞動合同被確認無效,勞動者已付出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數額,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時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根據無效的勞動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擔違約責任。由於勞動者用以交換的勞動力的特殊性,對於無效勞動合同,不可能採用返還及追繳等辦法處理,所以,根據無效勞動合同的特點可以採取相應的處理措施,包括撤銷合同、重新訂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賠償損失三種。

1.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撤銷合同的處理方式,適用於被確認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全部無效的勞動合同是國家不予以承認和保護的,應透過撤銷合同來消滅依據該合同而產生的勞動關係,即勞動合同整體被確認無效。如正在履行的合同,要停止履行。對於已履行的部分,對勞動者付出了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到相應向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勞動報酬的支付,參照本單位相同或相似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確定。勞動合同全部無效而用人單位對此有過錯的,如果當事人雙方都具備主體資格,勞動者要求訂立勞動合同的,在撤銷無效的勞動合同的同時,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依法訂立勞動合同。

2.修改合同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修改合同的處理,適用於被確認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及程序不合法而無效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中的某項條款被確認無效,該項條款不得執行;應依法予以修改。修改後的合法條款應具有溯及力,溯及到該合同生效之時。

3.賠償損失無效勞動合同所引起的賠償責任主體是用人單位,不是勞動者。這一點在《勞動法》第九十七條有規定:“由於用人單位的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性質: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單位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年齡: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貫: 省 市

縣(區)

鄉(鎮)

村(街)

現住址:

屬於:農業人口( )

非農業人口( )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勞動部門批准,同意招用乙方爲臨時工,根據《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人民政府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自願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承擔 生產(工作)任務。

第三條 生產(工作)條件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並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併發給乙方勞動保護用品: ,保健食品費:

第四條 勞動紀律

甲方應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紀律,服從管理,積極做好工作。

第五條 勞動時間與勞動報酬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每週 日工作制,每日 小時制,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時,應控制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加班要提前

通知乙方,由甲乙雙方商定。

勞動報酬:按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根據乙方崗位和承擔的任務定爲每日 元。加班工資:法定節日爲 元,公休假和平日爲 元:夜間工作的,每晚(班)發給乙方夜餐費 元;獎金根據單位效益和乙方勞動貢獻定爲每月元至 元。如乙方從事的工作便於實行勞動定額考覈經甲乙雙方商定,實行全額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按計件單結算,具體辦法雙方約定爲:在合同期間,如發生停工待料,甲方每天發給乙方 元,作爲基本生活費用。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在本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養老保險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每月甲方負擔 元,乙方負擔 元。乙方繳納金額,由甲方按月在乙方當月工資中扣繳。乙方如符合招工條件,單位又有指標,可招爲勞動合同制工人,所繳納的養老保險可隨同轉移,合併計算繳費年限。

2.乙方因工死亡待遇及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內的待遇與合同制工人相同,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由勞動鑑定委員會確定其傷殘程度。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企業應當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合同期滿,根據其傷殘程度,由甲方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最長不超過 個月。醫療期內待遇應當與合同制工人同等對待,傷病假期間,由甲方酌情發給生活補助費。乙方在甲方工作半年以上,醫療期滿尚未痊癒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由企業發給一次性醫療補助費元,乙方死亡的,甲方應發給喪葬補助費 元,一次性發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 元。

4.乙方在甲方工作一年以上,重新簽訂合同的,甲方應按國家規定安排乙方探親,服務每滿一年假期爲 天;乙方如遇婚、喪、女工懷孕、分娩、哺乳,甲方應按規定安排假期。上述假期爲有薪假期,超出規定日期的,經批准按事假處理。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

1.甲方因轉產,調整生產項目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乙方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合同期滿後即終止執行,並辦理終止合同手續。如生產(工作)需要,甲方繼續招用乙方,需要經乙方同意,並經勞動部門批准,雙方重新簽訂合同。

3.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復工的;

(2)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於應予辭退的;

(3)甲方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在合同期內,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無有效保護措施損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發?工資或連續兩個月不支付工資的;

(3)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違反國家勞動法規、政策、侵犯工人合法權益的;

(4)經甲方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或參加社會招工考試已被錄取的。

5.在合同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①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3款規定的;

②患職業病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的;

③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④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6.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但因本條第3款第(2)項規定解除合同的除外。

7.乙方被開除,勞動教養或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八條 雙方認爲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爲乙方提供住房,房租、水、電費由乙方自負。房租按商品房標準收取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 元;如乙方自行解決住房的,甲方應給乙方住房補貼,每月爲 元。

2.甲方自辦食堂的,按飯菜成本收費,不辦食堂,在外搭膳的,所需管理費由甲方支付。甲方給乙方膳食補貼每月 元。

3.甲方按國家規定,每月應給乙方各類補貼共 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 情況下,乙方可解除合同。

6.計件工資制的,月工資結算辦法:

7.其他需約定事項: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違約金__元,賠償金 元。

第十條 因本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十五日內向本企業勞動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因開除,辭退違紀職工以及職工辭退,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可直接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調解無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

1.按企業勞動爭議處理有關規定,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

2.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逢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委託代理人)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備案所需材料:

1、《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勞動合同書現分爲普通勞動合同文字、餐飲業、建築業、非全日制用工合同文字及派遣合同文字,用人單位選擇相應文字),合同書須勞動者本人簽字按手印,勞動合同內容不得塗改,否則無效。

2、《勞動合同簽訂、續訂、變更備案職工花名冊》一式兩份(如有多頁,每頁均需蓋章,備案日期不填)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和《授權委託書》一份

4、與本單位初次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須提供身份證複印件一份(可在A4紙上排列複印)

5、初次備案的單位須辦理立戶手續(在本視窗辦理)

以上材料、表格可在政務服務中心一樓門口打印社購買或者自行打印。

填寫合同注意事項:

1、20xx年3月起新泰最低工資標準爲1220元,企業計時工資以及試用期工資必須高於這個數額。(1220元也不可用,須高於此數)。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計時工資的80%,例如:月工資爲20xx元,試用期工資不低於1600元。

2、無試用期可不填。勞動合同期限在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3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3、工作地點、工作標準也需填寫(工作標準若有具體描述可如實填寫,也可直接填“按單位規定”)。

4、合同期限的填寫(例:①合同期限爲5年,自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②合同期限爲:無固定期限 ,自20xx年1月1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合同生效日期填寫(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生效)。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例:本合同自20xx年1月1日至某項工作的完成時止)。

5、工時制度若是A標準工時制,可直接填A,若是不定時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制填B或C,但是需泰安市局先行審批。

6、合同生效日期及簽訂日期均需填寫,生效日期不得在簽訂日期之前。

7、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 女不得超過50歲,男不得超過60歲,勞動合同期限的截止日期勞動者也不得超過此年齡。

例如: 男1960年3月1日生 從20xx年1月1日 簽訂勞動合同最長到20xx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