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事務文書 > 勞動合同

【熱門】勞動合同範文彙總8篇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範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麼一般合同是怎麼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熱門】勞動合同範文彙總8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用人單位):xxx有限公司。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 月 日簽訂【爲期 3 年】【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現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請,要求提前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甲方同意與乙方解除勞動合同。

經雙方充分協商,就解除勞動合同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於月解除勞動合同,雙方的勞動權利義務終止。

二、因是乙方提出與甲方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三、甲、乙雙方在此確認:勞動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已依法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甲方依法履行了義務,包括乙方應享有的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雙方無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爲。解除勞動合同之日前的勞動報酬(含加班工資、獎金、補貼等)已結清。乙方不再因爲原勞動合同的履行、解除,向甲方要求支付其他任何費用、補償或賠償。

四、勞動合同解除後,乙方仍負有保守所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的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並在2年內不得到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就職及2年內不自辦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或者從事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產品的生產、銷售。

五、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2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對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書作如下變更:

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

甲方(蓋 章) 乙方(籤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3

用人單位(甲方):xxxxxxxxxx

地 址:xxxxxxxxxx

員工姓名(乙方): xxx

員工身份證號碼: xxx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簽20xx年11月1日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續簽合同期限從20xx年02月01日至20xx年02月18日止。原勞動合同書、變更協議書未變更部分的內容,雙方仍繼續遵照執行。

本續簽勞動合同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勞動合同續簽書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簽名: 身份證號碼:

日 期:日 期: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乙方(員工)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XXXX省勞動合同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一致同意訂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甲、乙雙方確定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自年月起至 年 月 日止。

2、試用期爲三個月,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合理安排乙方工作崗位,工作內容爲:。

2、乙方應當按崗位職責要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三、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勞動保護、職業衛生的規定,爲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

2、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加班的,甲方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應當按國家規定爲其提供勞動保障。

四、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

1、在乙方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下,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給乙方,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元/月。

2、社會保險按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執行。

3、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應當按月支付基本工資。

五、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1、甲方制定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必須遵守。

2、乙方應當遵守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提高職業技能,遵守工作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規程和職業道德。

3、乙方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的有關規定。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或者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2、雙方同意,可以續簽合同,一方不同意續簽,合同即行終止。

七、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1、雙方協調一致,本合同可終止(解除)。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勞動合同,並依法追究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公司《員工手冊》有關條款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損害的;(4)求職時對甲方提供虛假材料、證件、證明的;(5)被勞動收養或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本合同達成一致的;(4)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整理期間歌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定裁減人員的;(5)四方調整乙方工作崗位,雙方不能就崗位達成一致意見的。

4、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四方不得解除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2)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5、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1)試用期內;(2)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1、乙方違反《勞動法》規定的條件或者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賣給金和經濟損失。

2、如乙方成爲甲方高層管理人員和掌握核心技術的科研人員,解除本合同,未按體合同約定 提前通知甲方,應當支付違約金標準爲本人當年兩個月工資。

3、甲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按《勞動法》和相關規定應給予經濟補償金的,甲方按規定給予補償。

4、乙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企業祕密和不正當競爭

1、凡涉及甲方安全和利益的一切資料和技術均屬保密範圍,其具體內容有:(1)甲方的生產技術資料;(2)甲方的供銷計劃,營銷網絡、政策;(3)甲方的管理制度、辦法;(4)甲方掌握的市場資訊;(5)甲方的財務資料;(5)其他甲方明確需要保密的內容。

2、乙方在甲方服務期間,應遵守公司的各項條款,嚴守祕密,如有違反,甲方將立即給予乙方除名處理,並扣除乙方全部或部分風險金,並賠償造成的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追究其法律責任,乙方在服務期間應履行如下保密義務:(1)在家人、親戚、朋友的交談和通信、通電中,不涉及甲方祕密;(2)在公共場所不得談論甲方祕密;(3)未經上級領導批准,不得攜帶保密資料出公司;(4)不得打聽本人職責以外的公司祕密;(5)對已經泄密可可能泄密公司祕密的人和事,要立即予以糾正或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向公司負責人報告。(6)借閱和查詢祕密資料,要經過有關負責人批准,用後及時歸還。(7)妥病況儲存祕密資料,不得隨意擺放,防止黴爛、蟲咬、丟失。

十、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雙方簽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如大家所知,在試用期內,除了用人單位可以考覈勞動者,我們勞動者也是可以考覈用人單位的,那麼,在這個互相考量的時期內,用人單位是否應當和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呢?下面馬上在下文爲大家解答。

按照法律規定,即使是試用期,也應當簽訂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21條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由此可見,試用期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的,而不是一個單獨的有關試用期的規定,勞動合同生效和終止的時間都應包括試用期在內,而且計算勞動合同期限也應當包括試用期。

試用期相關規定:

“試用期”是伴隨着勞動法的出臺而出現的。勞動法規定,勞動合同可以約定試用期,但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試用期,一方面可以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爲每個工作崗位找到合適的勞動者,試用期就是供用人單位考察勞動者是否適合其工作崗位的一項制度,給企業考察勞動者是否與錄用要求相一致的時間,避免用人單位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以及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爲勞動合同期限。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關於試用期是否簽訂勞動合同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即使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也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此外,用人單位如果僅與勞動者簽訂試用期合同,這也是不對的。

勞動合同 篇6

《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如下:

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

停工留薪期滿後: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爲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爲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五級、六級傷殘的,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爲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綜上,工傷職工中,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至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五級、六級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七級至十級傷殘的,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可解除勞動、聘用合同。即用人單位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依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主動解除與工傷人員的勞動合同或裁減工傷人員。

 【知識點】臨近退休人員兩個一次性支付遞減:山東省貫徹《工傷保險條例》實施辦法魯政發〔20xx〕25號第二十五條: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每減少1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遞減20%。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1年的按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全額的10%支付;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者按規定辦理了退休手續的,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條連結】

《勞動合同法》第四章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反之,在其它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依《勞動合同法》的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九條的規定解除與工傷人員的勞動合同。(不包括一至四級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的職工)。如果工傷職工有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等行爲的,用人單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辭退工傷職工。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 篇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法定退休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從事工作。乙方應按甲方的合同和施工現場具體要求,按照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作息休假制度。(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方可延長工作時間,並按國家規定精神,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項目部按建築行業相關規定進行實際處理和操作。

(三)甲方必須對乙方進行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培訓,並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項目部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四)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四、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企業經營狀況,並根據乙方崗位、職務和其他條件確定其相應的工資標準,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項目部按建築行業相關規定,依法、足額、按約發放到位。

(二)甲方根據本企業年度利潤情況設定年終獎金,基數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能力、勞動表現、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等由所在分公司、項目部負責考覈發放。

(三)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企業狀況,由乙方所在分公司、項目部向乙方提供有關津貼和補助。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甲方圍繞保齡不少於xx年原則,採取倒推方法,確定繳費基數,按照一級建造師月退休工資爲3000元、二級建造師月退休工資爲2500元、其他人員月退休工資爲xx年或合同期滿;如有正當理由,不願在本企業工作時,可以提出辭職。但必須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批准生效。生效後乙方應退還甲方爲其超額投保部分金額;乙方在職期間以甲方爲單位申領的相關證件在使用年限內,其所有權和使用權歸甲方所有;如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乙方應賠償甲方所有相關費用,並三倍返還甲方爲其超額投保金額。且甲方透過政府勞動部門,依照本合同追回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五)根據行業特點規定員工工作年齡,原則上男性滿55週歲,女性滿50週歲,甲方不再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但乙方身體素質好,工作經驗豐富,有一定工作能力,其表現優秀,具有奉獻精神,甲方可以考慮續簽。

八、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可直接向高郵市人民政府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高郵市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的有關規定透過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不得代簽和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一、協議中所稱“分公司、項目部”皆爲經濟上獨立覈算,行政上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對外、對內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8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爲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爲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爲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試用期滿合格不再另行辦理正式錄用手續。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爲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

1.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公司相關程序的設計、代碼實現、升級維護工作;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正式期執行以下工資形式:

工資組成:崗位工資+績效考覈工資+項目提成

其中崗位工資________元/月;績效考覈工資________元/月(考覈表見附表);項目提成________%;

(二)項目提成爲乙方主持完成的項目,實際到款扣除稅收和消耗後金額的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每月定期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爲每月________日。

(四)週一至週五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給予相同時間的補休,或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五)經雙方協商,甲方爲乙方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個人支付部分由個人支付,每月從工資扣除,由公司統一代交。

(六)甲方不負責乙方的食宿和交通、通訊等費用。

(七)乙方因公司任務出差,由甲方負責支付差旅費,補助標準爲人民幣________元/日。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__;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二)非法定節假日,乙方請假,經公司同意可以休假,但按照每天八小時計,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三)未經公司同意,乙方不到公司上班,依曠工處理,按照曠工天數加倍扣除工資;一個月內曠工超過3天,按照自動開除處理,扣除當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由乙方給予賠償。

(四)乙方上班每週遲到或早退兩次,按照休假1天計算扣除同等時間的補休小時數或扣除相應工資。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泄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時,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除上述第(七)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九)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按照規定期限提前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爲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乙方需向新聘請的人員交接自己承擔的公司事務,新人接任後方可離職,在十五天內可向乙方諮詢相關事務。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

(三) 違約行爲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方應酌情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八、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爲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各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後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後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各方自行承擔。

九、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1.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管理的需要,透過協商可對本合同項下的內容進行修改、調整或補充,甲乙雙方應對修改、調整或補充後的勞動合同予以遵守、履行。

2.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