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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顧問技術諮詢合同

合同編號:

公司顧問技術諮詢合同

委託方:(技術諮詢合同的委託方,以下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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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方:(技術諮詢合同的受託方,以下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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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 日

鑑於甲方(委託方)需要就__________________技術項目向乙方(顧問方)諮詢;鑑於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提供諮詢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技術合同的規定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經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共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諮詢項目名稱

1.1本合同的技術諮詢項目名稱爲:(本合同所涉及到的技術諮詢項目的名稱)

1.2技術諮詢合同的項目名稱應使用簡明,準確的詞句和語言反映出合同的技術特徵和法律特徵,並且項目名稱一定要與內容相一致,儘量使用規範化的表述,如關於______________技術的技術諮詢合同.

1.3甲乙雙方可以就有關科學技術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軟科學研究項目;促進科技進步和管理現代化,提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技術項目;其他專業技術項目訂立技術諮詢合同.

第二條 諮詢的內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標的不是技術成果,而是供委託方決策和選擇的諮詢報告,即顧問方爲委託方就科學研究,技術開發,技術改造,成果推廣,工程設計,科技管理等科技項目提出的建議,意見和方案.

2.2本合同顧問方就委託方的某項特定技術項目向委託方提供諮詢報告,其工作內容如下:

(1)可行性論證:即對某項特定的經濟技術項目實施的技術先進性,經濟合理性進行綜合分析,計算和評價,從而確定該項目是否成功和發展的可能.

(2)技術預測:即對諮詢技術項目的發展趨勢進行展望與預測,主要是對新技術,新設備,新工藝,新材料,新產品的發展動態,以及這些技術的發展對某些產品需求的影響的預.

(3)專題技術調查:即針對諮詢技術項目的技術要求,採取多種方式對專題資料,數據的考查與收集工作.

(4)分析評價報告:即對某項技術的發展給社會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評價工作.

2.3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供的諮詢報告應當符合以下三個條件:

(1)諮詢報告是對特定技術項目的分析,論證,評價,調查和預測的報告或意見;

(2)以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或意見的形式提交;

(3)應達到合同約定的科技水平,對委託方有相應的參考價值.

2.4委託方和顧問方約定顧問方提交的諮詢報告應達到以下要求:(雙方對諮詢報告所應達到的要求的約定)

2.5本合同所稱的"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要求"僅指諮詢報告達到合同約定的形式內容和透過約定的驗收方法,不能擴大理解爲保證委託方按諮詢報告實施達到理想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第三條 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從開始履行到履行完畢的具體時日.雙方約定各自的履行期限爲:(如委託方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向顧問方提交有關諮詢資料和數據;顧問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日內完成諮詢報告並提交給委託方等)如雙方未約定履行期限,義務方可以隨時履行,權利方也可以隨時要求對方履行,但應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3.2本合同的履行地點可以由雙方約定在委託方所在地,也可以約定在顧問方所在地,或者雙方同意的其他地點.如果約定不明確,則推定在顧問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約定採用顧問方向委託方提交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研及分析評價報告等方式.

第四條 委託方的協作事項

4.1委託方的協作事項是指爲了使顧問方順利開展諮詢工作,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技術背景資料等.

4.2委託方應協作的事項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闡明諮詢的問題,向顧問方提供技術背景材料及有關技術,數據;

(2)根據顧問方的要求補充說明有關情況,追回有關資料,數據;

(3)提供給顧問方的技術資料,數據有明顯錯誤和缺陷,應及時修改,完善;

(4)爲顧問方進行調查論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3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諮詢資料和數據:(委託方應提供的技術背景材料和有關技術,數據)

4.4雙方約定委託方應向顧問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委託方應提供的工作條件)

4.5以上協作事項應約定的明確具體,要儘量寫明提供資料及工作條件的具體時間,內容,數量和方式等.

第五條 技術情報和資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內容如涉及國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應在合同中載明祕密事項的範圍,密級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擔的保密義務.

5.2委託方提供的技術資料,數據需要保密的,應當在合同中約定保密範圍的期限.合同沒有約定的,委託方不得干預顧問方引用,發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雙方可以約定不論合同是否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保密條款不受其限制而繼續有效,各方均應繼續承擔約定的保密義務.

第六條 驗收,評價方法

6.1鑑於技術諮詢合同的驗收比較特殊,其成果大都屬於軟科學範疇,在某種程度上具有無形,不可操作的特點,其驗收標準一般無法以硬指標衡量,故雙方應本着科學,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進行驗收,不能過於苛刻或顯失公平.

6.2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對諮詢報告和意見的驗收或者評價方法,可以約定採用鑑定會,專家評估的方法驗收,也可以約定以委託方單方認可視爲驗收透過.但不論採用何種方式驗收都應由驗收方出具書面驗收證明.

6.3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約定驗收或評價方法,則按照合同實用的一般要求組織鑑定.

第七條 報酬及其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