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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合同(精選12篇)

顧問合同

一、什麼是合同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條: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係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係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第三編規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顧問合同(精選12篇)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顧問合同(精選12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顧問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甲方聘請乙方作爲甲方擬定收購兼併事宜的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委託乙方處理與甲方收購兼併有關且需乙方處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併爲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向乙方提供爲起草有關本次收購兼併諮詢顧問報告所需的真實、準確、完整之檔案、資料;

4、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5、對乙方所提出的建議書或其他相關材料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責任

1、作爲甲方諮詢顧問,向甲方提供有關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事宜的諮詢顧問服務,比如:收購兼併前期與目標企業所在地政府、大股東及相關利益主體的協調,協助併購談判工作,協助向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申報工作;

2、爲甲方本次收購兼併提供策劃、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擬定相關收購兼併方案,並就其中出現的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提交相關建議書;

3、爲甲方選擇其他專業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建議,就公司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和財務遺留問題的處理提供諮詢建議;對其他當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檔案提供諮詢建議;

4、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的運作、資訊披露等有關事宜提供諮詢服務;

5、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所涉及之關聯交易出具諮詢顧問報告;

6、有義務在對甲方的經營、財務及法律狀況進行調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開的有關數據及檔案資料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7、指定專門人員,組建工作班子,從事上述各項工作。

三、費用與支付方式

根據本合同第二條所述之乙方責任(即工作內容),以及對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預算結果,並參照有關收費標準,甲方聘請乙方作爲諮詢顧問的諮詢費用總額爲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諮詢顧問費用分爲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本合同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收購兼併合同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之保密義務,並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2、若甲方違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支付義務,延遲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工作費用,則每日按所延付金額的仟之五算罰息,直至實際支付止。

五、甲方承諾

經雙方協商,甲方承諾以本次合作爲基礎,在甲方收購兼併項目中將選擇乙方爲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爲生效。(有關開戶銀行及聯絡方式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透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經雙方蓋章後即發生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續簽,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事宜。

3、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執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2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財稅顧問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爲財稅顧問,在下列各方面爲甲方提供財稅服務:

1、爲甲方提供相關的稅收法規及資訊,以使甲方及時瞭解國家有關政策,爲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稅收計劃及稅收覈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資訊的諮詢;

2、根據甲方目前的業務運作和財務覈算情況,分析可能存在的納稅問題和相應的稅收風險,協助甲方進行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業務運作管理流程與財務覈算的調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實現無風險納稅;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新政策、納稅程序、行業財務、稅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財稅顧問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顧問人員擔任甲方的財稅顧問(以下簡稱“顧問人員”)。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顧問人員在認爲必要時可將部分財稅顧問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顧問人員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顧問人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適的顧問人員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顧問人員接替的,視爲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提供服務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顧問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用現場、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爲甲方提供服務。雙方共同認定的通信電子郵件地址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爲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期限爲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簽。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且實際支付一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年;其後每年類推。

第五條財稅顧問費

1、財務顧問費爲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不滿一年的可以按月計算。

2、上述財稅顧問費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工作日支付。

分期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爲: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三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財稅顧問費後,在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第六條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財稅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5條的財稅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實報銷。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乙方的顧問人員誠信合作,爲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顧問人員如實提供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顧問人員;

3、如變更聯繫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第八條乙方及顧問人員的義務

1、顧問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2、顧問人員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顧問人員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顧問意見;

4、顧問人員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顧問人員變更聯繫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顧問人員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爲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利益衝突

乙方和顧問人員應將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權限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風險提示:利益衝突約定不僅涉及避免糾紛,也關係商業誠信,值得雙方提前商定。

第十一條其他財稅事務

乙方和顧問人員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財稅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財稅事務(如諮詢代理業務或專項財稅顧問服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顧問人員提供有關其它財稅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財稅服務委託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的,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______天未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給甲方提供的服務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因未能及時給甲方提供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條款在於督促雙方及時的履行義務,可以根據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詳細的約定,但是一定要約定明確,具有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認真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即停止提供財稅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顧問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財稅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全額補足並承擔違約責任;

5、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財稅顧問費。

第十四條免責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爲等。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第十六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1)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有關財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在無法透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爭議管轄權條款的約定用於避免對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

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

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

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爲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爲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顧問合同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財務顧問。具體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財務報表(草表),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導下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對乙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重視,並作出相應的整改。

乙方的責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在每月_________日後走訪甲方並對其財務工作進行指導。

(2)財務顧問對甲方的財務報表(草表)進行審覈,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指導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向甲方及時通報最新財經政策,協助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這些政策。

二、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是:

(1)爲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2)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

乙方的義務是:

(1)對在擔任顧問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密。

(2)對在顧問工作過程中發現甲方管理環節的不足之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議書。

(3)協助甲方協調財稅,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關係。

三、顧問費用及付費

顧問費用爲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在顧問期內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聘請乙方爲財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顧問費用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萬元,分月支付。

付款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顧問職責

1、爲甲方制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2、爲甲方設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財務組織體系;

3、爲甲方按旅行社行業要求設立金蝶財務覈算帳套;

3、協助甲方招聘、培訓、考覈財務人員;

4、對甲方的記帳、報帳、納稅申報等工作給於指導;

5、對甲方業務覈算進行合理稅務籌劃,降低稅費成本;

5、協助甲方完成財務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等指標的管控。

6、爲甲方提供投資理財方案策劃、項目評價及財務管理可行性建議。

四、工作方式

乙方爲鬆散式上班,每月爲甲方提供4個工作日的工作服務(暫定爲每週六爲甲方提供服務)。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的工作方式每月提供4個工作日的顧問服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在顧問工作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有關情況;

4、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每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外,有權不提供此合同之外的一切費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財務顧問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義務;

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情況的義務;

8、乙方有權按此合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定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後進行變更;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請合同即自行終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確認後,可在下一月度解除此合同;

4、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請合同。

七、其他

1、雙方爲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爲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5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爲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爲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爲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爲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爲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爲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檔案,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爲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項目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爲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爲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項目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檔案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爲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爲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爲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泄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爲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覈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互聯網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打印費、複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爲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爲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繫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繫人:

聯繫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繫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爲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繫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6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爲,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着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發佈的規範性檔案,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項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資訊,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爲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爲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爲。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爲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爲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繫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爲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餘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複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着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爲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透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爲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爲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透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爲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爲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爲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醫藥技術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醫藥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爲期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爲彈性工作時間,但需保持通訊暢通。乙方利用空餘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及技術指導等工作。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的報酬爲每月月薪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______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爲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爲甲方提供和研製等技術諮詢。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告知、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決定聘任乙方作爲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乙方接受擔任甲方的獨家風險管理顧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特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目的

透過訂立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風險管理和各類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採取科學、有效的專業技術管理各類風險,規避、轉移各項損失。乙方在完成甲方專項委託事務後,以自願爲原則,可以爲甲方提供更多的保險經紀服務和風險管理諮詢服務,維護其合法權益和應得利益。

二、風險管理顧問的服務內容

1.爲投保人提供防災、防損或風險評估、風險管理諮詢服務。

2.爲投保人擬定投保方案,辦理投保手續。

3.爲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協助辦理理賠。

4.爲被保險人或受益人向保險人索賠。

5.中國保監會許可,經乙方總公司授權的其他業務。

三、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兩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任何一方決定不再延續本合同的,應書面通知另外一方。未書面通知的,本合同自期滿之日起自動延續兩年。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3.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各份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地點)的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顧問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甲、乙雙方簽署本合同,是基於以下原因:

甲方在充分知悉國家法律法規及政策風險的前提下,聘請乙方作爲財務顧問,協助其完成公司治理、財務規範等工作。

第二章 甲方的聲明和承諾

第二條 甲方爲依法成立和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對其所有及控制的財產依法享有法人財產權。

第三條 甲方依本合同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不違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規定。

第四條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事項的財務顧問。

第三章 乙方的聲明和承諾

第五條 乙方爲依法成立的證券經營機構,具備從事本合同所涉及財務顧問服務的各項業務和資格條件。

第六條 乙方依本合同承擔的義務合法有效,不違反中國現行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規定。

第七條 乙方嚴格恪守職業道德,忠實履行勤勉盡責義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規定,保證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

第四章 甲方義務

第八條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開展工作,包括但不限於:

(一)根據乙方要求提供開展財務顧問工作所必需的資料,並保證所提供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

(二)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建議和方案,及時反饋並作出決策;

(三)其他需要甲方配合的工作事項。

第九條 甲方應積極參與乙方組織的方案討論會和論證會。

第十條 甲方須依照本合同第二十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用。

第十一條 甲方自行承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財務顧問費、評估費、審計費、法律顧問費,以及各項國家稅費等。

第十二條 甲方可以聘請具有相應資格或證券業務經驗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參與本項目,並負責協調註冊會計師、律師、註冊評估師配合乙方項目小組開展工作。

第五章 乙方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應恪守職業道德,運用專業知識,爲甲方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

在盡職調查工作完成後,乙方應對相關風險給予最大程度的揭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調派合格人員組成項目小組參與本次項目工作,並保持項目人員的穩定。

第十五條 項目小組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要求開展工作。

第十六條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的前提下,乙方根據甲方情況制定工作計劃,組織實施財務顧問工作,並保證項目質量,及時完成各項工作。

第六章 服務方式和合同期限

第十七條 乙方可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成立工作小組,負責項目策劃,協調項目進展工作。

第十八條 乙方採取書面方式(包括電子傳真件、電子郵件等)、口頭方式(包括面談、電話、視頻訪談等)及其他方式爲甲方提供財務顧問服務。服務內容主要爲:

(一)開展法律、財務、行業等公司運營治理方面的現場調查並出具財務顧問報告,對公司在治理運營、財務管理、行業分析等方面現狀、存在的問題及相應的風險給予全面提示。

(二)在以上工作基礎上,提出規範建議,並制定相應的改制方案。

(三)其他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

乙方的上述工作成果僅供甲方以合法用途和目的使用。甲方保證不發生將該報告用於與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等規定用途不符的情形。乙方不對甲方不當使用財務顧問報告及由此引起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後果承擔個別或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履行完畢(以乙方出具財務顧問報告之日爲準),及出現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約定的情形,本合同服務期限即告結束。

第七章 費用及支付

第二十條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共計肆拾萬元整。財務顧問費按照合同執行進度具體包括:項目前期費用伍萬元整,改制費用壹拾萬元整,財務顧問報告費用貳拾伍萬元整。

本合同正常履行的付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前期費用伍萬元整;改制完成工商登記後(以工商部門覈准之日爲準)五個工作日內支付改制費用壹拾萬元整;在乙方出具財務顧問報告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剩餘費用貳拾伍萬元整。

第二十二條 甲方應將財務顧問費用支付至乙方開戶帳戶。乙方開戶帳戶爲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行營業部的__________________賬號。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三條 乙方對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知悉的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在內的對甲方經營、管理等具有商業價值的非公開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範性檔案規定或因履行本合同的需要,必須向第三人披露時,須事先告知甲方並說明理由。

第二十四條 甲方對乙方提供的專業意見、建議及方案,包括但不限於各項分析資料等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其提供或傳播給第三人,除非該項提供或傳播已事先獲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五條 未經雙方同意,甲、乙雙方均不得對外宣傳本次合作和本合同的內容。

第九章 合同的修改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對本合同內容作出修訂、補充或刪減的,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

第十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原則,不得就相同事項與任何第三方開展任何形式之合作。否則,視爲嚴重違約。

合同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給合同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除應按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履行合同義務外,還應依法承擔違約或賠償責任。

第十一章 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一)本合同已經全部履行;

(二)雙方協商同意終止本合同;

(三)合同履行中發生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或使合同的履行已無必要。

解除合同,必須有書面協議,但本合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十二章 乙方的權利保留

第二十九條 在項目進行過程中,乙方發現甲方存在不符合改制要求的情形,且該情形無法克服,可以單方面終止合同。

出現前款所述情形時,乙方項目小組須向甲方出具書面情況說明。

第三十條 因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於乙方原因致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依據合同執行進度應收取的款項不予退還或免除。

第十三章 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一條 就本合同所產生的糾紛,雙方同意透過協商方式解決。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因本合同所產生的訴訟爭議,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四章 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及相關規定發生變更或相應審批監管機構變化,需要對合同形式和內容作出調整的,雙方應嚴格按照相應規定及審批監管機構要求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顧問合同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檔案,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項目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項目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爲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的律師爲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爲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爲法律顧問的聯繫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爲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繫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項目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爲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顧問合同12

聘請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等項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特聘請乙方擔任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等律師擔任甲方上述項目的法律顧問。

2、項目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對項目有關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參加項目的實質性談判;

(3)協助甲方草擬項目的有關協議、合同、章程等法律檔案;

(4)審查項目的有關法律檔案並出具法律意見書;

3、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項目結束時止。一方要求變更或者終止須另行協商一致。

4、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項目法律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萬元。籌資款項到位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萬元;餘款_____付清。項目因故終止,乙方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酬情協商減退。

5、乙方爲甲方上述項目所需之交通、食宿及旅差費津貼等均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得另行協商,同時適用國家有關保密條款規定。

7、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生效。

8、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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