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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模板九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就業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就業合同模板九篇

就業合同 篇1

一、學校承諾:

1、爲學生提供必需的學習、生活、安全設施,並對學生實行全封閉式半軍事化管理;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聘用優秀教師擔任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4、普通(升學)班學生畢業時願意升學者,學校負責提供三所大學供其選擇,考試合格保證學生到自己滿意的學校學習深造;

5、實驗班學生一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保證到委培大學學習深造;

6、委培班和普通班(升學)班學生畢業願意就業者,學校保證100%安置工作,並保證實習期間收入不低於800元,正式工作時月收入不低於900元;

7、工作後的學生,學校保證對其進行跟蹤服務,並確保因單位原因失業者,五年內的免費再就業,十年內的有償再就業。

8、成績特優,有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擁有者,學校提供1至5萬元的創業基金予以支援。

二、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承諾:

1、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嚴格遵守學生管理協議條款;

2、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能力培訓,順利完成學業並獲得相關證書;

3、家長必須配合學校教育子女,積極給學校提供各種合理化建議;

4、按時繳納學雜費,不能無故拖欠;

5、就業時交納200-600元的就業指導及跟蹤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及其它:

1、此合同一式叄份,學校、學生、見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校方:學生:

負責人:家長:

地址:身份證號碼:

電話:電話:

見證意見

見證機關:

責任律師:

簽定日期: 年月 日

就業合同 篇2

甲方(學 員):

乙方(培訓單位):

乙方作爲“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培訓中心”,專門爲深圳軟件企業培訓IT軟件人才,提供招聘→面試→培訓→評測→推薦就業全程服務。受用人單位委託,爲其招聘、初試、培訓、評測、推薦人才。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署《學員培訓安置協議書》(以下簡稱“本協議”)。

一、定義:

1、就業安置單位:知名軟件企業(中興、華爲、金碟、黎明網絡、現代、茁壯網絡等),國際外包企業(Freebords、Achievo、BroadenGate等),華爲外包企業(金華業、天創、中博、中軟、一創中拓等),中興外包企業(中軟海納、彩練世紀等)以及其它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近1000家企業。

2、就業安置期:爲學習期滿後60個工作日內。

3、就業安置成功:甲方在本協議規定安置期內在就業單位就業。

4、成功就業:甲方在本協議規定就業安置期內在任何企業就業,或就業安置期後30天內沒有要求就業安置。

5、保證就業:甲方透過乙方的入學測試,同時爲國家統招本科以上學歷、IT相關專業(包括資訊與計算科學專業在內)、具備大學畢業證等相關證書,乙方爲甲方提供保證就業服務。

6、推薦就業:甲方不滿足保證就業的條件,乙方爲甲方提供推薦就業服務。

二、培訓內容

1、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_日開始,爲甲方提供軟件專業技能培訓,學時___天,班別爲全日制,培訓方向爲 (Java/C++/嵌入式/軟件測試/Oracle)。

三、關於收費

1、甲方應按時將學費交由武漢工業學院數理系代爲保管,開學前一次繳清全部學費,共計RMB(大寫) 元。

2、學費包含培訓的課時費、教材費、認證費等費用。甲方餐費、住宿費、交通費等費用自理。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學歷、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必須真實可信。

2、甲方必須自覺按照乙方的《學員管理規範》接受乙方的教育和管理,端正學習態度,遵守乙方制定的相關規定和課堂紀律。

3、甲方在培訓期間因個人原因損壞教學設備的必須照價賠償。

4.甲方在畢業前半個月內,必須向乙方遞交詳細的個人簡歷。

5、甲方在完成全部培訓內容後參加乙方和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組織的統一考覈,透過考試後,乙方向甲方頒發深圳市軟件行業協會和優邁科技聯合頒發的認證證書。

6、甲方未能透過最終考覈可申請免費重讀,申請免費重讀的條件是:

出勤率達到85%;

學習態度端正,認真聽課、預習、複習、上機,並完成作業;

培訓期間遵守乙方方各項規章制度,無嚴重違紀現象。

甲方應在最終考覈結果公佈後三日內向乙方提交書面的重讀申請,經乙方批准後予以安排,具體重讀時間協商解決。

7、甲方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人事制度和流程。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爲甲方提供教學場地、教學設施等必要的學習條件,負責對正常的教學活動進行科學的管理。

2、在培訓期間乙方有權監督甲方的學習情況,如發現甲方有違紀違規行爲,將按照有關規章制度進行處理,情節嚴重者勒令退班。

3、在學習期間,乙方專業指導甲方填寫簡歷,並傳授面試技巧。

4、甲方學習期間或學習期滿,在甲方沒有違反乙方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的前提下,乙方開始爲甲方進行就業安置工作。

5、乙方直接或透過推薦用人單位通知學員面試,通知方式包括:電話、短信、郵件、口頭告知,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確認參加面試。

7、乙方保證對滿足就業保證條件和透過培訓各階段考覈獲得證書的學員提供100%的就業安置,對其他學員推薦就業。

8、首次就業安置成功後一個月內,甲方出現被辭退或主動辭職,乙方可爲甲方再延長一個就業安置期。甲方如自動離職或因違反用人單位勞動紀律被開除,乙方不再負責安置。

9、在甲方接受培訓期間及成功就業後,乙方獲得使用其照片、個人經歷等進行宣傳的自動授權。

10、乙方確保甲方就業後年薪不低於25000元.

11、學員經過企業面試,親自考察確認後,先期簽定企業試用合同,獲得雙方認可後,可簽定武漢工業學院《三方就業協議》。

12、學員成功就業於深圳軟件企業後,乙方將協助學員向深圳市科技和資訊局申請學費補貼3000元,並及時發放甲方本人。

13、乙方及時提供參訓學生詳細就業資訊及最新聯繫方式,以供校方隨時檢查。甲方成功就業後,需在一個月內赴數理系親自簽定《就業確認書》.甲方在成功就業後,不主動與數理系取得聯繫並在一個月內未簽定《就業確認書》者,視爲默認簽定《就業確認書》,並授權數理系將總學費交返乙方.

14、就業安置期內,學員自主就業的,視同爲乙方安置該學員就業成功。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如果出現下述問題,乙方有權利隨時取消甲方的學員資格,概不退還甲方所交費用,並自動解除本協議:

甲方未按照相關條款及時交納相關培訓費用;

甲方不能遵守乙方的各項培訓管理制度或違反國家法律;

甲方的學歷、身份證等個人證明材料等弄虛作假;

甲方拒不服從管理,嚴重破壞教學秩序,或有其他嚴重情況;

甲方學習過程中因非教學質量原因所導致輟學;

2、就業安置過程中,甲方如果出現下述問題,乙方將視甲方爲已就業,乙方將終止爲甲方進行就業安置,並自動解除本協議:

甲方選擇自主就業;

甲方自己落實工作;

甲方超過二次(含)不能按照乙方的要求到指定的公司參加面試考覈;

甲方不遵守用人單位的招聘錄用制度和流程而沒有明確告知乙方,超過一次(含);

甲方被用人單位確定錄用而不在規定時間報到;

甲方由於身體健康的原因導致甲方不能就業。

3、乙方違約:

如乙方不能在甲方培訓完的就業安置期內安置成功,乙方延長一個安置期,爲甲方再提供三次以上的面試機會。

在甲方滿足就業保證條件,以及沒有出現上述違約的情況下,未能成功就業的,甲方如自願放棄乙方爲其繼續安排工作的情況下,乙方退還甲方全部費用,並自動解除本協議。

八、不可抗力

如果由於任何自然災害,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或其他不受雙方控制的原因的出現,致使本協議終止履行或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九、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的形成、效力、解釋、簽署、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一但就本合同發生爭執,雙方應本着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則將案件提交深圳市經濟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注:本協議僅使用於武漢工業學院數理系學生。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畢失效。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以上協議條款,未盡事宜依據法律規定處理或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就業合同 篇3

爲了更好地落實畢業生的就業與升學工作,切實保障學生就業或升學的權利得以實現。

 一、學校承諾

1.爲學生提供必需的學習、生活、安全設施,並對學生實行全封閉式半軍事化管理;

2.嚴格執行教學計劃,聘用優秀教師擔任教學和管理工作;

3.學生考試合格頒發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書及相關專業技術等級證書;

4.普通(升學)班學生畢業時願意升學者,學校負責提供三所大學供其選擇,考試合格保證學生到自己滿意的學校學習深造;

5.實驗班學生一年學習期滿,考試合格保證到委培大學學習深造;

6.委培班和普通班(升學)班學生畢業願意就業者,學校保證100%安置工作,並保證實習期間收入不低於______元,正式工作時月收入不低於______元;

7.工作後的學生,學校保證對其進行跟蹤服務,並確保因單位原因失業者,五年內的免費再就業,十年內的有償再就業。

8.成績特優,有發展前景的創業項目擁有者,學校提供______至______萬元的創業基金予以支援。

 二、學生以及學生家長承諾

1.遵紀守法,服從學校管理,嚴格遵守學生管理協議條款;

2.努力學習,積極參加各種能力培訓,順利完成學業並獲得相關證書;

3.家長必須配合學校教育子女,積極給學校提供各種合理化建議;

4.按時繳納學雜費,不能無故拖欠;

5.就業時交納______-______元的就業指導及跟蹤服務費。

三、違約責任及其它

1.此合同一式叄份,學校、學生、見證機關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若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違約方的相關責任;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校方: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

家長: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見證意見書_______________

見證機關:_______________

責任律師: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年___月__日

就業合同 篇4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事業單位)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團市委、團縣(市、區)委)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合作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事宜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目的

第一條 建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目的是接收應屆大中專畢業生、已畢業未就業大中專畢業生、下崗失業青年和青年農民工進行就業見習,爲其積累工作經驗、提高就業創業能力提供幫助,爲企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搭建平臺。

二、合同期限

第二條 本合同期限爲三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是否續簽由雙方協商確定。

三、合作方式與內容

第三條 甲方願在合同期限內,與乙方合作建立 個共青團“青年就業創業見習基地”,每個基地每年提供的見習崗位不少於 個。

第四條 乙方按照甲方崗位需求招收青年,並選派到甲方進行見習,見習時間爲2-6個月。乙方所選派的青年應身體健康。

第五條 見習期間,見習人員的見習活動包括業務培訓和工作,均由甲方安排和管理,乙方予以協助。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 制定見習管理制度,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

第七條 安排見習人員具體見習崗位,見習期間可根據實際需要進行調整,但不能安排超越見習人員年齡體力、承受能力的工作和高危崗位,也不應以短期勞務用工爲主要目的來安排見習內容。

第八條 負責見習人員在崗期間的管理,有權要求見習人員遵守本單位的各項規定。

第九條 乙方提供的見習人員名單報甲方後,甲方在見習人員到崗前爲見習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額不低於 元人民幣;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按月足額爲見習人員發放基本生活補助,具體金額由甲方同見習人員簽訂見習協議規定;有條件的單位可以爲見習人員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見習人員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見習人員在見習崗位的安全。

第十條 對見習人員進行必要的培訓和指導,培訓內容及時間由甲方確定。

第十一條 見習結束時,應爲見習人員出具見習鑑定。

第十二條 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見習人員。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 乙方協助甲方對見習人員進行管理,加強見習人員政治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督促見習人員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遵守甲方有關規章制度;安排專門人員對見習人員見習情況進行聯繫和跟蹤,發現問題及時與甲方溝通,共同協商解決辦法。

第十四條 面向青年公佈甲方見習崗位資訊,向甲方提供見習人員名單(包括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在讀學校或畢業學校、所學專業(技能)、興趣愛好或特長等資訊),組織見習人員到甲方進行見習。

第十五條 在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撤銷基地牌匾。

六、保密協定

第十六條 乙方教育見習人員對涉及甲方的技術和商業等祕密進行保密。

七、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十七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乙雙方公章生效。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終止本合同。

第十九條 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未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將該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二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乙方報送團中央或團省委備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爲 屆 專業

的學生,學制三年。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

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

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覈。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爲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

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校紀校規,受到記過以上處分者。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

門裁決。

·外貿合同樣本 ·維修合同樣本 ·購房合同樣本 ·合資合同樣本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乙方(勞動者):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規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合同,供雙方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1、本勞動合同爲(選擇其中一項並填寫完整) :

A、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B、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C、以完成 工作爲期限。

2、本合同包含 3個月的試用期(自 年月 日至 年月日)。

第二條、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門(或崗位)擔任 職務,乙方具體工作內容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執行。

2、若因乙方不勝任該工作,甲方可調整乙方的崗位並按調整後的崗位確定一方的薪資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調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按照國家規定發放。

3、在工作過程中,因乙方存在嚴重過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標準工時制,甲方保證乙方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安排,乙方應當服從。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1、乙方月工資標準爲人民幣 20xx元,其中試用期內工資爲人民幣 1800元;

(若實行計件工資的按照以下標準計法工資: )。

2、因生產經營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或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標準發放加班費。

3、甲方保證按月發放工資,具體發放日期爲 。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爲乙方提供勞動所必需的工具和場所,以及其他勞動條件;保證工作場所的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並依法採取安全防範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七條、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

第八條、乙方應當保守工作期間知悉甲方的各種商業祕密、知識產權、公司機密等任何不宜對外公開的事項,否則造成甲方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乙方承諾在簽訂本協議時,未與其他任何單位保持勞動關係或者簽訂競業限制協議。否則,給其他單位造成損失的,由乙方單獨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第十條、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

1、若乙方需解除勞動合同書,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送達甲方 (具體部門、職務)爲準;

2、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事項,按照《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執行。

3、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應當將正在負責的工作事項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財物與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員進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辦理交接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賠償。

4、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乙方依法應獲得經濟補償金,但乙方未與甲方辦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暫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雙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諒互讓的原則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法律、法規、行政規章以及地方性法規等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的變更,應當以書面形式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確認。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7

顧曉敏認爲,《勞動合同法》對大學生就業造成衝擊主要有三個原因:

一是促使企業放緩招聘大學生。

“《勞動合同法》的一個顯着特點,就是更注重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顧曉敏表示,該法將提高企業的用工成本,因此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比以前更加謹慎、理性,這會加劇本已比較嚴峻的大學生就業形勢。顧曉敏提到,從目前上海高校對大學生的就業狀況統計看,和去年同期相比,大學生就業比率有所下降,“根據即將畢業的大學生的反饋,企業對大學生招聘比過去要謹慎”。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一些企業對於眼前‘可招可不招’的崗位,可能會透過暫時從內部挖潛的方式來解決”,顧曉敏表示,《勞動合同法》也可能改變以往一些企業採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業先大量招聘應屆高校畢業生,經過試用期內的考察之後,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畢業生,以往有80%到90%的企業都採取這種人才選拔方式,而《勞動合同法》實施後,這種方式將被改變。”

三是《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更重視人才的能力。

“以前很多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存在着重學歷、重名牌大學背景的傾向”,顧曉敏表示,在《勞動合同法》實施之後,企業在招聘大學生時,會更注重大學生的能力而不是學歷,這是因爲企業必須僱用高素質、能力強的員工,才能符合《勞動合同法》,才能降低用人成本,保持較高的市場競爭力,“因此,大學生找工作靠名氣、靠光環的時代,將逐漸成爲過去”。

無獨有偶,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望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董事長季寶紅在向大會提交的一份書面意見中也提到,新出臺的《勞動合同法》和《就業促進法》,增加了企業用人成本,也使大學生的就業形勢更加不樂觀,此時,政府更應該考慮制度設計,從政策層面鼓勵企業錄用大學生。

兩位人大代表的擔憂也得到了上海市人才中介行業協會祕書長朱慶陽的認同,“《勞動合同法》肯定使企業招聘新人的條件更加苛刻;而《勞動合同法》中關於無固定期限合同的規定,實際上也在鼓勵企業長期用工,這自然就減少了大學的就業機會”。

大學生自主創業後容易陷入尷尬境地顧曉敏表示,雖然上海已經設立人才發展資金,向本市創業的大學生開放,各區縣也大多都建有大學生創業中心,但大學生大多沒有社會經歷和工作經驗,實際創業人數不足1%,99%的學生必然到企事業單位工作。

而季寶紅則更是直言,政府不宜提倡大學生自主創業,他表示,由於大學生受社會經驗、人脈等各方面條件的限制,不少大學生自主創業後陷入“成事不足,敗事有餘”的尷尬境地。據不完全統計,大學生成功創業率只有2%~3%,多數人的結果是勞民傷財,竹籃打水一場空。另外,創業往往是大學生在就業壓力下的被動選擇,這種消極的選擇動機是制約大學生順利創業的重要因素。“由於處於被動,缺乏自信又能力不足,他們很難抓住市場機遇,主動佔領市場取得成功”。

季寶紅還表示,資金是制約大學生創業的另一個瓶頸,大部分家長很難在大學生畢業之後再拿出一筆不菲的資金支援其自主創業。雖然政府設立了創業貸款制度,但據瞭解,能成功獲得創業貸款的案例並不多。“大學生對於創業前途的迷茫和擔憂,在內外壓力交迫之下,極易成爲社會的不安定因素”。

顧曉敏建議,教育部門應加強對大學生的能力培養,她認爲,《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教育部門要反思一貫以來的培養目標,不僅僅是大學,包括中小學,都要重視學生的素養教育,“因爲一個人好的素養的形成,從大學階段開始培養爲時已晚。只有從小學就抓起,才能形成正確的價值觀和綜合解決問題的能力。”

顧曉敏表示,政府部門應出臺相關優惠政策,鼓勵企業招聘大學生。她建議政府對招聘大學生人數佔員工一定比例的企業,應給予稅收優惠,提高企業招聘大學生的積極性。此外,還可以出臺政策,鼓勵大學生到基層和西部地區就業,如大學生到上海中心城區以外的鄉鎮工作,可補助一定金額的津貼;到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戶口可根據畢業生的意願,選擇留在上海或遷往外地。

季寶紅也建議,在高校科學合理地進行就業指導的同時,政府部門也應該發揮積極作用,比如制定政策鼓勵企業使用大學生,把僱用大學生的數量也作爲考覈指標。他表示,目前,民營企業佔到了企業數量的70%,崗位需求量大,但是很多企業都不願意招收大學。把有工作經驗作爲條件則會把很多大學生攔在門外。政府可以在考覈企業稅收的時候,對吸收大學生較多的企業給予一定的財政補助和獎勵,“這樣既鼓勵和促進了企業接納大學生,也緩解了大學生就業問題對社會造成的壓力”。

就業合同 篇8

勞動合同

訂立合同書人: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甲方聘用乙方爲正式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約定下述條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悉按甲方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辦理。

第二條 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應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職責、事項由甲方依乙方的職務或工種需要進行分派。

第四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社會保險制度,併爲乙方投保。

第五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實行勞動保健制度,乙方可以享受有關勞保待遇。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報酬:

(一)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並可享受公司規定的津貼福利和獎勵。

(二)甲方可參考乙方工作考覈及社會經濟發展一般水平調整乙方職等。

第七條 甲方因業務萎縮時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甲方增發乙方一個月的工資,且乙方不必補償培訓費。

第八條 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須按員工手冊辦理有關手續,且甲方不予增發一個月工資。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爲長期合同,甲、乙雙方若不特別聲明,本合同保持持續有效。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所發生一切爭執,同意以勞動局爲第一審理機關。

訂立合同書人

甲方:(加蓋公章)乙方(姓名): (簽字) 地址:

簽約代表人: (簽字)

聯繫電話:

合同訂立日期: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就業合同 篇9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爲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爲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二)本合同爲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三)本合同爲以完成一定工作爲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爲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爲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爲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鑑證人員(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