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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理解虧損合同中產生的預計負債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爲預計負債。

怎樣理解虧損合同中產生的預計負債

待執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義務,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義務的合同。

虧損合同,是指履行合同義務不可避免會發生的成本超過預期經濟利益的合同。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該虧損合同產生的.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應當確認爲預計負債。在履行合同義務過程中,發生的成本預期將超過與合同相關的未來流入經濟利益的,待執行合同即變成了虧損合同。

企業與其他方簽訂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義務的合同,如商品買賣合同、勞務合同、租賃合同等,均屬於待執行合同。待執行合同不屬於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規範的內容,但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的,應當作爲會計準則或有事項規範的或有事項。

待執行合同變成虧損合同時,有合同標的資產的,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並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爲預計負債;無合同標的資產的,虧損合同相關義務滿足預計負債確認條件時,應當確認爲預計負債。

【例】甲公司與乙公司簽訂合同,銷售400件商品,合同價格每件1000元,單位成本爲1100元。如目前庫存200件商品,合同爲虧損合同,存在標的資產(商品),確認減值損失20000元。

借:資產減值損失 20000

貸:存貨跌價準備 20000

200件商品還未生產,合同爲虧損合同,不存在標的資產(商品),確認預計負債200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20000

貸:預計負債 20000

200件產品完工後:

借:預計負債 20000

貸:庫存商品 20000

【例】甲公司2007年12月20日與丙公司簽訂合同,約定在2008年5月1日以每件300元的價格向丙公司提供A產品2000件,若不能按期交貨,將對甲公司處以總價款20%的違約金。簽訂合同時產品尚未開始生產,甲公司準備生產產品時,原材料的價格突然上漲,預計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將超過合同單價。

(1)若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爲320元。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1000×(320-300)=20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300×2000×20%=120000(元)

應確認預計負債200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20000

貸:預計負債 20000

待產品完工後

借:預計負債 20000

貸:庫存商品 20000

(2)若生產A產品的單位成本爲380元。

履行合同發生的損失=2000×(380-300)=160000(元)

不履行合同支付的違約金=2000×300×20%=120000(元)

應確認預計負債120000元。

借:營業外支出 120000

貸:預計負債 120000

支付違約金時

借:預計負債 120000

貸:銀行存款 120000

【例】丙公司與甲公司簽訂合同,購買10件商品,合同價格每件200元。市場上同類商品每件爲140元。丙公司購買的商品賣給乙公司,單價爲160元。如丙公司單方面撤銷合同,應支付違約金爲600元。商品尚未購入。

丙公司購買商品成本總額爲2000元,出售給乙公司價格總額爲1600元,虧損400元。合同爲虧損合同。如單方面撤銷,支付違約金600元。丙公司應根據損失400元與違約金600元二者較低者,確認預計負債400元。

購入商品後,沖銷庫存商品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