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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僱傭合同集錦7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越來越多的人透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係,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那麼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僱傭合同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僱傭合同集錦7篇

僱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勞動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勞動合同期限爲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

1、 負責牌號爲: 的汽車駕駛工作。

2、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三、工作時間

四、勞動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2、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勞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200元。

2、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未經批准,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5、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後駕車。

6、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7、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爲,則同司機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8、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後勤主管報到。

9、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規定義務的;

4、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可以與甲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爲乙方提供生產條件的。

十、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係,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願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十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二、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僱傭合同 篇2

xx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爲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種形式.

1.合同有效期限年,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覈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爲:.

3.合同期限至於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其完成的標誌事件是.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個月內爲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鑑證時還需交鑑證機構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__________,向____________報告.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實行每日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作制度.並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不間斷休息二十四小時.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或乙方協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條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或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爲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爲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爲人民幣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爲人民幣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①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③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廣東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爲,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覈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爲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爲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

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符合國家,廣東省,廣州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爲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爲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爲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廣州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十五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北京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僱傭合同 篇3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爲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爲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爲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爲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區分方法後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僱傭方和受僱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僱人可以不遵守僱傭方的內部規定,受僱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僱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係。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僱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僱人。受僱人只需要按照僱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僱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係,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範。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係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僱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前,司法機關一般透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爲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反之被認定是僱傭關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後,由於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採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於是有些法院對於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僱傭)合同糾紛爲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後,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爲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願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僱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僱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僱請他人代爲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僱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築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後,由該承包人招聘僱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於這種情況。

(3)合作型僱工形式。僱主一方面僱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闆僱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爲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爲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

僱傭合同 篇4

甲 方: (購買主體)

乙 方: (供應方) ******號碼: 住址、聯繫電話:

丙 方: (見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工作崗位

1、簽訂本合同前,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健康證明,******複印件及簡歷表。

2、乙方的工作崗位:

3、甲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應協商一致,並辦理合同變更。

二、合同期限

經雙方同意,確定本合同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 年)

本合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限內)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 個月)。

三、勞動報酬

1、試用期工資額: 元。

2、試用期過後的工資額爲 元(包括社會保險費單位負責部分)。

3、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度。即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延長工作時間的報酬按50元/天的標準計算。

4、甲方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5、試用期期間,乙方要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但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可協助乙方辦理社保代扣代繳手續。乙方如自願放棄參保,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6、試用期期滿後,甲方按規定給乙方購買社會保險,但購買

社會保險甲方需負責的.單位部分在乙方工資額內扣除,乙方負責的個人部分由乙方負擔。

四、合同的變更

1、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書面變更手續。變更後的合同文字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五、合同的解除、終止和補償

1、在試用期間,乙方提供的工作質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造成合同無法履行的,甲方有權立即解除合同,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

2、乙方因個人原因或工作能力喪失,致使工作無法正常進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屬於試用期間的,甲方對乙方不作任何補償。屬於試用期過後的,甲方對乙方補償一個月基本工資。

3、合同期滿,雙方未續簽的,合同自行終止,甲方補償乙方一個月基本工資。

4、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因違約或重大過失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規定追究乙方賠償損失。

六、其他事項

1、合同簽訂後,乙方因個人原因自願不按規定購買社會保險的,乙方要向甲方提交申請書,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2、乙方在合同期內提出辭職的,需提前一個月內告知甲方。

3、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在丙方見證下,經甲、乙方雙方簽字並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丙方(簽名或蓋章):

月 日年 月 日 日

僱傭合同 篇5

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爲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院就診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_________天工資,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爲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爲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爲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xxxxxxx醫院

乙方:

xxxxx醫院(甲方)與應屆畢業生(乙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遵守醫院和科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在業務院長及科主任的領導下工作,對病人熱情周到。

二、乙方必須堅守醫院所分配的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好相關工作任務。

三、乙方在沒有取得相應資格證件前不得單獨從事執業活動,必須在上級醫師指導下工作。

四、待遇:(1)月工資按( )元;

(2)可享受科室的相應績效獎勵工資。

(3)享受醫院正式職工的各項福利待遇。

五、乙方上崗後如果做出有損醫院形象行爲或違犯醫院規章制度或有違法行爲,產生不良影響者,甲方隨時有權將乙方

解聘,乙方若不願意在醫院繼續工作者,必須提前三個月向甲方寫出書面辭職申請,經甲方同意並辦理醫院相關科室的手續後方可離院,終止協議。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合同簽定時間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甲方:xxxxxx(蓋章)

法人簽字:

乙方(簽字):委託人簽字:

年月 日

僱傭合同 篇7

________ (聘方)聘請________ (受聘方)爲外籍工作人員(或________ 語教師),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聘期爲____ 年,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到職之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離聘之日止。

第二條 受聘方的工作任務如下:

受聘方應按時、按質完成以上工作任務。聘方應爲受聘方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受聘方在工作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聘方應予考慮採納。雙方應積極合作。

第三條 中國政府法定的工作日爲:每週5天,每天8小時(教師按周課時填寫)。

第四條 聘方每月付給受聘方工資人民幣____ 元,並按附件規定提供各項生活待遇。

第五條 受聘方應遵守中國政府的法律、法令、有關規定和聘方的工作制度。

第六條

雙方均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受聘方如中斷合同,必須在離華前一個月向聘方提出書面申請,未經聘方同意,受聘方仍應照常進行工作。聘方自同意之日起的兩週後,停發工資,並停止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的有關生活待遇,回國的一切費用自理。

受聘方違犯中國政府法令,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工資照發,但受聘方應在此期間內安排回國,聘方負擔受聘方及其家屬在中國境內的旅費,國際旅費自理。

如受聘方瀆職,聘方有權提出解聘,自提出解聘之日起一個月內,安排受聘方回國。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旅費,由聘方支付,其他一切費用自理。

第七條

受聘方因健康原因,經醫生證明連續病休2個月後仍不能繼續工作,聘方有權提出提前終止合同,並根據受聘方的健康情況,於一個月內安排其回國。聘方提供受聘方及其家屬回國的飛機票和負擔按規定限量的行李託運費。

第八條

本合同自聘期開始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要求延長聘期,均應在合同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由雙方協商確定,並另籤延聘合同,延聘合同系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延聘期內繼續有效。雙方均未提出延長聘期或一方不同意延長聘期時,本合同期滿即失效。

第九條 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外文略)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標籤:集錦 僱傭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