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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僱傭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僱傭合同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有關僱傭合同模板集錦六篇

僱傭合同 篇1

1、合同主體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體的要求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的用工主體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依照《勞動法》規定,勞動關係中的用工主體爲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同時包括與勞動者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非法用工單位(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

由於勞動合同的用工主體不能爲自然人,所以當用工主體爲自然人的時候,用工主體和提供勞務者建立僱傭關係。當用工主體爲單位時,就要透過其他方式進行分辨兩者之間是什麼關係,區分方法後面詳述。

(2)主體地位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中僱傭方和受僱人兩者主體地位是平等的。它們之間是一種“勞務”與“報酬”之間的交換,受僱人可以不遵守僱傭方的內部規定,受僱人還可以同時選擇給兩家以上的僱傭方提供勞務。

勞動合同中主體雙方具有一定的隸屬、管理關係。勞動者是用人單位的內部成員,應當遵守其內部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安排。在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只允許勞動者在其一家單位上班。

用人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獎勵懲罰措施可以約束其內部員工,但未經受僱人同意卻不得約束受僱人。受僱人只需要按照僱傭契約完成工作任務,無需接受僱傭人的其他無關指示。

2、合同的權利義務和國家干預程度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是一種私法上的關係,強調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自治,只要當事人雙方的約定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不違反公序良俗,國家就不予干預,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規範。

勞動合同也有當事人雙方意思表示的體現,但《勞動法》對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解除、終止以及工作時間、最低工資、休息制度、工傷保險等均有明文規定,體現國家強制力對勞動關係的干預,一定程度約束了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自治,其權利義務的調整主要參照《勞動法》。

3、爭議處理程序不同

勞務(僱傭)合同糾紛應當按照民事爭議處理,而勞動合同糾紛按照《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處理。按照現行的勞動法律規範,發生勞動爭議必須先進行勞動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訴。而僱傭關係中發生糾紛,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不需要經過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勞動合同的法定形式是書面的。勞務(僱傭)合同的法定形式除書面的以外,還可以口頭或其他形式加以規定。

(二)實務中的操作

在《工傷保險條例》頒佈前,司法機關一般透過審查用人單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來區分是勞動關係還是僱傭關係。如果用人單位具有營業執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記、備案手續,則被認定爲屬於勞動關係的範疇,反之被認定是僱傭關係。《工傷保險條例》實施以後,由於無營業執照或者未經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單位和勞動者發生的勞動關係也按照勞動關係處理,不能再按照主體資格來區分勞動關係和僱傭關係。

目前實務中的操作不盡相同。有些勞動仲裁部門依然採用審查主體資格的辦法,遇到涉及未經工商部門登記的用人單位發生的勞動爭議向其申訴的案件即不予受理,於是有些法院對於不符合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爭議的案件直接以勞動爭議案件處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勞務(僱傭)合同糾紛爲案由,在審理中卻援引《勞動法》。當事人在起訴時也有意識的選擇有利於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勞動者在非法用工單位發生工傷後,本應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和《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處理,但是實踐中有些當事人爲了取得精神損害撫慰金,卻更願意選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起訴。

(三)總結

1、勞務(僱傭)合同的形式

勞務(僱傭)合同主要有以下幾種形式:

(1)幫工形式。

①家庭幫工。如家務鐘點工、保姆、家庭教師、家庭護士等。

②農村幫工。如僱請他人代爲耕作等。

③工作事務幫工。如單位請人臨時搬運貨物、看門、掃地、“棒棒軍”等。

(2)承包人僱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築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與總承包人、分包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後,由該承包人招聘僱工從事該勞務作業,城市中建築工地上的農民工就大多屬於這種情況。

(3)合作型僱工形式。僱主一方面僱傭人提供勞務,一方面自己也從事該工作,比如個體出租車老闆僱傭另外一名司機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時間段開出租車等。

(4)返聘形式。離退休人員退休後在受聘從事一些工作,比如爲企業看門的老大爺,爲單位掃地的老大媽等。

(5)勞務派遣形式。勞務派遣協議涉及到三方關係,即派遣單位與被派遣勞動者、派遣單位與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即用工單位,以及用工單位與被派遣勞

僱傭合同 篇2

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家政服務業行業公約》的前提下,爲保護各自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各方自願簽定並自覺遵守本合同:

一、服務內容

請在下面各項中選擇所需要服務的內容,或其它新的服務項目一併填在括號內()。

1、家務;2、看護嬰兒;3、照看孩子;4、照顧老人(男、女);5、照顧老人(不能自理:男、女);6、看護病人(男、女);7、看護病人(半自理:男、女);8、看護病人(不能自理:男、女);9、醫院陪住;10、接送學生。

二、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向甲方提供家庭服務員。建有家庭服務員輸送基地並保持經常聯繫,家庭服務員來源明白、身份清楚、手續完備。向甲方一次性收取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共200元整。

2、丙方收取甲方押金300元整。在家庭服務員服務期滿,甲方將家庭服務員安全送回丙方,並確認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內的工資已結清及無其它勞務糾紛後,丙方如數把押金送還給甲方。

3、對甲方自願贈給家庭服務員的衣物和預付的工資,屬雙方自願行爲,丙方不負責追回。每月收取家政服務務管理費_____元。

4、對新到的家庭服務員和服務員期滿回到公司的家庭服務員,公司視情況對期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職業再培訓,並重新安排上崗。

三、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及時按月付給家庭服務員足額的勞務工資_______元整(具體工資數額在簽定本合同時,由雙方協商而定)。家庭服務員休息日每月不少於三天,遇國家規定的節、假日,不能休息的,雙方協商,適當加薪。不得拖欠或扣發家庭服務員的工資。

2、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及手續費後,一年內免費享有正常更換三次家庭服務員的機會。

3、向家庭服務員提供免費正常食宿。不得安排其與異性成年人同居一室。並做到平等待人、不岐視、不虐待、保證家庭服務員服務期間人身財產的安全。

有義務對家庭服務員的家政服務工作進行指導。

4、家庭服務員突發急病或其它傷害時,應採取必要措施,治病救人。因從事合同規定的工作致傷,應適當擔負家庭服務員醫療、醫藥費用。

5、不得強迫家庭服務員從事合同以外的工作,不得將家庭服務員帶往其它省市,不得私自將家庭服務員轉讓給他人服務。

6、根據市的有關規定,爲家庭服務員辦理《暫住證》、《婚育證》等。

7、有權要求和安排家庭服務員重新進行體檢,如果體檢不合格,費用由家庭服務員承擔,反之,由甲方承擔。

8、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將同鄉、親友帶入家中。有權拒絕家庭服務員使用家中長途電話。

9、甲方家中手飾、珠寶、現金等貴重物品應自行妥善保管。對家庭服務員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經濟損失,應同其協商解決或求助法律幫助。不得侵犯家庭服務員的人員權益。

10、發現家庭服務員患有不能勝任家政服務的疾病,應及時將其送回丙方,並解除合同。

四、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尊重和維護甲方、丙方的合法權利,自覺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家政服務項目,熱誠服務。

2、享有按月、按時得到勞務工資的權利,每月休息日不少於三天,如需加班,有權同甲方協商,增加工資。

3、有權拒絕甲方提出一切不合理的要求。有權維護自己的人身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4、安心做好家政服務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親屬患病、家有急事等),需回家處理時,應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並報丙方備案,履行請假或終止合同手續。不得擅自離崗。

5、不得擅自將親友及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爲,經覈實屬實,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糾紛,尊重甲方家的生活習慣,不得虐待所服務對象。

7、不得與其他家政服務人員惡意患通,損害甲、丙各方的合法權益。

8、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應回丙方報到,等待丙方重新安排家政服務工作。如擅自離去,一切後果自負。

五、其它

1、簽定合同時,甲方應按規定交納家庭服務員使用費、手續費和押金。家庭服務員使用費和手續費一律不退。合同終止,憑押金收據條結算押金。

2、合同期滿、合同內容變更、終止等。甲方應及時到丙方辦理相關手續。願意繼續聘用原家庭服務員,請在7天內到丙方簽定新一輪合同。如甲方與乙方私下達成服務協議,一但發生任何問題,丙方概不負責。並保留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3、合同期未滿,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應提前3天通知對方,無故要求解除合同的,應由違約方交納違約金元。合同執行期間,如發生糾紛,應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尋求法律幫助。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 僱員:

年月日 年月日

僱傭合同 篇3

甲方(車主):

乙方(司機):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就甲方招聘乙方爲運輸車司機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義務:

⑴ 甲方提供證件齊全、年檢合格的硫酸運輸專用貨車一臺。

⑵ 甲方負責辦理車輛的一切手續及,負責配備押運員,負責加柴油,乙方對此給予協助。

⑶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和其他有關法規,保證行車安全,杜絕交通違規和事故。

⑷乙方必須愛惜車輛,文明駕駛。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在車輛大修、年檢其間,必須參與監督檢查。

(二)費用收支

⑴ 甲方負責收取本車所有運輸收入,如由乙方代收運費,應於收取後三日內繳付甲方。

⑵ 甲方負責本車的一切規費、保險、維修、保養、停放等的費用支出。

⑶ 乙方在車輛進行修理、更換部件、加油等項目時,必須預先告知甲方,同意後乙方纔能實施。

(三)報酬待遇

⑴ 乙方工資爲3000元/月,日曆日即工作日。

⑵ 乙方如有特殊情況不能上班,需提前一天向甲方請假,並協助甲方找到替班司機。替班司機的報酬(50元/天)由甲乙雙方各支付一半。如請假當天無運輸業務,不影響乙方工資。

(四)事故

⑴ 乙方在送貨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應立即向甲方通報,並協同押運員報警。

⑵ 乙方如在行使中因違章罰款,所罰費用分三種情況:超載、車輛證照不齊等罰款,由甲方支付;超速、錯道等罰款,甲乙雙方各付一半;闖紅燈,逆行,違章調頭等罰款,由乙方自行支付。

⑶ 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五)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有效期自 年 月至 年 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4

甲方(僱主): 身份證號:

乙方(僱員):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保姆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1.看護小孩;

2.清洗小孩衣物;

3.家務(室內保潔)。

二、服務時間

1.每天 時 分至 時 分。

2.乙方每月可休息 天,具體休息時間雙方臨時商定。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爲1000元/月,甲方於每月 日前支付給乙方。

2.因特殊情況,乙方需要加班(指晚上留宿),則甲方須每晚另行支付20元加班費。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 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爲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照顧小孩;

4.乙方不得隨意將他人帶入甲方家中,不得隨意翻動甲方家中物品,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爲,甲方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6.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承擔賠償責任;

7.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8.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僱傭保姆注意事項

僱請家庭保姆越來越成爲家庭生活的需要,但有不少家庭在僱請保姆的問題上缺乏經驗。現介紹幾個注意事項,供參考:

1.根據家庭情況確定需求保姆的年齡。

不同年齡的保姆,各有優缺點,必須依不同的家庭情況而定。一般情況下:

17-25 歲以下,這年齡階段的保姆教育程度較高,體力精力充足,最適合帶小孩,和一般家務。

25-40 歲以下,這年齡階段的保姆一般較成熟、穩重、工作經驗較多,最適合做月子母嬰護理、病人、幼兒。

40 歲以上,這年齡階段的保姆都具有相當多的工作經驗及人生經歷,富有耐性,自制力強,往往是最佳的聆聽者,最適合照顧幼兒、老人、病人。

2.安全最重要。

城市關愛家政服務機構致力於內地輸送網絡的建立,現已同各省婦聯、縣鄉政府、勞動部門、學校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係,各輸送單位對當地服務員的家庭情況,個人檔案記錄均做了嚴格審查,保證了服務員的基本資料的真實可靠性。

3.教育程度也重要。

一般地說:受教育程度較高的服務員在個人衛生、組織力、學習能力及溝通能力較強,容易與您的孩子相處融洽。但,她們的自尊心較強,不容易妥協或不喜歡接受不合理的指責。受教育程度較低的服務員一般較聽話、忠心,忍耐力較強。但,她們在學習新事物、表達能力、個人衛生及工作條理性會差一些。

4.新與老服務員各有優缺:

新到城市的保姆,思想較單純忠心,更容易接受新事物。她們需要較多的時間去適XX市的生活節奏和方式,理解用戶的指示較慢。但她們可以完全根據用戶的指示去工作。

有了幾年城市工作經驗的服務員,一般都能獨立工作,上手快。但往往喜歡比較以往用戶的情況和條件,容易沾染偷懶的毛病較難控制和不容易接受新事物。

5.判斷要靠第一印象和老師推薦。

備受矚目的32名河北“大學生保姆”,目前只有10名左右從事家政工作,其中半數爲外籍人士服務,半數爲港澳臺人士服務,一律都是高收入家庭。無論這些高學歷保姆在滬遇冷的原因是由於每月的高薪酬,還是市民對其服務水平的信任度問題,有一點卻是肯定的:保姆已在大城市的許多家庭中扮演着一個不可或缺的角色,並且正在引起人們越來越多的關注。

6.與社區保姆介紹所聯繫

這些保姆通常都是外來務工人員,往往透過老主顧介紹或社區的保姆中介所,所以工錢便宜,而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調整薪酬。僱傭手續也比較方便,一般無需簽訂什麼合同,只要試用滿意、價格談妥便可即刻開工。如果是鄰里或者朋友間相互介紹的保姆,可以提前知道該保姆的服務質量如何,簡化了試用程序。

僱傭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_____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應服從甲方工作安排,在聘用期內履行以下義務:

工作崗位:

職責範圍和要求:

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遵守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三、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崗位工作職責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以下待遇:

1、甲方以現金的形式在每_____月_____日之前支付乙方工資,平車每人每時_____元;高車每人每時_____元.

2、甲方支付乙方的其他待遇;

3、甲方支付乙方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工作工具。

四、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規章制度,情節較爲嚴重的;

3、甲方因工作原因必須撤崗,又無法重新安排工作的;

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崗位工作的;

五、其他甲、乙雙方商定的事項:

六、本合同經甲、乙、兩方籤(章)後生效,合同期限屆滿,合同即行終止,甲乙雙方自然終止勞動關係。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負責人(簽章):

乙方(籤):

年_____月_____日

僱傭合同 篇6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爲拓展美容事業,增加就業門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聘用協議: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爲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爲 ,即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職責與待遇

(一)職責

1、甲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工作,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保質量地完成工作;

2、乙方必須無條件地遵紀守法,執行公司規章制度和遵守職業道德。認真接受教育和培訓,服從領導安排完成具體任務。如有異議,只能直接向部門負責人或本公司領導反映,不得隨意宣揚。同事之間團結共時,禮貌待人,不得挑撥離間,閒話他人,諷刺打擊,出口傷人。

3、嚴格按照工作和技術規程進行操作,並能靈活應用;

1、好學上進,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嚴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規定,禮貌待客。

2、愛店如家,時刻維護公司形象,愛護店內一切設施、財物等。

(二)甲方責任

1、爲保障乙方工作的順利進行,甲方爲乙方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及所需的產品、儀器;

2、甲方會對乙方進行法紀、規章制度,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的培訓,以不斷提高乙方思想素質和業務技能;

3、甲方如需派乙方前往公司學習,甲方爲其支付學費,車旅費

(三)合同的執行、變更、解除和終止

1、爲確保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乙方必須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培訓期間消耗產品費用,以後正常工作產生業績額補貼每月元。

2、甲方因經營情況發生變化,經甲方雙方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3、下列情況,甲方可解除合同:

① 乙方在試用期,甲方發現其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及甲方管理制度,乙方應被辭退;

③ 乙方患病或受傷,醫傷期滿後,不能繼續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時;

④ 甲方歇業,停業期間或宣告解散。

4、下列情況,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② 甲方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法律、法則,侵害乙方合法權益。

2、若乙方需接受勞教以及刑事處分,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

4、合同期滿,終止執行。是否續簽,應提前三十天通知對方。如不終止執行又不履行續簽手續,視爲續簽手續,視爲續簽同一合同期限。

( 四 )違約責任

本合同一經簽訂,雙方均應自覺、積極,完全履行相應的義務。如一方違約,該方除須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外,無過錯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

( 五 )勞動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尚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解決,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爭議協商解決,但未能達成一致,均可直接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