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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僱傭合同模板集錦5篇

隨着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隨時隨地,各種場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麼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僱傭合同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有關僱傭合同模板集錦5篇

僱傭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合同。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主要負責人:

通信地址:

聯繫電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現居住地址:

聯繫電話: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屆滿本合同自行終止,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內容

1、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應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2、乙方在聘用駕駛員崗位期內,由於乙方不遵守交通規則而發生的車輛違章違紀和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均由乙方本人負責,甲方不承擔責任;

3、乙方在工作期間每天對車輛進行保養、擦洗;每天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車輛狀況良好再行駛。絕不帶病上道;

4、乙方不得將車用於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不得未經甲方領導允許隨意將車借給其他人員駕駛或使用;

5、乙方每日下班前須將車輛開回甲方公司院內,未經允許不得將車停放於其他地方,如違反規定而導致車輛受損或遺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6、乙方車輛燃油損耗應控制在甲方要求的標準範圍內( 升/百公里),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三條 工作時間:

實行一週五天工作制,國家法定休息日如需加班,補助按第六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 工作報酬及福利待遇

1、甲方於每月隨單位工作人員發放工資,以現金或打卡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其中,合同期期間的工資標準爲 元;

2、甲乙雙方應按照國家和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確定的工資標準中已包含單位負擔按規定繳納的社保部分,由乙方自行向屬地保險機構繳納;

3、國務院規定的法定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給乙方適當的的工資補助(雙方協商爲 元/日);

4、甲方爲乙方提供工作餐補和免費集體宿舍。

第五條 下列費用,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據另行支付:

(1)過路、過橋費

(2)燃油費

(3)停車費

(4)汽車的保養、正常的機損維修及年審費用

(5)車輛年度各項稅費、雜費

(6)司機市外出差當日在外住宿的長途出差食宿補貼

第六條 勞動紀律

1、甲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乙方應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

3、乙方應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並自覺維護企業形象和聲譽;

4、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崗位,嚴格履行職責;

5、乙方在合同期內如有舞弊行爲(如報虛帳,弄虛作假等),甲方一旦有確鑿證據,可憑此合同向甲方索賠XXX元;

6、乙方在工作時間因故請假,必須提前書面申請,待書面申請批准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爲曠工,曠工扣工資爲XX元/日。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履行、變更、解除、終止本合同。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乙方不服從工作安排或特殊任務調遣的;因工作時玩忽職守、違章駕駛發生重大事故的,勞動合同自動解除;

2、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教育不改或不勝任工作崗位的,甲方可隨時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性別: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現居住詳址:

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就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內容

二、服務時間

1.每天

2.乙方每月可休息

三、服務費用

1.服務費用爲月,甲方於每月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服務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工作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3. 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按時支付服務費用;

2.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爲其工作提供必備設備或條件;

3.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服務項目,細心工作並服務好甲方營業的客人;

4.乙方如遇親友生病等急事,需臨時離開時,應徵得甲方同意;

5. 乙方工作期間,如因其過錯造成甲方及其家人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毀,應付賠償責任;

6.乙方如欲解除合同,則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7.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包括上下班在途時間)所發生的事故,由其自己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時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僱傭合同 篇3

臨時僱傭協議書

甲方:

甲方委託代理人: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性別:文化程度:

家庭詳細住址:

家庭聯繫人姓名:聯繫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因業務需要,僱傭乙方爲甲方提供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臨時僱傭協議書》。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書的期限爲年(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

三、乙方應具備國家規定的從事資格證,身體健康。

四、僱傭費用:

僱傭費用實行按日結算按月支付,僱傭費用爲每日元

五、甲方的義務

1、給乙方提供必要的僱傭條件。

2、按照協議約定支付僱傭費用。

六、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和紀律,服從甲方管理和教育。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維護甲方企業的良好形象和聲譽。

3、乙方在工作中,應堅守工作崗位,嚴格履行崗位職責。

4、乙方在工作時間以外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人身傷害後果,概由本人負責。

5、乙方違反法律、法規、行政規章或甲方的規章制度等造成的人身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須提供近三個月的身體健康證明。若乙方提供的健康證明存在虛假或塗改時,本合同自行失效。且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同時,甲方保留追溯乙方的權利。

7、乙方在協議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協議期限未屆滿且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支付剩餘未支付的僱傭費用並追究乙方違約責任。

8、本協議解除或期滿不再續簽時,乙方應按照甲方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並做好工作交接,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不再支付乙方剩餘報酬。

七、臨時僱傭協議終止、解除的條件:

1、協議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協議終止條件出現,僱傭協議即行終止。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臨時僱傭協議:

(1)在工作中被證明不符合工作要求的;

(2)在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

(3)拒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的;

(4)連續礦工5天,一個月內累計礦工7天,一年累計礦工10天;

(5)請病假、事假超過一個月的;

(6)因病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或人身事故的;

(8)嚴重違反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的;

(9)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泄露商業祕密等,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10)道德品質差,損害甲方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

(11)甲方需要裁減人員的;

(12)乙方體檢報告存在虛假或塗改;

(13)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書面通知甲方解除臨時僱傭協議。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2)甲方未按照臨時僱傭協議書約定,連續超過三個月未支付僱傭費用或提供僱傭條件的。

八、違反該臨時僱傭協議應當承擔的責任

任何一方違反該臨時僱傭協議書,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後果,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面毀約的應當賠償甲方招錄、培訓等各種費用。

九、其它需約定的事項:

1、協議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爲該僱傭關係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2、雙方產生爭議時,本着協商一致的原則,若未能達成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用人單位法人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3、未經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任何對協議及協議組成檔案內容的變更均無效;任何對甲方權利、費用的放棄行爲均無效(減輕甲方義務、費用的行爲除外)。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協議期滿後失效。

甲方:乙方: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並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健康證明原件、必要的崗位證書複印件及其它相關材料。

簽訂日期:年月日

僱傭合同 篇4

(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被僱傭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今有甲方xx夫婦因工作繁忙,特聘請乙方xx爲甲方做家政工作,經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作內容

1、看護小孩:早、中兩餐,根據甲方要求喂牛奶、水果、水等輔食;天氣好帶小孩下樓一到兩次;處理小孩個人衛生,夏天給小孩洗澡等;細心照顧小孩;不能在無人看護下讓孩子獨自玩耍睡覺; 對孩子有耐心,多和孩子溝通、商量,交流時語氣輕柔緩和,多鼓勵孩子;

對孩子安全負責,孩子哭鬧時不能打罵孩子;教孩子識物,陪孩子玩玩具,帶孩子做遊戲;

2、家務:指室內衛生清潔,在有甲方家人陪伴小孩的時候進行。

二、工作時間和工作地點

1、工作時間每天7:00時至18:00時;

2、每週可休息2天;

3、工作地點以甲方家爲主,乙方家爲輔,小孩吃飯、睡覺、玩耍在甲方家,乙方愛人在家,乙方吃飯時間可帶小孩去乙方家。

三、工資

1、工資爲1500元/月,甲方於每月初3日之前付給乙方前一個月的工資。

四、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上述內容提供服務;

2、甲方有義務按時支付服務費用(工資);

3、甲方應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勞動權利,不得歧視虐待乙方;

4、第一個月爲試用期,工資按人民幣1500元/月,試用期間雙方都有權提出不做或不要,甲方要結算工資給乙方及乙方要交還甲方物品;

5、甲方發現乙方患有疾病等不適合繼續看護小孩的情形,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6、被聘期間乙方如有行爲不端或虐待孩子者,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7、甲方如發現乙方有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爲或不勝任家政服務工作,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8、甲方若發現乙方在工作時間幹乙方私活,首次發現警告,再次發現扣除當月工資並有權解除合同。

五、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須自覺履行上述工作內容,;

2、乙方在工作期間須外出,應通知甲方;要休假,應提前通知甲方;雙方協商友好確定;

3、合同期滿或中途解除合同,則需提前30天與甲方續簽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不辭而別,

否則,甲方將追究其違約責任;

4、經調查屬於乙方原因導致孩子安全、失火、失竊及其他事故的,乙方負法律責並作經

濟賠償;

5、不得隨便翻拿甲方家中物品,以免發生糾紛,如有偷竊等違法行爲,經查屬實,將送

相關部門處理;

6、不得參與甲方家庭及鄰居糾紛;

7、乙方提供本人正確有效身份證複印件、戶口本複印件各一份;個人聯繫電話及家庭聯

系方式給甲方;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簽名)乙方:(簽名)

家庭地址:家庭地址:

聯繫電話:聯繫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僱傭合同 篇5

一、主體資格的不同。

勞動合同的主體包括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及個體經濟組織。在勞動合同中,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提供的生產資料相結合,從而實現勞動的社會化,而且勞動者已經成爲該經濟組織中的一員,他與用人單位具有身份上的從屬性和依附性,這也是其與僱傭合同最大區別之所在。在僱傭合同中,其主體並不具有上述的限制,僱傭合同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完全平等,相互獨立,不具有身份上的隸屬性和依附性。

二、國家干預的力度不同。

勞動合同的建立雖然也體現了當事人的合意性,但它更強調國家意志的主體地位。爲了規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國家的干預貫穿於勞動合同履行的始終。而在僱傭合同中,主體雙方是完全平等的 ,在合同的簽訂、變更、解除的過程中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爲主,國家基本不做干預。

三、爭議的處理方式不同。

勞動爭議的處理受《勞動法》的調整,而且其處理的程序是仲裁前置,即對於勞動爭議須經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對仲裁不服的當事人方可起訴。而在僱傭關係中發生的爭議則主要由《民法通則》進行調整,發生糾紛後當事人可直接訴諸於法院,而勿需受仲裁前置之限。

四、合同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同。

在勞動合同中,勞動法律關係的存在具有相對的穩定性,用人單位負有爲勞動者交納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等社會保險的義務;而在僱傭合同中,其穩定性較差,僱主也沒有爲受僱人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定義

在古羅馬法中,對合夥的性質及合夥人的權利、義務,已有相當明確的規定。隨着經濟的發展,合夥從家族共有發展爲企業主的聯合,以擴大經營規模,適應競爭和增加利潤的需要,合夥遂形成較獨資更進一步的經營方式,經常爲各國中小企業所採用。羅馬法的有關規定也爲大陸法系諸國所沿襲。建立在合夥合同基礎上的企業稱合夥企業。

特徵

①合夥人必須共同出資。包括合夥人只提供勞務或技藝而不提供資金,但資金、勞務或技藝三者必有其一。

②合夥人必須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只提供資金而不參加合夥事業的經營管理,不能成爲合夥人。

③合夥人必須有共同的經濟目的,否則不能訂立合夥合同。這是合夥合同與一般以財產關係爲內容的合同的顯著區別之一。

④合夥人之間負連帶無限責任。合夥財產的性質基本上屬於共同共有的性質。合夥財產包括出資和經營期間取得的財產。

《民法通則》第31條規定:“合夥人應當對出資數額、盈餘分配、債務承擔、入夥、退夥、合夥終止等事項,訂立書面協議。”《合夥企業法》第18條規定了合夥協議應當載明的事項有:

(1)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的地點;

(2)合夥目的和合夥經營範圍;

(3)合夥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4)合夥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5)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6)合夥事務的執行;

(7)入夥與退夥;

(8)爭議解決辦法;

(9)合夥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10)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