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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總結

近年來,我市爲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不斷夯實行政複議工作基礎,暢通行政複議受理渠道,強化行政複議宣傳,妥善化解了一大批行政爭議,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現將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市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總結

一、強化領導,加大投入,不斷夯實行政複議的基礎工作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省政府辦公廳《湖北省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印發後,我市高度重視此項工作。一方面,按照“工作有人抓、責任有人擔、事情有人管”的總體要求,及時將政府法制辦分管領導由祕書長調整爲常務副市長,由其直接對行政複議工作第一責任人(市長)負責,從使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有了堅強的組織保障而得以順利推進。另一方面,結合隨州實際於xx年12月,出臺《隨州市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實施方案》,將工作任務細化、量化爲25項具體指標。

二是健全工作機構。行政複議機構建設對開展行政複議工作至關重要,地級隨州市組建之初受“大部制”的影響,市政府法制辦是政府辦的內設機構(副處級),並未設立專門的複議科室,導致行政複議工作開展不夠。隨着行政複議工作業務量的逐年加大,爲做好行政複議工作,我市將法制辦升格爲市政府的辦事機構(正處級),並專門組建了行政複議科,全面履行政府複議職能。

三是配強複議人員。爲保障行政複議辦案人員,市政府法制辦從市中級法院引進一名長期從事行政審判工作的法官擔任行政複議科科長,專職負責行政複議工作。今年,又從鄉鎮到市直掛職鍛鍊的年輕幹部中挑選了一名透過司法考試的人員,安排到行政複議科任副科長。同時,市政府法制辦還透過“引博工程”,年底將從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引進一名博士生到市政府法制辦從事行政複議工作。這些都爲我市行政複議工作的開展提供了堅實的人才支撐。此外,我市還注重還透過外派學習、參加專業培訓、鼓勵自學等多種方式加強行政複議人員自身業務素質,使行政複議人員具備與履行行政複議職責相適應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四是改善基礎條件。爲保障行政複議順利開展,我市不斷加大對行政複議工作的經費投入,納入財政預算的行政複議專項經費由10萬增長到23萬。爲保證複議辦公場所,我市在政府辦公用房極其緊張的情況下,設立了行政複議接待室、案審室、檔案室,保證有了專門的複議接待、調解、聽證場所。同時,市政府法制辦也積極改善行政複議工作人員辦公條件,爲其配備了新電腦、打印機、檔案櫃,購置了照相機、攝像機、錄音筆。目前,行政複議專用車也正在採購之中。

二、強化監督,加大宣傳,不斷暢通行政複議受理渠道

一是規範行政複議權利告知。行政複議權利告知制度是一項法定製度,是法律賦予行政相對人的權利,也是行政機關必須履行的法定義務。落實這項制度,對保障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暢通行政複議渠道、推進行政複議工作規範化建設和法治政府建設都具有重要意義。我市組織市直各行政執法部門對各自具體行政行爲的法律文書中關於行政複議權利告知的情況進行了清理,並在各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組成專班進行了兩次抽查,對於在檢查中發現的少數單位告知不規範的問題,當場督促其改正格式文字,進一步規範行政複議權利告知。

二是暢通申請渠道。一方面,我市在《編鐘之聲》上開闢行政複議工作專欄、公佈行政複議聯繫電話及電子郵箱;在隨州市政府法制資訊網上開了行政複議網上申請平臺,提供申請書格式文字下載。另一方面,我市還在羣衆辦事集中的行政服務中心和信訪接待中心設定行政複議收件視窗和行政複議指南,發放行政複議宣傳資料。在僻遠鄉鎮選擇人口相對集中、交通便利、經濟活躍的鄉鎮如小林鎮設定行政複議代收點,方便行政相對人申請行政複議。

三是積極開展行政複議宣傳。我們利用開展 “三萬”、“百千萬”活動以及行政複議法、行政複議實施條例頒佈紀念日、“12·4”法制宣傳日等活動機會,採取會議宣傳、培訓宣傳、上街宣傳、下鄉宣傳、網絡宣傳等“五宣傳”的方式,向全社會宣傳行政複議高效、便捷、便民的特點,使羣衆瞭解行政複議制度,更多地透過行政複議途徑依法表達利益訴求,解決行政糾紛。

四是實行行政複議意見書、建議書制度。對於在辦案過程中發現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瑕疵和不規範的地方,及時向有關行政機關制發了行政複議意見書、建議書,指出了其在執法過程中的不足和應當糾正的問題,監督、指導其規範執法行爲。

五是加強對行政複議決定履行情況的監督。我市建立了行政複議決定履行與監督制度和重大行政複議備案制度,對行政複議決定尤其對變更、撤銷、責令被申請人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爲的決定的執行情況及時進行回訪複查,確保行政複議決定得到切實履行,維護行政複議的權威。

經過一年的努力,我市的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進步明顯,行政複議渠道更加暢通,今年前8個月已受理26件,結案18件(去年受理12件,結案12件),這個數量超過過去任何一年受理的數量;案件質量進一步提高,今年沒有一件案件引起上訪或者訴訟;行政複議權威性和公信力進一步增強,在法制辦引導下達成和解、調解協議的案件增多;行政複議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

但是,我們也清醒認識到我市的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向領導彙報不夠,導致行政複議工作在我市的影響力有限、離作爲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的目標尚有距離。二是理直氣壯依法履行職責的勇氣不夠,導致行政複議公信力不足。三是辦理行政複議案件數量偏少。雖然我辦不斷採取措施,加強宣傳,暢通渠道,大力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但與其他市州相比案件數量相對偏少。

下一步,我市將借這次檢查的東風進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複議相關制度,加強硬件建設,在第一批規範化建設示範驗收的基礎上,督促縣(市、區)政府全面推進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

我們堅信在省政府法制辦的指導和大力支援下,在全市法制機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會迎頭趕上,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省政府部署的行政複議規範化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