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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時間過得可真快,從來都不等人,我們的工作又進入新的階段,爲了今後更好的工作發展,此時此刻需要制定一個詳細的計劃了。那麼我們該怎麼去寫計劃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計劃,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工作計劃

爲了規範安全生產監管執法,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意識,提高安全監管執法效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爲全市創造一個安全穩定的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按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24號令)和《關於印發安全生產監管年度執法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xx〕183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安全生產工作實際情況,特制定xx年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 工作計劃 :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學習宣傳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xx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桂政發〔20xx〕47號)和《國務院關於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國發〔20xx〕40號)等檔案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辦法》、《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市人民政府賦予的安全生產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責,按照權責一致、量力而行、重點突出、統籌兼顧的原則,以“治大隱患、防大事故、降事故量”爲中心,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安全生產監管行政執法,強化事故預防工作,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現場執法檢查計劃執行率100%,重點監管企業和重大危險源執法檢查率100%,重大安全隱患整改複查率100%,違法行爲舉報覈查率達100%,署名舉報答覆率達100%。行政許可依法依規辦理,按期辦結率100%。行政處罰適用法律正確,程序規範,檔案齊全。全年安全生產行政複議和訴訟案件無因《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十八條規定情形導致的敗訴案例。

三、執法檢查方式和執法檢查內容

(一)執法檢查方式

根據監管工作需要,現場執法檢查的方式分爲:

1.綜合執法檢查:是指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狀況的綜合性檢查。

2.專項執法檢查:是指爲解決某一階段性突出安全問題,在一定時間內針對某一安全生產管理專項工作情況開展的專項檢查。

(二)執法檢查內容

1.綜合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內容按《安全生產監管監察職責和行政執法責任追究的暫行規定》第八條規定的十九項檢查內容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2.專項執法檢查:執法檢查內容按專項執法檢查方案確定的內容執行。

四、現場執法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頻次

(一)現場執法檢查監管對象

本市轄區範圍內的以下企業:

1.非煤礦山企業,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

2.市直管企業。

3.其他需要市級安監部門重點監管的企事業單位。具體由各業務科室在制定現場執法檢查方案、專項執法檢查計劃、抽查執法檢查計劃或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安排中確定。

(二)執法檢查監管對象等級的劃分

按照監管對象的性質、規模、安全生產管理難度、危險程度等,將現場執法檢查監管對象劃分爲一級、二級、三級等三個等級。

1.一級監管對象

涉及氯化、合成氨等高溫高壓、有毒有害,工藝危險且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A、B級產品及引火線的煙花爆竹生產企業;當年市級重點督促整改重大事故隱患單位。

2.二級監管對象

年產礦石量1萬噸及以上的地下開採非煤礦山;設計總庫容100萬m3及以上的尾礦庫;除一級監管對象以外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煙花爆竹經營(批發)企業。

3.三級監管對象

露天礦山企業(採石場);年產礦石量1萬噸以下的'地下開採非煤礦山;設計總庫容小於100萬m3的尾礦庫;加油站;儲存、使用劇毒化學品的危險化學品企業,一般危險化學品儲存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企業;其他煙花爆竹生產企業。

(三)執法檢查頻次

1.一級監管對象,每年組織執法檢查至少1次。

2.二級監管對象,每年綜合執法檢查或專項執法檢查至少1次,檢查率50%以上。

3.三級監管對象,每年採取綜合執法檢查或專項執法檢查方式抽查的數量不少於5—10%。

行政許可的現場覈查、責令改正後的整改複查列入現場執法檢查頻次計算。

五、工作要求

(一)結合實際,做好計劃實施的配套安排

1.市局各執法業務科、監察支隊要根據本市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情況界定執法檢查範圍,明確各等級監管企業名單或範圍,制定年度日常監督執法檢查計劃表。要根據安全生產監管工作需要,結合開展全市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重要時段、重大活動和會議期間安全監管等階段性工作安排,合理制定行政執法檢查工作月計劃表。

2.各縣(市、區)安監局、玉東新區安監局、各開發園區安監局可參照本 工作計劃 制定本單位行政執法計劃。制定計劃時要注重與市局各業務科室(支隊)執法檢查安排相銜接,相互補充,確保在最大範圍內合理有效地實施現場監督執法檢查。

(二)統籌安排,抓好計劃外執法工作

1.遇有臨時組織或上級交辦的安全生產專項行動時,作爲計劃外執法檢查另行安排;計劃外任務能夠與計劃內任務合併執行的,應有機結合,以提高效率,避免重複;計劃外任務不能與計劃內任務合併執行的,應先執行上級專項計劃。對羣衆舉報、媒體曝光、市領導批示、上級交辦、下級報請處理的疑難案件及社會影響較大的突發事件,經局主要領導批准後,實施專項檢查。

2.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如因計劃外任務過重導致年度監管行政執法計劃可能無法完成時,經局務會研究討論透過,可對監管執法計劃進行適當調整。

(三)規範行爲,確保執法檢查工作質量

1.規範行政執法程序。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關於現場處置、強制措施、立案、迴避、調查、取證、聽證、呈批、審批、送達、執行、備案、立案歸檔、期限等規定,依法行使權力,履行法定職責。合理設定執法環節、步驟,切實做到流程清楚、要求具體、期限明確、文書準確。

2.建立執法檢查責任制。檢查人員對現場執法檢查情況負責,每次執法檢查均應制作現場檢查記錄,對現場進行多次檢查的,每次均應制作記錄;有多處現場且不在同一地點的,分別製作記錄。要建立現場執法檢查臺賬,每月對監管執法 工作計劃 執行情況進行自查,如在計劃實施過程中因其他業務工作導致當月執法檢查計劃無法完成的,必須轉入下月執法計劃安排,確保執法任務的完成。

3.建立監管執法 工作計劃 完成情況考覈評議制度。 工作計劃 的執行情況要適時在局務會上彙報,並就其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協調、部署;年終要結合執法質量檢查和案卷評查工作對各科室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評,並列入公務員考覈等工作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