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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家庭教育調查報告

據全國婦聯兒童部發布的《第二次全國家庭教育現狀調查報告》顯示:《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義務教育法》和《兒童權利公約》是兒童保護的基本法律和檔案,但家長認真學習過的不足一成。(《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爲了促進解決這個教育難題,2016年10月13日,由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聯合舉辦的“家庭教育中的兒童權利”研討會在清華附小商務中心區實驗小學舉行。

中國家庭教育調查報告

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的起點和歸宿。在越來越多的家庭開始重視兒童教育時,漠視和侵犯兒童權利的現象卻依然嚴重,必須採取有力措施改變這個現狀。兒童或未成年人即18歲以下的任何人擁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和參與權,他們享有受到優先保護和特殊保護的權利。家庭教育的核心是教孩子學會做人,而提高父母的教育素質和尊重兒童的權利是做好家庭教育的兩個基本點。

民進中央副主席、中國教育學會副會長兼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理事長、《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編委會主任朱永新教授、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家庭教育首席專家、《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主編孫雲曉研究員出席研討會。新教育新父母研究所所長、新家庭教育研究院理事長童喜喜、中國兒童中心科研與資訊部部長霍雨佳研究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兒所所長孫宏豔研究員、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副研究員、教育學博士、《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副主編洪明、中國教育報家庭教育週刊、《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副主編楊詠梅、圍繞家庭教育與兒童權利的主題發表自己的觀點和建議。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副祕書長,新家庭教育研究院副院長《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副主編藍玫主持會議。

研討會上,天津社會科學研究院研究員關穎發來文稿請人代讀《以兒童權利爲基,悟家庭教育之道》。關穎提出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之道。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的本質功能,是父母作爲其監護人應當履行的義務;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的目的決定的,強化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的理念,是取得家庭教育的成功的必要前提;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內容的集中體現,是父母撫養教育孩子的底線和基本內涵,也是家庭教育的起點和歸宿;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是社會發展的新要求,是社會賦予家庭的不可推卸的職能。從上述意義上審視現代社會的家庭教育,就是父母履行對孩子權利的保護職責。

但是目前家庭教育重“術”輕“道”的問題普遍存在,很容易讓人誤入歧途。在當代中國儘管有一系列國家制定的有關兒童權利的法律制度,但是在家庭養育孩子過程中依然有傳統的兒童觀深層積澱及其不良影響不時地顯現出來,影響着人們對待兒童的態度和教育行爲,依法保護兒童權利缺少堅實的社會心理基礎。而始自上世紀80年代的家庭教育指導,最大的問題是迎合家長解決孩子問題的需要,缺少對家長自身教育素質提升的引領、幫助。

“術”可學,而“道”靠悟,家庭教育中“悟道”比“謀術”更重要。引導人們“悟道”,這是引領家庭教育的方向的必然選擇。當“悟道”成爲人們的自覺追求,尊重和保護兒童權利的理念真正深入人心,家庭教育中“謀術”纔對孩子有積極意義,也才能產生良好的教育效益。

童喜喜發言指出,與其說“兒童”,不如稱爲“童年狀態的人”,它和“成年狀態的人”並列存在,就像女性和男性並列存在一樣,各美其美。只有在這樣的平等基礎之上,纔有談其他的可能。

新教育的五大理念之一即爲“無限相信師生的潛力”,這裏的“師”並非指教師,而是泛指教育者,父母是兒童的第一任老師。這一理念的根源,正是因爲:每一個成人都曾是兒童,每一個兒童都是盤古,都有着自身的無限魔力。這是生命自身的神奇與神祕之處。

教育、尤其是家庭教育,既可以進一步深挖魔力的源泉,也會成爲堵住泉眼的巨石,其間區別就在於是否尊重兒童的權利。

霍雨佳發言對家庭教育中兒童權利保護的狀況進行了分析。中國兒童中心分別於2013、2016年對東中西部七個/五個城市約2500個家庭進行了相關調查,並分析了生存權、發展權、參與權和受保護權在家庭教育中的狀況。

雖然兩次調查結果顯示家長對兒童權利的知曉度提高,但仍不全面。家長的角色、家長的文化程度及家庭年收入水平影響家庭教育中兒童權利保護狀況,而兒童自身因素的影響不大,因此要加強對不同類型的家庭提供更符合其實際情況和需求的指導策略,要加強兒童權利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實踐和應用的研究,透過研究梳理問題、澄清理論和方法、進行實驗和實證,以理性地指導家長了解兒童的需求、兒童的特點、兒童的權利,幫助家長如何在家庭中以兒童權利爲度量,對孩子進行更爲全面和科學的教育和養護。

孫宏豔發言提出,不要以發展的名義傷害兒童的正當權利。她列舉了大量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大型調研數據顯示,家庭教育中還存在一些侵犯兒童權益的因素,這些因素往往隱藏在發展的名義下,很容易被忽視。

中國青少年研究中心的調查發現,平日裏能達到每天自由休閒一小時的比例剛剛夠半數,還有一半的孩子每天休閒時間不到一小時。這是以學習的名義侵犯了兒童休閒的權利。

網絡時代的進步與發展也使孩子的生活方式受到了侵害,表現爲運動少、玩耍少、閱讀少,少年兒童的休閒以上網、看電視、聽音樂爲主,喜歡的電視節目偏向於成人化和娛樂化,喜靜不喜動,這也是發展帶來的雙刃劍效應,使兒童閱讀產生碎片化、淺表化等現象,學習產生動感統合失調等現象,需要引起全社會的關注。

在親子關係方面,也呈現出“矛盾”的家庭教育。孫宏豔舉了三個例子,例如,隨着家長文化水平和教育素質的提高,和90後相比,00後一代的家長對學習成績的關注比例有所降低,但是家長最關心的仍然首推學習成績,其次纔是身體健康、心理健康;例如,家庭教育方式更加民主,對孩子打罵、訓斥的比例均明顯下降,而對孩子的冷言冷語、冷嘲熱諷並未降低;再例如,家長給孩子越來越多的參與家庭事務的權利,讓兒童的參與權得以體現,但是在決定升學等大事上孩子能真正做主的依然最少。

洪明發言提出兒童“受教育權”需要完整解讀。受教育權是憲法賦予的一項基本人權,也是兒童基本權利,是兒童發展權的核心。在已有的法律及其解讀中,對兒童受教育權基本上理解爲接受學校正規教育的機會和條件,其底線表現爲讓兒童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爲實現方式。但這種規定和解讀是狹隘的,因爲它沒有將家庭教育納入到受教育權的強制措施之中。其結果導致了許多家庭儘管享受較好的現代學校教育,但家庭教育的缺失而產生髮展問題,完全不能實現“兒童利益最大化爲首要原則”這個承諾。

爲真正實現“兒童利益最大化”,需要將家庭教育納入到“受教育權”的考覈範圍之內,保證家庭教育的'底線要求。因此,必須改變原來的教育立法,規範父母教育職責,明確父母在實現兒童受教育權過程中的責任義務:一是創造條件,讓兒童接受義務教育和正規教育;二是注重改進家庭教育,保證基本的家庭教育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的教育素質,尊重兒童的學習自由與學習權利。

國家、社會和學校要在確保兒童享受學校教育的同時,保證和監督兒童享受基本的家庭教育底線要求。對於極其特殊家庭,如離異家庭、留守兒童家庭、失能家庭等,不能保證基本的家庭教育中兒童的受教育權,國家、社會、學校要給予適度的幫助。這樣才能構建完整的兒童受教育權。

楊詠梅則從教師體罰學生和媒體視角看兒童權利,提出家庭教育要守住兒童權利的底線。透過列舉媒體對於教師體罰學生的報道,提出打罵、圈養、置之不理、過度保護的行爲都是侵犯兒童權利,同時指出教育工作者也有侵犯兒童權利的言行。教師作爲教育工作者和媒體人作爲知識和價值傳觀的傳播者,對兒童權利的無知導致公衆的無助 。對於家庭教育而言,漠視兒童權利是家庭教育失誤的根本原因。

把孩子當成一個獨立的權利主體,在日常生活中尊重孩子的權利,與孩子平等地交流、溝通,對於整個中國的社會教育、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依然還是一個挑戰。對此,楊詠梅提出四點建議:一是提高公衆對《兒童權利公約》和《未成年人保護法》的知曉率;二是在教師和媒體人等專業人士的培訓中嵌入兒童權利模組;三是請學術力量介入媒體監督;四是專業機構發起類似“漢字聽寫大賽”之類的活動,讓兒童權利家喻戶曉。

本次研討會的舉辦與《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出版緊密相關。由中國教育學會家庭教育專業委員會和新家庭教育研究院聯合編寫的《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近日由教育科學出版社正式出版發行。專家們在全面分析全國家庭教育調查研究成果的過程中,發現忽視兒童權利是目前家庭教育的一大誤區。

孫雲曉介紹了《中國家庭教育藍皮書(2015)》的四個特點,第一,這是第一本彙集全國家庭教育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優秀成果的年度報告。第二,對近年來全國家庭教育發展做出了全面分析和評價:新高度----中國家庭教育走進新時代;新常態----家庭教育事業取得新進展;新發現----家庭教育學科建設及問題研究取得新突破;新思考---中國家庭教育未來新期待。第三,彙集了2015年較有代表性的家庭教育學術研究成果和調研報告。第四,以《中國家庭教育年度紀事》爲題,留下了家庭教育的歷史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