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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管理所個人實習日記

10月22日

司法管理所個人實習日記

今天是到司法所實習的第一天,司法所實習日記25篇。我實習的xx司法所一共只有兩工作人員——許所長和楊小姐。我這之前我也瞭解到基層司法所人員配置少,但怎麼也沒想到只有兩個人,他們的工作量可想而知。在瞭解了司法人員、環境等基本情況後,許所長向我介紹了司法工作的規章制度及司法所的主要工作職能:一、人民調解;二、矛盾排查;三、普法宣傳;四、行使幫教(對刑釋解教人員);五、開展基層法制工作等。其中人民調解和普法宣傳是其中的主要工作。龐大的工作量,有限的人員,看來我今後的實習將會很艱苦。同時,會有更的機會,讓我檢驗自己的所學,爲以的工作積累更的經驗。我會努力的。

10月23日

實習的第二天。經過昨天的實習基本瞭解了司法所的工作。在去司法所的路上不禁地想像:自己手持法律的光茫寶劍,維護世間的公平與正義,讓法律的陽光普照世間。望着擁護、敬慕自己的世人自是洋洋得意,呵呵。可可事實卻往往不盡人意。剛上班,所長就指着電腦桌上的大摞檔案吩咐,我今天的工作就是整理一桌子的資料。一天的工作就在密密麻麻的文字和“噠噠”的鍵盤敲擊聲中度過。或許是內容太多,在整理完資料後竟想不起有什麼內容了。只記得好像有許多案例。這麼好學習機會就這樣錯過了。看來在以後的實習工作中得處處留心才行。要加油哦!

10月24日

“xx,你把這些資料打印6份出來,今天所長說要帶你下鄉。”今天剛一進司法所就聽見楊小姐的交代。這不是我昨天整理資料中的一部分嗎?太好了,這回我可得用心看清究竟是什麼再說。原來昨天準備的是給調委會成員學習的關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的學習資料(裏面包括了許多詳盡的案例分析)還有人民調解卷宗的歸檔工作的學習資料。我們今天下鄉就是把這些資料都送到全鎮的6個行政村去並組織學習。雖說第一次下鄉有些興奮,但全鎮6個行政村跑下來即使配備了摩托車還是很累。不過當看到調委會成員的那份熱情和迫切、渴望學習的精神,也就爲自己的辛勞感到欣慰了。

10月25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把昨天下鄉帶回來的人民調解卷宗進行整理。調委會成員把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狀態,爲維護社會穩定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其中大都是村民日常生活中的小矛盾、小摩擦。“這麼鎖碎的調解也要歸檔嗎?”我不解的問“雖然這大都是鎖碎事,但如果沒有調解員的從中調解就有矛盾激化以至發生違法犯罪行爲的可能。再有,產生矛盾的雙方存在着強烈的牴觸情緒,對調解往往很難聽得入耳,不是你講點大道理或說兩條法律條文就能得到解決的。調解員的工作不是那麼容易的,即使是鎖碎事要調解成功也很困難。調解員要做到耐心,不溫不燥,努力在雙方矛盾中找一調解停的平衡點,挺難的。你在以後的工作中就會體會到了。”楊小姐的一翻話讓我明白了調解工作的意義、難處,也明白了實際工作並不像在學校時想的那麼簡單,把學識用到工作中還需要許多的技巧,工作經驗的積累只有從實踐中來。

10月26日

今天是實習以來較爲輕鬆的一天,沒有多大的工作量。倒是我今天實習的時候碰到的一個案例,讓人深思.昨天傍晚的時候,王某工作下班騎摩托車回家時,李某不足8歲的'小兒子突然從出現在路中央,王某由於車速較快,將李某的小兒子撞倒在地,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因爲粉碎性骨折需入院治療.王某也未逃避責任,表示願意承擔醫藥費,但他同時也認爲事故的責任並不完全在他自己,李某也負有監護不當的責任,他不能放任自己的兒子在明知有危險的街道上亂跑.

我們歷來處理交通事故的時候,總是將着眼點放在肇事這身上,尤其是機動車駕駛者,而對於行人的責任沒有作過多的考慮.雖然,基於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處於弱勢地位,法律理當予以保護,即使有時事故的責任完全在於行人方,駕駛司機往往也要承擔大量的醫療和賠償費用。但是,法律講究公平、正義同時法律體現的是權利和義務的對等。當我們在保護行人(在交通事故中處於弱勢地位的一方)的權利同時,是否應當強調其在交通行爲上的義務。再者,.例如上面的事故中,李某在可遇見的危險情況下,放任自己的小還在車來車往的街道上奔跑,本身是否也應是一種責任的欠缺呢?因此,對於事故發生的糾紛問題,一味的指責車輛駕駛人是否明顯是有失公允呢?這都值得我們去探討。.

10月29日

今天許所長和楊小姐都得去參加鎮政府辦公會議,我理所當然的成了留守司法所的“看家人了”,實習報告《司法所實習日記25篇》。第一次獨自上班,會遇到什麼情況真讓人期待。可過了大半天,也沒什麼事,連電話都沒響一下。閒來無事,將司法所以前的人民調解卷宗出來翻閱。發現大都是有關:婚姻家庭、計劃生育、土地管理等與羣衆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矛盾。看到這些時我在想農村需要怎樣的法律?而我們在談到送法下鄉時應該問送什麼樣的法到農村去。送刑法?送經濟法?送最需要的法——與人民羣衆自身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

10月30日

許所長向我傳達昨天會議的內容是關於協助做好計劃生育檢查的,並安排我和楊小姐一組協助計生辦人員下鄉檢查計劃生育工作。下鄉檢查計生工作進行的很順利,效果也不錯。同時還利用這個時機宣傳了有關計劃生育的法律、法規。在宣傳中一位老太太的話讓我觸動很大,她說:“法律還管生仔?這可以傳宗接代的事,法律還讓不讓人活?”在農村宣傳法律,單宣讀法律條文是起不了什麼作用的。改變其思想意識才是關鍵,法律和思想道德都在起着規範人們行爲的做用,所不同的是法律被賦予了國家強制力。老太太正是遵守着“爲人不孝,無後爲大”的道德觀纔會說出這翻話。農民的法律意識應該怎麼樣去培養?中國農村是具有幾千年農村文明的地方,其固有的農村道德能夠起到像法律一樣作用,特別是在應付家族式的人際關係上。如果在普法宣傳中對農民進行一場思維傳播,從其思想認識入手,讓法律成爲農民思想上固有的道德規範,將會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0月31日

下鄉的第二天,在檢查工作中發現一農婦懷有計劃外身孕。計生辦工作人員勸說其前去做人流。我們也努力地從法律層面做其思想工作。希望她能認識到自己的行爲已觸犯了法律,以及將爲此而必須承擔的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四十一條“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條規定生育子女的公民,應當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雖然勸說工作最終了得成效,但其的她的一句卻讓人深思。“有錢人交得起罰款就能超生,這不是明擺着欺負窮人嗎?” 在貧富差距進一步拉大的今天,如果我們的法律將其強制手段只簡單的設定爲經濟上的懲罰的話。這勢必會由於財富的不均衡而造成法律的天平出現傾斜,立法上的缺失,卻有失了法律的公平與正義。這已成爲我們法律工作者不得不面對的一個問題。

11月1日

今天的計生檢查工作進行提很順利。在下鄉過程中發現村民對計生工作檢查隊的態度很友好,對檢查工作也都很理解和配合。同時發現此次下鄉檢查計生工作的計生工作人員不只對強調對違反計生政策的村民進行處罰。更多的是進行計生政策的教育。加大計生政策的宣傳工作,尤其是對發放獨生子女父母獎勵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對實行計劃生育的夫妻,按照規定給予獎勵。” 政策的宣傳。一改計生工作人員已往只知罰款動不動“上房揭瓦”粗暴行爲。政府工作人員這一執法觀念的轉變,讓我們看到了我們的政府正逐步由只知強制手段的粗暴型政府向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法治型政府邁進。這裏面飽含了司法工作者的許多辛勞,“組織開展基層依法治理工作,爲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是司法工作的重要工作職能。從司法所往年的工作總結中我知道他們爲此做了不少努力。基層司法工作任重而道遠!

11月2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爲下星期到學校舉法制宣傳準備資料。下星期要去做法制宣傳的對像是在校初中生,爲此主要準備了以下兩方面的內容:

一、針對青少年一方面好奇心重、渴望步入社會;辨別事非的能力相對較弱,容易爲社會上的各種表象所矇騙的情況。精心準備了有關犯罪構成的資料,讓青少年認清楚罪與非罪的界線,從而明讓其明白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達到讓其遠離犯罪的目的。

二、青少年遇事易衝動,凡事不能冷靜思考,容易受人唆使,其中許多不良社會青年常以“未成年犯罪不用判刑”爲理由進行唆使。爲此特別準備了刑法中有關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年限的規定的資料和有關法律責任的資料。希望能讓他們明白並不是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不被判刑;明白除了刑事責任還有民事責任不判刑也不意味着不用承擔法律責任。當把準備好的資料交給許所長得到他的讚許時,心裏得意洋洋的。

11月5日

今天的主要工作任務是開展普法宣傳活動。上午主要工作,書寫法制宣傳標語。標語因其具有通俗、易懂、方便、經濟、宣傳時效持久等特點而在各式的宣傳活動中得到廣泛應用。可在準備好書寫標語的材料後我卻犯了愁,壓根不會寫毛筆字呀。沒辦法只能請所長親自出馬了,看着許所長盡情揮毫潑墨咱也不能幹站着吧。用大頭筆寫,看到辦公桌上的大大頭筆讓我靈機一動。用大頭筆寫標語雖不怎麼樣,但還能湊合着吧。毛筆字,國粹呀,到我們這一代怎麼就...唉!真讓人汗顏。

中午利用休息時間完成了,司法所內每月一期的普法宣傳牆報。

下午到學校開展普法宣傳。昨天精心準備的資料取得了良好效果,還得到了校領導的誇獎,真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