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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四年級數學日記範文(通用6篇)

一天的時間即將結束了,在你心中有什麼感想呢?是時候寫好總結,寫好日記了。快來參考日記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關於四年級數學日記範文(通用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於四年級數學日記範文(通用6篇)

四年級數學日記1

今天我閒着沒事幹,就想去幫阿姨買菜。我就想這樣也好我也能完成數學日記了。

一來到菜市場,熱鬧非凡。喧鬧聲,讓人感到好煩。我馬上就去買我的最愛的雞腿吃了,剛到那一股香氣讓我迫不及待的過去。我馬上問老闆幾元一隻,老闆回答說元一隻:”我掏出10元錢給了他,他給了我錢我就走了。當時我沒注意

這錢就跑了。我準備在去買東西時卻發現少了5毛錢準備去換了,當時我真糊塗馬上來到了當時來買雞的地方去換。我真的很馬虎怎麼沒注意看呢?那位老闆也是個熱心的人他沒說什麼就給了我錢我羞愧的低下頭說了聲:“謝謝”就走了。我接着又去

買了很多東西算也算不了我決定耐心的數,終於數出來了。結果算出了答案元。爸爸給了我50元怎麼只剩下了4元了,怎麼辦呢?少了7毛錢怎麼說呢?

一回家我來到爸爸面前說:“爸爸對不起我算錯錢了,”爸爸笑了笑說:“沒關係,在生活上肯定有犯錯誤的。”這次我原諒你,但是下次不能犯了。我聽見了說什麼。所以說一般數學不能犯馬虎錯誤,一犯馬虎就吃虧了。後來我去買菜不會犯了。懂得上次的教訓。

四年級數學日記2

今天,我跟着媽媽去菜場買菜。媽媽說:“今天要考考你,會不會自己去買樣你喜歡吃的菜。”媽媽給了我20元錢,要看看我的表現。“保證完成任務。”我自信地說。

於是,我邊走邊看,來到蔬菜區。這時,我看到一個阿姨在賣白白嫩嫩的新鮮蘑菇。我想:家裏還剩下的青菜可以和蘑菇放湯吃。於是,我問賣菜的阿姨:“阿姨,蘑菇多少錢一斤?”那位阿姨笑眯眯地對我說:“小朋友,這蘑菇7元一斤,那你要買幾斤呀?”“阿姨,我只要買半斤。”我在想:7除2等於3。5元,20減3。5等於16。5元。想着想着,我便一張20元錢的紙鈔了給阿姨,並提示她還要找我16。5元。我又來到肉類區,看到一個叔叔在賣肉,便問:“叔叔,條肉多少元一斤元一斤。”“那我買一斤。”我又想減10等於6。5元。我就把16。5元中的10元遞給了那個叔叔。

當我從菜場出來的時候,媽媽看到我手中既有葷又有素和6。5元時,笑着對我說:“學會買菜了!”

透過這次考驗,我感到我們的生活中躲藏着許多數學奧祕,學會數學的本領真的很重要。而且,我們應該不驕傲,要努力地學習和掌握更多的數學本領,才能夠學以致用,解決身邊的問題。

四年級數學日記3

五一期間,我和老媽去商場買衣服,可是,我覺得那裏的價錢很奇怪:說“買100送100”,就等於不用錢了嗎?

老媽說:“傻女兒,怎麼會不用錢呢?”

我說:“因爲上面寫着買100送100,就是100—100=0,所以就不用錢啦!”

老媽說:“原來你是這樣算的,如果是這樣,那麼商場的東西就不用錢了,就會來很多客人,這商場就會虧本很大了。”

老媽又說買100送100只是要50元就可以了,你知道嗎?

聽了老媽的解析,我還是似懂非懂,到底爲什麼呢?看來我還要再去商場認真調查或去請教曾老師了,看看她有什麼高招,因爲我知道這裏還有很多我還未明白的數學知識。

我帶着愉快的心情,來到學校問曾老師數學問題,曾老師說:“其實有些都是滿過100的,比如:滿100的有109、200、189……”

老師又說:“滿100元的是送100元的券,顧客還是要先拿出錢用夠100元后,纔有得送贈券的,並不是象你說的那樣不用錢。”曾老師對我這種有問題肯問的做法給予表揚,也歡迎我今後多問問題。

四年級數學日記4

今天早上在特味包子店吃包子,那裏的包子實在是好吃,吃得人滿嘴都是陷。

這時,爸爸問了我一個問題:“爸爸和兒子同時開始吃包子,兒子吃掉一個半包子,爸爸吃掉六個包子,如果兒子吃了三個包子,爸爸能吃幾個包子?”題目一出,我第一個想到的是從他們所吃的個數和來判斷的,即:用一個半加六個是七個半,七個半減三個是四個

半。爸爸說不對。於是,我轉而考慮爸爸和兒子吃包子的個數差,還是不對。這時的我是真正的丈二和尚——摸不着頭腦了,我根本就不知道怎麼會錯。

爸爸提醒我道:“從時間關係入手。”還巧妙地將這道題變了形,這一變,變得我恍然大悟,重新計算了起來:兒子吃一個半包子的時間父親可吃六個包子,兒子吃三個包子的時間??這一變通思路一下出來了吃三個包子的時間是吃一個半包子時間的兩倍,所以爸爸吃的包子個數也是六的兩倍即十二個。透過這個可以求出爸爸的.吃包子速度是兒子的四倍。算到這兒,爸爸突然冷不丁出來一句:“這顯示的可是我們父子吃東西的速度啊!”全家哈哈大笑。

四年級數學日記5

今天又是一個陽光明媚的日子,我在大街上閒逛,突然看到不遠處有很多人圍在一起。我跑過去一年,原來是抓獎遊戲。“哼,抓獎有什麼好玩的。”我厭煩地說旁邊的人一聽,連忙說:“抓獎雖不好玩,但有重獎,可吸引人了。”我急切地問:“是什麼呀!”“50元錢。”那人噔大眼睛說。一聽這話,我可來勁了,“這麼誘人的的獎品,說什麼,我也得試試。”說完,我便問店主怎麼抓法。店主說:“這是24個麻將,麻將下寫着12個5,12個10,每次只可抓12 個麻將,如果12個麻將標的數總和爲60,那麼你便可得50元大獎。”我聽了也沒多捲起了袖子,從兜裏掏出5元錢給了店主。

儘管,這可以抓10次,但那份大獎我還是沒有拿到。

回到家之後,我想了想,感覺有點不對勁。我想,抓60分,那必須抓得那12個麻將必須都標5,的情況就是第1次抓到1個5,第2次抓2個5,第3次抓3個5……第12次抓12個5至少得花去6元錢。但萬一抓得那些麻將標的數是10或有的總和是相同的,那麼得抓多少次花多少錢。(概率問題)

最後經過一番考慮,終於把問題弄清了,我抓緊到街上找那算帳,可已經跑得無影無蹤。

四年級數學日記6

今天,我一早就做完了作業,媽媽見了,便走過來,對我說:“紫妮,跟你玩個遊戲吧!”“好呀!”我爽快地答應了。

媽媽拿來了一塊圓紙板,紙板中心用釘子固定一根可以動的指針。紙板被平均分成24個格,格內分別寫着1—24個數。“媽媽,遊戲規則是什麼?你快說呀!”我心急地說。“遊戲規則很簡單,就是:指針到單數格或雙數格,都要加上下一個數。假如加起來是單數就是我贏,假如加起來是雙數就是你贏。”媽媽笑着說。

我見遊戲規則這麼簡單,就一連玩了十多次,可是每一次都贏不了媽媽,媽媽笑了起來。“爲什麼總是單數呢?”我不解地問媽媽。媽媽說:“你自己想一想吧!”於是,我絞盡腦汁地想,終於讓我想起了老師曾經講過的一個公式:奇數+偶數=奇數。這下子我可明白了,假如指針到單數格,那麼加下一個數就必然是偶數;假如指針到雙數格,那麼加下一個數就是奇數,所以,無論指針到任何一格,加起來的數都是奇數。媽媽就是利用這個規律獲勝的。

在數學的世界裏,有着許多奇妙的規律,只要我們學好數學、善用數學,它,就是無處不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