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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所欲也》的原文及譯文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捨生而取義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於生者,故不爲苟得也。死亦我所惡,所惡有甚於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於生,則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惡莫甚於死者,則凡可以避患者何不爲也!由是則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則可以避患而有不爲也。是故所欲有甚於生者,所惡有甚於死者。非獨賢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賢者能勿喪耳。

鮮魚,是我想要的東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東西。(如果)兩樣東西不能一齊得到,(只好)放棄鮮魚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義,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義不能夠同時得到,(只好)犧牲生命來保住正義。生命本是我喜歡的,(可我)喜歡的東西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幹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厭惡的,(可我)厭惡的東西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所以(遇到)災禍也不躲避呀。如果人們想要的東西沒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麼,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採用的呢?如果人們厭惡的沒有比死亡更厲害的,那麼,一切可以避開禍患的事情,哪有不採用的呢?靠某種不義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卻不肯採用。靠某種不義的門道就可以避免禍患,有的人卻不肯去幹。這樣看來,喜歡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東西,厭惡的有比死亡更厲害的東西,不僅僅有道德的人有這種精神,每個人都有這種精神,不過有道德的人能夠最終不喪失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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