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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命論》閱讀答案

眭誇,趙郡高邑人也。誇少有大度,不拘小節。耽志書傳,未曾以世務經心。好飲酒,浩然物表。年二十遭父喪,須鬢致白,每一悲哭,聞者爲之流涕。高尚不仕,寄情丘壑。同郡李順願與之交,誇拒而不許。邦國少長莫不憚之。

《知命論》閱讀答案

少與崔浩爲莫逆之交。浩爲司徒,奏徵爲其中郎,辭疾不赴。州郡逼遣,不得已,入京都。與浩相見,延留數日,惟飲酒談敘平生,不及世利。浩每欲論屈之,竟不能發言。其見敬憚如此。浩後遂投詔書於誇懷,亦不開口。誇曰:“桃簡,卿已爲司徒,何足以此勞國士也。吾便於此將別。”浩慮誇即還,時乘一騾,更無兼騎,浩乃以誇騾內之廄中,冀其維縶。誇遂託鄉人輸租者,謬爲御車,乃得出關。浩知而嘆曰:“眭誇獨行士,本不應以小職辱之。又使其人仗策復路,吾當何辭以謝也?”時朝法甚峻,誇既私還,將有私歸之咎。浩仍相左右,始得無坐。經年,送誇本騾,兼遺以所乘馬,爲書謝之。誇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及浩誅,爲之素服,受鄉人弔唁,經一時乃止。嘆曰:“崔公既死,誰能更容眭誇!”遂作《朋友篇》,辭義爲時人所稱。

婦父鉅鹿魏攀,當時名達之士,未嘗備婿之禮,情同朋好。或人謂誇曰:“吾聞有大才者必居貴仕,子何獨在桑榆乎?”遂著《知命論》以釋之。年七十五卒。葬日,赴會者如市。

【注】①桃簡:崔浩小名。

②維縶:約束,挽留。

16.下列各句中加點的詞語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耽志書傳,未曾以世務經心

耽:入迷。

B.浩每欲論屈之,竟不能發言

竟:竟然。

C.送誇本騾,兼遺以所乘馬

遺:贈與。

D.誇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

書:書信。

17.下列各句中加點的詞語,意義和用法都相同的一項是

A.浩後遂投詔書於誇懷

釘頭磷磷,多於在庾之粟粒

B.其見敬憚如此

生孩六月,慈父見背

C.受鄉人弔唁,經一時乃止

合於桑林之舞,乃中經首之會

D.遂著《知命論》以釋之

故書其言以遺後世

18.下列各組句子,全都能直接表現眭誇“有大度,不拘小節”的一項是

① 年二十遭父喪,須鬢致白

② 惟飲酒談敘平生,不及世利

③ 眭誇獨行士,本不應以小職辱之

④ 誇更不受其騾馬,亦不復書

⑤ 及浩誅,爲之素服

⑥ 子何獨在桑榆乎

A.①②③

B.②④⑤

C.③④⑤

D.②④⑥

19.下列對文言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眭誇從小志向高潔,李順橫行鄉里,連邦國長者也少有不害怕他的,但眭誇拒絕與之交往。

B.眭誇的朋友崔浩讓他來京做司徒,但考慮到眭誇的清高,最終沒敢言明,只與他飲酒敘舊。

C.眭誇私還,按照當時法律理應追究,幸虧有崔浩在朝廷中幫助開脫,才免予受到法律制裁。

D.崔浩被殺,眭誇爲之戴孝,先後寫了《朋友篇》和《知命論》兩文來表達自己的哀痛之情。

參考答案

16.B(竟,最終)

17.D(A在;引出比較對象。B被;“我”。C才;又)

18.B(①爲父喪悲痛;③爲崔浩語;⑥爲別人質詢)

19.C(A項中文章未說李順“橫行鄉里”,也未說“邦國長者也少有不害怕他的”。B項中崔浩推薦眭誇做中郎,不是司徒。D項中眭誇作《知命論》與崔浩被殺無關)

參考譯文

眭誇,趙郡高邑人。年輕時就很有氣度,不拘小節。潛心讀書,不曾把世俗事務放在心上。喜好喝酒,器宇軒昂,超然於世事之外。20歲時父親去世,(他悲痛得)以致於鬢髮全白,每次慟哭,聽到的人都會感動得流淚。他情懷高遠,不入仕途,將自己的情志寄託在高山大谷之中。同郡的李順希望結交他,然而眭誇拒絕了,當地無論年少年長的沒有不敬畏他的。

眭誇和崔浩年少時就是莫逆之交。崔浩擔任司徒時,進言皇上要徵召眭誇作自己的中郎官,然而眭誇卻藉口自己有病推辭不去。州郡的官員催促他就職,迫不得已,他纔到了京城。和崔浩相見後,逗留了好幾天,但是隻喝酒敘舊,不涉及世務利害。崔浩每每想誘導他順從自己的意願,最終都難以說出口來。他就這樣讓人敬畏。後來崔浩把詔書扔到眭誇懷裏,也不開口說話。眭誇說:“你已經作到司徒了,爲什麼還要用作官來煩擾才能出衆的.人呢?我現在就要告辭了。”崔浩想到眭誇就要回去了,來時只騎了一匹騾子,沒有其他的坐騎,於是把眭誇的騾子藏在馬廄中。希望以此來留住眭誇。眭誇於是就委託送租糧的同鄉弄了輛車,謊稱是車伕,才逃出關去。崔浩知道後,嘆息說:“眭誇是獨來獨往的人,原本不該用卑微的職務去侮辱他。使他趕着車子回去,我將怎樣說才能向他賠罪呢?”當時朝廷律法嚴峻,眭誇既然偷偷回去,就有私歸之罪。因崔浩仍輔佐在君王左右,才得以不受追究。過了一年,崔浩送還眭誇的騾子,並把自己的坐騎贈送給他,寫了一封信表示歉意。然而眭誇沒有接受他的贈與,也不回信。崔浩被誅殺以後,眭誇爲他穿素服,接受鄉人的弔唁,過了一段時間才停止。嘆息道:“崔公已經死了,誰還能容得下我眭誇呢!”作《朋友篇》一文,篇中的文辭和內容爲當時人所稱道。

岳父是鉅鹿人魏攀,也是當時的知名人士。眭誇沒有完全以女婿之禮相待,和岳父的感情如同好朋友之間一樣。有人對眭誇說:“我聽說有突出才能的人一定會取得高官厚祿,爲什麼你偏偏留在鄉間呢?” 眭誇於是作了《知命論》一文,予以解釋。75歲時去世,安葬的那天,送葬的人像趕集一樣(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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