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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政以德大全

爲政以德,是指以道德原則治理國家,就像北極星一樣處在一定的位置,所有的`星辰都會圍繞着它。它代表了孔子的爲政的思想,強調道德對政治生活的決定作用,主張以道德教化爲治國的原則。下面是小編帶來的爲政以德大全,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爲政以德

浙江省寧波中學 李克剛蒐集整理

子曰:“道千乘之國,敬事而信,節用而愛人,使民以時。”

(學而篇第一,第5章)

【章旨】

“道千乘之國”章,此論治國之要道。敬,信,節,愛,以時,固在政治上見,而其所以無敢慢(敬),無敢欺(信),無敢封靡(節用),無敢戕虐(愛人),無敢妨農(使民以時)者,皆此心爲之。可見有內聖之功,而後有外王之治。

【通論】

儒家講究德治,所以師儒教學之功用,推之即帝王政治之遠模。

本章論治國之要道。

鄧退庵雲:敬,信,節,愛,時使五者,本君心說,皆政之大體,未及政之條件,但君心即於事上見之。“敬”者,處事無忽心;“信”者,臨民無欺心;“節”者,用財無侈心;“愛”者,待人無忍心;“以時”者,無自便妨民之心。敬信,節愛句內著有兩“而”字,乃推類而及,見治國者既須如此,又須如彼也。“時使”乃“愛人”中一事,王政重農,故又言之。

此章“道千乘之國”,《馬注》:道,謂爲之政教。《正義》申之曰:《說文》:政,正也;教,上所施,下所效也。“政教”,即下文“敬”、“信”諸端,注言此者,明“敬事”云云,即所以“道國”也。“千乘之國”,《集註》以“諸侯之國,可出兵車千乘”釋之。

“敬事而信”者,《包注》:爲國者舉事必敬慎,《荀子議兵篇》所謂“慮必先事而申之義敬,慎終如始,終始如一”是也。“與民必誠信”,《晉語》箕鄭所謂“信於民,則上下不幹;信於令,則時無廢功;信於事,則民從事有業”是也。

“節用而愛人”者,《包注》:節用,不奢侈,《易chi傳》所謂“節以制度,不傷財,不害民”是也。國以民爲本,故愛養之。《說苑政理篇》太公論愛民,所謂“利之勿害,成之勿政,生之勿殺,與之勿奪,樂之勿苦,喜之勿怒”是也。

“使民以時”,《包注》:作使民必以其時,不妨奪農務;《正義》引《邢疏》謂此爲建築都邑城郭,莊二十九年《傳》所謂“龍見戒事,日至而畢”及僖二十九年《傳》所謂“啓塞從時”是也。

毛奇齡《改錯》謂:聖人之言,如雲霞在天,隨意卷舒,與後人修辭有別。五者雖僅舉綱要,而亦何所不該?治國,不外治事治人二端。敬事,則事無不治;愛人,則人無不治。況復參舉三大政:一在約信,如傅別,禮命,質劑,要會,皆是也。一在節用,如九貢、九式,斂弛、均節,皆是也。一曰時使,如力政、徒役,師田、簡稽,皆是也。此說於五項雖不平列,亦有理可從。

《論語》“敬”、“愛”二字,以此章爲首見。《正義》申之曰:《說文》:敬,肅也;又,《釋名釋言語》敬,警也,恆自肅警也;本注敬慎,亦肅警意;《集註》:主一無適,義通;惟肅敬,乃能主一無適也。愛,《說文》釋,行貌,此別一義。本字作“愛”,惠也;今經典皆假作爲“愛”。又,此章,“愛人”之“人”字,劉逢祿《述何篇》以下文言民,則“人”非民,解爲大臣、羣臣,於義亦通。

子曰:“爲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衆星共之。”

(爲政篇第二,第1章)

【章旨】

此章論端本之治。重“爲政以德”句。德不在政外,所謂科條之設,皆以躬行心得者運之也。但“以德”,則人自感化,不見有爲之跡,非全無有爲也。此句已寓無爲而民歸意。下文譬喻,正詳此意耳。北辰,爲天之極,喻“爲政以德”之君,爲天下之極;居其所,喻人君之無爲;衆星共之,喻天下歸之也。

【通論】

“爲政”章,論德治之盛,欲爲政者知所尚。“爲政以德”,則本端,與《洪範》所謂“皇建齊有極”、《召誥》“王敬作所”同義。其身正,而天下歸之,道理實是如此。“爲政以德”一語,已寓無爲而民歸意;下文譬語,正詳申此意耳。《包注》:德者無爲,猶北辰之不移,而衆星共之。“無爲”、“不移”,關合貼切。鄧退庵雲:北辰爲天子之極,譬“爲政以德”之君;居所,譬人君之無爲;衆星共之,譬天下歸之也。宋翔鳳《發微》:明堂之治,王中無爲以守至正,上法璇璣以齊七政,故曰“政者,正也。”王者,上承天之所爲,下以正其所爲,未有不以德爲本。德者,不言之化,自然之治,以無爲爲之者也。雖有四時天地人之政,而皆本於一“德”;雖有五官二十八星之名,而皆筦(音管,樞紐,關鍵)於北辰。爲政不出於明堂,而禮樂刑政,四達不悖,德之符也。北辰不離此紫宮,而衆星循環,終古不忒,樞之筦也。此說於人君天象相關之義,發揮至切。或問:《集註》明言“北辰,北極,天之樞也”,朱子《語類》又言北辰是極星邊無星處,惟此處不動(語本邵子);一般講家皆言北辰、北極是兩件,是何從?《翼注》則以“北極謂之北辰”,乃《爾雅釋天》原文,《爾雅》或雲周公所作,是孔子引周公之言,或雲子夏所作,是子夏釋孔子之言也。此說已定,安能用邵子“天無星處是辰”之言來翻案?!《正義》引周髀申《包注》有“北極樞旋週四極”(夏至夜半,北極南遊所極;冬至夜半,北極北遊所極;秋分日加酉時,西遊所極;春分日加卯時,東遊所極)之語,謂“北極樞”即“北辰”,又有“四遊”,則非“不動”可知。舜作璇璣以象北極,伏生《書傳》曰:璇者,還也;璣者,幾也。其變幾微而所動者大,故曰璇璣。一切紛紜聚訟之說,得此,而益釋然矣。

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不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爲政篇第二,第3章)

【章旨】

“道之”章,明治道之淺深,使導民者審所尚。此見當時爲治者,徒恃政刑而無德禮,故分出效之深淺來,使有政之責者知所取。匯參:恥乃民心大可用處。政刑之世,求其有恥,尚不可得,德禮之朝,且不止有恥。兩兩相形,何啻霄壤。

【通論】

行德治者,將遂屏政刑而不用乎?曰:不然!不觀帝舜之世,平水土者有人,敷五教者有人,典刑、共工、典虞、典禮、典樂、典出納王言者又有人(《虞書》),是政與刑亦倡德治者所不廢。不過治端其本(道德、齊禮),則廉恥道行而民風丕變(有恥且格);否則,僅憑政刑爲施政之具,則文告所及,雖不能無一朝之效,而欲躋於革面洗心之至治,難矣(民免而不恥)!此即德治與刑名法術之治價值高下之所由分也。此章“道”字,《正義》謂:如“道國”之“道”,謂教之也。政,《孔注》謂法教;齊之以刑,《馬注》:齊整之以刑罰,與《集註》“齊一”同義。“民免而不恥”與“有恥且格”,反正見意。《廣雅釋詁》:免,脫也。謂民思脫免於罪也。《何注》:格,正也。漢《祝睦碑》作“有恥且恪”。《廣雅釋詁》:恪,敬也。《鄭注》:格,來也,本《爾雅釋言》。又,《廣雅釋詁》,格,至也。來、至,義同,謂來歸於善也。《禮緇衣》雲:夫民,教之以德,齊之以禮,則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齊之以刑,則民有遯(dùn,遁的本字)心。《注云》:格,來也;遯,逃也。彼言遯,此言免,義同。《論語》“德”字,此兩章爲首見。道之德,《包注》:德,謂道德。《正義》申之,曰:《注》意德屬人君,即上“爲政以德”之意。《鄭注》雲:謂智仁聖義中和。此本《周官》大司徒所謂“以鄉三物教萬民而賓興之”是也。鄭彼《注》雲:知,明於事;仁,愛人及物;聖,通而先識;義,能斷時宜;忠,言以中心;和,不剛不柔。此六德也。鄭義與此注均通。

季康子問:“使民敬、忠以勸,如之何?”子曰:“臨之以莊,則敬;孝慈,則忠;舉善而教不能,則勸。”

(爲政篇第二,第20章)

【章旨】

“季康子問”章,此見化民之本,在上不在下也。康子之問,有道政齊刑意;孔子之答,有道德齊禮意。問意重一“使”字,答意重一“則”字。

【通論】

此章爲魯卿言治。康子(《孔注》季康子,魯卿,季孫肥,康諡)性情剛暴,所問“敬”、“忠”、“勸”三者,著一“使”字,是欲齊之以刑也;孔子之言,則是道之以德也。《翼注》:臨之以莊,“朝班有嚴恪之容,退食著委蛇之度”是也。孝兼送往事居,如告孟懿子以“生,事之以禮”三者是也。“孝”與“忠”何與?此正是“使”字肯綮。上知有親,則民亦知有君,下觀而化,理本如此。慈,乃私邑省刑薄斂,矜貧恤孤;舉善教不能,亦是責私邑以實行選舉之政。此皆教季康子以爲政之要務也。《正義》亦以孔子此言,欲康子複選舉之舊也。春秋時大夫多世爵,所闢僚佐,又皆奔走使令之私,善者不見任用;故孔子特申舉善一事以告之。子游爲武城宰,孔子詢以得人;仲弓爲季氏宰問政,此章康子之問,“敬”、“忠”、“勸”三項並舉,特雲“以勸”,何?閻若璩《四書釋地》:以勸者,以,與也。王引之《經傳釋詞》:以勸者,而勸也。二訓並通。

季氏富於周公,而求也爲之聚斂而附益之。子曰:“非吾徒也,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

(先進篇第十一,第17章)

【章旨】

“季氏”章,此孔子責冉求之黨私害民也。上節立個罪案,下節以其有負聖教,既絕之,又正之。

【通論】

子路而外,蒙重責者,無過冉有。“季氏”章,責冉有之黨私病民也。《翼注》:冉有、子路,在聖門以“侃侃”稱,並非不講品格專事逢迎者比,如何肯爲季氏聚斂附益?!曰:此孔子之責冉有以警季氏也。按《左》哀十一年傳,季氏欲用田賦,使冉有問於孔子,孔子不對。冉有曰:子爲國老,待子而行,何爲不答?孔子曰:季孫欲行法,則有周公之典在;若苟而行,又何妨焉?!冉有不能止,卒用田賦。觀此則季氏不能逃責明矣。“小子鳴鼓而攻之,可也”,《鄭注》:小子,門人;鳴鼓而攻,聲其罪以責之也。此章“周公”,《孔注》爲天子之宰卿士,乃王朝世官;春秋時所稱周公、召公是也。《正義》則仍主始封周公言之。其謂:季氏富於周公者,周公封魯,取民之制,不過什一。自後宣公稅畝,已爲什而取二。季氏四分公室,己取其二,量校所入,逾於周公賦斂之數。故曰“季氏富於周公”。“聚斂”、“附益”,《鄭注》:季氏富矣,而求聚民財以增之,增即附益之義。《孟子離婁》所謂“求也爲季氏宰,無能改於其德,而賦粟倍他日”,即謂此也。趙岐注,以季氏爲魯卿季康子,與此文互生髮。

子貢問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

子貢曰:“必不得已而去,於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

(顏淵篇第十二,第7章)

【章旨】

“問政”章,此合常變以論政,始終重一“信”字。金正希雲:當其常,有必周之擘畫,不忘其危。當其變,有自然之機宜,不失其正。

【通論】

顏淵篇共24章,涉及政治者凡九,其中有兼常變而言者,有論究本原者,有涉及細目者。兼常變而言之者,如“問政”章,孔子於子貢問政,先則答以“足食”、“足兵”、“民信”三者,言倉廩實而武備修,然後教化大行,民信昭孚。此教養兼施,文事武備並舉;政治之常經也。迨子貢兩試“必不得已而去”之問,先則權衡輕重,於“食”、“兵”、“信”三者而示以“去兵”,繼則於“食”、“信”二者而示以“去食”,此皆政治之權宜也。昔賢有謂“古者寓兵於農”,是即兵即農,如何可去?!因此以“去兵”之“兵”爲五兵(戈、殳shū、戟、酋矛、夷矛),似有近理,實則古來未有不以執兵之人爲兵者。《左傳》:隱四年,“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僖二十七年,楚子玉“治兵於蒍wěi”。此皆師旅稱“兵”之明證。然則兵胡能去,不過有緩急之分耳。“去食”亦然。李光地《論語札記》謂新造之邦,凶荒之歲,所急在生聚儲蓄,安集勞來,何暇厲農講武?!此不得已而“去兵”之說也。去食與無食不同,易子析骸,是窘於不得食耳,非去之也。去之者,若遇凶年,則損經用,薄廩祿,而不一毫多取於民之類。此不得已而“去食”之說也。《正義》亦謂:去兵,如國兇札禍災之類,政不及備者,取其力役之徵。《周書糴匡解》所謂“年飢,則兵備不制”是也。去食,謂去兵之後,勢猶難已,凡賦稅皆蠲juān除。《周官》均人所謂“兇札,則無力政,無財賦,又發倉廩以振貧窮”是也。若“信”,則終不可取去,故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明去兵去食,極其禍亂,不過國滅身亡。是自古人皆有死,死而君德無所可譏,民心終未能忘,雖死之日,猶生之年。況民戴其上,如手足之衛身,子弟之衛父兄,雖值危難,其猶可濟。是故“信”者,上所以治民之準。《皇疏》引李充謂此即孔子“朝聞道,夕死”之義,孟子“捨生取義”之旨,誠哉言也。

哀公問於有若曰:“年飢,用不足,如之何?”

有若對曰:“盍徹乎?”

曰:“二,吾猶不足,如之何其徹也?”

對曰:“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

(顏淵篇第十二,第9章)

【章旨】

“哀公”章,此見足國當先足民也。哀公欲足國,有若專欲足民,以“盍徹乎?”一句爲主,末節道理,已包在內。《說約》:兩人俱是策備荒,不是救荒,目前固無可救也。

【通論】

顏淵篇共24章,涉及政治者凡九,其中有兼常變而言者,有論究本原者,有涉及細目者。論究本原者,如“哀公”章,有若因論備荒,以明“足國先足民”之旨。年飢用不足,如之何?公以此言商榷於有若之前者,策備荒也。“盍徹”之對,有若欲公專行“徹”法以厚民也。“徹”法雲何?《鄭注》:周法,什一而稅,謂之徹。徹,通也,爲天下之通法。《正義》引《邢疏》申之曰:《公羊傳》古者什一而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頌聲作矣。《穀梁傳》亦云,古者什一而藉。《孟子》雲,夏后氏五十而貢,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畝而徹。其實皆什一也。《趙岐注》,民耕五十畝者,貢上五畝;耕七十畝者,以七畝助公家;耕百畝者,徹取十畝以爲賦。雖異名義,多少同,故云皆什一也。《春秋》魯宣公十五年,初稅畝,又履其餘畝,更復十收其一,乃是十取其二,故此哀公曰:“二吾猶不足”。謂十內稅二,猶尚不足。則從宣公之後,遂以十二爲常,故曰“初”。言初稅十二,自宣公始也。夫十內稅二,公猶苦其不足,今乃使之恢復初制,亦何怪公之咄咄稱異耶?!“如之何其徹”,公所以不惜詰難於有若之前也。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足,君孰與不足?!《集註》:民富,則君不至獨貧;民貧,則君不能獨富。有若此對,蓋深言君民一體之旨,欲止公之厚斂,以裕民生而培國脈也。《正義》:與,如“取與”之“與”。《漢書谷永傳》“與”作“予”,通用字。有若此語,殆與《荀子富國篇》所謂“下貧則上貧,下富則上富”同義。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

曰:“如殺無道,以就有道,何如?”

孔子對曰:“子爲政,焉用殺?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

(顏淵篇第十二,第19章)

【章旨】

“如殺”章,此明爲政在以善機遏殺機,重“欲善”句。《匯參》:開口特揭“子爲政”三字,尤極森嚴。《四書通》:三章連看,康子徒求諸民,孔子三提“子”字,總不外乎正己意。

【通論】

季康子問政於孔子,顏淵篇中凡三,“政者”章、“患盜”章、“如殺”章。“如殺”章,欲以善機遏殺機。此章孔子於康子,先明政權之所在,以沮兇焰(子爲政,焉用殺),次發其向善之良心,以端政本(子欲善而民善矣),風草之喻,則又暗示君子小人勢力之懸殊,以見民之於上,惟所指揮,則又何忍見萬鈞壓迫下之閭閻弱者,日惟戰戰兢兢以身赴斷頭臺爲戒也?!《正義》引《韓詩外傳》:魯有父子訟者,康子欲殺之。孔子曰:未可殺也。夫民爲不善,則是上失其道。上陳之教而先服之,則百姓從風矣。疑父子訟,即此康子所指無道之事。或曰:夫子與上大夫言,誾誾(yín,形容辯論時的態度好)如也,何獨與季孫肥(康子名)而反之,一若無迴旋之餘地也者?蓋哀公幼主,季氏世專魯政,不以嚴詞折之,肥也將肆而無忌。且肥亦大夫耳,開口言殺,驕橫之狀,棱棱逼人。乃知“苟子之不欲”與“弒父與君”之答(見前答季子然)孔子固有不得不然者也。又孔子以攝相舊臣,今年已七十,身爲國老,寧不可正言以儆有衛耶?!此亦其侃侃而談,毫無迴護之一大原因也。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子路篇第十三,第6章)

子曰:“苟正其身矣,於從政乎何有?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

譯文:孔子說:“假如自身已經端正了,從政還會有什麼困難嗎?要是不能端正自身,又怎麼去端正別人?”

(子路篇第十三,第13章)

【章旨】

“其身正”章,此爲君公大夫詳法令而略躬行者發。令民爲善,亦不可少;但要身上立個標準耳。

“苟正身”章,此見正身爲輔治之本,從政專就臣說。言“從政何有”,而正人意在其中;言“如正人何”,而不可從政意亦在其中,此蓋刺魯三家,晉六卿之屬。

【通論】

“子路”篇,論善人君子,爲邦教民,仁政孝悌,中行常德,皆治國修身之要。大意與前篇相類。且回也入室,由也升堂,故以爲次。餘按三十章中,論政治者過半,論學行,論觀人次之。亦可以見學問之重實用,蓋猶是前篇明體達用之旨也。“其身正”章、“苟正身”章,泛論政治者,論端本之治。前代講家,有以此二章蒙前季康子(顏淵篇)一章比較言者。其謂:政者,正也。對康子爲正卿執政者言,故曰帥,大臣表率也。其身正,不令而行,爲人君主政者言,故曰“令”。君,出令者也。苟正其身,從政何有,爲家臣而升諸公,及士初試爲大夫者言,故曰“從政”,從柄政大夫之後也。此說分析三章異同,意義頗爲新穎。

子適衛,冉有僕。

子曰:“庶矣哉!”

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

曰:“富之。”

曰:“既富矣,又何加焉?”

曰:“教之。”

(子路篇第十三,第9章)

【章旨】

“子適”章,此因感衛民而發王道之全也。“庶矣哉”句爲主,下“富”、“教”總是保其“庶”;但“富”從“庶”講出,“教”從“富”講出,“即”字“又”字,方有落實處。從陽雲:此章見聖人有完全仁體,完全王道,觸着便發。“庶哉”一嘆,便是老安少懷心腸,“富”、“教”二字,便是老安少懷實際。

【通論】

“子適”章,孔子與冉有商治衛之策。“庶哉”一嘆,見得聚散安危,其機全繫於此。“既庶何加,”“既富何加”,冉有兩問,與孔子“富之”,“教之”兩答,造次之商榷,即王道之全功。蓋庶而不富,則熙熙攘攘,苦無安頓;富而不教,則飽暖逸居,弊將叢出。二者一系當前實事,一系日後遠圖,此固可見聖賢風塵跋涉中不忘斯世斯民之至意也。《孟子梁惠王篇》與齊、樑之君論治,恆產與學校並重。荀子《大略篇》:不富無以養民情,不教無以理民性,故家五畝宅,百畝田,務其業而勿奪其時,所以富之也;立大學,設庠序,修六禮,明十教,所以道之也。並與此章義相發。

南宮适問於孔子曰:“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夫子不答。

南宮适出,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

(憲問篇第十四,第5章)

【章旨】

“南宮适”章,此見聖賢同一“尚德”之意,適以德、力並商,孔子只美其“商德”,而抑力伸德之意自見。

【通論】

仁者易詞言之,亦得謂爲成德之君子。“南宮”章,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此孔子美南宮适(《孔注》:適,南宮敬叔,魯大夫)之黜力而崇德也。《翼注》:南宮适因魯君失政,季氏專權,其氣焰與羿之拒太康,寒浞zhuó之愚羿于田無異,因舉古之尚德尚力,得失並衡而問。羿善射,奡盪舟,俱不得其死然,《孔注》:羿,有窮國之君,篡夏後相之位,其臣寒浞殺之,因其室而生奡。奡多力,能陸地行舟,爲夏後少康所殺。此二子者,俱不得以壽終。禹、稷躬稼,而有天下,《馬注》:禹盡力於溝洫xù,稷播百穀,故曰躬稼。禹及其身,稷及後世皆王。如前之例,則爲恃力者亡,《集註》謂此以比當時之有權力者,甚言之,實爲後篇“三桓之子孫微”下一公案。如後之例,則爲修德者昌,《集註》:此以比孔子也。夫子不答,而南宮适出,聖賢尚德之心,殆相契於言外,又恐人不知尚德之心,故又明贊之(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與其人,兼與其心也。此章南宮适,《正義》曰:南宮者,氏也。氏而曰南宮,何?閻若璩qú《釋地續》古者命士以下,父子皆異宮,故儀禮言有東宮,有西宮,有南宮,有北宮。世之氏某宮者,應各以所居之宮。應劭雲,“或氏於宮”,正謂此。

季氏將伐顓臾。冉有、季路見於孔子,曰:“季氏將有事於顓臾。”

孔子曰:“求!無乃爾是過與?夫顓臾,昔者先王以爲東蒙主,且在邦域之中矣,是社稷之臣也,何以伐爲?”

冉有曰:“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孔子曰:“求!周任有言曰:‘陳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顛而不扶,則將焉用彼相矣?且爾言過矣。虎兕出於柙,龜玉毀於櫝中,是誰之過與?”

冉有曰:“今夫顓臾,固而近於費。今不取,後世必爲子孫憂。”

孔子曰:“求!君子疾夫舍曰欲之而必爲之辭。丘也聞有國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蓋均無貧,和無寡,安無傾。夫如是,故遠人不服,則修文德以來之。既來之,則安之。今由與求也相夫子,遠人不服而不能來也,邦分崩離析而不能守也,而謀動干戈於邦內。吾恐季孫之憂,不在顓臾,而在蕭牆之內也。”

(季氏篇第十六,第1章)

【章旨】

“季氏將伐顓臾”章,此孔子以大義沮權臣。首句提起,下分三段看,前段重。“昔者”節已斷定其非,中三節因求誘過而責其過無可辭,後六節因文過而詳其憂非所急。姚承庵雲:季氏伐顓臾,只是一個“欲”字,欲,便患寡患貧,便無魯先王。求以子孫之憂文季氏之慾,孔子明大義以止其欲,直從“欲”字究到“蕭牆之憂”,見欲之必不可肆也,唐荊川雲:二子之辭慚而支,支而遁。聖人之責直而切,切而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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