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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

申請書1.08W

受理編號

省科技計劃項目申請書

立項編號

項目名稱

申請單位名稱 (公章)

項目負責人

聯繫電話

推薦單位名稱

填報日期 年 月 日

填報說明

1.此表適用於省級科技支撐計劃項目的申報。

2.填表前請認真查閱《江西省科技計劃項目申報指南》和《項目申報須知》。

3.填表內容應力求完善、表達完整、敘述準確。

4.項目推薦單位是指各設區市科技局、省直有關單位、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由填報者根據下拉選單選擇推薦單位名稱。

5.若填報者所屬推薦單位未列入系統申請表內的'“推薦單位名稱”下拉選單中,則需在“推薦單位類型”欄中選擇“其它”,並在“推薦單位名稱”欄中填入所屬推薦單位全稱。填寫完成後將數據匯出到磁盤,並打印申請書,由所屬推薦單位蓋章後(連同匯出的數據磁盤)直接報送項目申報中心。

6.申請單位填寫名稱必須與單位行政公章名稱一致。

7.“立項編號”由省科技廳審批立項後由科技廳主管處室填寫。

8.“項目類別”、“申報領域”是自動產生項目編號的依據,請在□中準確填寫相應的代號。

9.“技術領域”欄目請選擇一個最主要的技術領域。

10.有項目合作單位的,項目合作單位需填寫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

11.報送的項目書面材料,必須經成功提交後,由本系統軟件客戶端打印生成,否則視爲無效紙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