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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考勤制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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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學校考勤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考勤制度(8篇)

學校考勤制度1

爲了強化學校內部管理,嚴格工作紀律,提高辦學質量,獎勤罰懶,增強教職工的責任感和事業心,特擬此制度。

一、全體教師必須以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要求自己,認真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服從學校安排,努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無特殊事,不得耽誤工作。

二、有事必須請假,辦理好請假手續,安排好工作後方能離校,所誤工作應及時補上。教師請假,由學校安排其他教師代課,杜絕教師請假後無人上課或造成工作失誤等現象。

三、學校領導公正合理地執行考勤制度,全體教職工根據其所承擔的工作任務的不同分別歸納爲按課時量計算考勤。

1、學校值周行政實行“坐班制”,每天按全校教師日平均課時計算考勤(包括所任課時)。

2、政治業務學習、學校黨、政、工、隊、研等各種會議和活動等,每次按2課時計入考勤。

四、假的類別

1、事假:有特殊事請假,必須有假條,並經學校領導批准,值周、值日教師登記,調整安排好工作後離校者作事假處理。

2、病假:有鄉鎮以上醫院證明,但必須由本人或他人及時向學校請假,以便安排工作。

3、喪假:直系親屬死亡,準喪假一週,由學校安排課時;一週以上由學校行政會研究決定。

4、婚假、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

5、公假:因公出差計公假。公假以日計考勤。

6、遲到:上課鈴響後進教室的爲遲到。5分鐘後作缺曠一節處理。

7、早退:下課鈴響前下課的計早退一次,計缺曠一節。

8、缺曠:無故不上課者,先離崗後補手續者,請假不明原因者,均按缺曠處理。

五、獎懲

1、缺曠一節扣發活津貼40元。

2、事假3天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30元;超過一週的超過部分按缺曠計算。

3、病假3天以內,每節扣活津貼10元;3天以上一週以內,每節扣活津貼20元;一週以上每節扣活津貼30元;如需住院治療按有關規定執行。

4、遲到一次扣活津貼5元。

5、婚假、產假、喪假、公假由學校安排課程,不扣津貼。

6、全年曠課超過10節、事假超過30節、病假超過三個月的,不評優、不晉級、不評獎。

7、全學期內無任何遲到、早退、病、事假和調課的,記滿勤,滿勤人員發放200員獎金,並作爲評優評獎的首要依據。

六、調課

不允許任何人私自調課,臨時有特殊事需要調課的必須經過教導處同意,並由教導處開出調課通知後方可進行調課,否則將按缺礦記入考勤。

七、代課

對教師公假和其他假而產生的臨時代課,由值周行政統一安排,保證每一節課都有教師負責。臨時代課按照每節10元記發給代課教師。

學校考勤制度2

一 考勤

1、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2、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3、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4、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5、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6、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

二 培訓考勤

每學期公佈一次,學年度累積計算。教師出勤情況與學校年度考覈等級和學校獎懲制度掛鉤。

三 培訓

學習時,全體參培人員不做與學習無關的事(不說話、不開小差),關閉一切通訊工具,認真聽講,認真筆記。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培訓任務。

學校考勤制度3

爲努力完成教育教學任務,推動學校各項工作的正常運轉特制定考勤制度如下:

一、出勤方面:

1、全體教職工必須參加每週一的升降旗儀式遲到按半天曠工記錄,曠到按1天曠工記錄。

2、全校教職員工必須按作息時間表上下班,考勤執行簽到制度:不準代簽、補籤。上下班、晚自習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擅自離崗1小時按曠工1天記錄。

3、任課教師上下課期間,遲到、早退5分鐘,按一小時曠工記錄,遲到、早退10分鐘,按曠工半天記錄,無故不上一節課,按一天曠工記錄。教案未超一週備課,缺一節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未完成進度計劃、缺一節課扣當日工資(累計計算)。作業量缺一次,不按時批改作業一次,扣半天工資(累計計算)。聽課記錄缺一節,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不服從組織安排、無理取鬧、影響惡劣者,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4、早讀、晨會、晚自習、政治學習、黨員學習、業務學習、每週總結會、集體活動、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遲到、早退一次按1小時曠工記錄,無故不參加者按1天曠工記錄,集中學習期間必須關閉手機。

5、夜間,治保會值班人員、警衛室值班人員、鍋爐房值班領導曠到按曠工1天記錄。

二、假類方面:

(一)1、護理假——教職工每學年度護理假爲15天(超15天者,按事假計算),(教職員工夫婦、子女、親生父母生病臥牀住院必須出示戶口複印件、住院證明書才能批准護理假)。2、事假——事假一天扣25

元。3、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4、婚假——大齡青年婚假爲30天,再婚者婚嫁爲5天。5、產假——生育第一胎產假爲12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爲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爲15天。生育第二胎產假爲90天(產假以新生兒出生證明的出生日期爲準,如孕婦要求提前休息或住院,新生兒出生前15天列入產假,其餘提前休息的時間一律按事假計算,包括住院),丈夫護理假爲5天。6、子女婚假——子女婚假爲7天。7、喪假——喪假爲7天(另加往返路程天數)。

(二)經學校和區計生委納入本年度計劃准予生育的婦女、如有意外流產情況,按規定休息15天(不扣工資)。未批准納入計劃的婦女,懷孕並做流產手術者一律按曠工記錄。婦女上環按規定休息3天、取環按規定休息1天爲準(必須出示醫院證明)。

(三)1、住院治療——需要住院治療必須出示區級以上人民醫院住院單方可住院治療、急性疾病、意外傷害可隨時隨地住院治療,慢性疾病必須在暑假期間住院治療(如需要轉院,必須到上一級醫院住院治療,不得在同等級醫院住院治療,如出現轉同等醫院住院治療按事假記錄)。住院治療以入院至出院日期爲準(不扣工資)。重大疾病出院後,需要休養必須出示所住醫院住院部證明,修養期間爲按醫院批假天數爲準。

2、長期病假——因病長期休息扣全額工資的30%,發放全額工資的70%(必須出示地州級以上醫院的病殘鑑定證明書)。

3、短期病假——短期病假只准3天(有我校醫務室出示的疾病證明書,在我校醫務室醫治,不扣工資,除外不準予短期病假)。

(四)課外輔導員每學期補假10天;學前班特護課外輔導員、醫務人員每學期補假爲12天;清潔工作人員、餐廳工作人員、鍋爐房工作人員每學期補假爲15天(不扣工資,不和考覈掛鉤)。

三、培訓學習方面:

1、學校納入計劃統一培訓、學習人員,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2、參加大、中專、本科函數班的學員參加考試、論文答辯,按培訓學習對待(按經常上班對待)。

3、參加自考、成人高考等計劃外脫產學習者扣全額工資30%,發放全額工資70%。

4、參加全國統一高考並錄取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四、執勤方面:

1、考勤人員必須提前半小時到位,教學樓當日考勤表下午7:30以前交到教務主任處。後勤人員考勤表當晚12:00前交到總務主任處。

2、考勤人員不得違反考勤制度,發現一次按曠工1天記錄,扣考覈分5分並在校委會上做檢討。

3、教務主任負責統計專任教師考勤,總務主任負責統計後勤人員考勤,德育處主任負責統計全體教職員工政治學習、業務學習、晚自習、年級組活動、教研組活動、集體活動及每週總結考勤,教務處、德育處、總務處主任在每週教職工大會上公佈本週考勤情況並在公示欄上公示(各科室主任不按規定時間公佈、公示按半天曠工記錄)。

五、違規違法方面:

1、體罰、變相體罰、排擠及侮辱學生,造成惡劣影響者待崗一個月,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2、教研組組長在不按規定不合格教案、缺課時教案上簽字,缺一節教案按半天曠工記錄(累計計算)。

3、違反學生安全事故目標管理責任書者:(1)遲報、瞞報者按曠工一天記錄。(2)管理不善、遲報、瞞報而造成嚴重後果(出現學生離校出

走、出現交通事故、出現意外傷害)負法律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醫療費、賠償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3)因工作失誤造成嚴重事故出現人員傷亡者負法律責任並上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

批假權限:

全體教職工1天以內事假由各科室主任審批;任課教師7天以下假類由主管教學副校長審批;後勤工作人員及課外輔導員7天以下假類由後勤副校長審批;7到15天各類假類由校長審批;15天以上假類上報教育局審批。

備註:和靜縣第四中學考勤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教師法》,計劃生育相關條例,根據我校實際情況,於20xx年12月20日第一屆第一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透過並正式使用。經20xx年12月17日第一屆第二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第一次修改並使用。

學校考勤制度4

各處、系、部門:

爲完善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提高工作效率,強化學院管理,保證學院教學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特通知如下:

一、嚴格遵守作息時間。

全院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上午8:20——12:00,下午1:30——5:00),按時上下班。

二、加強考勤制度。

1、嚴格執行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履行崗位職責,遵守辦公制度,不得遲到、早退和無故曠工。

2、各單位要加強對本部門職工的管理,嚴格請假、考勤制度。因公外出,要向部門負責人說明並同意;因私外出,要辦理請假手續,否則視爲曠工。如發現有違反勞動紀律者,要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並報有關部門。各部門應選派考勤員負責本部門職工的考勤。考勤情況應每月按規定上報。

3、教職工請假獲准後,應將假條和有關證明交考勤員作爲記錄考勤的憑證,假期結束後應及時銷假。

4、對不實行“坐班制”的專任教師,應嚴格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從嚴執教。在規定的集體活動時間必須按要求考勤,無故不參加集體活動者作曠工處理;對其在教學過程中的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按教務處有關條例執行。對造成教學事故者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5、人事處、黨政辦、工會將不定期、不定時對各部門出勤情況進行抽查,如有違紀情況,將對違紀人員及該部門考勤員進行通報批評並按相關制度予以處理。

特此通知,希各部門遵照執行。

  xx學院

學校考勤制度5

爲維護正常的教學工作秩序,向過程管理要質量,特制定該規定。

1.教師考勤基礎分爲0分,考勤對象爲索廟中學全體教職工。考勤領導,原則上白天由兩名領導一塊考勤。

2.開會必到。曠會—8分,請假-4分,遲到、早退-2分。上級開會,曠會扣款10元,(以上級考勤爲準。)年級會、教研會、師生大會均按例會記分。

3.上午、下午預備鈴後,除門衛人員外,一律到教導處門前親自簽名。遲到記-2分,不籤或代簽視爲礦工。

1.上午、下午上課、早晚自習輔導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4分,,早晚自習按要求輔導一節得2分,辦公一節得1分。不準私自調課或讓課,自習經值班領導允許調換的記1分,未經允許的扣被替人員4分、應課人減2分,自覺維持紀律的記1分。

2.上午、下午辦公時間必到,上午四節、下午三節,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

3.連續曠工一天以上(含一天),每天得-30分,上課請假-2分/節,辦公請假-1分/節。

4.保衛人員、宿舍管理人員值班期間抽查一次不在得-4分,請假-2分,曠一個班(指24小時)得-60分,請假得-28分。

5.課間操、學生集會、集體活動、勞動班主任必到,抽查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週一及重大節日升旗,全體教師必到,記出勤分2分,一次不到得-2分,請假-1分。(小孩未滿1週歲的女教師可以不參加)。產假返校第一學期,辦公時間不抽查。上課、輔導、有事必到。

6.體育教師早操、課間操必到,履行各自責任,照看所擔年級班,抽查一次不到得-3分,請假得-1分。按時帶操、組織運動隊、球隊等得2分。

7.非正式出勤時間,保持與學校聯繫,隨叫隨到,拒不到者,每天得-30分,請假得-14分。

8.廣播室安排好兩操放音工作,失誤一次扣負責人2分。

9.凡因公出差、請假需經校長批准,並告知值勤領導。參加會議、培訓、學習者需出示上級書面通知,由年級主任調好課後方可離崗。否則視爲曠工。

10.請假手續:請假者需親自持請假條由年級主任簽字,並調好課後,向值班領導請假;超過兩節課(含兩節)需先向校長請假。否則視爲曠工。

11.考試及各級開會等重大集體活動,請假、曠工者,扣分加倍。

12.考勤統計每週公佈,學期末進入綜合考評。

13.說明:女教師晚婚晚育者,產假4個月,一般爲56天。教師本人婚假7天,子女婚假5天。直系親屬喪假5天。

本規定解釋權歸校委會。

學校考勤制度6

爲發現和培養優秀教師,着重和保護教師參加繼續教育培訓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教師職業信心,形成目標一致、互相學習、彼此支援、共同成長的優秀教師羣體。特制定本校校本培訓考勤考覈制度。

1.考勤

①公假:凡因公事(含產假)請假,培訓內容自行後補。公假不記入獎懲範圍。

②事假:凡因事請假者,須具備請假條,並經校本培訓領導組組長同意後,記事假一次。

③病假:凡因病不能參加培訓學習,須持醫院證明並出具書面申請,經學校同意後,記病假一次。特殊情況(如急診等)除外。

④遲到:培訓學習兩次點名後未到者,記遲到一次。

⑤早退:學習中提前退場者,記早退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⑥曠工:無故缺席不參加培訓學習者,缺席一次記曠工一次,無故曠工三次者視爲不合格。

2.培訓中老師要認真聽、認真記,同時加強自學,積極參加讀書研討等活動。學校定期、不定期抽查教師學習筆記,考覈是將學習態度作爲成績參考。

3.每位教師每學年開一節校內公開課;能運用多媒體教學手段進行教學;能讀若干本教育類書刊(有讀書筆記);寫一篇教育教學論文(案例)或小結。

4.培訓結束時,應及時完成相關作業和培訓調查,作好自我小結和自評。

5、在校外參加培訓,要憑學分卡到負責人處登記學分。

6、學期結束前兩週要做好學分自評,再交教研組考評,最後由考覈小組考評。

學校考勤制度7

會議是學校貫徹落實上級指示,安排部署工作的重要途徑之一。會議秩序的好壞,是事關政令暢通和教育工作者自身形象的大事。爲了嚴肅會議紀律,確保會議精神的準確及時貫徹執行,保障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的組織原則

堅持下級服從上級、個人服從組織的原則。全校性的政治學習和有關會議,必須堅持做到班級、教研組的局部小會服從全校性的全局大會。任何班級、教研組及個人不得以上課、私事、局部小會爲由拒不參加學校召開的會議。學校領導、教職員工參加上級或學校召開的`各種會議、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都進行考勤登記且建檔考覈。

二、會議紀律

1、參會人員必須按通知時間提早到會,不得遲到、早退、缺席。

2、各種會議每個教師都要帶上筆記本,做好筆記。

3、參會人員必須自覺維護會議紀律,開會時不能在會場外面逗留或閒逛,開會時不能隨意在會場中走動,更不能中途離會,不準大聲喧譁或三三兩兩“另立會場”,不準帶小孩入會場哭鬧,不得翻看與會議無

關的報刊雜誌或小說等。

4、對會議內容或安排有異議的,會後與召集人溝通,不得在會議室無視會議紀律或無理取鬧,否則,情節嚴重者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紀律處分。

三、會議考勤

1、學校各種會議(包括全校性會議、班主任會議和教研組會議等)實行簽到或點名制。每次會議或政治學習由召集人按通知時間順延5分鐘開始點名,點名不到記遲到。召集人可視會議情況於會議期間隨時點名,點名不在者記早退,兩次以上點名不在會者視爲缺會。遲到的參會人員到會時自覺在點名處消缺席,否則視爲缺會。

2、參會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能到會的,必須在會前向召集人請假,並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能生效,否則一律視爲缺會。

3、因學校安排公事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也必須提早向召集人請公假,經召集人同意後按公假處理。

四、獎懲措施

1、根據績效考覈考勤分值進行考勤。缺席會議,每次扣0。2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1分(當天已辦理教學請假手續的不計扣);因公開會或出差請假,經學校相關科室同意後只考勤不計扣。

2、學期結束後,各位教師把會議記錄本上交校長室待查。

3、每學期的會議考勤簿要存檔備案,並將每個人的缺勤彙總記入教職員工業務檔案,爲教職員工職稱評審、先進評選,全員聘任等提供參考依據。

學校考勤制度8

一、請假考勤制度

(一)請假類型:公假、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等。

(二)請假手續:提前兩天填寫請假單,報教務處、總務處、政教處或校長室批准,工作安排妥當後,准假離崗。如遇特殊情況,可先以電話、口頭請假後再向有關部門補辦手續。

1、公假(開會、外出學習、進修等)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必須持有教育行政部門或相關單位的檔案、通知。

②地市範圍內(二天以內)報教務處主任審批,同意。

③地市範圍外(二天以上)報校長審批,同意。

④出國或時間在一個月以上報教育局審批,同意。

(2)工作安排

教師公出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或由教務處協商安排;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2、事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報教務處備案;

②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③半月以上,報請教育局審批。

(2)工作安排

教師事假期間(二天內)的功課由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注:1、事假在2節以內,並在一週內補上延誤功課的,並報教務處備案,可不按事假處理。一個月不超過一次,否則按事假處理。

2、未經教務處同意,教師不得擅自調動功課,一經發現,以事假論處。因擅自調

動功課造成缺課的以曠課論處。

3、病假

(1)審批權限及程序

①教工因病請假,須憑定點單位的證明(二天以上市人民醫院或市中醫院證明,二天以內由校醫務室證明),到教務處填寫請假單。

②二天以內由科室主任審批,並報教務處備案。

③二天以上由校長審批。

(2)工作安排

病假期間(二天內)功課,與教務處協商安排或任課教師自行安排,報教務處同意並備案,二天以上由教務處安排。

4、婚假、喪假

婚假期爲一週(晚婚婚假爲半個月),直系親屬喪假爲三天,有關教工需事先向教務處申報。

5、產假

規定爲三個月,晚育者可享受六個月假期,向教務處事先申報,由校長室批准。

二、相關規定

1、公假

不扣發工資及各種補貼、獎金。但按節數扣發超工作量工資。

2、病假

工資按上級有關檔案執行,校發的補貼按節數或天數扣發,並扣發月全勤獎,扣除超工作量工資。

3、事假

半月以內,教師每節扣除:1節臨時代課金+1節相應學科的課時津貼;職工:每天扣除12元。半月以上未到月以一個月計算,半個學期以上未到一學期的按一個學期計算,扣除相應的工資,並扣除月全勤獎及學期全勤獎。

4、婚、喪假

停發超工作量工資及集體活動補貼。如在法定時間內提前上班,則加發代課金加班費。在每學期末的考勤獎中不扣獎金,不扣月全勤獎。

5、產假

法定時間內不扣國發工資,學校有關工作量工資工作補貼、獎金停發。超出法定時間同事假。

6、曠工曠課

教師一節(職工半天)扣80元,並扣除月全勤獎。

附:後勤請假指向:教師資料室、圖書室、學生閱覽室、實驗室、文印室、語音室、計算機管理室、教務員、體育室向教務處主任請假;財務室、電工、校產保管員、老伯向總務處主任請假;政務員、門衛、住校生管理員向政教處主任請假;檔案室、校辦向校辦主任請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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