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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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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1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託人請假,來校後及時銷假並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爲曠工。週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彙報並公示。

三、考覈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說明情況,不提前說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覈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週彙總並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並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2

一、工作時間

1、中心學校上午10:30至下午4:30;

2、其它學校(點)上午10:30至下午4:00。

二、考勤管理

1、教職工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及各村校進行考勤。考勤時要做到實事求是、公正無私,按實反映情況,按月填寫考勤表,並於每月10日之前將前月考勤表報中心校黨支部審覈,時限爲前月1日至30(或31)日,由中心學校支部把考勤彙總表交中心學校財務,作爲結算工資依據。

2、各村校負責人要嚴格對本校教職工進行考勤,若經中心學校檢查發現教師不在崗而未記考勤,發現一次扣除村校負責人工資50元。

3、因考勤不服從校長安排,工作上故意刁難或事後打擊報復者,視情節要給予批評教育或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

4、缺勤扣款:事假每天扣工資20元,病假每天扣工資10元。生病住院者不扣(必須出具正規醫院住院證)。曠工每天扣工資100元。

三、考勤制度

(一)、請假手續

教職工因事、因病需要請假,必須以經過籤批的請假條爲準,具體請假程序爲:

1、兩天以下(含兩天)請假:請假者直接向村校(點)負責人請假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審批,村校(點)負責人如實在考勤表上做好登記,並由請假者本人在考勤登記表簽名欄簽字確認,並於下月10日以前將考勤登記表交中心學校黨支部彙總。

2、兩天以上請假:請假者直接向中心學校黨支部請假。但請假條必須由村校(點)負責人簽字確認。

3、所有請假,須由本人履行請假手續,與村校(點)負責人協商安排好工作後方可離開崗位。特殊情況可用電話請假,但事後必須補齊請假手續。

4、村校負責人、中層以上幹部請假由中心學校黨支部審批。中心學校支部書記請假由校長審批。

(二)、教職工福利假待遇

1、女職工產假待遇:女職工產前、產後、流產的假期,按雲南省衛生廳、勞動廳、計生委、總工會、省婦聯聯發的雲衛婦發〔1994〕486號檔案規定執行。即產假爲90天;難產者增加產假15天(須出具醫院證明);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妊娠女職工自然流產的,不滿4個月流產的給產假30天,4個月以上流產的,給產假42天。產假期間不影響正常待遇。

2、教職工配偶、父母、岳父母去世,給喪假7天;爺爺、奶奶去世,給喪假3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3、教職工妻子分娩,給丈夫5天陪護假,不影響正常待遇。

4、教職工結婚,給婚假7天,不影響正常待遇。

5、參加自學考試的教職工,除考試時間外,來回再給予2天路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憑自學考試通知書請假)。

6、參加函授學習的教職工若在工作期間需要外出面授,面授期間請假不影響正常待遇(以學校面授通知書爲依據)。

(三)、相關規定

1、請假期滿後,應向批准人消假(可電話消假),不消假者,以曠工論處。如有特殊情況,需繼續請假者,應辦理續假手續。

2、凡未經審批擅自離崗、外出不按時返回、請霸王假者,一律視爲曠工處理。

3、病事假劃分標準:凡辦理個人事務請假,一律計爲事假處理。生病不能堅持上課和工作者視爲病假。需要住院治療者,以醫院出具的住院證明爲準。

4、請病假三天以上者(含三天)須出具正規醫療機構病情證明,否則視爲事假處理。

四、其它

1、考勤處理涉及教職工年度履職考覈的',按照區教育局年度考覈的相關規定執行。

2、本制度若與上級相關法律法規發生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爲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範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爲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爲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爲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爲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准。

(3)緊急事故,經事後覈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託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准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後一週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爲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准。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准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爲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並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爲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爲止。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學校管理,增強教職工主人翁責任感,充分調動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推動學校全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1、在規定的學期時間內,除法定節假日外均爲教職工工作時間。

2、根據有關規定,在節假日、寒暑假進行的政治業務學習、進修培訓及正常的社會活動也作爲教職工的工作時間。

二、批假規定

1、婚假、產假、喪假等按國家相關規定批假。

2、公差(指因公外出辦事、開會、學習培訓及參加其它公務活動):憑檔案或有關單位負責人的通知批假。

3、住院病假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等,按實際情況批假。

4、事假、門診病假按實際情況批假。

三、批假權限

1、校長請假由督導辦主任審批,並報副校長知曉。

2、副校長和中層幹部請假由校長審批。

3、教職工請假由校長審批,校長不在校時由副校長審批。

4、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的須另報督導辦審批,一月以上的還須報教科局審批。

四、批假程序:

1、公差、短時請假(四小時以內)採用口頭方式,其他請假採用書面方式,書面假條由辦公室統一印製。所有請假經審批後報值周領導登記。

2、住院病假由分管領導安排人員代理工作,其他假項由請假人自行聯繫人員代理工作並報分管領導備案,否則不予准假。

3、請假須提前進行。確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書寫假條,假後歸校應及時補上;續假的按請假程序提前辦理。

4、請假手續辦理完畢後,請假人應口頭向沒有參與批假的領導說明請假情況,以便於工作安排。

五、相關說明:

1、上班考勤分爲出勤、曠工、請假(公差、病假、事假)、遲到、早退等項目;會議活動及崗位工作分爲出勤、曠課、遲到、早退等項目。

2、崗位工作考勤時,教學人員出勤以節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教導處負責登記;行政後勤人員出勤以天爲單位,由值周領導和副校長登記;各種會議、學習培訓、活動以次爲單位,由辦公室和組織者負責登記。所有教職工出勤情況由辦公室統計彙總。

3、相關領導必須嚴格、準確考勤,以便於落實學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另行制定《教職工出勤考覈辦法》)。

4、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學校分配的工作,按曠工論。經常曠工者,學校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5、本制度從XX年2月25日起執行。

學校考勤管理制度5

爲了加強教職工工作作風建設,嚴格工作紀律和工作秩序,保證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訂以下考覈管理制度:

一、作息時間

6:30:起牀

7:00-7:30:早餐

7:30-7:50:早操(每週一早晨升旗,全體師生必須參加。)

7:50:預備鈴

8:00-8:45:第一節課

8:55-9:40:第二節課

9:40-10:00:眼保健操

10:00-10:45:第三節課

10:55-11:40:第四節課

11:40-12:20:午餐

12:30-14:00:午休

14:20-14:30:預備鈴

14:30-15:15:第五節課

15:25-16:10:第六節課

16:20-17:30:課外活動

17:30-18:20:晚餐

19:00-20:30:晚自習

21:30:查寢

22:00:熄燈

二、考勤考覈辦法

1、中層以上幹部實行值周制,教職工實行值日製,凡值周領導和值日教職工,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班主任早晨7:30,教師早晨8點(週一7:30),下午2點,必須到教務處簽到。專職招生人員,在招生高峯時候可以作爲特殊情況不簽到。其它處室人員要外出辦事的,需到辦公室簽到後再出校門。

2、一次不簽到,扣1分,月底考覈時與工資掛鉤。

3、遲到一小時,作曠工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作曠工一天處理。

4、教師上課時遲到、早退或脫崗視爲教學事故,由教務處按制度處理。

5、每週日下午六點爲教師例會時間,所有教師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作爲曠到,按曠工處理。

6、一學期內累計曠工達一個工作日的,解除勞動合同。

三、關於病假的規定

病假按國家規定執行,必須有病情證明書。病假需提前履行請假手續,住院需要有醫院證明、病歷以及費用單。

四、事假考覈辦法:

1、凡請事假者,屬後勤服務和管理人員的,按基本工資÷22個工作日×事假天數的標準,扣減工資。

2、教師因特殊情況請假。只要課程銜接完整,不影響教學進程的,不扣工資。

3、校董事會成員請假,履行請假手續,經董事長簽字同意,交校辦存檔備案。

4、所有教職員工請假,原則上要事前請假,先經科室負責人簽字同意,並做好工作銜接。一天以內由分管副校長審批,一天以上由董事長審批。經領導批准的請假條,交校辦存檔備案。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或口頭請假,事後再補齊手續。

5、所有請假人員,在假期結束後必須按時到校辦辦理銷假手續。

6、不履行正常請假和銷假手續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7、上班時間,所有人員外出,一律要跟辦公室打招呼。中層以上幹部外出超過半天,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董事會成員出市區辦事須向董事長報告。所有教職員工,凡離開市區,必須向分管副校長報告。

五、凡違反上述規定,給單位造成損失的賠償單位損失,情況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