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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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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服務作爲公共服務的一個重要內容,對人類的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發展影響深遠。以下是專門爲你收集整理的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制度,供參考閱讀!

消防安全疏散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一、對新來員工須進行消防安全的職前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消防安全基本常識,滅火器及消防栓的操作使用等。

二、對員工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記錄存檔。

三、每個季度對全體職工進行疏散演習,對義務消防員進行滅火演習專門培訓,使每個員工都能熟練,會使用滅火器材。

四、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及職工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五、各工作人員應經常展開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應根據各工作部門的特點,進行鍼對性的教育。

六、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一、建立建全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二、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有人簽名,上報整改,消除隱患。

三、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本店規定給予處罰。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一、本店的安全道口,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範設定。

二、所有的疏散道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照明和疏散標誌。

三、上班時,各個樓層保證安全道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四、各個樓層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五、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

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

二、對職工進行教育,要求職工愛護消防器材設施,對刻意破壞損壞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爲,要賠償,並懲罰。

三、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和應急照明等消防設施及器材,並保持處於正常使用狀態。

 5、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一、嚴格實行用水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專門電工負責。

三、工作人員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關閉,否則將對責任人進行懲罰。

四、禁止使用電熱棒,電磁爐等大功率電器。

6、電氣設備的檢查和制度

一、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必須由專門電工按規定進行實施新設、增設,更換電氣設備必須經過主管部門,維修部門,檢驗合格後投入使用。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三、電氣設備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四、對管理和使用設備的人員,應定期進行教育培訓,以提高有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知識

滅火疏散應急預案

爲了認真貫徹和落實“預防爲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爲了及時滅火和疏散人員,避免造成人員的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此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一、應加強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工作,每年應對本店有關變更情況進行全面修訂。

二、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演練,每年演練不得少於二次。

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包括:組織機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保護救護組);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度和措施,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四、組織機構組長(總指揮):

疏散引導組:

五、應急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當本店發生火災時,發現者應立即向總指揮彙報。發現者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按照現場處置程序,立即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初期火災,開展自救。

報警:報警人撥打119講清報警人姓名、着火單位、準確地址、着火性質、火勢大校

火災發現者應透過高聲呼喊通知本單位的相關人員事故情況,同時向物業人員報告事故情況,以免對其他人員造成傷害。

接警處置:總指揮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啓動應急預案,或者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他職工應按照各自分工迅速進入崗位,參加滅火戰鬥,直至火災撲滅。

一旦事故識別並確認,應急預案立即啓動。由本店總指揮啓動預案,按照對應級別通知地方應急組織機構,以快速啓動地方應急預案。應向地方應急組織說明事故發生的地點、事故現場狀況、現場即時處理措施等,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經對現場進行檢測,確認造成事故的各方面因素,以及事故引發的危險因素和有害因素已經達到規定的安全條件,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達終止事故應急預案的指令,通知相關部門危險解除。

現場恢復:

在搶險過程中使用的滅火設施,應及時恢復原始狀態,用空的滅火器及時更換。若發生火災,損壞的設備應及時更換,破壞的設備嚴格按照廢棄物的相關制度執行,並做好記錄。

事故調查:

由應急救援總指揮任事故調查組組長對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進行調查、分析。收集有關資訊資料,並負責向有關人員、部門彙報事故調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