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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的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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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着社會的價值,其執行表彰着一個社會的秩序。那麼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企業安全的規章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企業安全的規章制度

企業安全的規章制度1

一、爲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樹立“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嚴格執行(企業安全管理標準),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切實保證生產安全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國營建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條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監督管理規定)、(省建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僅限於總承包工程及其所屬企業單位及人員遵照執行。

三、公司生產部是所屬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歸口管理部門。其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貫徹落實上級主管部門和企業的安全生產目標、制度、標準。

2、做好日常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和管理工作,總結、改進、交流、推廣先進經驗。

3、堅持深入施工企業監督檢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安全生產各項措施的落實及方案的執行。監督控制各生產單位的安全生產指標,並負責進行考覈。

4、指導工程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監督解決生產過程中的不安全隱患和不能保證進行安全生產活動的行爲,監督檢查施工現場的安全達標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級安全值班領導組織安全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參加總承包工程審定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對貫徹執行過程進行監督檢查。

6、協助有關部門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種工人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覈、發證工作。

7、進行工傷事故統計、分析和報告,配合主持並組織實施工傷事故的調查處理.

8、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嚴重險情有權暫停施工,並及時報告主管領導。

9、對違反相關安全制度、標準和有關安全技術、勞動法規等不安全行爲規定的,經說服勸阻無效時,有權按規定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或報請有關領導進行處理。

10、安全員由生產部負責歸口管理。負責實施對所屬單位及項目工程進行幫助指導、檢查監督。其主要工作職責是:

(1)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製度、標準要求,監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目標、措施的完成。

(2)參與審查所負責監督單位和工程項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實際執行情況。

(3)堅持深入施工現場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行爲,檢查落實安全防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使用、電氣線路佈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標準規定,發現隱患及時進行幫助解決。

(4)協助基層單位做好對施工現場人員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創建文明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達標等工作。

(5)指導所屬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參與組織安全生產活動和定期安全檢查,監督,指導各項安全達標工作資料的完成和做好相關活動的記錄。

(6)會同企業技術負責人,對腳手架搭設、模板安裝拆除、基坑支護按專項標準進行驗收評定;對臨時用電、機械操作、起重吊裝等特殊作業人員的安全行爲進行監督檢查。

(7)有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及嚴重的不安全行爲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主管部門下達停工指令。

(8)參與配合或接受所在單位的安全事故調查,進行傷亡事故登記、統計、分析、報告,要求事故單位提出預防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檢查其落實情況。

(9)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的先進經驗。

(10)服從業務主管部門的領導,對所擔負監督的生產安全狀況和安全行爲規定檢查負責。

四、安全生產的監督檢查是保證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標準的執行落實,除了要抓好嚴格的管理外,還要堅持不懈的加強巡迴監督檢查,隨時瞭解掌握安全生產動態,不斷改進和提高安全生產管理要求。

1、職能部門按照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外,還要做好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其檢查結果作爲對所屬生產單位進行評比考覈的主要依據之一。按每季度必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要有黨政工團等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參加;共同檢查、同時整改、及時消除隱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對每次的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2、職能部門要對總承包工程階段安全達標情況進行全面控制、檢查。其主要是工程開工前的安全生產條件、地下部分(含基礎)施工完安全生產條件,主體工程質量中檢前的施工現場安全達標申請和機械設備、機具安全檢驗、裝修階段過程檢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級評價申報等階段的安全檢查達標。對每一階段的達標檢查透過後,方可蓋章同意申請上報政府監督部門。否則,項目經理應承擔所造成的全部責任,將對項目經理及公司相關領導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

3、所屬各企業單位對安全檢查人員所提出的安全隱患問題,必須及時解決處理,按限期認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安全員對檢查發現的安全問題隱患,要書面通知項目經理或公司主管部門及相關領導,幫助項目經理出主意想辦法、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進行處理,並監督落實。項目經理不得無理由拒絕整改。

五、獎勵與懲罰是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管理中的一項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實行強化管理對減少事故及隱患的發生、降低事故頻率有着極其重要的'意義。

1、經濟獎勵與懲罰除了按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關(企業管理標準)要求執行外,還應對安全生產過程中出現的有突出貢獻成績或違反企業制度和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行爲,分別給予獎勵和懲罰。

2、在安全生產工作中成績突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應給予榮譽和獎勵.

3、凡能認真執行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標準,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做出顯著成績的;

4、凡在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有重大發明、安全技術防範措施改進成效顯著或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大傷亡事故發生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者;

6、對有違反安全生產規定有下列行爲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經教育勸阻不改、行爲惡劣的給予處罰或處分;

7、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發現事故險情,即不採取措施又不及時報告的而發生事故的;

10、發生事故不能保護現場,隱瞞不報、虛報、故意拖延報告或嫁禍他人的;

11、對批評或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

12、不執行或執行不力又不及時對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隱患問題和違反重點治理安全達標要求的;

13、對各級管理部門下發各種形勢安全隱患問題通知單或停工單後,不能認真組織、按期整改及時反饋回執單,又給企業或單位帶來不良影響的;

14、下達的各項安全考覈指標和確立安全生產達標項目及創建文明施工現場要求,不能實現或給企業帶來不良影響或直接妨礙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要求的;

15、在施工過程中,不注重安全生產,直接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紀律行爲之一的,對當事人及當事人所在區段、工種的管理直接負責人分別進行同等處理,對違反紀律的行爲根據情節輕重分別給予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的規章制度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企業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事故的發生,保證職工的生命和企業財產的安全,保證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檔案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部門要認真遵守國家、上級、本企業的有關規定,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做好安全生產的預防工作。

第三條公司總經理負責全面領導工作,生產部主任負責分管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四條生產部作爲安全生產工作常設機構負有管理職責。各生產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爲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五條職工有依法獲得安全生產保障的權利,並應當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義務。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六條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制定和貫徹實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制定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貫徹“五同時”的原則:即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安全生產法規和安全生產製度的宣傳、教育、培訓、貫徹的組織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員的安全生產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制定、修訂、審批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督促、檢查、考覈所分管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並及時消除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事故隱患。

5、主持各類重大事故、重大隱患的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6、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確保公司生產安全。

第七條行政主管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及其他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參與制定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規章制度、檔案及應急救援預案工作。

2、負責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監督、檢查、考覈。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立即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採取有效的措施,同時上報有關負責人。檢查處理情況要填寫詳細記錄。

3、作爲公司級的生產安全員,負責對全體生產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方面的宣傳、教育;新入崗、上崗職工的公司級安全生產教育工作。

4、應當經常性的深入各車間(部室)對生產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5、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上報、處理等事項。

6、負責監督特種設備的年檢、檢修及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培訓、持證上崗情況,並及時向有關負責人報告。

7、負責對安全生產工作建檔及登記、記錄。有權制止、處理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爲。

第八條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在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計劃、佈置、檢查、評比、總結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總結交流安全生產經驗。

3、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貫徹執行“特殊工種必須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證方可獨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調換工種人員在工作之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崗。

4、組織本部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隱患,採取整改措施。

5、加強班組建設,充分發揮各級安全員的作用。開展羣衆性的安全生產活動。

6、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時,應積極保護好現場;立即向上級報告並負責查明原因。依據“三不放過”的原則採取有效措施杜絕事故的再次發生。

7、組織制定本部門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

8、組織制定本部門執行臨時性任務時的安全防護措施。

9、有權拒絕上級部門或領導的不安全指令;有權對安全生產有貢獻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職工提出獎勵或處分意見。

第九條班組長安全生產職責

1、嚴格執行公司、部門、車間有關安全生產製度、安全操作規程。

2、具體佈置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搞好“班組日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並採取防範措施。

3、負責檢查、監督、考覈本班組職工安全生產情況;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安全防護裝置和安全防護器具。及時糾正違章操作行爲。

4、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負責對新調入和轉崗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

5、發生事故時要及時組織實施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自救並減少損失;做好現場保護工作,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對日常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檢查、培訓等各項工作應做好詳細記錄。

7、有權拒絕、制止、勸阻、批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強令冒險作業。

第十條部門、車間安全員職責

1、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部門、車間負責人做好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安全技術考覈工作。

3、負責對班組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

4、參加部門、車間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的制定和修訂工作。

5、經常瞭解本部門安全裝置、防護器材、滅火器材的情況。對不安全因素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6、負責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參加事故調查、分析並提出防範措施。

7、負責新調入的職工和轉崗職工的安全教育、考覈工作;建立本部門安全教育、考覈、檢查記錄。

8、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部門負責人處理。

第十一條班組安全員職責

1、協助班組長做好安全生產和安全檢查工作。

2、積極宣傳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本班組人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糾正本班組人員的違章操作和冒險作業。

3、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情況,保護現場;及時向領導彙報。參加事故的調查和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4、搞好安全防護用品的維護、保養和合理使用。

5、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告班組負責人處理。

第十二條職工個人安全職責

1、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不違章作業,並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自覺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瞭解、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和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3、堅持安全自查制度,發現異常及時處理;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並及時向領導報告。

4、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有權對安全生產提出建議。

第三章生產安全組織

第十三條生產部作爲公司生產安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公司總經理的領導下工作。並依照本制度對全公司各部門或人員按章行使職權。

第十四條公司設定生產部經理爲公司級安全生產管理員,各部門、車間、班組負責人即爲部門、車間、班組級生產安全員。

第十五條建立覆蓋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四、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六條安全檢查的目的是消除隱患,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改善勞動條件,減少職業危害第十七條實行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即:公司級、部門(車間)級、班組級。其任務是:監督檢查各項安全生產製度執行情況;發現事故隱患;制止、糾正、處理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

第四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安全生產檢查分爲日常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前後檢查和不定期檢查。

一、日常性檢查包括:

1、公司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考覈內容:查領導、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

2、部門、車間級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內容是重點部位、安全標誌、操作規程。

3、班組級安全生產檢查,每日一次。內容是班前、班後檢查;職工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情況;機器設備運轉情況等。

二、專業性檢查包括:特種設備執行情況;操作人員工作情況。由主管部門組織進行。

三、季節性檢查內容:根據季節特點,爲保證生產安全的特殊要求進行的檢查。

四、節假日前後檢查內容:停產前、重新生產後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檢查包括:隨時抽查、上級部門的安全檢查;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試產等第十九條安全檢查與整改相結合,對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當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條各級、各類生產安全檢查必須做好檢查記錄,健全檢查檔案。

第五章安全生產教育培訓

第二十一條實行三級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條件者(新入公司的從業人員;新調動工種的從業人員;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都必須進行安全教育。經各級考覈合格者,方可上崗。

第二十二條離崗和病休超過三個月的人員,必須進行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

第二十三條特殊工種操作人員(電工、叉車駕駛員、電氣焊工、起重工、駕駛員等)必須按《安全生產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產主管部門會同行政部進行,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生產知識以及其他應知應會內容。第二十五條部門、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車間負責人或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部門安全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生產特點;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第二十六條班組教育由班組長及安全員負責,並做好記錄。教育內容:本班組生產內容;職工安全生產職責;機械設備的性能、特點及使用、維護方法;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安全事故的預防及處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條每年必須進行一次全員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全面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

第二十八條各級領導和安全員應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加強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意識,提高職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條安全技術考覈:

1、凡安全技術考覈合格者,須到生產技術部填寫《安全考覈證》,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

2、未經安全技術考覈者不得獨立進行操作,否則追究領導責任。

第六章特種設備及操作人員安全管理

第三十條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按要求定期進行檢驗;新增特種設備必須經有關部門安全檢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條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使用和執行管理制度(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規程、維修檢查、定期檢修、應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條特種設備嚴禁帶病執行,發現異常必須及時處理;安全檢驗超過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防爆安全技術要求。

第三十三條特種設備發生事故,必須採取緊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第三十四條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特種作業人員在離開崗位6個月以上時,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覈,合格後方可從事特種作業。

第七章安全防範與隱患整改

第三十五條安全預防措施包括:對突發事件及其危險性的分析;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危險性分析包括:特徵、觸發條件、事故演變過程、後果等。

2、應急救援預案;針對生產經營場所、設備設施存在的潛在危險及產生的後果,制定採取的方法、步驟。

第三十六條對重大事故隱患發放《施工隱患通知書》,由生產技術部填寫。內容包括:隱患項目、整改意見、解決期限;《通知書》由部門負責人簽收,解決後返回生產技術部。第三十七條隱患整改包括下列內容:

1、由於人爲因素(如: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脫崗等)造成安全隱患的必須立即糾正。

2、由於設備設施、線路老化、損壞嚴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隱患的,能整改的應立即整改;一時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報告本部門負責人。

3、對於各類隱患的整改,要按國家標準執行,不得增加新的隱患;由於資金問題解決不了的,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彙報。

4、各級安全檢查人員對檢查出的隱患問題,要逐項分析研究並落實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班組能整改的不上交車間;車間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門;部門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設備與設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條生產設備、設施在使用前,應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應佩戴必要的安全防護用品。

第三十九條壓力容器必須嚴格按規定的操作壓力及操作溫度使用,不得超壓、超溫和超負荷執行。工作指標變動,必須報請有關部門和領導批准。

第四十條壓力容器的管理和監督由工程設備部負責。

1、負責組織編制、審覈、彙總、上報壓力容器的年、季度檢驗、維修計劃;

2、負責壓力容器的登記,檔案資料的審查、總結。

3、負責壓力容器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技術考覈;監督檢查壓力容器的使用情況;

4、負責壓力容器安全事故調查、上報,並對事故防範情況進行監督。有權向領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四十一條壓力容器嚴格按國家規定定期檢修,定期試壓探傷和變形測定。一般壓力容器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水壓試驗。壓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閥、壓力錶等)每半年校對一次。

第九章電器設備、設施執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條電器設備、設施的安裝,應嚴格按照國家和合肥市電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

第四十三條電器設備、設施應有良好的接地零保護並定期校驗;周圍要通風良好、整潔、無雜物堆積。

第四十四條電工安全用具和絕緣用品要齊全、良好,要定期校驗;手持電動工具應有防漏電保護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集中管理,專人負責。

第四十五條嚴格執行臨時線的使用申請、審批制度。未經批准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經批准的使用後應及時拆除。

第四十六條在易燃易爆和高溫場所安裝電器設備時,必須要有防火、防爆措施。第四十七條電器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並取得資格證書方可上崗。

第四十八條使用起重吊裝機械,必須按操作規程執行。吊裝前必須檢查安全制動裝置,確保安全可靠;必須按額定負荷進行吊裝,嚴禁超負荷使用;必須明確分工,統一指揮,嚴禁無計劃作業。

第四十九條生產車間使用電器設備、導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維護管理。第第五十七條對作業場所的照明、空氣質量、噪音、粉塵濃度等,應定期進行檢測,必須符合國家職業衛生標準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積極採取有效的治理和防護措施。

第五十條對從事高溫、有毒、有害和特種作業中人員,應定期進行體檢。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第九章傷亡事故與職業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各部門必須積極搶救,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同時要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

第五十二條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按應急預案規定,聽從指揮;各部門應協同做好現場搶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條事故發生後,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理不放過。

第五十四條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部門,應填寫事故登記表並將事故報告書一同送交綜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輕傷不超過兩天;重大事故及重傷不超過五天。

第五十五條一般事故應在兩天內由本部門負責人組織事故分析會,查找原因,提出防範措施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較大事故應由副總經理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制定防範措施,並對責任者進行處理。對於蓄意製造事故,造成嚴重後果須追究刑事責任的,應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五十六條重大事故應由公司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工作。

第五十七條受傷職工必須具備下列條件經鑑定有主管部門備案,方可列爲工傷:

1、由受傷職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寫職工傷亡登記表,按規定時間報主管部門;

2、須有受傷時在場其他職工的證言材料;如當時一人在場,要有班組長的證言材料;

第五十八條工傷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對有爭議的工傷由勞動鑑定委員會處理。

第十章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第五十九條屬於下列情況之一者應給與獎勵:

1、對及時發現重大安全隱患並積極整改,有效制止事故發生的;

2、合理化建議被採納,且效果明顯的;

3、安全事故處理過程中有立功表現的。

第六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應給與處罰:

1、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者;

2、違章作業和冒險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

3、破壞事故現場,瞞報或謊報事故的;

4、事故發生後,不採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複發生的;

5、根據國家安全有關管理辦法,應進行處理的。

第十一章附則

第六十九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管轄範圍。

第七十條本規定如有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國家、合肥市及上級指定的法律、法規、規章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