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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寒假值班制度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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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社會,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校寒假值班制度範本,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寒假值班制度範本

學校寒假值班制度 篇1

1、按照值班表上的安排,值班人員準時到校做好護校值班工作。不得遲到早退。

2、值班教工須嚴格門衛制度,除寒暑假學校維修工人外(須掛牌入校、登記),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學校。安全文明校園從嚴格管理校門口進出人員抓起,閒雜人員不得入校內。

3、值班教工認真做好來電、來訪、報紙,信件的登記工作。遇到特殊情況及時向值班行政人員彙報。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不可以瀆職擅離崗位,脫崗期間發生事故,追究值班人責任,並按照規定嚴肅處理。

4、教工如有特殊情況需調換值班時間,自行調換後通知總務主任,得到同意後可以調換值班時間。

5、值班人員下班後,檢查時發現問題馬上處理並通知後勤主任。

6、值班人員要熱情接待轉學的學生和家長,做好解釋工作,樹立服務意識,爲學生和家長提供幫助,盡力做到滿意服務。

學校寒假值班制度 篇2

爲了更好的落實縣教育局關於嚴格寒假值班制度,確保學校財產不受任何損失,全體師生能平安過好寒假,特根據我校實際對假期值班作如下制度安排:

1、嚴格遵守學校值班紀律,按時到崗值班。每日的值班時間爲上午8:00交接—班。第二天上午8:00在門衛室交接—班。24小時必須在崗。

2、值班期間全日開通手機,隨時保持聯繫。

3、值班期間加強校園巡視,如發現可疑情況或遇突發事件,及時與有關部門聯繫,同時在現場作好妥善處理。

4、值班領導必須於每天下午3:00~4:00,透過電話方式將學校的安全情況通報校長。

5、值班老師做好電話記錄,隨時接收上級郵件,及時將上級指示通知值班領導,並協助值班領導處理突發事件。

6、值班老師必須認真做好值班記錄。

7、值班領導在值班中負全責,在帶班期間對值班教師到崗情況進行抽查,對未值班教師及時向校長彙報。

8、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必須全部在崗(含晚上),不能值班,必須向校長請假並找好替班教師。如不請假擅離職守,學校將進行嚴肅處理。

9、值班教師應按照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值班教師應負責學校財產不受任何損失。

學校寒假值班制度 篇3

一、值班領導職責

值班領導對校園安全工作負主要責任。

1、要嚴格落實24小時帶班制度,保持電話全天暢通,及時處理或彙報值班人員上報的電話通知,督促值班人員將安排的工作通知到相關人員。

2、每天至少3次到校檢查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和值班任務的落實情況,及時到校處理和彙報值班人員上報的突發事件。

3、督促值班教師落實安全報告制度。

4、對交接—班工作進行檢查,及時糾正值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校園安全萬無一失。

二、值班教師職責

值班教師對校園安全負直接責任。

1、假期值班每兩人一組,每組值班12或24小時(時間爲8:00—18:30)。

2、嚴格執行進出登記准入制度和24小時值班制度,每天至少4次巡迴檢查校園安全情況;嚴格執行校內建築門鎖開閉時間及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凡因管理不嚴、登記不細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有值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3、負責及時值班電話的接聽和記錄,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相關情況並將安排的工作通知到相關的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突發事件並做好恰當的處置工作。

4、按時填寫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時間要準確,內容要詳實。

5、於每日16:00時以前,向教體局上報安全情況

6、按時交接—班(時間爲前一天下午18:30),交接—班時由帶班領導帶領交接—班的人員對校園進行巡查,如因交接不清晰,出現的安全等問題有所在班次負責。

7、值班教師在值班期間有私自離崗或脫崗行爲者按曠工論處;有漏接、拒接值班電話的行爲者,每發現一次扣除學期考覈分30分;因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按照職責範圍承擔相應的經濟或法律責任。因對於發生的突發事件上報不及時,採取處置措施不得當視情節予以相應的經濟責任、處分乃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後勤值班人員職責

後勤值班人員對教學樓內的水、暖、電設備的'檢查和維護負直接責任。

1、每天必須對水、暖、電設備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每班交接—班時,必須對水、暖、電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並做好記錄,如發現故障及時與總務處領導和值班領導聯繫,排除故障。

2、完成當班期間的設施維護維修工作,並集體完成節日燈籠的安裝和拆除。

3、值班期間有缺崗或脫崗行爲者按曠工論處。

4、因玩忽職守,造成教學樓內水、暖管道破裂事故者,除自行清理現場外,按照職責範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因交接—班不清晰的,已發生事故有所在班次負責。

四、門房安全值班人員職責

門房值班人員對門房及校園夜間安全負直接責任。

1、嚴格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時間爲18:30—次日8:00),夜間校門採取落鎖措施,巡查不少於2次,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保護學校的財產不受侵害。

2、嚴格執行進出登記准入制度和校門夜間落鎖制度;嚴格執行校內建築門鎖開閉時間及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凡因管理不嚴、登記不細造成學校財產損失的有值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3、及時接聽門房值班電話,按時向值班領導彙報相關情況並將安排的工作通知到相關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彙報突發事件並做好恰當的處置工作。

4、按時填寫值班記錄。記錄填寫時間要準確,內容要詳實。

5、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有私自離崗或脫崗、大門不按時上鎖、登記准入制度落實不到位等行爲者,每發現一次扣除月工資15元;因玩忽職守,造成學校安全事故者,按照職責範圍承擔相應的經濟或法律責任。因對於發生的突發事件上報不及時,採取處置措施不得當視情節予以相應的經濟責任、紀律處分乃至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