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規章制度 > 制度

2021年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制度3.04W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製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2021年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21年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範本

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1

一、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進入校園。原則上任何學生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因特殊原因需要帶手機進入校園,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書申請書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及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各一份。經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生入校後應將手機交由學校統一保管,存入學校手機保管櫃,禁止帶入課堂。

二、老師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老師發現學生在學校使用手機,須及時制止,登記學生姓名、班級等資訊,有權收繳學生手機至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班主任或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將學生手機代爲保管並及時聯繫學生家長,必要時請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因學生違反規定攜帶手機進校園,手機被沒收期間造成的損壞或丟失,學校概不負責。

三、嚴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年級組、班主任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學生攜帶手機情況,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做以下處理:

1、沒收手機由學校統一保管並通報批評,寄宿生取消寄宿資格;

2、責令該學生作出書面反省;

3、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

4、取消該學生本學年所有評優選先資格;

5、通知學生家長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教育。

四、嚴肅處分態度惡劣的學生。老師在收繳手機的過程中,學生出現不配合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態度惡劣的加重處分並通知學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

五、特殊情況下手機使用管理。確因學習需要將手機帶入校園並用於學習的,需由學生家長提交書面申請,班主任(或教練)簽字,報德育與學生髮展處審批同意後方可將手機帶入校園。學校藝術節、體育節、社團節、科技節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如需拍照宣傳,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六、不得佈置需使用手機的作業。老師須加強課堂教學和作業管理,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或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七、保障學生正常通話需求。爲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聯繫,由學校與相關通訊部門配合,在校園內安裝校內公共電話,建立班主任溝通熱線,方便學生與家長通話。

八、加強教育引導。學校透過週會講話、班團隊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多種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併合理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避免簡單粗暴管理行爲。

九、做好家校溝通。學校透過資訊平臺、微信工作羣、QQ工作羣、家委會、家長大會等多種途徑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告知學生家長。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督促管理,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十、本規定從2021年2月28日起執行。

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爲全面貫徹落實新時代全國高等學校本科教育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規範課堂秩序,嚴肅課堂紀律,保證學生全身心投入課堂學習,切實加強學風建設,根據《信陽師範學院學生管理規定》等檔案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課堂是學生在校學習的重要場所,是學校教學活動的核心環節,應遵循基本的秩序和禮儀規範。規範學生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是維護正常教學秩序、優化課堂育人環境、提升課堂學習效果的重要保障。

第三條學生在上課期間,應自覺維護課堂秩序,認真聽講,原則上不攜帶手機進入課堂。攜帶手機者須在課前將手機放入指定手機存放袋。

第四條任課教師承擔課堂管理主體責任。對於未經允許在上課期間使用手機的學生,應及時制止,予以批評教育;對於屢教不改者,應扣減本課程平時成績,並將情況向班主任或輔導員反饋。對於確需學生使用手機的課程,任課教師應在開學第一週在教務辦進行備案,沒有備案即視爲不允許學生上課期間使用手機。在學院檢查中發現有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的,將在教學簡報中同時公佈學生姓名和任課教師姓名;對於一學期內在教學簡報中被公佈超過3次的任課教師,其當年教學質量考評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

第五條班主任、輔導員應加強對學生的教育引導,明確課堂紀律,加強與任課教師的'溝通。學院對上課期間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警告處分,三次及以上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對於一學期內因違反本規定受到警告以上處分超過3人次的班級,取消其評先評優資格,班主任、輔導員年度工作考覈不得確定爲優秀等次。

第六條學院定期開展課堂巡視檢查,並以教學簡報形式將檢查情況及時在全院通報。

第七條本辦法由外國語學院負責解釋。

第八條本辦法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3

1.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設備(耳機、充電器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設備等電子產品同於手機對待。

2.在校期間家長需要聯繫學生可請值班人員、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幫助聯繫;學生需要聯繫家長的可透過學校年級部的辦公室電話、班主任(科任老師)的電話、校內電話亭電話、校門衛室電話、值班人員電話等方式聯繫。

3.學生確有特殊情況的,只能攜帶非智能機(老人機)或電話手錶,且須經學生家長同意、書面向學校提出申請與保證,由學校審批。申請程序:學生家長和學生本人簽字申請——班主任審批——年級部審批——政教處審批。申請一式三份,家長、班主任和政教處各執一份。手機或電話手錶使用申請表向政教處領取。

4.獲批准攜帶非智能機的,入校後第一時間須將手機上交班主任保管,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歸還給班主任繼續保管,嚴禁帶入課堂。

5.凡發現學生未經允許帶手機入校,學校將立即收繳,由班主任統一保管至學期結束,並及時與家長聯繫溝通。

6.對違規攜帶手機入校的學生,學校將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其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一旦給予處分,取消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爲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爲C等。

7.在教師收繳手機的過程中,若出現學生不給予配合的情況,學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8.學校藝術節、社團、運動會等大型活動,禁止學生攜帶手機進入校園,班主任可安排班級宣傳人員攜帶相機負責活動拍照。

9.凡被收繳的充電器、數據線、手機等電子產品,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等問題,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其它未列出的違規使用手機等電子產品的情況,參照本規定由學校酌情處理。

11.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覈。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及該班班主任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學校學生手機使用管理制度4

高中學生由於年輕,自控能力不強,使用手機容易分散精力,影響學業,也會影響到學校正常的管理秩序,所以學校不鼓勵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但手機作爲現代化通訊工具,能方便家長與學生取得聯繫。所以,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帶手機進入校園作出如下管理規定:

一、週日晚自習至週五下午下課期間,嚴禁學生在除公寓外的其他所有公共區域(包括教學樓、校園、食堂、超市、體育館等)使用手機。一旦發現學生違反此規定,學校任何一名員工均可以收繳該生手機,並交由該生領事保管一個月,並通報家長,一個月後根據該生表現決定是否同意該生繼續使用手機。如果學生兩次違規使用手機,領事負責通報家長,並在學期末將手機歸還家長。

二、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須在晚10:00前使用,不得大聲通話影響到其他同學休息。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三、學生在公寓使用手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寓關於使用電器的規定,不違規使用接線板,不長時間充電。如有違反,任何老師可以收繳其手機,交其領事保管。

四、手機屬於貴重物品,學生如帶手機進入校園,需自己妥善保管,防止丟失。

五、學生若違規在教學樓或其他公共區域使用手機,並拒絕交出手機,其領事爲處理該事件的第一責任人,情節稍輕者,給予收繳手機、口頭警告;情節惡劣且頂撞老師者,給予收繳手機、停課反省直至勸退處分。

望全體同學立志高遠,明確學習爲現階段的首要任務,並學會正確使用手機,讓手機成爲方便與父母溝通、交流的工具,而不是成爲荒廢學業、影響學校正常管理秩序的禍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