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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寢室規章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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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爲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製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初中寢室規章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精選10篇)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1

1、學生住宿,由學校統一安排,學生不得私自調整宿舍,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的,必須向學校提出申請,由學生處批准同意後予以調整;

2、不準在學生宿舍私自留宿他人;

3、學生宿舍內務,由學生自己整理,學生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所居住的宿舍建成文明宿舍;學校將定期檢查,檢查內務不合格的將在定期內改正。

4、學生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的地方,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任何人不準在樓道、室內大聲喧譁,更不準在宿舍區打架鬥毆等;

5、住宿學生應遵守公寓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公寓管理人員的管理,不得對公寓管理人員無禮謾罵,甚至傷害,否則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住宿學生如對公寓管理人員有意見可向學校反映。

6、住宿學生必須自覺維護宿舍樓水、電、牀、桌、門、窗、疏散標誌等公用設施和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若發現有故障,應及時到值班室報修。不得人爲拆卸、損壞公用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若是惡意破壞,則進行加倍賠償;

7、不準在牆壁、門窗、牀鋪上亂釘釘子,亂貼圖畫;

8、每個宿舍選宿舍長一人,負責安排值日生打掃室內衛生;

9、宿舍每天應按時清掃,不留死角。清掃的垃圾要倒入垃圾桶,不準堆放在樓道內。不準從窗戶口向外倒垃圾、仍玻璃瓶、丟紙屑、潑污水,不準在樓道內停放自行車,燃燒廢紙。

10、物品整齊擺放,以整齊、整潔、乾淨爲標準。

11、男生宿舍廁所由值日宿舍清理。

12、住宿學生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房間鑰匙輕易不要交給他人、不得放在門框上;

13、住宿學生要有防火、防盜、防意外事故的“三防”意識,如發現有可疑人或事以及不安全因素、事故等應區別情況予以制止或迅速報告學校值班人員;

14、按時作息,住宿學生應在熄燈前回到宿舍內。影響他人休息不聽勸阻者,可以視其情節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堅持不改者,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15、各學區夜間值班人員準時到位;有事自行調換,不得脫崗。在學生宿舍樓內和室內,禁止下列活動和行爲:

1、任何違法、違紀行爲和不服從管理的行爲;

2、經商活動及以贏利爲目的的其它行爲;

3、未經同意動用他人物品或偷盜行爲;

4、未經學校批准留宿他人的行爲;

5、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及傳播、觀看淫穢書刊或音像等行爲;

6、使用明火(火柴、打火機、蠟燭等)的行爲;

7、利用各種爐具、加熱器做飯、燒水等行爲;

8、私自移動、拆卸電源線、插座、電燈等行爲;

9、大音量開放音響設備、大聲唱歌、大聲喧譁、跳舞、喝酒抽酒、打架、鬥毆等行爲;

10、各種原因造成跑水、影響自己及別人;造成廁所賭塞。

11、影響室內衛生和文明宿舍建設,違反校規校紀的其它行爲。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2

一、學生宿舍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統一調配、統一安排。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擅自調換房間或牀位。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二、新生入校時憑住宿費收據到宿管中心交納傢俱押金,由宿管中心發放鑰匙才能入住,入住後一週內每位學生交一張一寸彩色相片辦理住宿證(以班爲單位),簽定《學生住宿協議》。在住宿期間如違反協議,按協議條款處理。

三、學生畢業、出國或休學、退學時,應在接到通知後規定日期內到宿管中心各小區辦公室交還房間鑰匙、住宿證、辦理離校退宿手續後方可退還住宿押金(在校期間違反學生宿舍管理條例扣罰款項的,應先扣後還);如退宿手續辦理完後,還繼續佔用住房者,宿管中心和保安部門有權責令其遷出,有權強行將其行李轉移、保管,拒不執行者依據學校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四、宿舍門鎖、鑰匙統一由宿管中心配備、統一管理。嚴禁任何人私自配鑰匙和調換門鎖,違者除責令其恢復原樣外,並視其情節輕重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因其行爲造成的經濟損失,概由責任人負責。個人鑰匙要妥善保管好,丟失鑰匙要即時向宿管中心報失登記。如因丟失鑰匙而造成失竊者,由責任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五、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宿舍的門上應貼上由宿管中心同意印製的牀位表和衛生輪值表,舍長具體負責宿舍的日常管理及衛生、內務檢查,並配合宿管中心建立傢俱檔案和住宿檔案。

六、未經宿管中心批准嚴禁在學生宿舍留宿外來人員。親人來訪一律住學生公寓招待所,私自留宿外來人者,按每天10元處罰。

七、女生宿舍原則上不準異性及非住宿人員進入。因公務或工作需要進入者,需佩帶工作證或宿管中心批條,在門衛處登記後,方可進入。

八、住宿的學生要講道德、講文明、尊重宿舍管理人員及其勞動,接收工作人員的詢問和指導,主動配合工作人員開展各項管理工作。態度不好並惡語傷人或夥同他人起鬨者,將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3

一、住宿須知

1、每位員工配置牀位一個,被褥一套。

2、員工必須按照統一編號使用各自的牀、臥具等,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或多佔)。

3、集體宿舍牀位只限員工本人使用,不得帶外來人員來宿舍住宿。

4、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特殊情況除外)。

5、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不準在牆上亂釘、亂寫亂劃,損壞(浪費)公物按價賠償。

6、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

7、所有探視員工的親屬,必須經員工宿舍管理員批准後,方能進入宿舍,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探訪時間:8:00時至22:00時。

8、嚴禁在宿舍範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

9、離館退牀時,必須到庫房辦理手續,退回賓館所發的一切物品,遺失則照價賠償。

二、宿舍房內衛生管理

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保持宿舍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1、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衛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如遇加班,不能當天清掃房間衛生者,可找同房間的另一人頂替),每天的衛生值班員負責衛生清潔工作。

2、經常清理屋頂的蜘蛛網。

3、各人牀鋪應擺放整齊。

4、辦公室每週檢查、評比一次。

三、消防安全管理

1、自覺遵守會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

1、學生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不準私自配房間鑰匙。

2、學生必須自覺遵守學院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學生宿舍每晚23:00關大門,23:30熄燈,星期五、六及節日延長1小時。宿舍大門關閉後,晚歸者須憑證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3、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酗酒、賭博和打架鬥毆。

1、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與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

2、不準在宿舍門口、樓道亂放物品與踢球。

四、學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履行登記手續,禁止商販進入學生宿舍兜售商品。

2、學生不得在宿舍內留宿校外人員,更不得在宿舍內留宿異性及進行經商活動。

3、在正常作息時間以外進出宿舍的學生,應主動向宿舍管理員出示學生證和有關證明,並主動接受管理人員的查詢。

4、不準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帶入學生宿舍。

5、注意防火。嚴禁在宿舍內生火煮飯、點蠟燭、焚燒紙物或燃放鞭炮,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及使用電熱器具。

6、提高防盜意識。注意保管好個人物品和房門鑰匙,數量較大的現金要及時存入銀行,外出時關好門窗,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報告後勤管理人員。

7、不準高空拋物,危害他人安全。

五、學生宿舍衛生管理

1、保持環境衛生,禁止亂寫、亂貼,保持學生宿舍的整潔、清新與舒適。

2、講衛生、愛清潔。不準亂扔果皮紙屑、亂倒髒水飯菜,不準隨地吐痰及往牆上蹬腳印,不準在傢俱上塗寫刻劃,不準從宿舍樓向外面摔砸瓶子或雜物,不準躺在牀上吸菸和隨意亂丟菸頭。

3、室內用具要擺放整齊、衛生要自覺清掃。髒物垃圾須倒入樓道內固定桶裏,不得隨意掃入樓道。

4、各宿舍對室外衛生責任區要實行包乾負責。

5、自覺接受衛生檢查和其它查房工作。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4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寢室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寢室紀律

1、熄燈後在寢室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寢室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寢室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寢室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寢室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鋪中間;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亂掛物品、無蜘蛛網等。

其他:

1、在寢室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寢室公物者,扣寢室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寢室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設立一名寢室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寢室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寢室評爲“文明寢室”。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5

1、住宿同學,必須先辦住宿手續,並持住宿證方可進入指定房間指定牀位住宿。

2、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歸寢,在寢室和走廊內不準追逐打鬧或大聲喧譁。課間不準回寢,不得帶非住宿生進入房間或留宿。

3、不準吸菸、喝酒;不準打架;不準偷竊。

4、不準在寢室內談粗話、講低級故事;不搞遊藝活動。

5、住宿生要愛護公共財物。如有損壞公物者,要按價賠償。

6、節約用電,注意安全。寢室內不準用電褥子及其他電熱器件,不準在寢室內點蠟。節約用水。

7、不準在房間內吃飯,洗漱;不準去陽臺大小便;不準隨地吐痰、潑水;不準塗抹牆壁;不準在牆壁上釘釘子,糊紙或貼畫。

8、講衛生,環境美。做到生活用品按規定存放整齊。牀鋪保持整潔。

9、嚴格遵守衛生間使用規定,不得將手紙、果皮扔進便池或地漏裏。

10、家長或外人來訪,必須先登記,經舍務管理人員同意後方可進入寢室。

11、住宿同學要尊重舍務管理人員的勞動,服從領導,接受批評。不準無理取鬧或頂撞舍務管理人員。

12、因故退宿同學,在離寢前經舍務人員檢查房間設備簽字後到總務處辦理退宿手續。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6

一、考評細則

1、清潔

①每天未按時打掃或整理,每次扣1分。

②每次打掃不徹底,扣1份。

③經督促仍不打掃或打掃不徹底扣2—5分。

④將水潑灑在寢室內、外或向樓下扔垃圾、倒水,扣1—2分。

⑤寢室清潔衛生衛生保持差或牀單、被蓋又髒又舊,扣1—3分。

2、紀律

①不按時進出寢室,不自服從值周教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扣1—2分。

②寢室室長未按時清點本寢室人數,或未將缺勤情況報告給值周教師或學生幹部,一次扣1分。

③回寢室睡覺遲到者每人扣0.5分,未按要求休息、私自離開寢室牀位到別處睡覺,每人/次扣1分。深夜私自出校,到街上去玩,每人/次扣2分。

④就寢後有影響他人睡覺的行爲者,每人次扣1分(說話、吵鬧、唱歌等)。

⑤有在寢室聚餐、喝酒、吸菸、賭博、瘋打、玩火、點蠟燭等行爲者,每人/次扣1—2分。

⑥留宿外寢室人員或親友,扣1分;未按時起牀、洗漱者扣1分;將貴重物品或現金放在寢室,並丟失者扣1分。

3、內務整理

①牀鋪摺疊不規範(枕頭、棉絮、牀單),每牀扣0.5分。

②物品(鞋、盆、盅、洗臉巾等)擺放不整齊、不到位,每次扣1—2分。

③在寢室內洗、晾、掛衣物或隨意張貼字畫,每次扣1分。

4、公物管理

①損壞門窗、牀鋪、桌凳、水電設施設備,除照價賠償外,每人/次扣2—5分。

②在門窗、牆壁等處亂寫、亂畫者,每人/次扣1—2分。

③將違禁品(刀、煙、火、汽油、酒精等)放在寢室者,每次扣2分。

二、考評辦法

1、每週每室基本分爲100分,扣除每天所扣分後爲每寢室每週的實得分。

2、每天學生幹部負責考覈。

3、凡參與考覈人員未逗硬考評,未評出優劣者,扣學生幹部1分。

三、獎勵

1、每學月總結評比一次,按總分評出四個“文明寢室”(男女各2個)。

2、凡被評爲“文明寢室”,學校獎有關的管理人員10元,給班級加學月德育考覈分5分。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7

一、學生寢室由宿管科統一安排,由學生住宿部生活老師統一管理;

二、寢室廚櫃應自覺上鎖,任何人不準隨便翻動他人物資;

三、現金應存放銀行,貴重物品應暫存在生活老師、班主任處;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寢室內;

四、上課時間,學生無特殊理由不得回到寢室;需要回寢室的必須出具書面請假條(班主任、科任老師或政教處籤批意見);

五、寢室內不得隨意私拉電線,亂接電燈,不得使用電老虎、取暖器、電爐、電飯堡、電燙鬥等,上課期間不在寢室內不能將充電器等(聽磁帶用的電池)放在寢室內充電;遵守電器使用原則,電器使用完畢,要及時關閉,並切斷電源,以防引起火災等事故;

六、寢室內嚴禁使用明火,寢室內不得點蠟燭、焚燒廢紙、燃點蚊香等;

七、寢室人員要自覺愛護公共財產,寢室內的學校財產如有自然破損,應及時申請報修;

八、寢室人員離開寢室時,應自覺檢查門、窗是否關好,電源是否關閉;

九、寢室如發生失竊,失竊者應及時透過生活老師向政教處報案,寢室其他同學應保護好失竊現場 ;

十、節假日期間如在校滯留,須經班主任同意(書面意見),並報生活老師備案;

十一、寢室內禁止喝酒、賭博或傳閱不健康書籍;

十二、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十三、學生不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十四、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個人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告訴他人;

十五、發現水電故障不得私自處理,應報告生活老師,由學校水電管理人員派人維修;

十六、學生上下樓要靠右行,不得在宿舍內、樓道等地聚集吵鬧、聚衆起鬨;

十七、禁止擅自挪用、移動、損壞消防設備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帶入寢室,違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追究責任;

十九、禁止抽菸;

二十、未盡事宜按學校相關管理制度處理。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8

爲了員工在上班之餘有個舒適、安全、安靜的休息環境,以飽滿的精神狀態迎接工作,現特制訂以下規章制度,請各位員工仔細閱讀,認真遵守。

1、所有須住宿或離職員工,必須寫書面申請,請示住宿或離宿。不得私自入住或搬離宿舍。

2、每間宿舍選一位宿舍長,負責宿舍內衛生安排情況。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宿舍相關制度,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3、宿舍員工應服從管理,團結友愛,互相幫助,講究衛生,文明禮貌,注意安全。

4、宿舍公用設施人人平等,一人一櫃。員工物品擺放整齊,不亂擺亂放,不佔用人行道,不準佔用他人衣櫃,不許將物品擺放在空牀位上,以防損壞牀板。員工搬離集體宿舍時,須將所領用的公物交回行政人事部辦公室。

5、凡調出公司的員工,必須在辦理調離前退還用房及物品,否則公司有權不辦理調動手續。

6、愛護宿舍內的`設施和物品,人爲損壞公用物品照價賠償,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宿舍長應及時報行政人事部進行安排修理。

7、節約用水,用電、人走燈熄、避免自來水長流,如有違反罰款10—20元。

8、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宿舍良好的衛生環境,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宿舍長提醒後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9、員工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私人物品(特別是貴重物品),對自己的財物負責。

10、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識,做到安全用電、用水,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行政人事部,由於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後果給予責任者以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後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並取消住宿資格直至辭退處分。

11、不得在宿舍內打架,鬥毆、喝酒、賭博、偷竊等行爲,不得影響其它員工的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款50—100元,情節嚴重者給予開除處理並送相關部門查處。

12、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宿舍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22:30分後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罰款50元。如遇特殊情況,須事先徵得宿舍長的批准,否則,按違規處理。

13、以上規定要求每個住宿員工必須遵守,如有違反,宿舍長有權勸阻,如勸阻不果,可以上報。

14、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員工。

15、本規章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9

一、總則

1、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方針:定置管理定期檢查嚴格考覈嚴格獎懲

3、管理目標:乾淨整潔井然有序做到“日常狀態就是最好狀態”。

4、管理範圍:所有住校女學生

二、住宿生常規

(一)作息時間

1、起牀6:00,跑操6:15,洗漱、就餐7:20、離開宿舍7:50,值日打掃衛生7:10,宿舍樓鎖門8:00

2、打飯、就餐11:30,宿舍樓鎖門12:00

3、打飯、就餐5:50,離開宿舍6:20,宿舍樓鎖門6:30

4、洗漱:查牀宿舍樓鎖門、熄燈休息

(二)常規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爲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管理員處理。

3、嚴禁女生帶飯進寢室,一律在食堂就餐。餐具洗乾淨後方可帶進寢室,注意寢室衛生。

4、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寢室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經管理員准許。

5、晚自習後準時進寢室,自做好睡前準備工作,管理員查牀時,樓長和寢室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寢室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說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爲。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6、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說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7、晚間遇到停電時,一律使用手電筒,嚴禁點蠟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三)規則

1、按統一指定的房間、牀位就寢;任何人不允許私自調換牀位。

2、遇到突發事件或病、事假及時報告女生管理員;

3、晚上必須在規定時間前返回宿舍;晚上點名後不得私自離開;

4、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5、愛護宿舍內的一切公共設施,未經允許不得私自搬動;

6、節約水電,嚴禁私用電器,嚴禁亂動公用電源,嚴禁在宿舍內燒水;

7、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經管理員許可,方可進入;

8、嚴禁帶領外來人員進入宿舍私自逗留,嚴禁留宿外來人員或非本宿舍人員;

9、嚴禁在宿舍內抽菸、喝酒、打牌、下棋、打架。

10、年級之間嚴禁亂串宿舍。

11、做好宿舍保衛工作,不準把蠟燭等火種帶進宿舍,不私拿同學的物件。

12、未經班主任批准,不準直接去親戚、同學家過夜。

13、不得向窗外、樓下及其他地方亂扔雜物,亂倒髒水。

14、不能把手機、學習機、收音機、錄音機、隨身聽、mp3等帶入宿舍。

15、不能在牀、門、門窗玻璃、牆壁等處亂貼亂畫。

16、熄燈後,不能在宿舍內說話,影響其他人休息。

(四)宿舍紀律

1、起牀鈴響後,無故不起牀或不參加早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2、按規定時間離開宿舍,到教室學習,無故在宿舍內而不到教室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3、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必要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4、休息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5、自換牀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6、帶領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並給與相應處分。

7、沒有班主任批准、管理員同意而私自回家、在親戚、同學家過夜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3分;並給與相應處分。

8、在宿舍內亂倒垃圾、髒水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9、向窗外、樓下亂扔雜物、亂倒髒水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10、學生上課,而沒有關閉宿舍內電器者,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2分。

11、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每處扣宿舍集體所在班級1分。

12、私自把有關火種帶入宿舍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2分;

13、自己內務整理要求及時、規範,亂擺亂放者扣班級積分1分。

14、管理員點名查人數時,無故不在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5、私自移動宿舍內設施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16、課間無故進入宿舍樓而未經管理員許可者,每人次扣班級積分1分;

三、宿舍衛生標準(設衛生積分5分)

1、地面(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鞋:(分):每人的鞋必須整齊擺放在牀下;每人擺的鞋最多不超過一雙鞋;

5、物品(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規定擺放位置的必須按規定擺放,不得亂放。

6、空氣新鮮:宿舍經常開窗透氣,保持空氣新鮮,不能有異味。

7、衛生區(分):本班衛生區內打掃乾淨,無雜物,污水。

8、牆壁(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粘鉤亂掛物品;

四、檢查、獎懲

1、各個寢室選舉產生一個寢室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寢室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紀律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樓長檢查完成,並且納入全員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管理員集中檢查,衛生天天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宿舍內有違紀現象,而不能明確具體學生的扣本宿舍學生所在班級積分。

6、對於混合宿舍,各班主任要協同管理。宿舍整體扣分、衛生得分爲各班共有。

7、各班宿舍衛生得分爲本班學生所在宿舍得分的總平均分。

8、根據積分情況,每月評選“文明宿舍”,併發放錦旗。

注:

1、宿舍紀律扣分從班級紀律積分中扣除。

2、宿舍衛生與愛護公物各爲5分。

初中寢室規章制度 篇10

一、學生宿舍區設立小區管理辦公室,負責該區的日常管理、保安工作。

二、進入學生宿舍區的學生,都應主動出示“住宿證”覈驗,“住宿證”視證明學生在本區住宿的憑證。沒有該區住宿證的,不得隨便進出該宿舍區。

三、學生應共同維護宿舍區的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不打鬧、不起鬨、不玩牌等,以免影響他人的學習和休息。

四、禁止學生在宿舍區經商違者,沒收其經營物品或活動器具,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五、學生不得在宿舍區內賭博、酗酒、鬥毆滋事及進行其它違紀活動。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所造成的後果由當事人全部承擔。

六、禁止學生在宿舍區內進行任何球類活動,帶球進出宿舍區球不準落地、不準玩耍。否則,扣沒滾球,並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七、未經批准,各類機動車不得進人宿舍區。宿舍區的自行車應按宿舍中心指定地點擺放整齊,不準亂停亂放。否則,管理人員將車輛扣留。

八、住宿學生應自覺維護宿舍區的公共衛生,不準往走廊外、室外、陽臺外倒水、丟垃圾、吐痰等。否則,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九、學生宿舍區內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啓事、海報等,如果舉辦第二課堂活動或在周圍懸掛標語、廣告的,須經宿管中心批准。否則,除責成其清理乾淨外,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學生宿舍實行定時開、關門制度。早上6:00開門,晚上23:30關門,確因特殊情況在關門期間進出宿舍區的,應持住宿證在門崗處登記,證明身份後方可進出。否則,保安有權視爲外來人員,不給放行。嚴禁爬牆爬門進入宿舍區,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

十一、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宿舍區的作息時間制度,23:30應準時關燈就寢,禁止學生在學習時間或作息時間從事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如用電腦、看電視、聊天、放音響、打牌等。

十二、禁止學生在宿舍區餵養畜禽、寵物等。違者,按《學生宿舍違紀處罰條例》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