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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婚假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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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016年婚假最新規定,6省份已取消晚婚假,各地透過修改《計生條例》,已明確刪除晚婚假!下面跟中國人才網小編一起來了解一下最新情況吧!

2016年婚假新規定

“晚婚假取消” 國家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

2015年12月2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透過了修訂後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新計生法刪掉了有關鼓勵晚婚晚育的規定,提倡符合法理法規規定生育的,可以享有延長生育假的相關獎勵,及其其他相關的社會福利。

對晚婚假的取消,國家衛生計生委法制司司長張春生表示,取消晚婚晚育假是因爲,當前男女初婚年齡已經到了25歲左右,初育年齡到了26歲以上,針對這種新的生育行爲的情況,國家也不再專門鼓勵晚婚晚育,因爲年齡太大,對於母嬰的安全、保健,對於高齡產婦的身體健康等等方面都不利。

多地已取消晚婚假 專家建議採用漸進方式

新計生法實施後,廣東省反應最快,據瞭解,廣東省在2015年12月30日表決透過了 新修訂的《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已於2016年1月1日起與新修訂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同步施行。

根據新版的《廣東省計劃生育條例》,晚婚假期的確取消了。但按照政策從2016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設定,在12月31日前完成婚姻登記且符合晚婚政策,還是可以享受13天晚婚假的。

北京1月8日也正式對計生條例進行修正,已經進入到公開徵集意見的環節,據徵求意見稿規定,草案刪除了多條涉及到晚婚晚育的條款,看起來北京晚婚政策優惠在今年也會“終結”。

山東原來晚婚假有14天,在新條例中,擬刪除了“男女雙方晚婚的,除了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4日”的規定。

上海衛計委也對婚假問題做出了迴應,表示今年1月1日以後登記結婚的就不再享受晚婚假待遇,也就是7天的晚婚假取消,僅剩3天婚假。2015年12月31日之前已經辦理登記結婚手續,但是尚未休晚婚假的公民,仍享受晚婚假待遇。

湖北省也確定刪除了相關晚婚假的條款,享受15天晚婚假待遇的時期結束。

其他各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工作也在進行中,具體的晚婚假變化還必須等待各省人大常委會審議後明確,從新計生法已出的5個省市來看,晚婚假都被取消了,看來這也將是其他各省順應國家新計生法的主流趨勢。

對於很多人來說,晚婚假的取消戳中了一些大齡晚婚青年的痛感,婚假的'縮水讓很多人倍感不適。專家建議,是否採用漸進式取消晚婚假的方式,讓人們有一個緩衝、接受的過程會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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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省份已取消晚婚假,按照以往規定,符合晚婚年齡的夫婦,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礎上增加婚假天數,各地晚婚假天數從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訂的計生法中取消了相關鼓勵晚婚的條款。

婚假工資如何計算?

不少單位對婚假的時間和婚假的工資支付有自己的“土政策”,根據法律規定,用人但可以制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但是各個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符合國家或地區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如果單位的“土政策”違反現有的法律法規和規章,這個規章制度就是違法的無效的,對職工並沒有約束作用。如果單位硬要按“土政策”辦事,由此侵犯了職工的合法權益,職工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並要求單位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