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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經》讀書有感

金剛經1.47W

報告,讀《金剛經》有感。

《金剛經》讀書有感

題目:

班級:

學號:913101140122

姓名: 陸繼輝

指導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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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報告,讀《金剛經》有感。

古人有詩云“山中何所有,嶺上多白雲。只可自怡悅,不可持贈君。”金錢名利都可以贈送授予,惟有心中的寧靜愉悅,需要自己去找尋,《金剛經》正是我們尋找心靈淨土的絕好去處!

《金剛經》中說“凡有所相,皆是虛妄,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人們往往執着於我相,人相,衆生相,壽者相,有你我之分,有美醜之別。聽到讚美與表揚,便心生喜悅,受到指責與誹謗,便心生怨恨。自己的利益受到傷害,便生煩惱;看到己不如人,便生嫉妒;看見別人倒黴便幸災樂禍。心裏的歡喜和憂愁都被別人掌握,自己不能作主,怎能開心自在。《金剛經》爲人們提供了一種新的思維方式,它隱藏於字裏行間的般若,告訴人們不執着於任何現象,任何感受,任何事物,不偏向於任何一極,不拘泥於任何一種標準,“應無所住,而生起心”。惟有如此,才能八風吹不動,在禪定的安靜喜悅中身心安住,人我如一。

而從《金剛經》來看,佛法是解決心的問題。《金剛經》提出降伏其心,就是要降伏我們心中不安定的因素,這恐怕是現代人最需要的一劑心靈良藥。佛法廣大無邊,平等圓融,它提出心靈的`藥方:人人要平心靜慮,快樂不在外界,幸福在自我心中,惟有透過靜思熟慮,祛除妄念,發現本心,少欲知足,舍已爲人,自己才能快樂,一切苦惱纔會熄滅。每個人心中都有清淨的佛性,縮小自己,放大胸襟,包容一切,尊重萬物,不以自己爲中心主宰,這就是般若智慧,這就是幸福的緣起。

人生一世,縱有錢財萬貫,不過一日三餐;縱有廣廈萬間,也只需七尺牀兒容身。商人不應只追求身價財富,而應兼濟天下,造福於民;官員不應只是爭權奪利,而應爲官一任,造福一方。芸芸衆生,更不應只爲利來,皆爲利往,而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懂得“無緣大悲”“同體大悲”。我爲人人,人人爲我。 現代社會,物質生活富足,而人們的精神生活是否富足,人們的心靈是否也感到快樂呢?我們都重視自己的身體,我們要吃得飽,穿得暖,知道合理調節飲食,知道避開寒暑侵襲,知道華衣錦食,穿着打扮,美化外表,但是否想 過關照自己的心靈?其次,我們追逐名利,想要升官發財,想要富貴顯達,但是否想過挖掘自己心靈的財富,贏得心靈安寧?我們喜愛自己的親人,朋友,一有時間,便噓寒問暖,走親訪友,但我們真的彼此坦誠相待,真心呵護,建立起真正的心靈溝通了嗎? ?

一本金剛經,回答兩個問題:如何住心?如何降服心?

前者的答案是:以無住爲住

後者的答案是:先明無掛礙,後明無所得

何謂住心?

可以去體味:

丟垃圾的時候,你是什麼感覺?

以丟垃圾的方式丟鈔票,你又是什麼感覺?

前者爲無住心,後者爲 住心.

住心與不住心,差別不在於是境或相,而在於心性是否跟着境或相動.

修心的第一義是不動.

此不動,不等於草木或完全沒有生命的東西那樣,一點都不動.

其宗旨,還是不住心.

用心而不操心.還是正常生活,生活中的各種事情,該處理還是認真處理,這是用心;如果處理完後,還在牽掛着這件事情如何如何,這是操心.

金剛經上:非法,非非法,是名法

法既是相,能借這個相找到本心,這個相就是法;如果不能借助這個相找到本心,這個相就不是法.相無自性,只是修行者心性的外在表現.是形式,不是本質,只是一種標誌,所以說是名法(名字叫做法).

好比你的名字只是你這個人的代號,你的名字不是真實的你,但是我們可以透過你的名字找到你本人.如果透過這個名字找不到你本人或者對應不到你的人,這個名字也就是一個名詞而已.

佛說:以指標月,見指不見月.這裏的指就是法,月就是人的本心本性,大家都在學法,卻常常忘了法後面要揭示的本心本性.

所有的 是什麼,不是什麼,是名什麼.

都是因爲這些名詞都是一種相,沒有自性,所以都只是相的一種名稱.

離心不談相,

離相莫論心;

心能駕馭相,

相能反應心.

心是相,相是心;心非相,相非心.

空不離色,色不離空;空就是色,色就是空。

“一切有爲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從腳魚的觀點所見:萬物轉瞬即逝,天地間無恆有之物,人則亦然。正如句中所述之如泡影如夢幻,如晨露如驚雷,也正如腳魚文“一切都是浮雲。”

對於如此短瞬的人生,有所思之人不免思慮:人之所以存在,人之所以爲人,其意爲何?

於是腳魚曾作良久思考,終於《金剛經》得其一解:平淡感受人生之意,意即人生,無解即是上解,無爲瑣事所累,無爲樂事所溺。

感腳魚之思,與我有同存異,與此就我之思稍加敘述,不復述腳魚之原句。 於我,思人生之意始於若干年前,一如腳魚,當人開始汲取知識之時,不免彷徨,於如此浩如煙海的叢書之中爲何沒有一部可以將人生講述得使人完全信服:或述人生即是空幻,是無果,或是人生即是享樂,即是狂歡。但若真如上訴二者:如前者,則人之出現與否於天地,於宇宙,又存和意義;若如後者,不免有種天地因吾輩而存之狂妄;他們或許與某些人心意相合,於我,不然。故我捨棄尋覓古人之思,尋找自我之意義。

秉理性,望歷史,生物出現無非一個重大的原理:萬物趨於能量最低之處。那麼生物的出現只是宇宙達成此志的方法之一,此處乃世界之趨勢,無意可思。若人非選擇生而生,即爲非生不可而生,於生物,生存的意義莫過於傳承,基因的傳承,從單細胞,到我們自視甚高的人類無不因此而生,但傳承的意義爲何?依舊脫不開宇宙趨於最低能量的規律,只有不斷產生新的生物纔可以不斷消耗能量。於是關於生之原理無所可思。於是眼光落於生物之共性,而非生物之無物: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