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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大般涅槃經》述略

佛經3.13W

南傳巴利文《大般涅槃經》是南傳佛教三藏中《長部》(又稱《長部經典》的第十六部經,近代由江煉百據日譯本轉譯爲漢文,經沙門芝峯校證之後,刊行於世。初收入《普慧大藏經》,後由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印行。

本經是南傳《長部》所收三十四部經中篇幅最長、記述佛陀晚年行歷、教化以及涅槃前後情況最詳的一部經。全經分爲六品:

一、《第一誦品》,記述佛從王舍城靈鷲山至巴吒釐村之間的行事

佛陀居住在王舍城靈鷲山時,摩揭陀王阿闍世想征伐鄰國跋祗國,特派大臣禹舍(婆羅門)前去徵詢意見。佛先問身邊的阿難一個問題:你是否聽說跋祗國人經常集會議事,參加的人很多?阿難回答:是的。佛說:如果能這樣,跋祗國人可望繁榮,當無衰亡。接着,佛又問了六個問題:你是否聽說跋祗國人共同集合,共同行動,一起做他們應當做的事?是否聽說跋祗國人不做尚未規定的事,不破壞已有規定的事,對以往制定的規制能遵奉而施行?是否聽說跋祗國人敬重老人,服侍供養,虛心聽取他們的意見?是否聽說跋祗國人對本族的婦女閨幼不強暴攫取,迫使同居?是否聽說跋祗國人對城內外的宗廟尊崇維修,不廢供養,供法合於以前的規定?是否聽說跋祗國人對前來其國的修行者,妥善安排他們的住處?阿難一一作了肯定的回答。佛陀在阿難的每一回答之後說:如果能這樣,跋祗國人可望繁榮,當無衰亡。跋祗國人所做的這七件事,佛稱之爲“七不退轉”。他對禹舍說:

“我曾一時,在毗舍離薩爛陀廟,我於其處爲跋祗國人說此七不退法。婆羅門(指禹舍)!跋祗國人間,存此七法,彼等依此七法,善受教訓。婆羅門!故若爾者,跋祗國人可望繁榮,當無衰亡。”(《長部經典》第165頁,臺灣新文豐出版公司1987年6月版,以下只注頁碼)

禹舍走後,佛陀派阿難通知王舍城附近的諸比丘,到講堂集會。佛從不同的角度,對他們講了佛教的五種“七不退法”和一種“六不退法”(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則有兩種“六不退法”)。

其中,較重要的一種“七不退法”是:

“比丘等數相集會,集者衆多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共集共立,鹹共爲僧伽行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不制定未制定事,不破壞已制定事,於制定學處遵從行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於具經驗久出家諸長老,於僧伽師父、僧伽導師,皆爲恭敬,尊崇供養,於彼等言心順從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不起後有愛慾,不爲所制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喜住蘭若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複次,諸比丘!比丘等獨住自覺,又願善梵行者,來已安心住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諸比丘,此七不退法,住比丘間,而比丘等依此七法,善受教訓時,則比丘等可期繁榮,當無衰亡。”(第166頁)

那時,佛在靈鷲山多次說法,“所說之法,即戒定慧”(第168頁)。

過了一段時間,佛離開了靈鷲山,帶着衆弟子,開始了最後的遊化。他經庵婆羅提迦園、那爛陀(住波波利庵婆林),來到了巴吒釐村。巴吒釐村位於恆河的邊上,與跋祗國隔岸相對。當時,摩揭陀大臣須尼陀、禹舍正在村裏,奉命築造城塞,以防禦跋祗人可能的入侵。佛對村裏的優婆塞(居士)講了“犯戒而成無戒”的“五禍”和“修戒而成持戒”的“五利”,並預言:“此巴吒釐子(華氏)城當爲首都,當爲貨物集散之地。然華氏城將有三危,即或因火危,或因水危,或因鄰友失和之危也。”(第172頁)

二、《第二誦品》,記述佛從拘利村到竹林村的行事

佛渡過恆河,來到拘利村,又從拘利村,抵達那提迦,住在根葭迦筏多磚堂。以後,又來到毗舍離,住在庵婆波梨林。主人庵婆波梨(風塵女子)供養了佛陀一行,並將自己的這處園林奉獻給佛教僧團。當佛到竹林村時,已臨近印度每年的雨季。佛吩咐隨行的比丘到附近依親友或信衆家隨處居住,以度過雨安居。獨留阿難一人在身邊。

在雨季中,佛患了重病,劇痛瀕死。但他頑強忍耐,終於使病痛得到了止息。阿難見此情景,惶恐不安,擔心佛沒有給比丘衆(僧團)留下“教命”就逝世了。佛對阿難說:“我說法,無分內外”,“於諸弟子,一無所隱”(第178頁)。或許有人會想:“我導比丘衆,比丘衆依我。”“阿難,如來實無是念:我導比丘衆,比丘衆依我。”(同上)“(比丘衆)當以己爲洲,以己爲依處,不以他人爲依處。當以法爲洲,以法爲依處,不依他爲依處而住。”(同上)如果比丘衆能這樣修行,那麼,他們就是“最爲第一”的佛弟子。明確表示:他不是僧團的領袖和導師,僧衆也不可以他爲依靠。僧衆應當以自己爲洲渚(露出水面的陸地,引申爲島嶼),以自己爲依靠進行修行,而不能依靠他人。應當以佛法爲洲渚,以佛法爲依靠進行修行,而不依靠其他的東西。

三、《第三誦品》,記佛在毗舍離的行事

佛從毗舍離乞食歸來,到遮波羅塔廟休息。時有惡魔勸佛入般涅槃(即“入滅”)。佛告惡魔:“如來般涅槃,爲時不遠。是後三月,如來當般涅槃。”(第181頁)隨後,發生了大地震動。阿難驚奇地問佛:這是什麼原因?佛對他講了發生大地震動的八因八緣(佛入母胎、降生、成道、轉*輪、決定舍壽、入滅時等)、八衆(剎帝利、婆羅門、居士、沙門等)、八勝處(內懷色想,觀外色有量;內懷色想,觀外色無量等)、八解脫(有色想者觀色,無色想者觀外色等),以及修“四神足”可以使壽命延長至一劫或一劫以上等。

爾後,佛命阿難將毗舍離附近的比丘召集到大林重閣講堂,他要對衆說法。在這次說法中,佛將自己以往所說的教法作了總結和概括。說:

“我所知法,爲汝等說,汝等當善理解,實踐修習,廣爲宣佈。而於梵行,爲令長續,爲令久住,是即爲饒益衆生、福樂衆生、慈樂衆生、慈愍世間,爲饒益人天、福樂人天之法。曰:四念處、四精進、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菩提分、八聖道分。”(第188頁至189頁)

四、《第四誦品》,記佛從犍荼村到腳俱多河的行事

佛每到一處,都說什麼是戒,什麼是定,什麼是慧,以及修持戒定慧而達到解脫的果報利益。在犍荼村對比丘等的說法也是如此。離開犍荼村,佛先後來到了授手村、庵羅村、閻浮村、負彌城,在負彌城的阿難塔廟,他告誡諸比丘:無論是誰說,他是從世尊處親自聽到這樣的教說,或者是從僧團、衆長老、一長老處親自聽到這樣的教說,都應“一依經律,而爲勘合”(第190頁)。如果說的與經律相違,就應當捨棄;如果說的與經律相合,就應當受持。在波婆城,佛陀一行住在鍛工(鐵匠)之子純陀的庵羅林。純陀盛情地邀請他們進食。佛吃了蕈(蘑菇。據覺音《注》則爲“野羊肉”,也有譯作“幹野豬肉”、“旃檀樹耳”的)以後,立即感到不適。他婉轉地告訴純陀,這蕈除了佛自己能吃以外,其他人吃了不易消化,吩咐他將它們埋掉,不要給其他比丘吃。佛回到林中,便赤痢發作,劇痛瀕死。

佛忍着赤痢的折磨,向拘夷那竭城行進。途中,他碰到了出家求道時拜訪過的阿羅邏迦羅摩的弟子福貴,福貴向佛和阿難各進獻了一件金色柔絹的衣服。爾後,佛在腳俱多河裏洗了澡,在河邊的庵羅林休息。佛叮囑阿難:如果有人責怪純陀,說佛就是吃了他供奉的食物而得病去世的,純陀一定會悔恨萬分。那時,你一定要安慰純陀:如來親自對我說:“此事於汝,爲有利益,爲有功德。”(第196頁)而且較其它供食,“果報尤大,利益尤大”(同上)。

五、《第五誦品》,記佛在拘夷那竭城外、熙連禪河邊的沙羅林行將涅槃時的情形

佛躺在敷置在兩棵沙羅樹中間的牀座上休息,頭朝北,身體右側,雙足相累(此爲佛的涅槃相)。阿難問佛:世尊滅度以後,諸比丘不能再親見、禮敬怎麼辦?佛說:有四個地方可以得見、禮敬。它們是:“如來生處”、“如來成等正覺處”、“如來轉無上*輪處”、“如來入無餘涅槃處”(即佛的誕生處迦毗羅衛、成道處菩提伽耶、初轉*輪處波羅奈斯、涅槃處拘屍那迦)。佛還講述瞭如來舍利的安置方法。

阿難對佛說,希望世尊不要在這偏僻的小城外入涅槃,應到大城市去,如瞻婆城、王舍城、舍衛城、娑祗城、●賞彌城、波羅奈斯城等,因爲那裏有大講堂,皈依佛陀的人也多,可以供養如來舍利。佛告訴阿難:此地在過去世爲大善見王的都城。夜晚,有外道須跋前來詣見佛陀,詢問當時有名的沙門團體的首領,如不蘭迦葉、末伽梨賅舍利、阿浮陀拘舍金披羅、波浮迦旃、薩若毗那梨弗、尼犍子等人的智慧,是能知道一切呢,還是不能知道一切?或者有知道的,也有不知道的。佛說,這要看他們的教說有無“八聖道”,除此以外均爲“空談”。須跋皈依受戒,成了佛的最後一名弟子。

六、《第六誦品》,記佛涅槃前後的情況

佛在臨終前對阿難說,你們不要產生我入滅以後,“教主之言畢,我等失教主”的想法,“依我所說所教經律,我滅度後,是汝等師”(第204頁)。同時吩咐:“我滅度後,隨僧伽樂欲,可廢小小學處。”即對佛在世時針對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細節而規定的`“小小學處”(微細戒)可以捨棄不用。最後,佛對諸比丘說:

“我告汝等,諸行是壞法,當以不放逸,而行精進。此是如來最後說法。”(第205頁)

然後,佛進入禪定。從初禪,依次經二禪、三禪、四禪、空處定、識處定、無所有定、非想非非想定,進入滅盡定;又從滅盡定,回到初禪;再從初禪,經二禪、三禪,進入四禪;“從第四禪起,世尊即入般涅槃。”(第205頁至第206頁)此時已是半夜。未離欲的比丘,伸臂而泣,宛轉頢踊,如巖崩裂,悲嘆:“世尊般涅槃,毋乃過早!”而離欲的比丘,正念正智,深自堪耐,念言:“諸行無常,安得不滅!”(第206頁)

第二天清晨,居住在拘夷那竭城內的末羅族人,得知佛入涅槃的消息,莫不悲痛萬分。他們趕到沙羅林,以歌舞、音樂、曼陀羅花?、香等供奉佛的遺體。第七天,他們將佛的遺體迎入城東的末羅族塔廟——天冠寺。時在波婆城至拘夷那城途中的佛的大弟子迦葉和五百比丘聞訊趕來,參加了依照轉輪聖王的規格舉行了佛遺體的荼毗(火化)儀式,由迦葉點燃了薪火。

佛涅槃後,摩揭陀的阿?世王、毗舍離的離車族、迦毗羅衛的釋迦族、遮羅頗的跋離族、羅摩伽的拘利族、毗留提的婆羅門、波婆的末羅族,均派使者前往拘夷那竭城,要求與拘夷那竭的末羅族共分佛舍利。在拘夷那竭的香姓婆羅門的主持下,佛的舍利被均分作八分,由各國使者帶回,起舍利塔供養。而原先裝舍利的瓶子,由香姓婆羅門分得,起瓶塔供養。晚到的畢鉢的孔雀族則請得佛的骨灰,起灰塔供養。“是以舍利,起有八塔,第九瓶塔,第十灰塔。”(第211頁)

南傳《大般涅槃經》在內容上相當於北傳《長阿含經》卷二至卷四的《遊行經》(後秦佛陀耶舍等譯)、《佛般泥洹經》(西晉帛法祖譯)、《般泥洹經》(東晉失譯)、《大般涅槃經》(東晉法顯譯)。它們都是小乘的《涅槃經》,但在文句上多有出入。

例如佛說“七不退法”中的一種,在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中爲:

“一者敬佛,二者敬法,三者敬僧,四者敬戒,五者敬定,六者敬順父母,七者敬不放逸。”(大正藏》第一冊,第11頁下。以下凡引同冊的,只注頁碼)

而在本經《第一誦品》,則作:

“修思念覺意(念覺支),修法研鑽覺意(擇法覺支),修精進覺意(精進覺支),修喜悅覺意(喜覺支),修靜安覺意(輕安覺支),修三昧覺意(定覺支),修舍覺意(行舍覺支)。”(第167頁)

再如,波婆城鐵匠之子,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作“周那”;而在本經《第四誦品》則作“純陀”。關於佛陀因服食了他供奉的食物而中毒之事,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的記載極爲簡略:

“是時,周那尋設飲食供佛及僧,別煮旃檀樹耳,世所奇珍,獨奉世尊。佛告周那:勿以此耳與諸比丘。周那受教不敢輒與。”(第18頁中)

這中間沒有說明佛爲什麼要吩咐周那不要將旃檀樹耳給其他比丘吃的原因,也沒有道及他在食後即患腹瀉的情況。而本經《第四誦品》則說:佛服食蕈後,當即吩咐純陀將他吃剩的蕈埋掉,因爲“唯除如來,未見食是(指蕈)能消化者”(第192頁)。又說:

“世尊受鍛工子純陀食,時發重病,赤血迸出,劇痛瀕死。”(同上)

這次因食物中毒而引發的赤痢,乃是導致佛陀不久就逝世的直接原因。從文義上判斷,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似有闕文。

又如,北傳《長阿含經·遊行經》在阿難對佛說,不要在拘屍那迦這樣的“鄙陋小城、荒毀之土”入涅槃,而應當選擇去像瞻婆、毗舍離這樣的大國(經中將迦毗羅衛也列入其中)入涅槃的話語之後,有佛關於拘屍那迦城往昔爲大善見王的都城拘舍婆提的所在地,以及此國如何遼闊、繁榮,大善見王如何英武雄猛的四、五千字的長篇描述(見《長阿含經》卷三後部分至卷四前部分)。並指出,大善見乃是佛的前身,他也是在這裏入滅的。爲此,經中屢稱佛的涅槃之地拘屍那迦爲“本生處”,其意思也是相對他的前身而言的。

而在本經《第四誦品》中,有關拘夷那竭城往昔爲大善見王都城的敘述僅一百字。而《長阿含經·遊行經》中有關大善見王的詳細敘述,乃是南傳《長部》中第十七經《大善見王經》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