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文谷

位置:首頁 > 法律文書 > 答辯狀

二審答辯狀格式範文民事

答辯狀1.78W

歡迎來到CN人才網,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二審答辯狀格式範文民事,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二審答辯狀格式範文民事

  二審答辯狀格式範文民事1

答辯人(原審原告)李**,女,xxx年11月22日生,漢族,原**縣啤酒廠下崗職工,住**縣中心小區**號.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離婚二審一案,提出答辯如下:

一、本案事實

冀B477**—掛60**車是答辯人與上訴人共同出資以及向銀行借部分款購買的,上訴人是向銀行借款的借款人,答辯人在借款人配偶意見一欄中籤字予以了同意。借款後,上訴人與答辯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償還了全部借款本息,於xxx4年6月2日全部還清,以上事實有《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貸款申請書》、《中國建設銀行汽車消費借款合同》、消費貸款汽車經銷商——唐山市xx機電設備有限公司汽車隊證明、償還借款本息的24份收據以及借款所購車輛的掛靠車隊——唐山xx集團有限公司特種貨物運輸分公司與上訴人簽訂的《特種運輸車輛融資經營協議》爲證。xxx4年銀行借款本息已還清後,上訴人起訴與答辯人離婚,上訴人積極僞造證據,並轉移、擅自變賣雙方夫妻共同財產——車輛,僞造債務,虛構與他人合夥,企圖侵佔答辯人的財產,將財產全部據爲己有,以上事實有上訴人xxx4年8月1日《靠掛車輛轉讓申請》、買方田**賣方上訴人證明人胡隊長xxx4年12月6日所寫買賣車輛《證明》以及上訴人提供的僞證可以證實。

二、上訴人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品德不好。

上訴人提供僞證是其品德不好的又一表現,上訴人與他人有不正當男女關係,品德不好,有李**寫給上訴人的8封信件、上訴人寫給李**的2封信件、上訴人寫給答辯人的1封信件、女兒周**寫給上訴人的二封信件、上訴人與趙**通話的記錄、趙**照片、周**的證明、艾**的證明、曹**的證明以及張 **的證明可以證實。

三、原審法院不認定上訴人提出的汽車爲與他人合夥購買是正確的。

上訴人在原審中關於車輛的證人均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證人與所證事項有利害關係,證言明顯虛假,自相矛盾,無書面合夥協議,又沒有兩個以上無利害關係人證明有口頭合夥協議,更沒有答辯人同意他人合夥的證據,與答辯人提供的書證相矛盾,原審法院不認定上訴人提出的汽車爲與他人合夥購買是完全正確的。

綜上所述,原審判決第三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建議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第三項,並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僞證責任。

此致

  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xxx6年1月6日

  二審答辯狀格式範文民事2

答辯人張XX,

因一審被告XX有限公司不服人民法院(xxx3)民初字第XXX號民事判決書提起上訴,答辯人對上訴人的上訴事實和理由作如下答辯:

一、一審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依據的事實客觀真實。(一)正是因爲高空踩踏石棉瓦具有危險性,XX公司不管是在法律上還是道德上都應在答辯人作業前提示存在的危險,事實上森光公司不僅沒有提示,反而明確表示人在其上踩踏沒有問題。另答辯人墜落處的.石棉瓦因被下方的腐蝕性液體存放池揮發的腐蝕氣體腐蝕後變脆,這一特殊情況XX公司並沒有告知答辯人,因此XX公司對答辯人墜落並受重傷的後果存在嚴重過失,理應承擔賠償責任;(二)一審判決已對本案另一被上訴人張X1應承擔的責任作出判決,一審法院判決張X1與XX公司承擔責任的依據不同,因此XX公司以被上訴人張X1應承擔責任來推卸自身責任的理由不成立;(三)上訴人提出從螺栓分佈來確定C型鋼的位置,並提出其所認爲的正確操作方法系事後推定,並不能認定答辯人是操作失誤。上訴人提出答辯人常年從事通風器的加工、安裝業務,應當具備知悉安裝的基本操作規程,答辯人之前從未出現此類墜落情況,而此次答辯人作業過程中墜落,這恰恰說明XX公司需要安裝通風器的場所具有特殊的危險,更加要求XX公司盡到危險提示義務;(四)答辯人在XX區居住一年以上有多種證明方式,上訴人提出的證明方式僅是其中一種,答辯人在XX區居住一年以上是事實,並且有其居住小區的物業公司及社區居委會出具的證明、房地產權證予以證實。

二、一審法院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一)上訴人系基於對事實的否認來認定一審法院適用法律錯誤,根據XX公司應盡危險提示義務而沒有盡到的事實,一審法院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但書的規定完全正確;(二)關於舉證責任的分配,本案系對沒有履行提示義務進行證明。XX公司沒有履行提示義務,就不會留下痕跡,如要答辯人提供證據來證明XX公司未履行提示義務實爲強人所難,而XX公司證明盡到了提示義務,是對積極的作爲進行證明,就應提供證據證明,並未違反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三)“一事不再理”中一事,必須是當事人、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等一致,一審(xxxX)民初字第XXX號案件與(xxxX)民初字第XXX號案件當事人、訴訟請求、理由均不同,不屬於同一訴,因而也就沒有違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則。

三、從本案的社會效果來看,一審法院判決公平合理,符合社會道德的要求。本案事故發生後,XX公司對傷者不聞不問,在傷者經濟困難的情況下,沒有墊付一分醫療費用,也未到醫院看望過傷者,而從一審的情況和上訴情況可以看出XX公司在一味的推卸責任,這與傳統道德和化解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不相符合。道德雖不是法院判決的依據,但可以是衡量法院判決是否公平合理的一個標準。

綜上,一審法院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審理程序合法,請求二審法院依法駁回XX公司的上訴,維持原判。

此致

  XX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