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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人故事:一生不愛錢的曾國藩

在中國近代史上,曾國藩是最有影響也最具爭議的歷史人物之一。人們對他褒貶不一,甚至評價截然相反。褒者稱之爲“聖相”,貶者則斥之爲“劊子手”。雖然如此,曾國藩在爲官清廉和處世勘儉等方面,還是有許多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鑑的地方。

爲官不貪是曾國藩對自己最基本的要求。曾國藩的祖父曾對曾國藩的父親說:“雖然寬一(曾國藩的乳名)點了翰林,但我家仍靠作田爲業,不可靠他吃飯。”曾國藩將這番話作爲一生的訓示,他說:“我從三十歲開始,便以做官發財爲恥辱,以官宦公飽私囊、爲子孫聚斂財富爲恥、爲羞。因此我立下誓言。此生決不靠做官發財、爲後人斂集財富。神明作證,我絕不食言!”

曾國藩一生不愛錢,不貪財,並以勘儉二字嚴於律己。他雖位居高官。權傾一時,但生活卻很簡樸。居官期間。他身上的一衣一襪,都是夫人、兒媳婦或女兒親手縫製的。他三十歲生日那天。家人幫他縫製了一件青緞馬褂,他在家很少穿這件衣服,只有節慶之日或過新年時才穿,到他死時,這件衣服依然像新的一樣。

在飲食方面,曾國藩也十分節儉。他曾說:“餘爲官二十年,不敢稍染官宦

習氣,飲食起居,尚守寒素家風,極儉也可,略豐也可。太豐則吾不敢也。”據說他在吃飯遇到飯裏有谷時,從來不把它一口吐在地上,而是用牙齒把谷剝開,把谷裏的米吃了,再把穀殼吐掉。

曾國藩每餐只吃一道菜,除非有客人,決不增加菜。幕僚們見他如此節約,戲稱他爲“一品宰相”(“一品”是一道菜的意思)。他擔任兩江總督期間,有一次到揚州巡視,揚州的鹽商看到總督大人駕到,不敢怠慢,就設宴款待。吃飯時。曾國藩面對滿桌的.山珍海味,只撿自己面前的菜吃,其他人還以爲總督大人嫌不夠豐盛。誰知,退席後,曾國藩對人說:“一食千金,吾不忍食。吾不忍睹。”

曾國藩不僅不愛錢,而且勤於政務。他每天很早就起來,一直工作到深夜,中途很少休息。下屬呈送的公文,他都要親自過目,親手批改,很少要別人幫忙。曾國藩晚年右眼不幸失明,但他仍堅持工作,每日勘閱公文,寫日記,從不問斷,尤其是寫日記,直至臨死的前一天才停止。他任直隸總督期間,在清理陳舊案件時.凡重大案件均親自審理,半年結案四萬一千餘件,工作量之大由此可見一斑。

曾國藩不僅自己一生堅守清廉,也同樣要求兒女勤儉度日。他在家書中反覆告誡後代,一定要一邊種地,一邊讀書,以保持前輩的傳統,千萬不要沾染官場習氣。他說:“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無一不與寒士相同。庶幾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貴習氣,則難望有成。吾雖爲將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三百金。願爾等常守此儉樸之風,亦惜福之道也。”他對自己的兩個兒子紀澤和紀鴻嚴加約束:“不許坐轎,不許使喚奴婢做取水添茶的事情;拾柴收糞之類的事情,必須一件一件去做;播種除草之類的事情,必須一件一件去學。只有這樣,才能避免驕奢淫逸,纔算抓到了根本!”

在京城和長沙,曾國藩見到不少官宦子弟奢侈腐化,揮霍無度,因此,他始終讓自己的孩子住在鄉下老家,並告誡他們:飯菜不能過分豐盛,衣服不能過分華麗,門外不準掛“相府”、“侯府”的牌匾。出門要輕車簡從,考試前後不能拜訪考官,不能給考官寫信等等。

對於兒女的婚事,曾國藩也不大操大辦。他規定,嫁女壓箱銀爲一百兩。嫁女如此,娶媳也同樣如此。他在咸豐九年七月二十四日的日記中寫道:“是日已刻.派潘文質帶長夫二入送家信,並銀二百兩,以一百爲紀澤婚事之用。以一百爲侄女嫁事之用。”

曾國藩最後一次犯病,突然倒在宅院竹林中。當家人將他揹回屋裏時,他巳口不能語,但手卻指向桌案上的一卷紙。長子紀澤開啟一看,原來是一份早已寫好的遺書‘諭紀澤紀鴻)。在曾國藩的示意下,紀澤含淚念道:“餘通籍三十餘年,官至極品,而學業一無所成,德行一無可許,老大徒傷,不勝悚惶慚赧。今將永別。特立四條以教汝兄弟。其四條。一日慎獨則心安;二日主敬則身強:三日求仁則人悅;四日習勞則神欽。此四條爲餘數十年人世之得,汝兄弟記之行之,井傳之於子子孫孫,則曾家可長盛不衰,代有人才。”待紀澤唸完,曾國藩又用手指了指自己的胸口。紀澤和紀鴻隨即跪倒在父親牀前,發誓道:“我們一定把父親的教導牢記心中!”曾國藩這才滿意地閉上了雙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