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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0篇)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管理制度的定義

管理制度是組織、機構、單位管理的工具,對一定的管理機制、管理原則、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機構設定的規範。它是實施一定的管理行爲的依據,是社會再生產過程順利進行的保證。合理的管理制度可以簡化管理過程,提高管理效率

二、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0篇)

爲了規範藥品質量投訴工作,規範藥品監督,需要制定並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小編今天爲你整理了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0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1

一、藥品採購、管理制度

1、園內藥品必須專人負責保管,購入或使用手續齊全,帳目要清楚、準確無誤。

2、定期做好藥品的盤點工作,統計上報財會,以便進行測算藥費,進行收費。

3、對藥品不同劑型應分別存放,口服藥和外用藥必須分開存放,劇毒藥必須按規定保管。

4、保健室的藥品要妥善保管,教師及幼兒領藥服藥時要登記。保健醫生隨時檢查藥品的有效期及安全性。對過期藥品要嚴格銷燬處理。

5、嚴格遵守無菌操作規程,醫療器械按期常規消毒。

二、幼兒藥品保管、服用制度

1、幼兒藥品應由保健室妥善保管,嚴格與食用藥品分開,必須由專人保管,嚴禁放在班上。

2、教師因生病帶藥上班服用時,必須放好(醫院看病拿藥、自己購藥、或在保健室拿的藥)最好放在幼兒拿不到的地方。

3、幼兒所服的藥品必須是家長親自送來或寫紙條交待。按幼兒園安全服藥的規定,家長只帶幼兒當天中午一次藥,並寫好幼兒班級、姓名、藥品劑量,服用方法,交到保健室,由保健老師統一給幼兒服用。

4、若服用有特殊要求要經保健老師檢查登記後,由保健醫生將藥送到班上,與該班老師共同查對幼兒姓名正確無誤時,行交藥籤字手續,老師並將藥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防誤食。

5、幼兒在園服藥,必須把藥物劑量控制在安全範圍之內,藥物配伍控制雜合理範圍,如若家長要求大劑量服用者,由保健醫生請家長在登記本上簽字,孩子服藥所致不良反應,由家長負全責;如若班上老師私自收家長或幼兒所帶藥物,未經保健醫生檢查劑量,導致幼兒服藥後出現不良反應者,以及喂錯藥所導致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全責任。

6、、幼兒自己帶藥來園,又無家長口頭或紙條交待的,一律不喂。預防藥品、保健藥品類原則上不收不喂(體弱兒除外)。預防保健藥建議家長在家早晚給幼兒服用足夠了,不必要帶到幼兒園來服用。

7、保教老師給幼兒喂藥時,藥袋上的姓名與幼兒本人應一致無誤,並嚴格按劑量服用。

8、班上不爲幼兒存放任何藥物,當天帶來的藥有剩餘時要求家長於當天下午接幼兒時同帶走,若不願帶走或未帶走的藥品於當天下午下班前止,由本班老師作遺棄處理,次日不得將遺棄藥喂幼兒。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2

(一)按上級有關規定和醫院臨牀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爲片劑單價1.00元以上者,針劑5.00元以上者列爲貴重藥品管理範圍(包括自費藥品)。

(二)貴重藥品又分爲一類和二類,一類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三)凡屬一類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四)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牀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並應帳物相符。

(五)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公費報銷的現象發生。

(六)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溢耗單,由科室負責人簽字方能上報財務,予以報銷。

(七)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八)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計價準確,調配無誤,凡計價誤差大,或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

(九)屬公費醫療的患者,應按公費醫療制度執行,嚴格控制和杜絕濫開大方的現象。

(十)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的藥品使用於臨牀。

(十一)凡屬生物製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儲存,易潮解和黴變的藥品應存放於乾燥通風處。

(十二)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僞、假、劣藥混入。

(十三)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貴重藥品每月盤點一次,並認真填寫盤點明細表,上報財務科。

(十四)貴重藥品一律由調劑室按醫師處方發放,晚間急症病人所用藥品,次日須補辦手續。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3

1、根據本院《基本用藥供應目錄》和藥品使用情況及庫存量,由藥庫保管員提出藥品採購計劃,經藥劑科主任審覈及分管院長批准後,由採購員執行,採購計劃應儲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但不得少於三年。

2、藥品採購員負責全院中成藥、中藥飲片、化學藥品、生物製品等的採購工作。

3、藥品採購員根據採購計劃,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相關規定進行採購。

4、藥品採購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嚴禁向證照不全的企業購進藥品;嚴禁採購假藥、劣藥;嚴禁從個人手中採購藥品。採購人員不得擅自購入新品種,急救藥品、急用藥品例外,但事後應由原要求使用和科室補辦臨時用藥申請手續

5、醫院藥品由藥劑科統一採購管理,其它科室不得自購、自制、自銷。

6、藥品採購員應認真執行藥品價格政策和藥政管理的各種法規。嚴格執行藥品的進貨程序:由藥品採購員向供貨企業索取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或《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複印件、GSP或GMP證書複印件、藥品質量保證協議書,加蓋供貨企業原印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簽名的企業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原件(委託書應註明授權範圍及有效期限),加蓋企業原印章的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企業登記事項如有變更,應索取相應的變更材料。認真審查供貨單位及銷售人員的合法資格,審覈供貨單位生產(經營)方式和範圍及其質量信譽(證照齊全、供貨品種質量好,價格合理,重合同,守信譽,售前售後服務好)。

7、購進首營藥品時,藥品採購員應及時索取相關資料。

8、採購特殊藥品、新藥和危險品,應嚴格執行有關規定。進口藥品必須保留《進口藥品註冊證》複印件和首次進口的《藥品質量檢驗合格報告書》或《進口藥品通關單》。

9、新藥採購按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制定的有關制度和程序採購。

10、集中招標品種按有關規定採購。

11、特殊用藥、搶救用藥、獨家經營品種,本院現有供貨渠道無經銷者,經藥劑科主任批准後可另闢渠道臨時採購,並備案登記,報醫院藥事管理委員會批准後,可納入常規供應商名單。

12、對不合格藥品、數量短缺或破損品種,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生產商聯繫退貨或協商處理解決。

13、藥品採購員必須隨時掌握市場價格和供貨資訊,熟悉瞭解臨牀用藥情況,把市場供應與臨牀用藥有機結合起來。

14、藥品採購員應注意改進採購工作流程和標準,定期向藥劑科主任提交採購報告。對首營藥品或缺貨藥品應及時通知相關人員和相關臨牀科室,並不定期向藥劑科主任上報《首營藥品登記表》和《擬淘汰藥品彙總表》。

15、在工作中,應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醫院制定的有關規定,不允許以任何形式索取、收受賄賂,嚴禁違法違紀行爲。

16、藥品採購員應接受院長、紀檢人員、審計人員對藥品採購活動的監督。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4

1、樹立顧客至上,服務第一的思想,員工上班時着裝要統一、整潔,精神要飽滿,服務要熱情、周到,掛牌上崗;

2、全體員工必須遵守藥店的一切規章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請假。如上班遲到罰款10元;利用上班時間做私活、看病、打針等,作早退處理,罰款20元;無故早退作曠工處理;如有特殊情況請假,應先書面提出申請,事假1天交櫃長批准後方可,2天以上交經理批准後方可,否則做曠工處理,曠工一次罰款50元。曠工二次則自動除名;

3、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上班以前必須過早、更衣完畢,早班人員8:00準時上班,中班人員14:00時上班,違者作遲到處理;午飯時間除特殊情況嚴禁喝酒,輪流吃飯時應在指定地點進行,違者罰款10元;

4、員工每天做好半小時的交接班工作,對當天本班的進貨入庫情況一定要與對班交代清楚,如果發現問題應該及時反映並及時解決;

5、上班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上網、玩遊戲、聽歌等,違者罰款10元,超過三次者予以開除;

6、遵守衛生制度,早班上班前應做好店堂及衛生間的`清潔衛生。經理負責作定期或不定期衛生檢查工作,如發現衛生不合格的,店長罰款10元,櫃長必須督促當班員工做好每天清潔衛生工作;

7、當班員工必須每天檢查自己管理貨架上的藥品存放情況,做到隨時整理貨架,隨時補充貨源,如果發現當班員工庫存有貨,不及時補充,對已銷售完的普藥不造計劃或顧客需要的藥品明明庫存有但說沒有的情況,視情節予當事人處以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作開除處理,藥品上櫃一定要做到先進先出,如發現遠期批號先售出而櫃上還擺放近期批號或者兩種批號都有者,追究櫃檯實物負責人的經濟損失;

8、每天由店長擬定進貨計劃,交經理覈實後統一進貨;

9、貨架上的標籤任何人不得擅自拿掉或更改,必須透過藥店經理覈實批准後,纔可撤消或更改;

10、對於效期藥品(3-6個月內的藥品),各班要做到心中有數,有計劃,有步驟的促銷,儘可能避免和減少損失,如可推銷的效期藥品不及時進行促銷,造成損失藥店與工作人員各賠償一半;

11、如發現員工與顧客發生口角,無論什麼原因,吵架的一律罰款50元;員工在店堂內吵架,現場各罰款50元,如不服從管理者予以開除。

12、工作人員不得私自接受產品促銷,一經發現予以開除;

13、促銷禮品一律交收銀臺統一存放,並如實登記。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動用,違者罰款10元;

14、如遇到顧客退換貨,要認真對待,覈實情況後交經理簽字及時解決(無論哪個班賣的藥品,小票覈實認可後必須及時解決),不得相推託,否則每人罰款20元;

15、對於表現優秀的員工我們在月評後給予50到100元獎勵。以上規章制度望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如嚴重違反制度予以辭退處理。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5

一、 制定的目的:

加強藥品電子監管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藥品購進、銷售的管理

三、 職責

3.1驗收員負責購進數據採集傳遞。

3.2保管員負責銷售數據採集傳遞。

四、內容

4.1公司應有質量管理人員和倉庫管理人員參加電子監管培訓,熟悉藥品入出庫業務流程並具備計算機基礎知識。

4.2根據本公司經營範圍辦理藥品電子監管入網手續並且對經營的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商品的購進、銷售透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採集、報送、實時監控。

4.3賦碼藥品的經營管理 賦碼藥品的經營和非賦碼藥品一樣,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藥品監管的法律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檔案》。爲操作方便,賦碼藥品已經在其藥品名稱前加字母FM標註。

4.4入庫驗收

按GSP流程,藥品驗收入庫完成後,由驗收人員將賦碼藥品逐個掃描至數據採集設備(俗稱掃描槍),對每一批到貨藥品按供貨方編制入庫單號,並予以記錄,入庫單號的編制規則爲:xxxx(阿拉伯數字四位年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月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日號)xxx(阿拉伯數字三位流水號),共11位。掃描規則爲:整件藥品掃描整件碼,不足整件的,掃描中包裝碼,不足中包裝的或沒有中包裝的,按最小包裝碼逐個掃描,掃描時手持終端(即掃描槍)頂部激光頭距離條碼20至30釐米,具體操作以數據採集設備使用說明書爲準。 藥品入庫時,如發現破損、污染等不符合入庫條件的情況,要先按實貨正常入庫,隨後再將不符合入庫條件的藥品採購退出。

入庫包括採購入庫和銷售退回入庫。

4.5出庫複覈

按GSP流程,藥品複覈出庫完成後,由複覈人員將賦碼藥品逐個掃描至數據採集設備(俗稱掃描槍),對每一批出庫藥品按購貨方編制出庫單號,並予以記錄,出庫單號的編制規則爲:xxxx(阿拉伯數字四位年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月號)xx(阿拉伯數字二位日號)xxx(阿拉伯數字三位流水號),共11位。掃描規則爲:整件藥品掃描整件碼,不足整件的,掃描中包裝碼,不足中包裝的或沒有中包裝的,按最小包裝碼逐個掃描,掃描時手持終端(即掃描槍)頂部激光頭距離條碼20至30釐米,具體操作以數據採集設備使用說明書爲準。 出庫包括銷售出庫和採購退出出庫。

4.6當天下班前,由庫房主管將數據採集設備和記錄的單據號清單交資訊管理員或質量員儲存,並於次日上班一小時後領取。

五、數字證書的保管、使用和掛失管理

1、數字證書由公司質量管理人員和資訊管理人員各保管一把,密碼由保管人員設定並定期(至少三個月)更換一次。

2、數字證書必須妥善保管,並專人專用,不得轉借他人。

3、每天早上上班,由質量管理人員或資訊管理人員處理並報送前一天的經營數據,及時查詢報送狀態並對數據的準確性負責。質量管理人員和資訊管理人員要輪流休息,保證每天的數據上報正常進行。

4、如數字證書丟失,要第一時間報告中國藥品電子監管網運營中心掛失,並及時報告總經理,避免給公司造成損失。

六、培訓及工作改進

質量管理人員、資訊管理人員要定期總結藥品數據採集及報送操作中的不足,及時瞭解相關資訊,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相關人員在上崗前要進行藥品電子監管培訓並考覈合格,否則不得上崗。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6

制定目的:爲強化部分高風險藥品質量安全監管,確保藥品真實、可追溯,保障公衆用藥安全,制定本制度。

制定依據:《關於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8]165號);國家局《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實施方案》;《關於實施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食藥監辦[2008]153號);《關於保障藥品電子監管網執行管理事項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08]585號)。

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藥品電子監管工作的管理。

責任人:綜合辦公室、物流部、質量管理部、業務經營部。

內容:

1、公司應按要求配備監管碼採集設備,並對所經營的藥品透過藥品電子監管網進行數據採集和報送。

2、質量管理部驗收組負責對購進的《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的藥品或銷後退回的此類藥品進行全面檢查與驗收,發現生產日期在 2008年10月31日以後的該類藥品,未入網及未使用藥品電子監管碼統一標識的,一律不得入庫銷售。符合規定的,准予入庫,並通知物流部採集入庫數據。

3、物流部負責《入網藥品目錄》中所列藥品出入庫數據的採集工作。驗收組根據驗收情況,對符合規定的該類藥品辦理入庫手續,物流部在記帳前採集入庫數據,發現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有權拒收。該類藥品出庫時,必須採集出庫數據。物流部應制定相關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確專人負責,並報綜合辦公室備案,確保此項工作順利進行。

4、系統管理員協助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本企業經營藥品的電子監管資訊維護與更新,核注覈銷,並確保上報資訊及時、完整、準確。物流部應於當天工作結束後,在次日上午10時前將監管碼採集設備交由數字證書操作員上傳前一天的出入庫數據,上傳完畢後,數字證書操作員將監管碼採集設備交還物流部。

5、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藥品電子監管方面的培訓工作,建立員工培訓檔案,並會同質量管理部做好此項工作的協調、督促和檢查。

6、系統管理員負責起草監管碼採集設備的操作規程,並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技術指導。

7、數字證書操作員負責妥善保管所申請的數字證書,數字證書持有人的基本資訊發生變更應及時更新,不得轉借冒用。如有丟失,應立即向證書發放部門辦理掛失、註銷,並重新申請。

8、凡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在產品外標籤上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無須到藥監部門備案,因此,質量管理部在審覈、驗收此類品種時,無須索要加印(加貼)藥品電子監管碼的藥品標籤備案資料。

9、對進入藥品電子監管網《入網藥品目錄》的品種,質管、驗收、保管、養護、出庫複覈等崗位的人員應加大檢查力度,發現有僞造、冒用、重複使用監管碼的,或發現監管碼資訊與藥品包裝上實際資訊不符合的,應及時報告公司質量負責人,經公司質量負責人審覈確認後,由質量管理部在48小時內以書面形式上報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7

目的:

建立藥品電子監管碼管理制度,確保國家實施電子監管藥品的生產行爲符合規定要求。

適用範圍:

本公司列入國家電子監管範圍的所有生產藥品的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和上傳

內容:

一、目的:規範電子監管碼藥品生產採集和傳輸實時資訊上報工作。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實行電子監管碼藥品的各環節:生產、質量、驗收、保管、銷售等,對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傳輸進行操作與控制;對藥品生產實時資訊上傳進行操作與控制。

1、爲確保列入國家電子監管範圍藥品的質量安全,根據《藥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局令第6號)、《關於基本藥物進行全品種電子監管工作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xx〕194號)、《關於進一步加強基本藥物電子監管工作的補充通知》等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管理範圍內的藥品指所有我公司正常生產且被列入國家電子監督管理目錄的品種,並隨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範圍的增減作動態管理。

3、質量保證部負責基本藥物的審覈,本企業生產的國家基本藥物、安徽基本藥物增補品種等目錄要求進行電子監管的審覈確認,以及目錄更新的審覈。

4、建立由質量保證部、生產部、倉庫組成的'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藥品電子監管管理工作和藥品生產資訊上報工作的管理。確定藥品電子監管工作專管員。成品庫管員負責電子監管藥品的驗收,發貨掃碼。

5、公司質量保證部設定專職的人員負責基本藥物的質量檢查驗收工作,並對賦碼藥品進行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和上傳核注監控。

6、進庫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的採集、上傳管理;

6.1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遵循:整件商品以件爲單位逐一掃描;拆箱商品以中包裝或最小銷售包裝爲單位逐一掃描。

6.2掃描資訊須確認無誤後,透過專門的網絡平臺進行上傳,當日採集的資訊須當日查詢驗證上傳核注成功。若因國家監管網原因不能及時出庫複覈上傳,可按系統提示查詢或等候再傳,確實不能上傳,應做好記錄。若因計算機、掃描槍等設備和技術操作等問題不能上傳,報質量保證部和生產部處理;

7、出庫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的採集、上傳管理

7.1倉庫出庫人員負責出入庫藥品的質量檢查複覈工作,並對賦碼藥品進行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和上傳覈銷。

7.2出庫藥品電子監管碼資訊採集方式按6.1執行。

7.3掃描資訊須與用戶資訊相關聯並確認無誤後,再透過專門的網絡平臺進行上傳,當日採集的資訊須當日查詢驗證上傳覈銷成功。

8、生產人員、倉庫管理人員按照《GMP管理制度》和相關的操作規程要求操作。電子監管藥品在生產、運輸、貯存時應保護好藥品包裝上的電子監管碼標識。

9、生產部和倉庫應建立掃描設備、計算機等設施的管理規定和相關的臺帳。

10、本公司國家藥品電子監管資訊上傳網絡平臺密鑰由質量保證部和倉庫成品庫管員負責管理、使用和維護。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8

一、爲了加強對農村地區的藥品質量監督管理,確保廣大農民用藥安全有效,落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全面開展加強農村藥品監督網絡建設促進農村藥品供應網絡建設工作的指導意見》檔案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協管員設在鄉鎮一級,每個鄉鎮設2-3名;資訊員設在居民委員會、行政村一級,每個村、居委會設1-2名。

三、協管員、資訊員的條件: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二)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正義感;

(三)在當地具有較高威信;

(四)協管員以人大代表、政協委員、鄉鎮分管領導爲主要組成人員;資訊員以村委會、居委會負責人、守法經營的零售藥店、醫療機構負責人爲主要組成人員。

四、協管員、資訊員在開展工作前,應接受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組織的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培訓。

五、協管員、資訊員的主要職責:

(一)協管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法,主要負責維護現場秩序,但不參與調查;

2、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當地宣傳藥品管理法律、法規及藥品基本知識;

3、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對當地藥品經營、使用單位的日常監督管理;

4、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爲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二)資訊員的職責:

1、協助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放有關通知,收集有關統計資訊。

2、發現製售假劣藥品、從非正常渠道購進藥品、遊醫藥販無證經營藥品等違法行爲及時通知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六、協管員、資訊員應遵守如下紀律:

(一)不得利用職權從事藥品經營活動(本人爲藥品經營使用單位負責人的除外);

(二)不得向任何人泄露有關藥品監督檢查和當事人的祕密;

(三)不準接受行政管理相對人的吃請,收受禮品、禮金;

(四)不準在沒有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執行人員在場的情況下私自進行監督檢查及行政處罰或收繳罰沒款。

七、獎勵與懲罰:

協管員、資訊員在履行職責中,發現違法行爲及時報告,經證實情況屬實的,可按《海南省舉報製售假劣藥品有功人員獎勵辦法》進行獎勵。

每年評選5位優秀協管員和5位優秀資訊員,並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

對於不履行職責、違反紀律,或發現違法行爲瞞而不報,甚至爲違法人員通風報信的協管員、資訊員,將堅決予以解聘。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9

(1)爲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進一步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規定,保證企業在經營中創造一流的質量、一流的服務,以達到創建本企業知名品牌的目的,做到藥品高質量,員工高素質,服務創一流,企業創名牌,特制定本制度。

(2)員工培訓教育管理制度的考覈:

是否定期組織員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本企業制訂的各項質量管理等

規章制度,每年進行一次書面考覈。

(3)藥品質量管理制度(第2頁)的檢查考覈。

①藥品購進、驗收制度的檢查考覈:每月對藥品購進及驗收的進貨單,驗收單進行一次清理自查,查是否正規渠道進貨,所購藥品註冊商標、批准文號、生產批號及品名、規格、說明書是否齊全;所簽訂的合同是否規範、合法,每年清查一次,發現問題對相關人員予以經濟處罰。

②藥品貯存、養護制度的檢查考覈:每季度對倉庫藥品貯存養護情況進行檢查,查藥品分類貯存和堆垛是否按要求存放,有無混垛現象;是否按色標(區)存放藥品的要求;庫房溫度、溼度必須每日上下午是否實時測定檢查並有記錄;每年考覈一次,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③對《藥品銷售及處方調配管理制度》的檢查考覈:每年對駐店藥師處方審覈情況進行一次考覈,查是否按規定銷售處方藥及對顧客的用藥諮詢能否做到耐心細緻,對未按標準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④對拆零藥品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的檢查考覈:每年一次全面檢查拆零藥品是否按規定存放,陳列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⑤對效期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覈:每年對倉庫和陳列藥品的有效期藥品進行一次檢查,查是否做到不混垛,是否做到先進先出,近期先出,近效期藥品是否催銷。對未按標準執行造成損失的,追究責任人並要求當事人經濟賠償。

⑥對《質量事故管理制度》、《藥品不良應反報告制度》和《不合格藥品管理制度》的檢查考覈:每年考覈一次,主要是查是否按規定記錄、彙報,對不按時限報告或報告記錄含糊、不準確的給予有關人員經濟處罰。

⑦對質量資訊管理制度、服務質量管理制度以及健康管理的檢查考覈:有無收集藥品質量資訊、對直接接觸藥品人員進行健康體檢並建立檔案,員工是否遵守職業道德,是否做到規範服務、熱情服務、站立服務,有無與與顧客爭吵。每年一次檢查,對違反規定行爲的有關人員給予經濟處罰。

⑧對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覈制度的考覈:是否按規定收集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所需的材料並按規定審批,對未按規定執行的督促整改並給當事人予以經濟處罰。

(4)檢查考覈辦法

將根據考覈結果分爲優、良、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對評爲優、良的發給覈定工資,並給予獎勵;對評爲及格的發給覈定工資;對評爲不及格的扣發覈定工資或獎金,表現極差的給予開除處理,發現重大事故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給有關部門處理。

藥品質量管理制度10

1、有關業務和管理崗位的質量責任;

2、藥品購進、驗收、儲存、陳列、養護等環節的管理規定;

3、首營企業和首營品種審覈的規定;

4、藥品銷售及處方管理的規定;

5、拆零藥品的管理規定;

6、特殊管理藥品的購進、儲存、保管和銷售的規定;

7、質量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的規定;

8、質量資訊的管理;

9、藥品不良反應報告的規定;

10、衛生和人員健康狀況的管理;

11、服務質量的管理規定;

12、經營中藥飲片的,有符合中藥飲片購、銷、存管理的規定藥品零售連鎖門店的質量管理制度,除不包括購進、儲存等方面的規定外,應與藥品零售企業有關制度相同。

(二)質量管理人員、驗收人員的資質藥品零售企業質量管理工作的負責人,大中型企業應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的技術職稱;小型企業應具有藥士(含藥士和中藥士)以上的技術職稱。

藥品零售連鎖門店應由具有藥士(含藥士和中藥士)以上技術職稱的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質量管理和藥品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具有藥師(含藥師和中藥師)以上技術職稱,或者具有中專(含)以上藥學或相關專業的學歷。

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藥品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具有高中(含)以上文化程度。如爲初中文化程度,須具有5年以上從事藥品經營工作的經歷。

藥品零售企業從事藥品檢驗和驗收工作的人員以及營業員應經專業或崗位培訓,並經地市級(含)以上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考試合格,發給崗位合格證書後方可上崗。

從事質量管理和檢驗工作的人員應在職在崗,不得在其他企業兼職。

(三)購進藥品要求

1、藥品零售企業應按要求購進藥品

2、購進記錄儲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1年,但不得少於2年

3、藥品零售連鎖門店不得獨立購進藥品。

(四)藥品陳列要求 

1、陳列藥品的貨櫃及櫥窗應保持清潔和衛生,防止人爲污染藥品。

2、陳列藥品應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整齊擺放,類別標籤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3、對陳列的藥品應按月進行檢查,發現質量問題要及時處理。

(五)藥品零售服務要求 

藥品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應按國家藥品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銷售藥品。

1、營業時間內,應有執業藥師或藥師在崗,並佩戴標明姓名、執業藥師或其技術職稱等內容的胸卡。

2、銷售藥品時,應由執業藥師或藥師對處方進行審覈並簽字後,方可依據處方調配、銷售藥品。無醫師開具的處方不得銷售處方藥。

3、處方藥不應採用開架自選的銷售方式。

4、非處方藥可不憑處方出售。但如顧客要求,執業藥師或藥師應負責對藥品的購買和使用進行指導。

5、藥品銷售不得采用有獎銷售、附贈藥品或禮品銷售等方式。

(六)中藥飲片零售要求 

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銷售的中藥飲片應符合炮製規範,並做到計量準確。

(七)明示服務公約 

零售企業和零售連鎖門店應在營業店堂明示服務公約,公佈監督電話和設定顧客意見簿。對顧客反映的藥品質量問題,應認真對待、詳細記錄、及時處理。